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全然不同的一座明媚之城。也许是天气的缘故,当许明媚踏出北京站的第一步,她便被强烈的阳光给打倒了。怎么会有这样强烈的光亮放肆地刺来,她感觉自己似是一株发霉太久的植物,一旦走到光明底下,顿时委顿蜕落。
阳光如此肆无忌惮啊,当然不仅仅是照耀在许明媚的身上,那似乎是遍布每个细小的角落,这城市似乎不允许有阴暗发生,熙熙攘攘,来来往往,迎面擦过去的每个人脸上似乎都挂着笑。
竟然每个人都在笑。
许明媚在想,为什么在西安,她看到的每个人都愁容不展。
是她的状态改变了她的周遭,还是她的周遭在不断地刺激着她的视觉和感觉。
还记得当她第一次踏出西安站时候迎面压过来的郁闷,那样明晰地存在她记忆里,一直没能忘记。她是有恋物癖的女人,又凭借感觉行事,于是她不可思议地,感受一些别人根本不会在意的感受,忧愁一些别人根本想象不到的忧愁。
可是,当她决然离开西安的那一刹,她突然想念起回民街的羊肉串。此去经年,也许正是一场宿缘的了结,她也许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去怨恨那个可憎的城市,去踏着那片神秘的土地忧郁了。
她是那样地恨着西安,恨到骨髓里,想起它就如同想到一个念念不忘的旧情人,从头到尾都是咬牙切齿的恨意。
离开西安之前,她身心恍惚地算了几次命,一次在八仙庵,求了一签,解签的老头摇了摇头,没说很多,只是含蓄地看了她一眼,说,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该是离开的时候了。她带着这句话,一路的火车颠簸中,她不断地幻视幻听,似乎灵魂有意识地逗留,或者说有一些说不清楚的暗中牵扯来回折磨,她似乎听到唐东扬无比遗憾的声音在盘旋,明媚,这座城难道连一点的留恋,都没有留给你。
如果早一点认识唐东扬,或许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有的人爱不对时间,爱对时间的,却又不一定爱对人。
多么地无奈。
如果之间没有庄城,如果在许明媚厌倦透了那个城市之前遇到唐东扬,那么一切会不会全然不同?
那天知道许明媚的即将离去,大概在一个小时之内,唐东扬没有说什么话。他当然是寡言的男人,28年孤身一人,谈过几次恋爱,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如果不是一次打火机事件,认识许明媚。也许他的一生将如旧平稳地发展下去,遇到某个女人,然后结婚。
唐东扬是有灵魂的男人,许明媚一直感慨,他绝非是那种忍受自己的生活如旧平淡的男人。
他与她之间,有某种灵魂上的互通,是那种无法言语形容的默契。
唐东扬将那只他们夜晚绕城散步时候同时选中的打火机送给了许明媚,这竟成为那个城市馈赠给她的唯一纪念品。
西安,是一个可以令人崩溃的城市。它有着最炎热的天气,和最冰冷的寒冬。它曾经有着最厚重的历史,但是它又拥有最冥顽不化的迂腐,它的街头可以是最流行的时尚,全世界最流行的品牌和连锁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可是,全世界最古老别扭的思维也可以在这里生根。许明媚有一万个理由不喜欢这个城市,又有一万个理由不可割舍它。
她曾经无数次在梦里走过这城市的一草一木,她几乎未走过,便已爱上。于是,在一个很普通的五月末梢,她背了一个很小的包,便一梦游到西安。她一直觉得在西安的那一场生活是一场梦。她对于自己选择在本命年的夏天到达那个城市表示非常不解,这似乎有一些不可思议的暗连和玄机,但是,西安给了她太多的不堪的记忆,这不是一场美丽的梦,而是一场恶梦,她在西安连连遭遇重创,包括她所遭遇的淡漠的人情,遭遇的虚伪的笑容,遭遇的各种冷遇和隔三岔五的劫难,如果到西安之前,她曾经怀了一个美梦,那么,这个美梦在她到西安后的半年内,全部支离破碎,碎片散布一地,片片都似在嘲笑她的天真,她掉入了一场梦魇,各种妖魔光怪陆离地,龇牙咧嘴地,盘绕在她的身边,适时给她以挑衅,在她即将崩溃的边缘,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一切情绪,她在患得患失地糟糕里,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她开始厌恶这个城市不精致的小吃,厌恶这个城市不可思议的糟糕天气,厌恶每餐必有的辣椒,厌恶这个城市灰头土脸的行人,厌恶这个城市生硬蛮横的方言,厌恶这个城市阴森的怪气,厌恶这个城市闭塞封锁的咨询,厌恶这个城市烦乱不堪的交通,厌恶这个城市久未提升的消费水平……她每天清晨醒来,就会陷入坏脾气的情绪里,这样的坏情绪带领她一直到日落,除了写作,她只想蒙下头去大睡,如此这般,过一日便算一日。
当然是没有爱情的。爱情在远方。
许明媚那时候的爱情,是一个远方的为曾谋面的男子庄城,他是她的编辑,他们不过是在某个无聊的日子,突然发现对方都是大话迷,又是同一个属相,有过一些类似的异乡漂流的感受,于是,灵魂凑近在一起,渐生爱恋,那是许明媚最为难熬的岁月,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这个困沌的城市,她似一只被束住双脚的小兽,无论如何挣扎咆哮,便也只能原地翻滚,她找不到解救自己的出口,于是她便将一切的生计寄托到这份原本无望的爱情上面,她以为自己,那样爱他。她早已经沉睡的爱情兀自点燃,为一个远方的未知。可是,她无法像写她的小说一样去把握自己的爱情,她爱得一团糟,爱得狼狈不堪,他从来不知道她流落异乡的困苦,他不能给她坚强下去的支撑,和她相比,他更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他没有长大,还是躲在自己的城堡里玩耍,一旦要接近残忍现实的世界,他选择的面对方式就是逃避和沉默,于是,他会在她手足无措的夜晚体察不到她的崩溃,在她歇斯底里的哭泣里面无法体谅她的失控,她将裂开,而他选择了一次又一次的躲避,她在渐渐的轮回的思索之中,有了放弃的心。
许明媚,25岁,细长眼睛,长圆脸型,没有笑容,厚嘴唇的女人,就是这样地,萎靡不振地生活着,在一个快要把她逼疯的城市里,日复一日地,伴着她残破的爱情,在渐渐熄灭。
直到突然有了这样的一个契机,她迅速地选择了离开。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许明媚的面前。
是何威利吧?应该是他。
明媚!——何威利春风得意地迎了过去,展开双臂,给了许明媚一个无比庞大的拥抱,如此海派,许明媚真是有些意外。何威利身上有香水的味道,比较淡,却又很妖冶,她几乎忍不住要问他身上的香味是什么牌子。
意外完毕,在何威利的爽朗的笑声中,许明媚说,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何威利神秘地笑笑说,我有特异功能,对人有过目不忘的天赋。
许明媚笑起来。随后跟他上了车,黑色的本田,她曾经在很多小说里写过的车,但是这是她第一次,遭遇本田男人。也是她新生活里出现的第一个男人。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个男人,与她之间,是绝对不会发生故事的。他们一定,只不过是互相合作的关系,最多能发展为有话便谈的朋友。
有的人,见第一面就明白,注定之后会有扯不清的纠葛。但是他没有给她这样的感觉。她满心欢喜。她对于宿命的情感,一直怀着胆怯的心态。她把握不了,又总无法避免。
何威利有30岁,戴眼镜,满面笑容透露阳光,应该是如鱼得水的男人,才会有的自信和开朗。
22岁之后,许明媚再没有见到过开朗的男人,她似乎总与沉默寡言男有缘,情愫暗生也不过是眼角眉梢的流转。追溯起来,自从她心动开始,喜欢上那个忧愁的男生开始,她就一直如陷入一个混沌的怪圈,明知道那类男人是毒药,而她总是不可避免地遇到,她无数次想更换一些健康如阳光的男人去调和她日益混沌的日子,可是,那种男人,只能是她笑着欣赏的对象,这令到她无比惆怅。
被何威利带到了一间明亮的房间,何威利观望一下四周,对许明媚说,这是你工作的地点,以后你可以经常站在这里看北京的夜景。里面有一间卧室,比较小,不过非常干净。不介意的话可以暂时先住到这里。
14楼,推开窗,她呼吸了一口空气,并不新鲜,却非常惬意,她不得不暗喜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离开那个城市,是对的,最起码,新鲜的环境令她不得不改换着以前喜欢的表情,喜欢的生活,她真的是满心都是喜悦。
何威利说,晚上一起吃饭,你先休息一下。
许明媚点点头,他便出去了。她四处转了转,觉得有点困,世界真奇妙,十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另外一座城市里穿梭,不过是眨眼光景,便全部都更换了,她再也看不到西安灰暗的夜,再也不用在唐风汉古中追寻宿命的机缘。再也不用在那些乱糟糟的环境里越写越忧伤……唐东扬曾经在她的乱糟糟的环境里,那样深情地注视过她。
临走的晚上送许明媚回家,外面起了风,许明媚头一遭邀请唐东扬到楼上坐坐,认识了这么久,他从未真正地走近过她的生活。
那个房间很狭窄,狭窄而闭塞,边边角角充满了她的一些零散的物件,有一些过期的药瓶,一些散落的烟头,一些颜色各异的衣服——竟是这样的凌晨陪伴着这孤独的女子,他忍不住有点心疼她,她什么时候懂得照顾一下自己,正常地作息,安然地行走?
许明媚抽了一根烟,然后拿了一大堆书,有她的一本小说,她在上面挥挥洒洒写了几个字,对唐东扬说,这些字,等回去之后再看。
他点点头,笑了,说,那好,你早点休息,我走了。
她用一个夹子把头发别住,然后说,我送你。
他有点意外。当真是要离开的样子,连平日她最憎恶的寒暄都用上了。
每次两人分开,她总是一转身就走掉,他几乎怀疑她根本就是一个绝情的人,她似乎什么都可以放得开,她有时侯又似乎非常感性,看电影会失声哭起来,她拒绝给自己一个温情怀抱,她不过是容易制造苦情气氛的女子,有孽缘,又太灵性,这样怎么会快乐起来呢。
他也不是没有试探过她的心灵,过年的时候她回家,没有任何电话打过来,他似乎觉得在她的心里,没有人会占据其空间,他其实一直想打一通电话问候,可是他忍耐着,终于在年初二那天她来了电话,他有点意外的得意,说,竟然是你。居然是你。
她的声音冷冰而简短,说,难道不可以是我。
他说,我写了一个过年记,是希望你能够看一下我最近的生活,当然也希望能换来你的过年记,是一个人孤独地过,还是一帮人热闹地过,最怕是两个人甜美地过。
她总是会在这样的时刻不接他的话,当然她也没有给他写过任何关于过年记的东西。他探不到她的心内,他无法把握她的状态,他只能是这样,看着她突然闯到自己生命里来,又兀自得来去,不问因果。
可是她分明地在那本书上,写了一行触目惊心的字,她说:MISS THE CITY,MISS YOU。
看到那行字,他几乎要折身返回过去,他想,冲动一次也好。
她是那么脆弱,他不是不明白。可是……
她实在太复杂,他没有能力去驾驭她的情绪,他也许只会令她更伤感,倘若他们走在一起,她是不是会切断一切悲伤喜与他平凡人间?
他不知道她是不是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一种女人,但是自她之后,他有了渴求安定的信念,即使她根本不可能给予他任何安全的承诺,她更类似于自己曾经听说过的一种女子,可是她又真实地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他使尽了全部的智慧去与她相对,还是无法把握她的节拍。
她于是走了,这一去,他将再也没有了勇敢的力气。
很多感触,只是想想而已,他终于没有折回身去,去破坏一种看似浪漫的结局,悲愁的,冷清的结局,那应该符合她设置的气氛吧。
洗了一个澡,将自己收拾妥当,何威利便过来了。他换了一身极其休闲的服装,见到许明媚精神良好,他笑着说,都说才女面目可憎,也有例外吧,美女。
许明媚说,我可不是才女。当然更不是美女。
何威利说,我说你是就是了。还有,美女是一个口头禅,美女,别介意,哈哈。
上车之后,何威利打开广播,她听到了一些聒噪的音乐台,在不断地放排行榜的歌,何威利说,我现在算是堕落了,我最近在听南拳妈妈和蔡依琳。对了,信乐团也不错。
许明媚说,那也没什么,我已经找不到自己要听的歌。
何威利说,将来工作室可以跟唱片公司合作,你一定会是一个一流的填词人。
这时候许明媚突然想起于索然,一个天才插画师。虽然从未接触过她,可是许明媚凭直觉于索然一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填词人,她看过她在一些插图旁边写的字,很简短,但是很特别。她很多次都在杂志上看到她的画,总觉与众不同,她是不懂画的,但是她懂感觉,于索然的画真的是可以挑动许明媚的感觉神经。虽然只是见过她那么一面。
开始,许明媚并不知道于索然也同样在令人崩溃的西安生活着。如果知道的话,无论如何,她也是要见上她一面的,直觉告诉她,她们的某个脉络,一定是相通的。只是她知道的有些晚了。
何威利带许明媚到了一个餐馆,满眼都是大红灯笼,他说,我最近迷上了烤鱼,几乎天天都来吃,你能吃辣吗?
许明媚说,以前是不太能吃辣的,后来,什么都敢吃了。在西安,连炒米饭都会放辣椒的。
何威利说,不吃辣会令你错过很多人间美味,改天带你去吃湘菜,那种辣又全然不同。
许明媚说,看来你准备在我工作之前先把我的胃口撑起来。
何威利说,我一直喜欢快乐工作,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中把事情做好即可,没有必要一本正经,况且,我看你也不是那种一本正经的人。
许明媚说,有你这样的老板真幸福。看来真要多谢小美的引荐。
何威利说,你是应该多感谢她,在你来之前,她已经将你吹嘘上天,我差点都不敢见你了,在她说来,你简直就是蔡文姬转世呀。文武双全的。
许明媚说,你给我压力太大了。
何威利说,开玩笑,开玩笑。你当真那么优秀,我一定要追求你。
一个人的时候,她站在14楼的天台上俯览全城。她看到的是一片彩色的霓虹衬托下的一座孤独的城,夜里,很多人都在安睡,有一些灵魂却在城市的上空飘荡,她有时侯忍不住伸开双臂去接近天空。
新鲜一过,她又恢复了如常的萧索的寂寞,她有些懒惰,她以为自己可以买一些美丽的花,铺陈一些形态各异的画,可是,一个人的时候,孤独还是时刻来侵袭,无人打搅的落寞,曾经在西安,她无数次想到了结束,她曾经多少次在她那个城市的住所来回走动,她斜睨了一眼这个暗室里的边边角角,发霉的枯草插在一支委实轻薄的瓶颈里,异常萧条地枯萎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展开了一地,像是盛开在黑暗土地上面的一朵一朵绢花,她迈过去,走向阳台,凌晨的城市,安逸地昏睡在偶然闪烁的霓虹灯里,褐色,不喧闹,不张扬,现世平稳的样子,迷乱人群都罩在其中各自放肆,她展开双臂,作飞翔状。如果是在这样的一团和气里,就这样兀自地飘落下去,必定是美不胜收的一幅画面,她愿意洗尽铅华,身着素衣,面目安然,飘荡在大气层中,不坠落,就是如此地飘着,呵呵,她忍不住发笑,她永远有痴狂症,以为自己是天使,天国,哪里容忍她这般满目疮痍的女子作使者。
她不过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哪里来的那么多平白的感触,她双手捂住苍白的脸,她多么希望每次梦醒过来的时候,她突然变成一个没有心智的女子,拥有一个单纯的生活圈,然后如常地逛街,扮美,生活,恋爱。
这一次,许明媚有了离散的意志。她写了MAIL给庄城,亲爱的。我将不再唤你作亲爱的。给过我们之间最热切的期盼,只是你再令我没有了持续下去的勇气,我们分离吧,你不要再出现了。我将自己生命的情感纠葛里,不再给你留任何位置。
一封信投下去,反而平静如旧,似卸了千斤重担一般。
倘若不分离,那么势必有牵扯的责任,提醒自己不能懈怠。
有的爱,一开始就注定忧创,硬要接收下来,必定有了肝肠寸断的先兆。
换一个城市,换一份爱情,开始写一篇新小说。
许明媚的新生活。就这样突然间,从一场莫名其妙的酒会开始了。
许明媚每天晚上下班都会到附近转一下,熟悉周围的地理环境,有一天,在一个超市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结帐的时候她口袋里的钱差8块,她摸遍了全身的口袋都没有再找到零钱,恰好当时刷卡的机器有故障,后面排队的人开始发牢骚,许明媚非常尴尬地拿掉了一袋咖啡,然后迅速结了帐,走出了超市。
没有看到出租车,她一直站在路口等。
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停到她的面前。车窗摇开了。有一张年轻的脸,很平静地说,小姐,刚才您的麦斯威尔。
是她由于没有零钱而扔下的那袋速溶咖啡。
许明媚有点惊讶,他一定是排在她后面的,看到了她的尴尬,帮她买下了那袋咖啡。
许明媚说,你等我一下,我去ATM提款,把钱给你。
那个男人笑了笑,说不必了。我也偶然喜欢喝咖啡的,不过很不专业,总是喝速溶的。
车开走了,许明媚呆呆地那着那一袋孤独的咖啡。她突然意识到她竟然连句谢谢都忘记了说。她总是这样,在关键的时刻失去了一切必须的客套和感谢,她后来去寻找那辆早已经开走的车,可是早已经没有了踪影。
她只是好像在意识里看到他的车牌号码中有几个8,还有他那一张年轻而平静的脸。
几天的时间下来,许明媚几乎把所有的事情都搞明白了,于是她开始将一些自己份内的工作分类,然后着手去做,工作室的人不算多,大家都各司其职,井井有条,并不是像何威利说得那么散漫。
属于她的工作并不算多,做一些各种各样的文案,对于她来说,是轻松又顺手,她总能见一些文字巧妙地安排在一起,创造出神奇的特别,对于操控文字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有一定天赋的,有时侯她甚至在书写的时候感觉下笔的文字非常陌生,仿佛不是出自自己的笔,而是有某种神灵在指挥着笔下光辉。
许明媚经常在午夜的时候打开14层的窗户望向窗外,那是一个自己完全未知的世界,里面有那么多的人和车在其中穿梭,谁会与谁发生关系,谁有会与谁擦身并肩。
她经常坐地铁,地铁站里总有一些落寞的歌手,在悲伤地唱情歌,她有时侯会驻足听上一段时间,她有时侯会匆忙走过,她不忍心看到那些才华横溢的男人,就那样在生活面前露出怯意的妥协,看到男人无奈的妥协,是一件辛酸的事情。
她经常乘地铁到各种不熟悉的地名下车,然后穿梭来去,感受这城市的点滴,她喜欢听那些吵闹的京腔,喜欢看那些朴实的情侣们甜蜜地牵手,她甚至喜欢看到热心的大妈批评随地乱扔纸屑的年轻人。这一切都令她感觉有着那样温暖的气息,生活的气息,对,她一直缺少着的人间烟火的气息。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在一个莫名其妙的站台上,在等一趟迟迟不来的地铁的时候,意外地看到了于索然。
彼时,那个糟糕女子无比落魄地倚在冰凉的墙边,表情漠然地看着远方,许明媚几乎是一眼就把天才插画师于索然给认出来——她那样华丽,又那样狼狈,她给予她的印象太深刻了,她就像是一只乱糟糟但是妖冶的猫,就像她设计的那个酒会邀请函上一样华丽的猫。
可是在这样大的一个城市,能遇到一个人的几率有多么微弱呢。
她竟遇到她。
她背着一个庞大的包,与流浪者没有什么区别。
当许明媚走到于索然面前的时候就要喊出她名字的时候,于索然一下子竟然昏倒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