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出台对劳动关系领域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除了直接适用于劳动关系缔结、履行和解除及争议解决的一些相关条款外,《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劳动法律规范体系整体而言也起着奠基、补遗和兜底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人社部会同其他部门特别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发挥着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在“六稳”“六保”方针指引下,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人社部出台多项政策,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提供高效服务,为促进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国务院与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旨在提高农民工就业和权益保护的政策与法规。社会保险领域既关系到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情境下的权益保障,也关系到企业的用工成本负担。为此国家一方面促进社会保险体系的全覆盖和优化重组,一方面适时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人社部还继续着手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加强便民服务,此外还会同最高院等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为弱势群体得到更多法律救济提供方便。
一是劳动人口较充裕,人口红利减少趋势放缓。2016年我国15~64岁劳动人口为9074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65.6%;2019年全国劳动人口进一步下降至89640万人,占总人口比重64.02%,劳动力市场上的人口红利在逐渐减少,但减少的趋势在放缓。二是劳动力市场需求略大于供给。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供求倍率一直保持在1.2以上的高位,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在2019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1.28。2019年空缺岗位需求人数与求职人数均逐渐减少。三是东中西部岗位供求出现分化。东部地区市场供求人数减少,中西部地区市场需求人数稳中有升。总体上,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略大于供给,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四是除建筑业和部分服务性行业外,用人需求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五是技能人才供不应求。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第三季度41.7% 的市场主体用人需求对劳动者的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有明确要求。六是从政策层面促进劳动力要素有效配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围绕创造流动机会、畅通流动渠道、扩展发展空间、兜牢社会底线做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是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19年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7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4247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实现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增超过1100万人的目标,延续就业高增长态势。二是国家和地方高度重视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持续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对就业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实施。国务院于2019年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将其作为当前阶段的综合性就业政策文件。另外,政府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诸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促进妇女就业等重点人群的就业相关的扶持鼓励政策。三是共享经济稳就业的作用继续显现。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8亿人,其中服务提供者约7800万人。平台企业员工数约623万人,同比增长约4.2%。四是农民工就业规模继续扩大。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比2018年增加241万人,增长0.8%。其中,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比2018年增加82万人,增长0.7%;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比2018年增加159万人,增长0.9%。五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忧。2019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834万人。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但是受就业总量的制约、供需结构性矛盾,以及毕业生自身存在的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仍然很大。
一是劳动用工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19年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和发布了《2019—2023年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深入推动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许多地区加强研究并出台了针对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措施。例如,2019年浙江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尊重新业态劳动用工的市场规律,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员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9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年末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175万份,覆盖职工1.49亿人。三是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变革。新业态对我国就业增长贡献巨大。平台经济带动出现的新就业形态成为我国新增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也增加了劳动者收入,提升了就业质量。四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2019年8月初,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双百企业”及所出资企业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一是工资收入稳步增长。工资增速快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及GDP增速。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2018年实际增长5.8%。多省份重点关注一线职工,13省份的基准线都在7%以上。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差异,“含金量”不尽相同。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共有9个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东部地区工资最高,涨幅最大,东北地区仍然垫底。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都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年平均工资稳居首位。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外商投资企业10660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62612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四是行业红火带动工资上涨,新兴行业工资上涨有潜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最高,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位居前三。与公共服务和消费升级相关的行业平均工资较快增长。科教、信息和交通等新兴行业工资水平呈现可观潜力。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航空运输业和铁路运输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增长11.5%和10.0%。
一是社保费率下调减轻企业负担。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社保费率由原来的20%降低为16%,在下调费率的同时,不会放松阶段性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并且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社保补贴力度。二是社保覆盖范围广且有结余。2019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渐增多,基金收入同比增长了3.6个百分点;支出同比增长了10.7个百分点。累计结余6.85万亿元,进入良性发展。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完善。三是养老金制度可持续问题引发关注。2020年预计高龄人口将达到2900万人,由此带来高老年抚养比可能将达到28%。四是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占据主要地位。2019年,全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56083.3亿元,远远超过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规模,在我国养老制度中占据最主要的地位。
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19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1.9万件,同比增加16%。涉及劳动者238.1万人,同比增长9.3%。涉案金额489.7亿元,同比增长21.6%。全年办结争议案件202.3万件,调解成功率为68.0%,仲裁结案率为95.5%。2019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1.2万件。2019年劳动案件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终局裁决结案率大幅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效果显著。二是劳动争议的区域性、行业性特征明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选择了灵活就业,但是灵活就业在给双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劳动纠纷。传统的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还是占主导,但是新业态、灵活用工带来的劳务合同纠纷所占比例也在逐步增大。区域上,广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劳动纠纷较多。从行业上来看,制造业案件占比最大。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着力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预防。一方面积极开展劳动关系领域有关问题的调研分析;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意见》,推动全国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机制。二是加强劳动关系法律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重要的法规和文件,提升各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能力,加强对地方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三是加强集体协商实效性,着力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国家三方继续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实施。下发了《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活动,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大提高。五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信息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实效。组织开展最低工资评估调研。完成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并首次在国家层面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分职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等企业薪酬信息。六是履行劳工组织成员国义务,大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交了多个公约的履约报告和多个公约和建议书的进展情况报告。推进集体协商国际合作项目,编写完成集体协商国内典型经验、集体协商制度培训教材和集体协商争议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