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林斯顿大学求学期间,罗伯特·柯恩曾经是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我十分看重一个拳击冠军的头衔,但它当时对柯恩却意义非凡。按说他对拳击事业并不上心,实际上他很讨厌拳击。不过,他仍然执着地、专心致志地学习拳击。他是犹太佬嘛,在普林斯顿大学总有一种低人一等和抬不起头的感觉,而他想以拳击场上的风光来打消这种自卑感。他性格腼腆,是个相当温和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练练拳击,从来不寻衅闹事,但是想到自己能够把任何一个鄙视他的拳击手打倒在地,他的内心就舒坦。他是斯拜德·凯利门下的高徒。斯拜德·凯利对待年轻的弟子们一视同仁,不管他们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都把他们当作轻量级拳击手来传授拳技。不过这种教学法似乎对柯恩很适合。他手脚敏捷,拳技大长,斯拜德马上让高手跟他对垒,结果给他留下了一个终生难愈的扁鼻头。这件事虽增加了他对拳击的反感,但也给了他某种很奇特的满足心理,因为这让他的鼻子反而变得好看了些。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学年,由于书本读的太多,他戴上了眼镜。据我所知,他班上的同学似乎已经淡忘了他,甚至记不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了。
对所有相貌坦率、朴实的人我都信不过,尤其是当他们把事情讲述得滴水不漏的时候,因此我始终怀疑罗伯特·柯恩大概从来也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至于他的扁鼻头,觉得也许有匹马曾踢过他的脸,要不,也许他母亲怀胎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异现象所造成的,再不然,就是他小时候鼻子曾撞在了什么东西上给碰扁了。但后来,有人替我从斯拜德·凯利口中证实了罗伯特·柯恩的这段经历。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柯恩。他还常常打听柯恩后来发展情况如何。
从父亲方面来说,罗伯特·柯恩出身于纽约一个富可敌国的犹太家族,从母亲一面,又是一个古老世家的骨血。为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校上过预科班,是该校橄榄球队里出类拔萃的边锋。在军校,没人使他意识到自己的种族劣势。在迈入普林斯顿大学门槛之前,从来没人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犹太佬,因而和别人有所不同。他性格温和,与人为善,非常腼腆,种族的问题使他内心苦涩。于是他在拳击中发泄这种情绪。他是怀着苦涩的自我感觉和一个扁鼻头走出普林斯顿校门的,一眼看到一个对自己不错的女孩,就匆匆跟人家结成了连理枝。婚后五年,他一口气生了三个孩子,把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花掉了一多半(遗产的其余部分归到了他母亲名下)。妻子是有钱人家的千斤,但他们的家庭生活不幸,使他心灰意冷,样子也邋里邋遢的。正当他下定决心准备休妻的时候,妻子却离家出走,随一位袖珍人像画家远走高飞了。有好几个月他都在考虑着休妻的问题,可由于觉得一脚把她蹬掉未免太残酷,便没有采取行动。妻子这一走,让他意外,却又正中他的下怀。
离婚事宜作出了安排。随后,罗伯特·柯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游刃于文学圈子。由于那五万美元还剩了些零头,没多久他便拿出来资助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默尔,停刊于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文斯敦。柯恩起初纯粹被视为“善人”,他的名字仅作为一个顾问委员会的成员登在扉页上,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独一无二的编辑。这是金钱起了作用。他发现自己喜欢编辑的威权。当这家杂志因开支太大,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地位时,他感到很惋惜。
不过,此时另有一些事情揪住了他的心肠。他已经被一位指望跟这家杂志一起飞黄腾达的女士攥在了手心里。她的影响力非常强,他根本无法不受其掌控。再说,他坚信自己爱上了对方。这位女士发现杂志已日落西山时,就有点把柯恩看不上眼了。决定趁着还有点油水的时候最好捞它一把,于是便一个劲怂恿柯恩带她到欧洲闯荡,说柯恩可以在那儿著书立传。于是,二人相携到了欧洲(这儿曾是她留学过的地方),在欧洲一住三年。这三年期间的第一年,他们云游四方,后两年定居巴黎。罗伯特·柯恩结识了两个朋友:我和布雷多克斯。布雷多克斯是他文学界的文友;我则是他网球场上的球友。
把他攥在手心的那位女士名叫弗朗西丝。第二年岁尾时,她见自己姿色日减,就一反常态,由过去漫不经心地掌控和利用他,而快刀斩乱麻,变得异常果断,非让他娶她不可。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他弄来一笔进项,每个月约三百美元。我敢肯定,有两年半的时间,罗伯特·柯恩没有瞟过别的女人一眼。他相当幸福,只不过同许多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回美国生活更好些。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有了创作的灵感,于是便写了一部小说,虽然上不了档次,可实际上也不像后来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他涉猎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到当地一个健身房去玩玩拳击。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位女士对柯恩的态度,是在一天晚上我们三个共进晚餐之后。晚餐是在林荫路饭店吃的,而后我们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我们又要了几样茶点。接着,我说我该走了。柯恩一直滔滔不绝,说哪个周末我们俩到什么地方去旅行。他想离开巴黎好好出去转转。我建议乘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步行到圣奥代尔或者阿尔萨斯地区的什么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认识个女孩,她可以带咱们参观那座城市,”我说。
这时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谁无意中碰了我的腿,于是顾自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住了两年,凡是城里需要参观的地方她都熟悉。这女孩长得非常可人。”
桌子下面我又挨了一脚。我扫了一眼,只见罗伯特的情人弗朗西丝撅着嘴,脸色很难看。
“见鬼,”我改口说道,“何必要到斯特拉斯堡去呢?咱们可以北上到布鲁日或者阿登高地去嘛。”
柯恩似乎松了口气。我再也没有挨踢。我向他们道了别,拔腿就往外走。柯恩说他要买份报纸,顺便送我到大街拐角处。“老天爷呀,”他说,“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个女孩干嘛?你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
“没有,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女孩,这到底关弗朗西丝什么痛痒?”
“不管你提哪个女孩都一个样。反正我去不成了,只好如此。”
“你别犯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丝。我见任何女孩都不行。你没看见她那副脸色吗?”
“好啦,”我说,“那咱们去森利吧。”
“你可别生气。”
“我没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咱们可以住赛尔夫大酒店,到树林里溜达一圈,然后打道回府。”
“行,那样挺好。”
“一言为定。明天网球场上见。”我说。
“再见,杰克。”他说完,掉头要回咖啡馆去。
“你忘记买报纸了。”我说。
“真是的。”他陪我走到了大街拐角处的报亭那儿。“你果真没有生气吗,杰克?”他手里拿上报纸后转回身问。
“是的。我干吗要生气呢?”
“网球场上见。”他说道。我目送着他手里拿着报纸返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可弗朗西丝显然让他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