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立的基础(强制、自愿)和交易产品的类型(碳配额、碳信用),目前运行的碳市场可划分为三大类型——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ETS )、强制碳抵销市场(BaO)以及自愿碳市场(VCM)。碳市场类型解析如图1-2所示。
图1-2 碳市场类型解析
在三大类碳市场中,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ETS)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其建立在强制履约目标的基础上,以碳配额交易为主,在部分碳市场允许使用碳信用进行有限的抵销。ETS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型(CaT),即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设定上限,并允许配额盈余企业将其盈余的配额出售给存在配额缺口的企业用以履约;二是基准线与信用交易型(BaC),即为排放量设定基准线,排放量超过基准线的履约企业需要为超出部分提交信用 ,排放量低于基准线的履约企业将从其减排量中获得相应的信用用于交易。强制碳抵销市场,即基准线与抵销型(BaO)碳市场,仅以碳信用为交易产品,排放量超过基准线的履约企业需要为超出部分提交经认可的碳信用,但与ETS不同的是,若排放量低于基准线,BaO的履约企业无法直接从中获得可用于交易的减排单位。自愿碳市场(VCM)建立在有关排放主体履行自愿减排目标的前提下,买方通过购买并抵销碳信用以实现其自愿减排目标。当然,从实践来看,各类碳市场之间的界限并非绝对分明。例如:部分强制碳市场允许非强制履约企业自愿加入履约,但一旦加入履约便需遵守该碳市场的各项规定;部分强制碳排放交易市场(通常是没有配套碳信用机制的)允许自愿减排项目基于核证减排量申报碳配额;另外,一些强制碳市场还允许参与交易者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公益目的自愿注销其持有的碳配额。
按市场层级划分,碳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政府等管理机构分配碳排放权的过程。二级市场是碳排放权持有者之间交易的过程。碳市场的层级如表1-3所示。
表1-3 碳市场的层级
从是否金融化来看,碳市场可以分为碳市场和碳金融。碳金融,即金融化的碳市场,广义指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减碳技术和项目的所有金融活动;狭义指碳排放权交易的金融活动,包括碳现货、碳期货及碳期权交易等。碳金融是欧美碳市场发展的主流,由于欧美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碳市场自诞生起便是金融化的,期货交易占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的95%以上,因此碳金融的概念基本等同于碳市场。在我国,由于金融管理较为严格,碳市场与碳金融存在较大不同。现阶段我国碳市场的金融化水平较低,但从长远来看碳金融将是碳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