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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试用期的“小韭菜”就能任人割?

往年的三四月份本来是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高峰期,由于新冠疫情的暴发,近些年的求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这个特殊时期拿到一份心动的offer也就变得难能可贵。甚至有不少网友吐槽,如果能给我一份心动的工作,我愿意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送给我未来的老板。虽然有些调侃的成分在里面,却也能反映出就业形势的严峻。

案例

入职后的试用期

小懵在看到今年的就业形势后,不禁回忆起自己当时大学毕业找工作的场景。当时小懵经历了多次的投递简历、笔试、面试,却均折戟沉沙。但是,小懵坚信坚持就会胜利,自己一定会找到心仪的工作的。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小懵收到了令他心动的offer。这可把小懵激动坏了,自己期待已久的、步入社会的那天终于要来了。他每天都翘首以盼地掰着手指头计算着入职的日子。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是到了入职的那天了,小懵把头发梳成大人的模样,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踌躇满志地奔赴等待许久的工作岗位。

人力在给小懵介绍完企业文化和员工手册以后,甩给了小懵一份劳动合同,说:“注意一下第二页,你这个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是正常工资的70%,试用期不合格,单位随时有权解雇。”小懵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没有多想就急忙签了字。

解读

试用期及其期限与工资

简单来讲,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的一段时期的考察期,用于双方互相考核,单位考察一下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一下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是不是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等等。这是一个比较“暧昧”的时期,双方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稳固,也许彼此情意绵绵,也许随时分道扬镳。

既然是时期,那就要有个期限。有人会说,如果非要给这一段“暧昧”加上一段期限的话,我愿意是一万年。

不好意思,我告诉你,这一万年太久啦,咱们还是只争朝夕吧。

试用期的期限与工资

试用期虽然以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为前提,但并不是想约定多长时间就约定多长时间的,其时长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要注意,试用期可以短于《劳动合同法》的期限,但绝不能超过这个期限。

刚才介绍的时候说了,小懵签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一年的试用期,显然就超出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这样的约定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另外,小懵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70%,这也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举个例子,如果合同里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是1万元,那么,一般而言,试用期内的工资就不能少于8000元。

实践中,也有一部分单位发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的80%,并且以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这个理由来辩解,但是我告诉大家,这个理由仲裁或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这件事儿可是关系到各位的收入啊,这么重要,一定要记住了,最好做到有感情地朗读并背诵。

案例

试用期被解雇

言归正传,咱们接着说小懵。小懵很珍惜他的第一份工作,每天勤勤恳恳。可突然有一天,人力把正在给前辈送咖啡的小懵叫到了办公室,对他说:“小懵啊,最近公司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也考虑到你正在试用期,根据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希望你能理解。”

听了这话,小懵真的蒙在那里了,任由手里端着的咖啡的热气蒙住他的眼睛。在没有任何征兆、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刚入职场的小懵就遭受了这样的暴击,简直要崩溃了。

那单位这种解除的方式合法吗?有协议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就可以任意解除合同了吗?

解读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的解除权

我在这里负责任地告诉你,不是的。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用人单位就可以在此期间随意地解除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解除权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什么情况算是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咱们应当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条件:1.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向员工告知;2.员工出现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3.试用期解除决定要在试用期内作出。以上几点是试用期解除需要同时满足的要素,如果少了其中一个条件,就会很大程度上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简单而言,单位招聘一名员工,并约定了试用期。单位要告知这名员工,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并让员工签字确认。如员工在试用期间没有达到单位的考核标准,单位想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有客观的考核记录作为依据,并且一定要在试用期内作出。否则,试用期一旦届满,劳动者便如期转正,单位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相信大家听完这个例子,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要素更加了解了。显然,小懵的情况明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解雇他的原因是经营不好,且他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所以并不符合法律所允许的试用期解除的条件。

因此,小懵可以向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小懵可以诉诸法律,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试用期能否延长

另外还有一点,也是大家遇到的比较多的问题,那就是试用期能不能够延长的问题。

假设小懵的试用期到期了,单位觉得还需要再考察考察,就又通知他,延长一段试用期的时间。

这样做可不可以呢?按照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试用期的操作涉嫌与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所以延长试用期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实操指南

初入职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生活当中,小懵这样的职场新人不胜枚举,由于自身经验的欠缺和法律意识的薄弱,往往权利被侵犯而不自知。我在这里提醒像小懵一样初入职场的“小韭菜”们,初入职场应擦亮“慧眼”。

第一,要仔细审阅需要签字的文件,不能看也不看就签字,越是珍惜工作机会,越要仔细认真。

第二,学点法律知识,辨别合同中的陷阱与圈套。

第三,一旦出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况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比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第四,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为自己的职场之路“保驾护航”。 dqDY1fXP2VG3lsbR9LkHrMY2sOuiq2IVPLrEFp+EI5UuNfu7r90nVNrqZ+7lrb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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