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学旬刊》第四十一期杂谈上见到郑振铎君的一节话,很有意思。他说:
“鼓吹血和泪的文学,不是便叫一切的作家都弃了他素来的主义,齐向这方面努力;也不是便以为除了血和泪的作品以外,更没有别的好文学。文学是情绪的作品。我们不能强欢乐的人哭泣,正如不能叫那些哭泣的人强为欢笑。”
许华天君在《学灯》上《创作底自由》一篇文章里,也曾有几句话说得很好:
“我想文学的世界里,应当绝对自由。有情感忍不住了须发泄时,就自然给他发泄出来罢了。千万不用有人来特别制定一个樊篱,应当个个作者都须在樊篱内写作。在我们看起来,现世是万分悲哀的了;但也说不定有些睡在情人膝头的人,全未觉得呢?你就不准他自由创作情爱的诗歌么?推而极之,我们想要哭时,就自由的哭罢;有人想要笑时,就自由的笑罢。谁在文学的世界上,规定只准有哭的作品而不准有笑的作品呢?”
以上所说的话都很确当,足以表明文艺上统一的不应有与不可能,但是世间有一派评论家,凭了社会或人类之名,建立社会文学的正宗,无形中厉行一种统一。在创始的人,如居友,别林斯奇,托尔斯泰等,原也自成一家言,有相当的价值,到得后来却正如凡有的统一派一般,不免有许多流弊了。近来在《平民》第一百九期上见到马庆川君的《文学家底愉快与苦闷》,他的论旨现在没有关系可以不必讨论,其中有一节话却很可以代表这一派的极端的论调。他说:
“……若不能感受这种普遍的苦闷,安慰普遍的精神,只在自己底抑郁牢骚上做工夫,那就空无所有。因为他所感受的苦闷,是自己个人底境遇,他所得到的愉快,也是自己个人底安慰,全然与人生无涉。换句话说,他所表现的不过是著者个人底荣枯,不是人类公同的感情。”
这一节里的要点是极端的注重人类共同的感情而轻视自己个人的感情,以为与人生无涉。“其实人类或社会本来是个人的总体,抽去了个人便空洞无物,个人也只在社会中才能安全的生活,离开了社会便难以存在,所以个人外的社会和社会外的个人都是不可想象的东西”,至于在各个人的生活之外去找别的整个的人生,其困难也正是一样。文学是情绪的作品,而著者所能最切迫的感到者又只有自己的情绪,那么文学以个人自己为本位,正是当然的事。个人既然是人类的一分子,个人的生活即是人生的河流的一滴,个人的感情当然没有与人类不共同的地方。在现今以多数决为神圣的时代,习惯上以为个人的意见以至其苦乐是无足轻重的,必须是合唱的呼噪始有意义,这种思想现在虽然仍有势力,却是没有道理的。一个人的苦乐与千人的苦乐,其差别只是数的问题,不是质的问题;文学上写千人的苦乐固可,写一人的苦乐亦无不可,这都是著者的自由,我们不能规定至少须写若干人的苦乐才算合格,因为所谓普遍的感情,乃是质的而非数的问题。个人所感到的愉快或苦闷,只要是纯真切迫的,便是普遍的感情,即使超越群众的一时的感受以外,也终不损其为普遍。反过来说,迎合社会心理,到处得到欢迎的《礼拜六》派的小册子,其文学价值仍然可以直等于零。因此根据为人生的艺术说,以社会的意义的标准来统一文学,其不应与不可能还是一样。据我的意见,文艺是人生的,不是为人生的,是个人的,因此也即是人类的;文艺的生命是自由而非平等,是分离而非合并。一切主张倘若与这相背,无论凭了什么神圣的名字,其结果便是破坏文艺的生命,造成呆板虚假的作品,即为本主张颓废的始基。欧洲文学史上的陈迹,指出许多同样的兴衰,到了二十世纪才算觉悟,不复有统一文学潮流的企画,听各派自由发展,日益趋于繁盛。这个情形很足供我们的借鉴,我希望大家弃舍了统一的空想,去各行其是的实地工作,做得一分是一分,这才是充实自己的一生的道路。
(1922年7月11日刊于《晨报副镌》,署名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