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出生高贵,从小聪慧过人。晋安帝元兴十二年(403年),18岁袭封康乐公,20岁出仕,担任过不少官职,可心思没在为官上,而是寄情于山水。朝廷几次催他当官,他才肯去,去了又不干公事。最后还拒捕,并在流放时密谋让人救他。宋文帝终于狠下诏书:就地正法。元嘉十年(433年)被处死,终年49岁。
生于两晋最显赫的谢氏家族,此人工诗善文,是第一位创作山水诗的诗人,兼通史学,擅长书法。奉诏撰写《晋书》,辑《谢康乐集》。此人是中国古代的旅游家,他将自己的大除了诗作,著述也有二十种。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此人算是南北朝时期贵族精英文化的杰出代表,积淀了数百年的贵族文化,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此人的山水诗,开创了中国山水文学的新境界。他在既往文字作品写景经验的积累之上,创造性地将多重艺术表现手法运用在其山水诗的创作中。在他的山水诗中,山水诗充满新鲜感甚至是陌生感的、或幽深或明丽的景观,为读者呈现出如同实景,而又超越实景的诗化的“自然”。同时,由于此人的山水诗以“言志”为旨归,因而,自然山水又是他抒发情感的载体,总是蕴含着作者主观的情绪。
《宋书本传》:“(此人)诗、书,皆兼独绝。每文竞,手自写之,文帝称为‘二宝’”。意思是说此人写诗与书法都很卓绝,每次诗文成,就挥毫写出。当时宋文帝十分欣赏,美誉这是二宝。此类的评说,在《南史》卷十九中亦有相同的记载。
晚唐张彦远在其《法书要素》卷五中认为,“翰墨之妙可入品流者”在秦有李斯一人,在汉有蔡邕、杜操二人。在晋有山海、嵇康、庾亮、谢尚、谢安、王导、王羲之、王献之等六十五人。在宋有武帝、文帝、谢方明等二十五人,其中此人的姓名仅排文帝之后。由此可见,他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此人的书法艺术涵养,渊源于王、谢家族得天独厚的文化传统,他是书法脉络相承王献之这一门派的风格。王献之是此人的七舅爷,是真正的传人。其书法艺术特点,在唐张怀瓘《书断》评价,“模宪小王,真草俱美”。说他的书法就具备王献之的特点,真书、草书都很美。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五有记载,可以了解其书法风格,“复见之谢两张,连辉并俊。若夫小王风范,骨秀灵通。快利不拘,威仪或摈。犹飞湍激石,电注雷震。”评价此人的两幅书法,相互辉映并十分俊秀。具备着王献之的风姿,形容其书法的遒劲与灵动,就像飞流的水冲击石头,也像电闪雷鸣震动心灵。
草书方面,此人前与嵇康、钟繇、桓玄,后与王僧虔、欧阳询、虞世南等共二十二人可谓并驾齐驱。隶书方面,前与蔡邕、钟会、卫夫人,后与陆柬之、褚遂良、释智永等共二十五人相提并论。从上文叙述可以看出,此人书法艺术的涵养,显然渊源于王、谢家族得天独厚的文化条件与传统。而就脉络相承关系来考察,此人继承和发扬的正是王献之这一门派风格:“此人母刘氏,子敬之甥,故灵运能书,而特多王法。”虞和《上明帝论书表》子敬即王献之,他是王羲之的第七子,也是此人的七舅爷。所以此人的确堪称王献之书法艺术的真正传人,“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其八分即二王之右也。子敬殁后,羊(欣)、薄(绍之)嗣之。宋、齐之间,此体弥尚,(此人)尤为秀杰。”(《法书要录》卷4引张怀瓘评语)。此人也正是由于楷模子敬而能似之,以至于达到乱真的效果,所以也就耍开了小聪明,常常借秘书省工作之便,造假乱真,偷梁换柱。
此人的书法真迹在唐代犹存,两宋之后就失传了。但在王献之书迹中,会不会因此人有工作之便,造假乱真之术,是否可能混入其间,也未必可知。
有意思的是此人临刑前,要把胡子捐给了广州佛寺。《隋唐嘉话》记载:“晋(此人)须美,临刑施为南海祗洹寺维摩诘须。寺人宝惜,初不亏损”。说此人的胡子长得漂亮,充当维摩诘像的胡子,僧人十分爱惜,故经数朝,兴灭,到唐朝“初不亏损”。
却不料竟毁在因斗草游戏的一个小女子手中,此女是唐中宗皇帝的女儿安乐公主。据《隋唐嘉话》记载:“中宗朝安乐公主五日斗百草,欲广其物色,令驰驿取之。又恐他人所得,因剪弃其余,遂绝”斗草作弊,将毛发掺入草茎,增加韧性而取胜。听说此人的胡子有法力,安乐公主就派了人马远赴广州,剪走佛像此人的胡子。又担心别人仿效,就把多余的胡子都剪碎扔掉。小公主利用皇室权威任性妄为,真让人可气可叹!
此人同时又是画家,在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三有记载,说他的画在甘露寺殿后有“菩萨”六壁。就是在甘露寺殿后的六道墙壁上,有此人画的菩萨。当时古人称他为“在家菩萨”,在“佛菩萨相”绘画上有“独步一时”的地位与影响。
此人还有两事为世人流传:一、发明了“谢公屐”,木鞋上山去掉前齿,下山去掉后齿,以便于游山玩水。二、酒醉之言:魏晋以来,天下文学之才共有一石,曹子建(曹植)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其他的人共分一斗。
此人就是佛学家、旅行家,山水诗派鼻祖、书法家的谢灵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