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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贤”与“汉魏革命”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春正月,曹丕接替死去的父亲曹操,嗣位为丞相、魏王。随即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很快启动了代汉建魏的程序。这是为一般读者所熟知的史事。不过很少有人注意到,在曹丕即丞相、魏王位之后,代汉建魏之前,还曾经有过一个未必可以忽略不计的政治动作,即所谓“二十四贤”的彰表。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新王朝建立前后,对开国功臣进行彰表是很常见也容易理解的政治行为。著名的东汉云台二十八将、初唐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皆为其例。然而曹魏在王朝建立前夕所彰表的“二十四贤”,却均为东汉中后期人物,其中没有一人属于曹操的创业集团阵营。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四贤”中又有多位都属于东汉后期所谓的“处士”“隐逸”一流,即拒绝加入王朝为官而在家不仕之人。下面首先对“二十四贤”的史料来源做一介绍,继而分析其背后的历史脉络与政治意图,希望借此勾勒出“汉魏革命”重构的王朝新秩序的一面。

“二十四贤”的史料来源

曹丕在代汉前夕旌表“二十四贤”之事,不见于《三国志》及裴松之注,仅载于十卷本《陶潜集》所收的《集圣贤群辅录》中。是作收录了自杜乔至于皇甫规共计二十四位东汉人士,其后注曰:

右魏文帝初为丞相魏王所旌表二十四贤。后,明帝乃述撰其状。见文帝《令》及《甄表状》。

众所周知,此一系统的陶集为北齐阳休之所编成,其中的《五孝传》《四八目》(即《集圣贤群辅录》之本名)并为先行于世的萧统编八卷本陶集所无。自《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为赝作之后,关于其真伪聚讼已久,迄无定论。袁行霈认为阳休之“所编十卷本,乃据萧统八卷本,而参以其他六卷、八卷两种而成,所谓‘合为一帙’也。《五孝传》及《四八目》虽不见于萧统本,然见于其他旧本,非阳休之本人凭空杜撰者也” 。笔者对此亦表赞同。退一步讲,即使《五孝传》《四八目》确非陶潜本人作品,史料价值仍然不可忽视。观《四八目》所言诸条目,最后三条注明“闻之于故老”,其他诸条则几乎无不明言引自何书。引书范围自先秦典籍至于两汉之作,而以魏晋著述最为大宗,达二十七种之多。即使非“渊明平日读书之杂录”,亦可视为东晋刘宋之际一种或一类其来有自的史料群,仍不失利用价值。

不妨具体看一下“二十四贤”条所出自的文帝《令》与《甄表状》。关于前者,《隋书·经籍志》中记有《魏文帝集》十卷(梁二十三卷),参考其父曹操和其弟曹植文集的体例,其中亦当包含了若干“令”类作品在内。史料中亦散见魏文帝曹丕之令文,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多有搜录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所见的曹丕之“令”,几乎均发布于延康元年(220)二月至十一月间。如前所述,此年正月,曹丕接任亡父曹操之丞相、魏王位,十一月即行汉魏禅代之事。显然这些令均为曹丕以魏王身份所颁布。其中大半为十一月禅让程序中的文书往复,也有几条如《除禁轻税令》(延康元年二月)、《敕尽规谏令》(延康元年七月庚辰)、《殡祭死亡士卒令》(延康元年十一月癸卯)等,亦可视为广义上的禅让程序的组成部分。彰表“二十四贤”之令文原貌虽不获睹,但从内容上可以判断与上述几条令文的性质应该比较接近。

而关于《甄表状》的相关史料很少。除前引“二十四贤”条以外,《四八目》中还有两处引用到此史料,记述东汉后期的所谓“名士”之流,其中之一记作者为魏明帝:

公沙绍字子起,绍弟孚字允慈,孚弟恪字允让,恪弟逵字义则,逵弟樊字义起。又北海公沙穆之五子。并有令名,京师号曰:“公沙五龙,天下无双。”穆亦名士也。见魏明帝《甄表状》及《后汉书》。

而“二十四贤”条中恰恰也包含了明帝为诸贤所撰之《状》,试举两例:

少府颍川李膺字元礼。《状》:“膺承三公之后,生高洁之门,少履清节,非法不言。英声宣于华夏,高名冠于缙绅。”

有道太原郭泰字林宗。《状》:“泰器量弘深,孝友贞固,名布华夏,学冠群儒。州郡礼命,曾不旋轨。辟司徒,征有道,并不屈。”

两相对比,可以推测《甄表状》的内容不仅包括了若干汉末名士的籍贯姓字等基本信息,还有类似“三君”之类的名号 与载有具体评价内容的“状”。其名之确切含义虽不可解,但与汉末魏晋之际流行于士人社会中的“状” 应该关系密切。

综上所述,虽然编入《四八目》(《集圣贤群辅录》)的十卷本《陶潜集》成书晚至北齐阳休之时,但其中所载的魏王曹丕于汉魏禅代之际彰表“二十四贤”之事,当源自确切的汉末魏晋史料,对于汉晋间历史研究的价值仍有待挖掘。

“二十四贤”人选的分析

从名称上来说,所谓“贤”者,应即东汉中期以降频见于史料的“先贤”之省称。据《三国志》卷四《魏书·三少帝纪》裴松之注引《魏名臣奏》所载华歆上表:“文皇帝旌录先贤,拜(郑)玄適孙小同以为郎中,长假在家。”郑玄名列曹丕所彰表的“二十四贤”之中,这里又说曹丕“旌录先贤”,可见“二十四贤”者,“二十四先贤”也。并且由此可以知道,对于这些先贤的彰表,同时还伴随着以其后代为郎中之类的优遇措置。

汉末魏晋盛行所谓“先贤传”“耆旧传”类作品。如《陈留耆旧传》《汝南先贤传》之类的书名所示,此类作品往往冠以具体地域之名,被视为一种“郡国之书” 。“二十四贤”的产生,与此当存在一定的亲近关系。曹丕彰表东汉“先贤”,或有意利用这些东汉后期人物在乡里社会中所具有的影响力来巩固地方统治,同时也有着将先贤家族纳入王朝内部的意图。

然而,有汉东京一代,在“郡国之书”中留下丰富事迹的各地“先贤”“耆旧”数以百计。曹丕所彰表的“二十四贤”,是否只是汇总这些地方“先贤”后的一个“中央精选版”呢?换言之,在东汉的地方先贤与汉魏之际的“二十四贤”之间,是否存在性质上的区别?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对“二十四贤”的具体人选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下表列出“二十四贤”人选的姓名与头衔,并根据《后汉书》等史料列出其大致的活跃时期。

表1 曹丕彰表“二十四贤”人选简表

可以看到,所谓“二十四贤”,其涵盖范围事实上仅为东汉中后期人物,尤以活跃于桓帝至献帝时期者为主。如所周知,这一时期以皇帝、外戚、宦官和士人四大势力之间的反复对抗和冲突为主题,东汉王朝经历了持久的政治混乱与动荡,并最终在中平六年(189)灵帝死后以一种近乎“大决战”的方式走向了“汉魏革命”。某种程度上说,曹魏国家本身就是这一历史进程的产物。

在魏明帝为“二十四贤”所撰“状”中,有三条明确叙述和彰表了其人在东汉中后期与外戚或宦官势力进行对抗的事迹。如李固“大将军梁冀恶直丑正,害其道。桓帝即位,遂死于谗”,着重指出李固为“恶直丑正”的外戚梁冀加害之事,凸显出李固的反外戚立场。又如陈蕃“明允贞亮,与大将军窦武志匡社稷,机事不密,为群邪所害”,陈球“清高忠直,孝灵中年,欲诛黄门、常侍,以此遇害”。陈蕃《状》中的“群邪”所指即陈球《状》中的“黄门、常侍”,也就是东汉中后期盘踞内廷的宦官群体。述“明允贞亮”“清高忠直”之士人领袖为“群邪”宦官所害,魏明帝及其所代表的曹魏精英对于东汉后期的历史冲突所持的政治立场一目了然。

除了以上三位,列名于“二十四贤”之中的杜乔、王畅、朱穆、李膺、杜密、房植、张俭、魏朗、皇甫规、张奂、朱寓诸人,虽然其《状》中未有明言反外戚、反宦官事迹,然据范晔《后汉书》等史料的相关记载,可以认为正是与被视为“浊流”的外戚/宦官势力进行过激烈斗争的代表性官僚士人,也可以归入“清流”的政治谱系之中。事实上,这些人与所谓的“党锢”人士有相当重合。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二十四贤”中的其他人选也可以视为具备共同属性的一类人群,即东汉后期在家不仕、拒绝入朝为官的“处士”群体。其中的姜肱、徐稺、申屠蟠、冉璆、郭泰诸人分别带有聘士、征士、有道之类头衔,这一特征比较明显。而向诩、施延、韩融、荀爽、郑玄几位,在“二十四贤”中虽以侍中、太尉、大鸿胪、司空、大司农等官位相称,但从《后汉书》等史料中的相关记载看来,上述官位基本只是其晚年所获得的荣誉性待遇而已。处士群体表面上看与前述积极发动反外戚、反宦官活动的官僚士人有很大不同,甚至采取了相反的行为方式。不过在东汉后期的历史情境中,从其拥高名而不应朝廷征辟的结果来看,可以说也是采取了对东汉后期的黑暗局面进行消极反抗的政治态度,事实上构成了针对外戚、宦官权力进行抵制、斗争的抵抗运动之一环,可以视为广义上的“清流”势力的组成部分

以上讨论说明了列名于“二十四贤”的人选,都是在东汉后期的历史进程中,曾经以或积极或消极的方式对当权的外戚或宦官势力采取反抗行动的人士。换言之,他们在东汉后期采取了反外戚、反宦官的政治立场。将“二十四贤”仅仅视为地方“先贤”的“中央精选版”,无疑是过于表面化的观察。

曹魏王朝的反宦官立场

事实上,“二十四贤”的政治立场,正是曹魏王朝一贯的官方立场。在以“禅让”模式完成的王朝更替过程中,魏国臣子上书劝进,汉皇帝下诏让位,魏王曹丕三让后受禅告天,各种文辞中皆可看到以东汉的历史书写为汉魏更替张本的叙述 。尤以《隶释》所载《魏公卿上尊号奏》中的叙述最有代表性:“且汉政在奄宦,禄去帝室,七世矣。遂集矢石于其宫殿,而二京为之丘虚。〔当是之时,四海荡〕覆,天下分崩云云。” 所谓“汉政在奄宦,禄去帝室,七世矣”,当指东汉安帝以降。以宦官“乱政”为东汉王朝失去天命支持、当被新王朝取代的主要理由,显示曹魏王朝君臣的政治立场,和东汉后期与宦官势力发生激烈冲突的“清流”士人是一致的。或者反过来可以说,曹魏王朝的统治群体正是以汉末“清流”的继承者自居的。

《上尊号碑》拓片(局部)

这一政治立场贯穿于魏王曹丕于汉魏禅代之际所彰表“二十四贤”的具体人选之中。事实上,很容易举出“二十四贤”以外东汉后期的名臣贤士。如“历事六帝,……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的胡广,号称“汉兴以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 ,却不在曹丕所彰表的东汉“二十四贤”之列。又如在东汉后期与西北羌人的长期战争中脱颖而出的“凉州三明”,其中的皇甫规与张奂都跻身于“二十四贤”,另一位战功更为卓著的段颎却不在其列。可见魏王曹丕及其背后的精英团体在决定“二十四贤”的人选时,实际上进行了严格的“政治资格审查”。胡广、段颎等未能入选,理由很可能在于其人并未积极参与东汉后期清流士人反对外戚、宦官权力的抵抗运动,甚至还是与宦官势力有密切联系者。当然,也有一些虽然积极参与抵抗运动甚至起到重要历史作用的人物及其家族——如袁绍、袁术辈——因为站在了曹操势力的对立面而不得入选,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此,曹丕在延康元年(220)继任丞相、魏王之后,正式启动汉魏禅让程序之前,以“二十四贤”的名义对二十四位东汉中后期人士进行彰表,其背后有着不容忽视的政治意涵。“二十四贤”乃是东汉后期广义上的“清流”的代表人物;对他们的彰表,正与前述曹魏王朝君臣以汉末清流的继承者自居这一政治立场保持了一致。

继续向前追溯的话,这一政治立场在建安十五年(210)十二月乙亥曹操所发布的《让县明本志令》中已经表露无遗。此时已经位极人臣的曹操特意回顾自己一生经历,剖白心迹 。如所周知,曹操祖父曹腾为东汉宫中宦官,历事四帝,位高权重。其父曹嵩为曹腾养子,历任司隶校尉、大司农、大鸿胪乃至太尉。曹操在二十岁就被举为孝廉,其后尽管得罪部分宦官,却仍然能够顿丘令、议郎、骑都尉、济南相、典军校尉这样一路升迁,当与其宦官家族的出身密不可分。但在《让县明本志令》中,如“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除残去秽,平心选举”之语所示,曹操努力把青年时代的自己描摹成一位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完全认同于党锢名士的士人,且不惜与宦官势力直接对抗。青年时代的曹操是否确实已经如此叛逆我们无由得知,但在汉魏禅代进程不可逆转的途中,曹操需要专门发布这样一篇“洗白”自己出身的令文,正可说明在其时集聚于曹操周围的精英人群和政治势力看来,对东汉宦官权力的否定,是曹魏王权获取正当性的先决条件,不可等闲视之。

在这一意义上,《让县明本志令》和“二十四贤”的彰表,与曹魏王朝成立后一系列改造汉代传统、更新皇帝权力结构的政治举措,都是同一种意识形态的表现,构成了长时段、结构性的“汉魏革命”中的一环。这一认识也可以让我们对陈寅恪先生20世纪50年代所提出的魏晋统治阶级性质转换假说有所反思

原刊《文史知识》2017年第11期。详参拙著《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单元四第三章《“二十四贤”与曹魏王朝的隐逸书写》。 OCambU3isUx1kCcG9DOeO1+Qw/KZQhg7CZviBsRU0dsUqXoVYA1jWCGyEmehOz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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