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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夫人在克勒凡走后的感想和落眼泪,现在我们都不难了解了。可怜的太太,两年以来知道自己已经堕入深渊,但以为只有她一个人受罪。她不知道儿子的婚事是怎么成功的,不知道埃克多搅上了贪财的玉才华;而且她一向希望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痛苦。可是,既然克勒凡这样毫无顾忌的谈论男爵的荒唐,眼见要没有人尊重埃克多了。老花粉商羞恼之下所说的野话,使她想象到儿子的婚姻是在怎样无耻的默契中撮合的。不知在哪一次的酒色场中,两个老人醉醺醺的,亲昵狎弄之余,提出了这头亲事,等于由两个堕落的姑娘做了媒婆。

“他居然把奥当斯忘掉了!”她心里想。“他还是天天见到她的呢;难道他想在那些娼妇家里替她找一个丈夫吗?”这时她丢开了妻子的身份,只有母性在考量一切,因为她看见奥当斯和贝姨在那里笑,那种年轻人的无愁无虑的痴笑,而她知道,这种神经质的笑,跟她独自在园中散步,含着眼泪出神,同样不是好兆。

奥当斯像母亲,但头发是金黄的,天生的卷曲,异乎寻常的浓密。皮色有螺钿的光彩。显而易见,她是清白的婚姻、高尚纯洁的爱情的结晶品。面貌之间热烈的表情,快乐的气息,青年人的兴致,生命的朝气,健康的丰满,从她身上放射出来,像电光似的锋芒四射。奥当斯是引人注目的人物。那双无邪的、水汪汪的蓝眼睛,停留在一个走路人身上时,会使他不由自主的一震。头发金黄的女子,乳白的皮肤往往免不了被褐色的斑点打点折扣,可是她白净得连一颗雀斑都没有。高个子,丰满而不肥,灵活的身段,和母亲的一样仪态万方;从前的作家滥用仙女二字,她真可当之无愧。街上见到她的人,谁都要叫一声:“呦!美丽的姑娘!”她却是天真烂漫的,回家对母亲说:“那些人怎么啦,妈妈,你和我在一块的时候,他们叫着:美丽的姑娘!你不是比我更好看吗……”

的确,男爵夫人虽然过了四十七岁,喜欢夕阳晚照的鉴赏家,还是觉得她比女儿更可爱,因为像妇女们所说的,她的风韵还一点儿没有减色:这是少有的现象,尤其在巴黎,十七世纪时,尼侬曾因此大动公愤,因为她到了高年还是容色不衰,使一般丑女人即使年轻也无人问津。

男爵夫人从女儿身上又想到丈夫,眼见他一天一天的,慢慢的堕落,也许要给人家从部里撵走。想到她的偶像快要倒下,隐隐约约的意味到克勒凡预言的苦难,可怜的太太越想越受不住,竟像入定一般失去了知觉。

贝姨一边和奥当斯谈话,一边不时张望,要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进客厅;可是男爵夫人打开窗门的时节,她的甥女儿偏偏问长问短,纠缠不清,使她根本不曾注意。

李斯贝德·斐希,比于洛太太小五岁,却是斐希弟兄中老大的女儿;她绝对不像堂姊那样生得美,所以对阿特丽纳一向是出奇出怪的妒忌。而妒忌便是这个怪人的基本性格——怪这个字是英国人用来形容不是疯人院中的,而是大户人家的疯狂的、十足的伏越乡下姑娘,瘦削的身材,乌油油的黑头发,大簇的浓眉毛虬结在一块,粗大的长胳膊,又肥又厚的脚,长长的猴子脸上有几颗肉包:这便是老处女的简笔像。

弟兄不分居的家庭,把丑姑娘做了漂亮姑娘的牺牲品,苦涩的果子作了美艳的鲜花的祭礼。李斯贝德在田里做活,堂姊姊却在家娇生惯养;因此她有一天趁着没有人在场,想摘下阿特丽纳的鼻子,那颗为老年纪的女人赞美的真正希腊式的鼻子。虽然为此挨了打,她照样撕破得宠姊姊的衣衫,弄坏她的领围。

自从堂姊攀了那门意想不到的亲事之后,李斯贝德认了命,好似拿破仑的兄弟姊妹,在王座与权威之前低下了头一样。心地极好极温柔的阿特丽纳,在巴黎记起了李斯贝德,一八零九年上把她叫出来,预备替她找个丈夫,免得在乡下受苦。可是这个黑眼睛,黑眉毛,一字不识的姑娘,不能像阿特丽纳的心意,一下子就攀了亲,男爵只能先给她弄个生计,送她到供奉内廷的刺绣工场,有名的邦斯兄弟那里去学手艺。

大家简称为贝德的这位小姨子,做了金银铺绣的女工之后,拿出山民的狠劲来学习,居然识了字,会写会算;因为她的姊夫,男爵,告诉她,要自己开一个绣作铺,非先学会这三样不可。她立志要挣一份家业,两年之内换了一个人。到一八一一年,乡下姑娘已经是一个相当可爱,相当伶俐,相当聪明的女工头。

这一行叫作金银铺绣的职业,专做肩章、胸练、刀剑柄上的坠子,以及花哨的军服与文官制服上五光十色的零件。拿破仑以他喜欢穿扮的意大利人脾气,要大小官员的服装都铺满金绣银绣;帝国的版图既有一百三十三州之广,成衣匠自然都变了殷实的富户,而这个供应成衣匠或直接供应达官巨宦的工艺,也成为一桩稳赚钱的买卖。

等到贝姨成为邦斯工场中最熟练的女工,当了制造部门的主管,可能成家立业的时候,帝国开始崩溃了。波旁王室的号召和平,使贝德大为惊慌,她怕这行买卖要受到打击,因为市场的范围已经从一百三十三州减缩到八十六州,还要大量的裁军,同时她也害怕工商业的变化,不愿接受男爵的帮助;他简直以为她疯了。男爵希望她跟盘下邦斯工场的列凡先生合伙,她却跟列凡吵了架,仍旧退回去做一个普通工人,于是人家更以为她疯了。

那时,斐希一家又回头去过他们艰难的日子了,跟于洛男爵没有提拔他们的时候一样。

拿破仑第一次的逊位把他们的事业断送了之后,斐希三弟兄在一八一五年上无可奈何的当了义勇军。老大,贝德的父亲,战死了。阿特丽纳的父亲,被军事法庭判了死刑,逃到德国,一八二零年上死在德兰佛。最小的一个,约罕,到巴黎来求一家之中的王后,据说她吃饭的刀叉都是金银打的,在应酬场中头上颈上老戴满了小核桃大的,皇帝御赐的金刚钻。约罕·斐希那时四十三岁,向于洛男爵要了一万法郎,靠前任军需总监在陆军部里的老朋友的力量,在凡尔赛镇上做些小小的粮秣买卖。

家庭的不幸,男爵的失势,教贝德屈服了;在营营扰扰,争名夺利,使巴黎成为又是地狱又是天堂的大动乱中,她承认自己的渺小。体验到堂姊的种种优越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竞争与媲美的念头;可是妒火依然深深的埋在心底,像瘟疫的菌,要是把堵塞的棉花卷儿拿掉,它还会卷土重来,毁灭整个城市的。她常常想:“阿特丽纳和我是一个血统,咱们的父亲是亲兄弟;她住着高堂大厦,而我住着阁楼。”

可是每年逢到本名节和元旦,贝德总收到男爵夫妇俩的礼物;男爵待她极好,供给她过冬用的木柴;于洛老将军每星期请她吃一次饭,堂姊家里永远有她的一份刀叉。大家固然取笑她,却从来不引以为羞。再说,人家也帮她在巴黎有了一个立足之地,可以自由自在的过活。

的确,这个姑娘怕一切的拘束。要是堂姊请她住到她们家里去,贝德觉得依人篱下就等于戴了枷锁。好几次男爵把她结婚的难题解决了;她先是动了心,然后又恐怕人家嫌她没有教育,没有知识,没有财产,而担了心,把人家回绝了;最后,倘使男爵夫人提议她住到叔父那边去管理家务,免得花大钱雇一个大权独揽的女管家,她又回答说,她才不乐意这种方式的嫁人呢。

贝姨在思想上所表现的那种古怪,在一般晚熟的性格,和思想多而说话少的野蛮人身上都有的。由于工场中的谈话,与男女工人接触的关系,她的乡下人的聪明又染上一点儿巴黎人的尖刻。这姑娘,性格非常像高斯 人,强悍的本能,照理是喜欢软弱的男人的;但因为在京城里住久了,京城的气息把她表面上改变了。顽强的个性给巴黎文化磨钝了些。凭着她的聪明狡狯——那在真正独身的人是很深刻的——再加她思想的尖刻,在任何别的环境中她准是一个可怕的人物。狠一狠心,她能够离间一个最和睦的家庭。

早期,当她不露一点口风而抱着希望的时候,她曾经穿胸褡,注意时装,在某一时居然收拾得相当光鲜,男爵认为她可以嫁人了。贝德那时颇像法国旧小说里的火辣辣的黑姑娘。锐利的眼神,橄榄色的皮肤,芦苇似的身段,大可教什么退职的少校之流动心;但她笑着对人说,她只预备给自己鉴赏。并且,物质方面不用操心之后,她也觉得生活很美满:从日出到日落做完了一天的工,她总在别人家里吃晚饭;这样,她只消管中饭和房租的开支了;人家供给她衣著,也给她不伤体面的食物,例如糖,酒,咖啡等等。

一半靠于洛夫妇和斐希叔叔支持的生活,过了二十七年之后,到一八三七年,贝姨已经死心塌地不想再有什么成就,也不计较人家对待她的随便;她自动的不参加宴会,宁愿在亲密的场合露面,还可以有她的地位,而不致伤害她的自尊心。在于洛将军家里,克勒凡家里,男爵夫人家里,小于洛家里,在她吵过架而又和好而又很捧她的列凡家里,到处她都像自己人一样。到处她懂得讨下人们的好,不时赏他们一些酒钱,进客厅之前老跟他们谈一会儿天。这种亲热,老老实实把自己看做和他们一般高低的亲热,博得了下层阶级的好感,这是吃闲饭的清客必不可少的条件。背后大家都说她是好人。再说,她的殷勤,自发的、无限的殷勤,同她假装的好脾气一样,也是她地位逼成的。看到处处要依赖人家,她终于了解了人生;因为要讨个个人的好,她跟年轻人一块儿嘻嘻哈哈,在他们心目中,她是那种最受欢迎的甜言蜜语的跟班人物,她猜到而且赞成他们的欲望,做他们的代言人;他们把她当作最好的心腹,因为她没有权利埋怨他们。她的极端稳重,使她同时得到成年人的信任,因为她像尼侬一样有男人的长处。一般而论,一个人的心腹话,总是下达而非上闻的。干什么秘密的事,总是跟上司商量的时候少,跟下属商量的时候多,他们帮我们设计划策,参与我们的会议;但以黎希留 那样的奸雄,尚且不明白这一点,初次出席御前会议就自命为已经登峰造极。人家以为这个可怜的姑娘处处要仰人鼻息,非闭上嘴巴不可。她也自命为全家的忏悔箱。只有男爵夫人一个人,还记得小时候吃过大力气的堂妹妹的苦,至今防她一着。再说,为了顾全颜面,她夫妇之间的悲苦,也只肯对上帝倾诉。

在此也许得说明一下,男爵夫人的屋子,在贝姨眼中还是金碧辉煌,她不像暴发的花粉商会注意到破烂的沙发,污黑的花绸,和伤痕累累的丝织品上所表现的穷相。我们看待有些家具,像看待我们自己一样。一个人天天打量自己的结果,会像男爵那样自以为没有改变也没有老,可是旁人发觉我们的头发已经像龈鼠的毛,脑门上刻着人字形的皱纹,肚子上鼓起累累的南瓜。因此,贝德觉得这所屋子始终反映着帝政时代的光华,始终那么耀眼。

年复一年,贝姨养成了老处女的怪脾气。譬如说,她不再拿时装做标准,反而教时装来迁就她的习惯,迎合她永远落后的怪癖。男爵夫人给她一顶漂亮的新帽子,或是什么裁剪入时的衣衫,贝姨马上在家里独出心裁的改过一道,带点儿帝政时代的形式,又带点儿洛兰古装的样子,把好好的东西糟蹋了。三十法郎的帽子变得不三不四,体面的衣衫弄成破破烂烂。在这一点上,贝姨像骡子一样固执;她只求自己称心,还以为装束得挺可爱呢;殊不知她那番把服装与人品同化的功夫,表现她从头到脚都是老处女,固然很调和,却把她装扮得奇形怪状,人家纵有十二分的心意,也不敢让她在喜庆日子露面了。

男爵给她提过四次亲(一次是他署里的职员,一次是个少校,一次是个粮食商,一次是个退休的上尉),都给她拒绝了,另外她又拒绝了一个后来发了财的铺绣商。这种固执、任性、不受拘束的脾气,莫名其妙的野性,使男爵替她起了一个外号,叫作山羊。但这个外号只能说明她表面上的古怪,说明我们个个人都会在人前表现的,那种变化无常的脾气。仔细观察之下,这个姑娘,的确有乡下人性格中凶狠残忍的方面,她始终是想摘掉堂姊鼻子的女孩子,要不是有了理性,说不定她在妒性发作的时候会把堂姊杀死的。知道了法律,认识了社会,她才不至于露出乡下人的本性,像野蛮人那样急不及待的,把情感立刻变为行动。本色的人跟文明人不同的,也许全在这一点。野蛮人只有情感,文明人除了情感还有思想。所以野蛮人的脑子里可以说没有多少印象存在,他把自己整个儿交给一时的情感支配;至于文明人,却用思想把情感潜移默化。文明人关心的有无数的对象,有无数的情感;而野蛮人一次只能容纳一种情感。就因为此,儿童能够暂时的压倒父母,取得优胜,但儿童的欲望一经满足,优胜的条件也就消灭;可是这个条件,在近乎原始的人是继续存在的。贝姨这个野性未驯的,带点儿阴险的洛兰姑娘,就属于这一类的性格;在平民之中这性格是出乎我们意外的普遍,大革命时代许多群众的行为,也可以用这个性格解释。

在本书开场的时代,要是贝姨肯穿著入时,像巴黎女子一样,时兴什么就穿什么,那么她场面上还算拿得出,但她始终直僵僵的像一根木棍。而在巴黎,没有风韵的女人就不算女人。黑头发,冷冷的美丽的眼睛,脸上硬绷绷的线条,干枯的皮色,颇有乔多画像的风味:这些特点,一个真正的巴黎女子一定会加以利用而独树一格的,但在贝德身上,尤其是她莫名其妙的装束,把她弄成怪模怪样,好似萨瓦州的孩子们牵在街上走的、猴子扮的女人。于洛家的亲戚,都知道她喜欢待在家里,只在小圈子里活动,所以她的古怪已经谁也不以为怪,一到街上,更是无人理会了,因为熙熙攘攘的巴黎,只有漂亮女人才会受人注意。

那天奥当斯在花园里的痴笑,是因为战胜了贝姨的固执,把追问了三年的心事逼了出来。一个老姑娘尽管讳莫如深,还是不能咬紧牙关,一贯到底,为什么?为了虚荣心!三年以来,奥当斯对某些事情特别感到兴趣,老是向姨母提出些天真的问话;她要知道姨母为什么不嫁人。五次提亲都被拒绝的事,奥当斯都知道的,她便编了一个小小的罗曼史,认定贝姨心上有人,并且拿这一点来开玩笑。她提到自己跟贝姨的时候,总喜欢说:“呃!我们这辈小姑娘!”好几次贝姨说笑话似的回答:“谁跟你说我没有爱人哪?”于是,真的也罢,假的也罢,贝姨的爱人成了大家取笑的材料。无伤大雅的斗嘴,已经有两年的历史。贝姨上次到这儿来,奥当斯第一句就问:“你的爱人好吗?”

“好呐,”她回答,“就是有点儿不舒服,可怜的孩子。”

“啊!他身体很娇?”男爵夫人笑着问。

“对啦……他是黄头发的……我这么一个黑炭,自然要挑一个白白嫩嫩的,像月亮般的皮色喽。”

“他是什么人呢?干什么的?”奥当斯问,“是一个亲王吗?”

“我是做针线的王后,他是做活儿的亲王。街上有住宅,手里有公债的富翁,会爱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姑娘吗?还是有什么公爵侯爵,或是你神话里美丽的王子会要我?”

“噢!我倒想见见他……”奥当斯笑着说。

“你想瞧瞧肯爱上老山羊的男人是什么模样吗?”贝姨反问。

“大概是个老公务员,胡须像公山羊似的怪物吧?”奥当斯望着她的母亲说。

“哎哎,这可是猜错了,小姐。”

“那么你真的有爱人了?”奥当斯以为逼出了贝姨的秘密,表示很得意。

“真?跟你的没有爱人一样的真!”贝姨有点儿赌气的说。

“好吧,贝德,你既然有爱人,干吗不跟他结婚……”男爵夫人说着又对女儿做了一个暗号。“讲了他三年啦,你早应该看清楚的了,要是他不变心,你就不应当把这种局面老拖下去让他受罪。而且这也是一个责任问题,倘使他还年轻,你也该趁早有个老来的依靠。”

贝姨瞪着眼瞅着男爵夫人,看见她在笑,便回答说:“嫁给他等于嫁给饥饿;他是工人,我是工人,生下孩子来还不是一样的工人……不行,不行;我们精神上相爱,便宜多呢!”

“你干吗把他藏起来呢?”奥当斯又问。

“他穿着短打哪。”老姑娘笑着回答。

“你爱他不爱呢?”男爵夫人问。

“那还用说!这小天使,我就爱他的人,我心上有了他四年喽。”

“好吧,要是你就爱他的人,”男爵夫人态度很严肃,“要是真有这个人,你就是大大的对他不起。你不知道什么叫作爱。”

“这玩意儿,咱们生下来都懂的!”贝姨说。

“不,有些女人尽管爱,可是自私得厉害,你就是这样!”

贝姨把头低了下去,要是这时有人看到她的眼睛,一定会害怕的;但她望着手里的线团。

“你应该把你的爱人介绍我们认识,埃克多可以替他找个事,找个发财的机会。”

“不行,”贝姨说。

“为什么?”

“他是波兰人,一个亡命的……”

“一个叛党是不是?”奥当斯叫了起来。“噢!你好福气!他可曾有过冒险的事呀?”

“他为波兰打过仗。他在中学里教书,学生闹起革命来了;因为是公斯当丁大公荐的人,所以他没有赦免的希望。”

“教书……教什么的?”

“教美术……”

“是革命失败以后逃到巴黎的吗?”

“一八三三年,他穿过整个德国走来的……”

“可怜的小伙子!几岁啦……”

“革命的时候刚好二十四,现在二十九……”

“比你小十五岁咧。”男爵夫人插了一句嘴。

“他靠什么过活的?”奥当斯问。

“靠他的本领……”

“啊!他教学生吗……”

“他配?……”贝姨说。“他自己还在受管教,而且是严格的管教……”

“他的名字呢?好听不好听?”

“文赛斯拉!”

“你们这般老姑娘,想象力真是了不起!”男爵夫人叫道。“听你说得这样有根有据,人家真会相信你呢,李斯贝德。”

“妈妈,这个波兰人一定是吃惯俄罗斯棍子 的,所以贝姨要给他尝尝家乡风味。”

三个人都笑开了,奥当斯把“噢!玛蒂尔特……”改成“噢!文赛斯拉,我崇拜的神喔!……”的唱起来……大家也就把斗嘴的事暂停片刻。

奥当斯走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贝姨望着她说道:“哼!你们这般小姑娘,以为人家只会爱你们的。”

等到只剩下她们两个人了,奥当斯又说:“嗨,只要你证明文赛斯拉不是Conte(童话),我就把那条黄开司棉披肩给你。”

“他的确是Comte(伯爵)!”

“所有的波兰人全是Comte(伯爵)!”

“他不是波兰人,他是列……华……列多……”

“列多阿尼人是不是?”

“不……”

“列伏尼人是不是?”

“对啦!”

“他姓什么?”

“哎哎,我要知道你能不能保守秘密。”

“噢!贝姨,我一定闭上嘴巴……”

“能守口如瓶吗?”

“能!”

“能把你的灵魂得救做担保吗?”

“能!”

“不,我要你拿现世的幸福担保。”

“好吧。”

“那么告诉你,他叫作文赛斯拉·史丹卜克!”

“查理十二从前有一个将军是这个姓。”

“就是他的叔祖噢!他的父亲,在瑞典王死后搬到了列伏尼;可是他在一八一二年战役中丢了家业,死了,只留下一个可怜的八岁的儿子。公斯当丁大公看在史丹卜克这个贵族姓面上,照顾了他,送他进学校……”

“说过的话我决不赖,”奥当斯接口道,“现在只要你给我一个证据,证明确有此人,我就把披肩给你!啊!这个颜色对皮肤深色的人再合适没有了。”

“你替我保守秘密吗?”

“我把我的秘密跟你交换好了。”

“好,我下次来的时候把证据带来。”

“可是要拿出你的爱人来才算证据啊,”奥当斯说。

贝德从到巴黎起,最眼热开司棉,一想会到手那条一八零八年时男爵送给太太,而后根据某些家庭的习惯,在一八三零年上从母亲传给了女儿的黄开司棉披肩,她筒直有点飘飘然。十年以来,披肩已经用得很旧;但是这件藏在檀香匣里的珍贵衣饰,像男爵夫人的家具一样,在老姑娘看来永远是簇新的。所以她异想天开,带来一件预备送男爵夫人过生日的礼物,想借此证明她神秘的爱人并不是虚构的。

那礼物是一颗银印,印纽是三个埋在树叶中的背对背的人物,顶着一个球。三个人物代表信仰,希望,慈悲。他们脚底下是扭做一团的几只野兽,中间盘绕着一条有象征意味的蛇。要是在一八四六年,经过了雕塑家特·福伏小姐、华葛耐、耶南斯德、福劳蒙·茂列斯等的努力,和李哀那一流的木雕大家的成就之后,这件作品就不稀罕了;但在当时,一个对珠宝古玩极有见识的女孩子,把这颗银印拿在手里把玩之下,的确要欣赏不置的。贝姨一边拿给她一边说:“嗯,你觉得这玩意儿怎么样?”

以人物的素描、衣褶、动作而论,是拉斐尔派;手工却令人想起陶拿丹罗、勃罗奈斯基、琪伯尔蒂、却列尼、约翰·特·鲍洛涅等等的翡冷翠派的铜雕。象征情欲的野兽,奇谲诡异,不下于法国文艺复兴期表现妖魔鬼怪的作品。围绕人像的棕榈、凤尾草、灯心草、芦苇:其效果,格调,布局,都使行家叫绝。一条飘带把三个人像的头联系在一起,在头与头的三处空隙之间,刻着一个W,一头羚羊,和一个制字。

“谁雕的?”奥当斯问。

“我的爱人喽,”贝姨回答。“他花了十个月工夫,所以我得在铺绣工作上多挣一点儿钱……他告诉我,史丹卜克在德文中的意义是岩石的野兽或羚羊。他预备在作品上就用这个方式签名……啊!你的披肩是我的了……”

“为什么?”

“这样一件贵重的东西,我有力量买吗?定做吗?不可能的。所以那是送给我的。而除了爱人,谁又会送这样一个礼?”

奥当斯故意不动声色(要是贝德发觉这一点,她会大吃一惊的),不敢露出十分赞美的意思,虽然她像天生爱美的人一样,看到一件完美的,意想不到的杰作,自然而然的为之一震。她只说了一句:“的确不错。”

“是不错;可是我更喜欢橘黄色的开司棉。告诉你,孩子,我的爱人专门做这一类东西。他从到了巴黎之后,做过三四件这种小玩意,四年的学习和苦功,才有这点儿成绩。他拜的师傅有熔铜匠、模塑匠、首饰匠等等,不知花了多少钱。他告诉我,现在,几个月之内,他可以出名,可以挣钱了。”

“那么你是看到他的了?”

“怎么!你还当是假的?别看我嘻嘻哈哈,我是告诉了你真话。”

“他爱你吗?”奥当斯急不及待的问。

“还用说吗!”贝姨变得一本正经的。“你知道,孩子,他只见过一些没有血色,没有神气的北方女人;一个深色的,苗条的,像我这样年轻的姑娘,会教他心里暖和。可是别多嘴!你答应我的。”

“可是临了这一个还不是跟以前的五个一样?”奥当斯瞧着银印,嘲笑她。

“六个呢,小姐。在洛兰我还丢掉一个,就是到了今天,他还是连月亮都会替我摘下来的。”

“现在这个更妙啦,他给你带来了太阳,”奥当斯回答。

“那又不能换什么钱。要有大块儿田地,才能沾到太阳的光。”

这种针锋相对的胡说八道,加上应有的疯疯癫癫的举动,合成一片痴笑的声音,使男爵夫人把女儿的前途,跟她眼前这种少年人的欢笑比照之下,格外觉得悲伤。

奥当斯给这件宝物引起了深思,又问:

“把六个月工夫做成的古董送你,他一定有什么大恩要报答你?”

“啊!你一下子要知道得太多了……可是告诉你……我要你参加一个秘密计划。”

“有没有你的爱人参加?”

“啊!你一心想看到他!要知道像你贝姨这样一个老姑娘,能够把一个爱人保留到五年的,才把他藏得紧呢……所以,别跟我腻。我啊,你瞧,我没有猫,没有鸟,没有狗,也没有鹦鹉;我这样一头老山羊总该有样东西让我喜欢喜欢,逗着玩儿。所以哪,我弄了一个波兰人。”

“他有须吗?”

“有这么长,”贝德把绕满金线的梭子比了一比。她到外边来吃饭总带着活儿,在开饭之前做一会。她又说:“要是你问个不休,我什么都不说了。你只有二十二岁,可比我还嗦,我可是四十二啦,也可以说四十三啦。”

“我听着就是,我做哑巴好了。”

“我的爱人做了一座铜雕的人物,有十寸高,表现萨姆松斗狮。他把雕像埋在土里,让它发绿,看上去跟萨姆松 一样的古。现在摆在一家古董铺里,你知道,那些铺子都在阅兵场上,靠近我住的地方。你父亲不是认得农商部长包比诺和拉斯蒂涅伯爵吗?要是他提起这件作品,当作是街上偶尔看见的一件精美的古物,听说那些大人物不理会我们的金绣,却关心这一套玩意儿——要是他们买下了,或者光是去把那块破铜烂铁瞧一眼,我的爱人就可以发财了。可怜的家伙,他说人家会把这个玩意儿当作古物,出高价买去。买主要是一个部长的话,他就跑去证明他是作者,那就有人捧他了!噢!他自以为马到成功,快要发迹啦;这小子骄傲得很,跟两位新封的伯爵一样的骄傲。”

“这是学的弥盖朗琪罗,”奥当斯说。“他有了爱人,倒没有给爱情冲昏头脑……那件作品要卖多少呢?”

“一千五百法郎……再少,古董商不肯卖,他要拿佣金呢。”

“爸爸现在是王上的特派委员,在国会里天天见到两位部长,他会把你的事办妥的,你交给我得啦。您要发大财了,史丹卜克伯爵夫人!”

“不成,我那个家伙太懒,他几星期的把红土搅来搅去,一点儿工作都做不出来。呃!他老是上卢佛宫,国家图书馆鬼混,拿些版画瞧着,描着。他就是这么游手好闲。”姨母跟甥女俩继续在那里有说有笑。奥当斯的笑完全是强笑;因为她心中已经有了少女们都感受到的那种爱,没有对象的爱,空空洞洞的爱,直要遇上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模糊的意念方始成为具体,仿佛霜花遇到窗外摇曳的枯枝就黏着了。她像母亲一样相信贝姨是独身到老的了,所以十个月以来,她把贝姨那个神话似的爱人构成了一个真实的人物;而八天以来这个幽灵又变成了文赛斯拉·史丹卜克伯爵,梦想成了事实,缥渺的云雾变为一个三十岁的青年。她手中那颗银印,闪耀着天才的光芒;像预告耶稣降生似的,真有符咒一般的力量。奥当斯快活极了,竟不敢相信这篇童话是事实;她的血在奔腾,她像疯子一般狂笑,想岔开姨母对她的注意。

“客厅的门好像开了,”贝姨说,“咱们去瞧瞧克勒凡先生有没有走……”

“这两天妈妈很不高兴,那头亲事大概是完了……”

“能挽回的!我可以告诉你,对方是大理院法官。你喜欢不喜欢当院长太太?好吧,倘使这件事要靠克勒凡先生,他会跟我提的,明天我可以知道有没有希望……”

“姨妈,把银印留在我这儿吧,我不给人家看就是了……妈妈的生日还有个把月,我慢慢再还给你……”

“不,你不能拿去……还要配一口匣子呢。”

“可是我要给爸爸瞧一下,他才好有根有据的和部长们提,做官的不能随便乱说。”

“那么只要你不给母亲看见就行了。她知道我有了爱人,会开我玩笑的……”

“你放心……”

两人走到上房门口,正赶上男爵夫人晕过去,可是奥当斯的一声叫喊,就把她唤醒了。贝德跑去找盐,回来看见母女俩互相抱着,母亲还在安慰女儿,说:

“没有什么,不过是动了肝阳——呕,你爸爸回来了。”她听出男爵打铃的方式,“别告诉他我晕过去……”

阿特丽纳起身去迎接丈夫,预备在晚饭之前带他到花园里去,跟他谈一谈没有成功的亲事,问问他将来的计划,让她参加一些意见。

于洛男爵的装束气度,纯粹是国会派,拿破仑派;帝政时代的旧人是可以一望而知的:军人的架式,金纽扣一直扣到颈项的蓝色上装,黑纱领带,威严的步伐——那是在紧张的局面中需要发号施令的习惯养成的。男爵的确没有一点儿老态:目力还很好,看书不用眼镜;漂亮的长脸盘,四周是漆黑的鬓角,气色极旺,面上一丝一丝的红筋说明他是多血质的人。在腰带笼络之下的肚子,仍不失其庄严威武。贵族的威仪和一团和气的外表,包藏着一个跟克勒凡俩寻欢作乐的风流人物。他这一类的男子,一看见漂亮女人就眉飞色舞,对所有的美女,哪怕在街上偶然碰到而永远不会再见的,都要笑盈盈的做一个媚眼。

阿特丽纳看见他皱着眉头,便问:“你发言了吗,朋友?”

“没有;可是听人家说了两小时废话,没有能表决,真是烦死了……他们一味斗嘴,说话像马队冲锋,却永远打不退敌人!我跟元帅分手的时候说:大家把说话代替行动,对我们这般说做就做的人真不是味儿。得了吧,待在部长席上受罪受够了,回家来要散散心喽……啊,你好,山羊……你好,小山羊!”

说罢他搂着女儿的脖子,亲吻,戏弄,抱她坐在膝上,把她脑袋靠着他肩头,让她金黄的头发拂着他的脸。

“他已经累死了,烦死了,我还要去磨他,不,等一会吧,”于洛太太这么想过以后,提高了嗓子问:“你今晚在家吗?”

“不,孩子们,吃过饭我就走。今天要不是山羊,孩子们,和大哥在这儿吃饭,我根本不回来的。”

男爵夫人抓起报纸,瞧了瞧戏目,放下了。她看见歌剧院贴着《劳白脱这魔鬼》。六个月以来,意大利歌剧院已经让玉才华转到法兰西歌剧院去了,今晚她是去的阿丽斯。这些动作,男爵都看在眼里,他目不转睛的瞅着妻子。阿特丽纳把眼睛低下,走到花园里去了,他也跟了出去。

“怎么啦,阿特丽纳?”他搂着她的腰,把她拉到身边紧紧抱着。“你不知道我爱你甚于……”

“甚于贞妮·凯婷,甚于玉才华是不是?”她大着胆子打断了他的话。

“谁告诉你的?”男爵把妻子撒开手,退后了两步。

“有人写来一封匿名信,给我烧掉了,信里说,奥当斯的亲事没有成功,是为了我们穷。亲爱的埃克多,你的妻子永远不会对你哼一声;她早知道你跟贞妮·凯婷的关系,她抱怨过没有?可是奥当斯的母亲,不能不对你说老实话……”

于洛一声不出。他的太太觉得这一会儿的沉默非常可怕,她只听见自己的心跳。然后他放下交叉的手臂,把妻子紧紧搂在怀里,吻着她的额角,热情激动的说:

“阿特丽纳,你是一个天使,我是一个脓包……”

“不!不!”男爵夫人把手掩着他的嘴,不许他骂自己。

“是的,现在我没有一个钱可以给奥当斯,我苦闷极了;可是,既然你对我说穿了心事,我也只好把憋在肚里的苦处对你发泄一下……你的斐希叔叔也是给我拖累的,他代我签了两万五千法郎的借据!而这些都是为了一个欺骗我的女人,背后拿我打哈哈,把我叫作老雄猫的……吓!真可怕,满足嗜好比养活一家老小还要花钱……而且压制也压制不了……我现在尽可以答应你,从此不再去找那个该死的犹太女人,可是只要来一个字条,我就会去,仿佛奉着皇帝的圣旨上火线一样。”

“别难受啦,”埃克多可怜的太太绝望之下,看见丈夫眼中含着泪,便忘记了女儿的事。“我还有钻石;第一先要救出我的叔叔来!”

“你的钻石眼前只值到二万法郎,不够派作斐希老头的用场;还是留给奥当斯吧。明天我去见元帅。”

“可怜的朋友!”男爵夫人抓着她埃克多的手亲吻。

这就算是责备了。阿特丽纳贡献出她的钻石,做父亲的拿来给了奥当斯,她认为这个举动伟大极了,便没有了勇气。

“他是一家之主,家里的东西,他可以全部拿走,可是他竟不肯收我的钻石,真是一个上帝!”

这是她的想法。她的一味温柔,当然比旁的女子的妒恨更有收获。

伦理学者不能不承认,凡是很有教养而行为不检的人,总比正人君子可爱得多;因为自己有罪过要补赎,他们就先求人家的宽容,对裁判他们的人的缺点,表示毫不介意,使个个人觉得他们是一等好人。正人君子虽然也有和蔼可亲的,但他们总以为德行本身已经够美了,毋须再费心讨好人家。而且,撇开伪君子不谈,真正的有道之士,对自己的地位几乎都有点儿介介于怀,以为在人生的舞台上受了委屈,像自命怀才不遇的人那样,免不了满嘴牢骚。所以,因败坏家业而暗自惭愧的男爵,对妻子,对儿女,对贝姨,把他的才华,把他迷人的温功,一齐施展出来。儿子和喂着一个小于洛的赛莱斯丁纳来了以后,他对媳妇大献殷勤,恭维得不得了,那是赛莱斯丁纳在旁的地方得不到的待遇,因为在暴发户的女儿中间,再没有像她那么俗气,那么庸碌的了。祖父把小娃娃抱过来亲吻,觉得他妙极了,美极了;他学着奶妈的口吻,逗着孩子咿咿哑哑,预言这小胖子将来比他还要伟大,顺手又把儿子于洛恭维几句,然后把娃娃递给胖奶妈。赛莱斯丁纳对男爵夫人递了个眼色,表示说:“瞧这老人家多好呀!”不消说得,她会在自己的父亲面前替公公辩护的。

表现了一番好公公好祖父之后,男爵把儿子带到花园里,对于当天在议院里发生的微妙局面应当如何应付,发表了一套入情入理的见解。他教年轻的律师佩服他眼光深刻,同时他友好的口吻,尤其是那副尊重儿子,仿佛从此把他平等看待的态度,使儿子大为感动。

小于洛这个青年,的确是一八三零年革命的产物:满脑子的政治,一肚子的野心,表面却假装沉着;他眼热已经成就的功名,说话只有断断续续的一言半语;深刻犀利的字句,法国谈吐中的精华,他是没有的;可是他很有气派,把高傲当作尊严。这等人物简直是装着一个古代法国人的活动灵柩,那法国人有时会骚动起来,对假装的尊严反抗一下;但为了野心,他临了还是甘心情愿的闷在那里。像真正的灵柩一样,他穿的永远是黑衣服。

“啊!大哥来了!”男爵赶到客厅门口去迎接伯爵。自从蒙高南元帅故世之后,他可能补上那个元帅缺。于洛把他拥抱过了,又亲热又尊敬的搀着他走进来。

这位因耳聋而毋须出席的贵族院议员,一个饱经风霜、气概不凡的脑袋,花白的头发还相当浓厚,看得出帽子压过的痕迹。矮小,臃肿,干瘪,却是老当益壮,精神饱满得很;充沛的元气无处发泄,他把看书与散步来消磨光阴。他的白白的脸,他的态度举动,以及他通情达理的议论,到处都显出他朴实的生活。战争与战役,他从来不提;他知道自己真正的伟大,毋须再炫耀伟大。在交际场中,他只留神观察女太太们的心思。

“你们都很高兴啊,”他看到男爵把小小的家庭集会搅得很热闹,同时也发觉弟媳妇脸上忧郁的影子,便补上一句:“可是奥当斯还没有结婚呢。”

“不会太晚的,”贝姨对着他的耳朵大声的叫。

“你自己呢,你这不肯开花的坏谷子!”他笑着回答。这位福士汉战役中的英雄很喜欢贝姨,因为两个人颇有相像的地方。平民出身,没有受过教育,他全靠英勇立下军功。他的通情达理就等于人家的才气。一辈子的清廉正直,他欢欢喜喜的在这个家庭中消磨他的余年,这是他全部感情集中的地方,兄弟那些尚未揭穿的荒唐事儿,他是万万想不到的。他只知道家庭之间没有半点儿争执,兄弟姊妹都不分轩轾的相亲相爱,赛莱斯丁纳一进门就被当作自己人看待:对于这幅融融泄泄的景象,谁也不及他那样的感到欣慰。这位矮小的好伯爵还常常问,为什么克勒凡没有来。赛莱斯丁纳提高着嗓子告诉他:“父亲下乡去了!”这一次,人家对他说老花粉商旅行去了。

这种真正的天伦之乐,使于洛太太想起:“这才是最实在的幸福,谁也夺不了的!”

老将军看见兄弟对弟媳妇那么殷勤,便大大的取笑他,把男爵窘得只能转移目标去奉承媳妇。在全家聚餐的时候,男爵总特别敷衍媳妇,希望由她去劝克勒凡老头回心转意,不再记他的恨。看到家庭的这一幕,谁也不会相信父亲濒于破产,母亲陷于绝望,儿子正在担忧父亲的前途,女儿又在打算夺取姨母的情人。 LDzT01gGTK18z/KdeawsL1Fw6d3vjp/krrgz5gpox6ri/VmTeZ5Bgm4vdpJbm7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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