元浩离非常不喜欢讲话。经常是一天都不说一句话。
吉它才是他唯一的情人。
可是,当我们不见面的时候,他却又有那么多的话题可说,他甚至一次在电话里给我朗诵他写的一个黑暗的小说。他的小说非常灰暗,闭塞,充满苦闷,又字字句句荒诞不经,我会在他兴高采烈地朗诵声里突然恍惚,这是那个元浩离吗?我熟悉着的那个纳于言的男人?我到现在还弄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孩子,究竟哪一种形态,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喜欢暴走,我是那么懒惰,但是我愿意为了他,放弃多年的懒惰,爱他所爱,一起暴走。
西安,并不是一个很大的城市,甚至并不光鲜,终日有毒辣的太阳和凶狠的风雨此起彼伏地交错着,城市的脉络非常平整,横平竖直地雄伟地破落着。那时候几乎每条街道,都布满了我和元浩离的脚印。我们经常从朱雀门出发,途径南门的酒吧,再经过热闹的钟楼,肆意而去。
暴走之后的元浩离,会变得非常开心,他穿衣服非常奇怪,经常会在这个古旧的城市引人侧目,这个城市太守旧,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没落贵族的谨慎,只有我和元浩离,像两个没心没肺的木偶,风雨无阻地,用脚步亲吻我们的城市。
一直没有问他,漂流在西安的原因,但是明明白白地知道,西安不过是他的一个驿站,绝对不会是他栖息的岸头,正如我之于他,只能是短暂的插曲,做不了名正言顺的主题歌。
是谁一直在掩盖着事实,装做看不见,不去想。
最幸福的人是白痴,元浩离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这句话的辛酸。
闭上眼睛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我可以陪元浩离一起沉默,陪他一起看日落,听他给我读他的奇怪小说。这该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机遇。
如果忽略掉一切都不去追究的话。那么元浩离,在七年前,真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他带给了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和价值观,他使我迅速地,成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