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努姆霍泰普一世(大约公元前1991—前1962)是第十二王朝贝尼哈桑地区最有势力的贵族中我们首先要说明的人物。他在阿蒙尼姆赫特
一世争夺埃及王冠和掌握埃及最高权力的最后角逐中显然发挥过作用。该铭文有许多地方破损,支离破碎,我们不得不在字里行间猜测原文的内容。但有一点很清楚,即哈努姆霍泰普在一次远征中陪伴过阿蒙尼姆赫特一世,他们在此次远征中乘坐的是“20艘雪松船”,远征的结果是将敌人从埃及驱逐。我们不清楚铭文中说的敌人指的是谁,文中只用了一个“他”字,很可能是阿蒙尼姆赫特的政敌,是和他角逐王位的政敌。接下来是国外敌人的降服,北方亚洲人和南方黑人,高原和低地的敌人(“两地”)。在完成这一切之后,国王奖励其忠实的跟随者,哈努姆霍泰普被任命为“麦奈特–胡夫诺姆长”。他在该诺姆的管理令国王非常满意。
哈努姆霍泰普出身于一个势力强大的羚羊诺姆家族,因其对阿蒙尼姆赫特一世的忠诚而被任命为诺姆长。其子、其孙哈努姆霍泰普二世与其长重孙在中埃及各诺姆都拥有同样的地位。
该篇铭文在贝尼哈桑第14号墓中发现。首先注意到该铭文,并将之抄录下来的是纽伯里(Newberry),随后,他在《贝尼哈桑》中发表了此篇铭文。铭文写在该墓的西墙上,残破严重。译自《古埃及记录》(芝加哥,1906)。
世袭王子和诺姆 [1] 长,玺印总持,唯一陪伴者,□ □ □羚羊诺姆之伟大主人□ □ □ □,附属于内亨 [2] (法官)。
[1] 诺姆,埃及行政区划。埃及大约有40个诺姆。在历史的不同时期,诺姆的数目有所变化。
[2] 内亨(nxn)即希拉康坡里,上埃及第三诺姆。
我来自我的城市,我去向我的[诺姆]。我从未对任何人作恶。□ □ □ □ □ □(4)□ □ □ □ □然而[我主],上下埃及之王,(5)塞赫特伊布瑞,拉神之子:阿蒙尼姆赫特(一世),愿他永远长寿,指定我[就任] □ □ □ □。我陪同陛下去□ □ □ □ [1] ,20艘之雪松船 [2] [由]他[率领],来到□ □ □ □。他 [3] 将他 [4] 从两土地(埃及)驱除出去。(6)黑人 [5] □ □ □ □,亚洲人纷纷倒下;他在两土地夺取低地,高地,□ □ □ □其人民□ □仍留在他们的土地上□ □ □ □ □ □ □ □ □ □ □ □(7)□ □ □ □。然后,陛下任命我为麦奈特–胡夫 [6] 之诺姆长。我的管理在陛下心中是无与伦比的,在□ □ □ □是愉快的。然后,我□ □ □ □我的城市,我造福我的人民。陛下为我实现我嘴里说出的[□ □ □ □](8)□ □ □ □该□ □ □ □是□ □ □ □,该□ □ □ □是□ □ □ □,其纳税人□ □ □ □,市民为仆人□ □ □ □ □ □ □ □
[1] 这里一定有一个地名,或者是原本残破了,或者是抄写错误。因为埃及语书写体系所用符号为象形符号,常常会发生译读的错误。
[2] 雪松船,古埃及的船大多数是用当地的木材建造的,木板相应比较短,所以船比较小。用雪松建造的船要大得多。
[3] 他,指阿蒙尼姆赫特一世。
[4] 可能指他的政敌。
[5] 黑人,根据考洳斯考(Korusko)铭文,阿蒙尼姆赫特在他统治的第二十九年曾率军攻打过努比亚。
[6] 字面意思为“胡夫的保姆”,“荷鲁斯地平线”的都城,贝尼哈桑地区的一个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