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施行空前活跃,并持续扩展外延和走向纵深,在保护商业成果和维护竞争秩序上经常呈现新动态和发挥新功能,同时也带来了保护正当性、保护边界以及保护方法的诸多困惑和疑虑。每当在解决现实问题产生困惑时,总归要回归其本源和来路,据此为新难问题寻求答案。
但是,当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性研究还很欠缺,致使实践中往往易于出现各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和认识,并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法律的实际适用。本书所研究的价值取向无疑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元命题,是贯彻于反不正当竞争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中的灵魂,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最基本、最根本和最重要的问题,是构建反不正当竞争法理念、原则和规则的根基。
本书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为主线,以比较法研究为方法,以国内法研究为支点,以具体制度分析为支撑,分别从国内与国外、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以及“道”与“术”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系统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诸个有新意的观点。作者深耕多年,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天然优势,确实把看似高度抽象的价值取向研究得非常接地气和可操作,难能可贵。
本书通过提炼两种价值取向模式,即侧重于自由和效率的价值取向模式与侧重于公平的价值取向模式,对于两大法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取向及其差异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如此切入的研究角度和挖掘深度,在该领域的国内同类研究中尚不多见。
本书摒弃仅将公平作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取向的通常认识,从公平、自由和效率三个维度全面界定其价值取向,尤其是在自由和效率的基础上界定公平,也即将公平界定为受自由和效率规制的公平,是自由和效率基础上的公平,且对其相辅相成、相互制约与三位一体的关系进行分析。自由、效率与公平本身是常见的和固有的术语,看起来似乎没有新意,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语境下却具有特殊的含义和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直接目标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平无疑是其基本的价值取向,但自由和效率仍是其基本价值。公平、自由与效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整价值观念。其中,公平是本位性价值,如非为了追求公平,反不正当竞争法即无产生和存在的必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制度也都是围绕公平而设计的。自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定性价值,即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适当限制竞争自由而生,是对于竞争自由的直接限制,但对于竞争自由的限制本身依然是有限度和受限制的,限制不正当竞争范围的基准恰是竞争自由,即出于最大限度地维护竞争自由的需要,不允许以公平的名义将太多的竞争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市场竞争的基调是自由竞争,自由竞争是原则,不正当竞争属于竞争自由的例外。效率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利性目标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所以干预竞争,最终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市场效率。公平、自由与效率从不同的侧面,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整的价值体系。忽视自由和效率,竞争公平无法实现,而且丧失参照物和逻辑前提,最终缺失衡量标准。
价值取向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有具体制度的支撑,并在理念、制度与法律标准上相对应。本书以公平、自由和效率为核心,以具体制度为支撑,构建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理论体系和实践操作标准。认为价值观是制度运行的灵魂,必须体现于和贯彻于制度之中,以制度设计为支撑,并就体现和贯彻价值取向的支柱性制度进行了逐一探讨,着重从价值取向的角度解释和重塑相关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判断标准、一般条款、具体规定等,均必须体现其价值取向,受价值取向的引导和拘束。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取向也贯穿于这些原则和制度的解释和适用之中,并用以指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专门法等特殊关系的处理。把价值取向问题理顺和解决了,原则与制度的适用就有了明确的和准确的方向,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就有了准确的和恰当的定位。
此外,本书从价值取向的视角对于商业道德进行解读,进一步廓清其内涵,并对世俗道德与商业伦理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对于一般条款的适用进行了系统诠释。本书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价值取向,对于该法的补充保护进行了理论梳理和实践解析,区分了静态的与动态的竞争观,并通过实例分析论证,认为动态的竞争观更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有感于本书的写作,作者倾注全力,观点中肯,反映中国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实属不易。
孔祥俊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