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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十四年

郑厉公自栎侵郑 ,及大陵 ,获傅瑕 。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

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 ,问于申 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 ,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 ,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 ,故有妖。”

【注释】

①郑厉公自栎侵郑:郑厉公出奔及居栎事,详见《桓公十五年》篇。栎,地名,今河南禹州市。

②大陵:郑地,当在今新密至新郑(时郑国国都)之间。

③傅瑕:郑大夫。

④郑子:指子仪。鲁桓公十八年,祭仲到陈国迎接郑子立他为国君。无谥号,故称郑子。

⑤公:指鲁庄公。

⑥气焰:火始燃烧之势,比喻人的气势。

⑦衅:瑕隙,缝隙。

⑧常:常道,常规。

【译文】

郑厉公从栎地侵袭郑国国都,到达大陵,俘虏了傅瑕。傅瑕说:“如果放了我,我请求设法使你回国做君主。”郑厉公跟他订了盟约就赦免了他。六月甲子那一天,傅瑕杀了郑子和他的两个儿子,接纳郑厉公回国做君主。

当初,在郑国国都的南门中门内的蛇与门外的蛇相斗,内蛇被咬死。六年之后郑厉公就回国了。鲁庄公听到这件事,就向申 询问说:“还是有妖孽作祟吗?”申 回答说:“人所顾忌的事,是由他的气势决定的。妖孽是由于人才产生的,人没有缝隙可乘,妖孽不会自己发生。人丢弃了常道,那么妖孽就会出现,所以才有妖孽。”

厉公入,遂杀傅瑕。使谓原繁曰:“傅瑕贰,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 。纳我而无二心者,吾皆许之上大夫之事,吾愿与伯父图之 。且寡人出,伯父无里言 ;入 ,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对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 。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贰如之?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臣无二心,天之制也。子仪在位十四年矣,而谋召君者,庸非贰乎 ?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 ,君其若之何?臣闻命矣。”乃缢而死。

【注释】

①伏:伏罪,服罪,受到应有的刑罚。

②伯父:指原繁。

③里言:纳我之言。一说以国内情况告于在外之厉公。

④入:谓自蔡入居于栎。

⑤典司:主管,掌管。宗祏(shí):宗庙中藏神主的石室。

⑥庸:岂,难道,表反话的副词。

⑦济事:成事。

【译文】

郑厉公回到郑国,就杀了傅瑕。他派人告诉原繁说:“傅瑕有二心,周王朝有规定的刑罚,他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了。接纳我回国而没有二心的人,我都答应他们上大夫的职位,我愿意和伯父一起来商议这件事。并且我逃亡在国外,伯父你没有接纳我回国的言辞;我回国住在栎,你又不思念我,我对这种情况很不满意。”原繁回答说:“先君郑桓公命令我的先人主管宗庙里放神主的石室。国家有君主,却把自己的心向着在外的人,那还有什么二心能像这样呢?假如做了一国的君主,国内的民众,哪个不是臣下!臣下没有二心,这是老天爷的规定。子仪在君位已经十四年了,而谋划召君主你回国的人,难道就不是有二心吗?郑庄公的儿子还有八个人活着,假如都用官爵行贿赂来鼓励二心就可以成就事业,那君主你怎么对付这种情况呢?我已经听到命令了。”就吊颈而死了。 KccPXlNNiUNDFIaj4dgfEc2brVUPoM2VW/rVnSgPMYOeR1vmadnA0h8hhnhMM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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