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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综述

2020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极不平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急剧恶化。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顽强拼搏,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经济经受住了严峻挑战,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全年就业形势逐季好转,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出台一系列惠企纾困政策。劳动力市场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回暖、好于预期”的发展趋势。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参保人数不断提高。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积极发挥作用,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形势更加复杂,稳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企业劳动用工也呈现一些新变化、新动向和新问题,劳动用工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劳动争议数量仍居高不下,系统性风险仍然存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2020年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1.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政策聚焦保就业、保企业、稳定劳动关系

2020年春节前夕突袭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和就业造成严重冲击。面对困难局面,党中央、国务院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举措,实现了就业形势逐步企稳、好于预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的部署,做好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的工作,各地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同时出台一系列文件,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优化市场环境,提高了企业生存能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些政策涉及提高农民工就业和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情况下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险体系的全覆盖和优化重组;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缓解企业用工成本压力等。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等。

2.劳动力市场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回暖、好于预期”的发展趋势

一是劳动人口数量和比例下降,社保负担日益加大。2020年我国15~64岁劳动人口数量为96871万人,较2019年下降2691万人,占总人口比例为68.6%,相较2019年下降2%。劳动人口绝对数量和占总人口比例均有所下降。2020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2762万人,同比增加452万人,增长率为3.7%。二是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劳动力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我国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人口比重为15.5%,较2010年增长了6.6个百分点。中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逐步提高,高层次人才数量和比例都不断提升。三是城镇化带动劳动力流动更趋活跃。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较2010年提高了69.7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趋势更加明显,流动规模持续扩大,劳动力市场化配置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劳动力市场供需先低后高,需求略大于供给。2020年劳动力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一季度劳动力市场岗位需求数量和求职数量均有较大的下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水平不断提高,第四季度岗位需求和求职人员数量均有大幅度上升。同时,求人倍率创历史新高,供需矛盾突出。五是东中西部岗位供求继续出现分化。第四季度东部市场需求人数稳中有升、求职人数有所减少,中西部市场供求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六是行业用人需求受疫情影响,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从抑制到反弹的过程。第四季度制造业等第二产业行业用工需求人数普遍回升;多数第三产业行业用人需求增长较快。七是市场对具有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劳动者的用人需求均大于供给。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市场对具有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劳动者的用人需求均大于供给,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高级技能人员的需求缺口较大。

3.就业形势逐季好转、总体稳定、好于预期

一是就业形势逐步改善,就业大局总体稳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取消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全面加强各项就业服务,推动各项就业预期目标顺利完成。二是积极出台抗疫稳就业的政策措施。疫情突袭而至,我国政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少疫情冲击,稳定就业。中央和政府各部门出台就业相关政策100多项,进一步完善了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三是共享经济对稳就业保民生的作用凸显。疫情期间共享经济提供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农民工就业出现新变化和新特点。2020年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较2019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1.4岁,较2019年增加了0.6岁。农民工平均学历上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占比较2019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流动总量下降,流动半径缩小。东部地区输出人数大幅减少,占农民工总体减少量一半以上。农民工输入地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持续提升。五是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2020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同比增加4.8%。大学毕业生更倾向在新经济行业就业,平均期望薪资较高,普遍希望在大城市就业,大城市吸引力持续提高。六是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优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我国退役老兵人数超4000万,并以每年50万左右的数量持续增长。2020年拥军优抚工作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加入灵活就业新形式,使得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4.企业劳动用工政策法规不断调整和完善,用工管理和实践取得新进展

一是多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助力企业复产复工。在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的疫情防控、关心关爱重点地区劳动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等方面精准施策。二是集体合同签订率稳定。2020年年末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145万份,覆盖职工1.4亿人。三是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我国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5.5万件,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5.2亿元。四是用工需求日益多样化,管理更加多元化。伴随着技术的进步,新业态、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用工形式不断出现。各种灵活就业形式在应对经济下行中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并快速发展,逐步成为保就业的支柱性力量。弹性就业、零工经济、在线工作、共享员工等新型用工方式大量涌现,有效解决了阶段性用工难、复工难问题。五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企业组织积极行动,指导企业加强非常时期用工管理。各个行业组织和商会协会指导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从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企业减负、指导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多项措施,参与编写《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合规治理手册》及《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惠企纾困政策指南》6篇,并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合规治理》在线公益直播讲座,超过百万人在线收看,在指导广大企业在疫情应对和复工复产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5.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平稳增长。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比2019年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727元,比2019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二是行业和地区间收入差距仍然很大。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总体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07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总体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8%。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66,比2019年扩大了0.03。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平均工资收入相差较大。从不同的行业类别来看,2020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2倍、1.44倍和1.37倍。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工资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50%和62%。三是本地农民工月均工资增速高于外出务工农民工。2020年农民工月均收入同比增加2.8%。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同比增加2.7%;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同比增加3.0%。

6.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参保人数不断提高。2020年度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9865万人、21689万人、28763万人,较2019年分别增加了3128万人、1147万人和1291万人。二是对于中小型企业单位做出了社保完全减免的保就业政策。从2020年2月到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达1.54万亿元,对缓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稳就业、保民生的效果也得到充分体现。三是个人缴纳基数调整,缴纳手续进一步简化。积极推动社保卡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人社信息共享复用、业务跨省“一网通办”。四是社保收入减少,支出增加。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国家采取了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全年社保收入下降,支出增加。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较2019年下降了14.3个百分点;三项保险支出增长了5.7%。2020年首次基金支出超过基金收入,收支差额为6914亿元。

7.劳动争议数量低于预期

一是2020年全国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总数为109.5万件,比2019年增长2.5万件,同比增加4.6%;涉及劳动者人数128.3万人,比2019年增加0.9万人,同比增加0.7%;2020年,法院接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2019年相比减少约34.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处理劳动违法与争议案件数量、涉案劳动者和涉案总金额均略有增加,但增幅不大,远远低于预期。原因是随着劳动争议仲裁效能持续提高,处理方式和渠道更加多元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下降。另外,疫情防控措施降低了劳动力的区域间流动性,仲裁和诉讼难度有所增加,也降低了劳动者的仲裁和诉讼意愿。二是劳动争议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正相关关系。从整体看,川渝地区除外,从东到西,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现从多到少的整体趋势,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分布状况也大体一致。川渝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劳动争议案件占西部地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总数的48%。三是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主要集中在工资、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公积金等方面。四是特殊形式劳动用工中,劳务派遣用工纠纷较多。劳务派遣纠纷占特殊形式劳动用工纠纷比例为64%。其次为服务外包,用工纠纷占比为31%。非全日制用工纠纷仅占比为5%。五是除了北京、重庆、深圳三个城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较为突出,其他城市之间的数量对比差距并不是很明显。北京占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超一线城市的劳动争议数量总和的40.69%;其次是深圳;重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新一线城市中最多,为102303件;佛山最少,为16228件;其他城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相差不大,基本在40000件左右。

8.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合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稳岗稳劳动关系。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引导企业力保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基本生活,倡导职工积极返岗复工投入生产。印发《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企业稳岗稳劳动关系,并切实推动援企稳岗政策落实落地。二是把握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及时处理化解风险矛盾。开展争议案件处理形势分析,研判疫情对就业及劳动关系形势的影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制度。建立纵向报告和横向沟通机制,定期向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报送形势分析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告,定期会商有关形势。三是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下发《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部署实施,启动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四是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编印《集体协商争议指导手册》,作为国家和地方三方工作人员内部工作参考。五是多措并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以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从重评比转向重培育,指导各地面向企业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点对点培育指导服务。六是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优化工资指导服务方式。明确特殊时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指导线发布要求。2020年连续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薪酬价位信息,为不同行业企业和不同职业职工协商工资提供科学信息参考。七是履行劳工组织成员国义务,妥善应对处理涉我案例。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规定,按时提交《1976年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等多个公约的履约报告。加强对有关国际劳工标准的研究,以及批准部分公约和议定书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妥善应对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实施专家委员会及结社自由委员会涉我方案例,补充相关信息,驳斥不实指控,重申原则立场,取得积极进展。

二、2020年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稳就业保民生的目标基本实现,就业和劳动关系领域未发生系统性风险,就业和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企业劳动关系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保持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仍面临挑战。

1.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仍然较大,劳动力市场化配置机制仍有待完善

一是劳动力的需求总量依然很大,但是当前劳动力供给规模下降速度要快于劳动力需求规模下降速度,劳动力数量短缺风险在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显著加快,我国农村劳动力存量将大幅度减少。二是沿海地区招工难、用工荒和技工短缺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大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创新高,农民工等群体就业质量有待提高,城镇就业压力依然存在。三是就业岗位正面临从低技能、中低技能向更高技能水平的转变,越来越需要受教育水平更高且具备更高专业技能的劳动力资源。劳动力人口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不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四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总量矛盾继续加大,毕业生所供非市场所需,专业匹配存在错位进一步加深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时求稳的心态越来越明显,更倾向于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五是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就业市场景气指数差异较大,东部就业情况稍好,中西部稍差,东北问题比较突出。一线、新一线、二线和三线等城市就业景气指数依次递增。东部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就业市场相对宽松。六是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的劳动力供求不平衡。民营企业的景气指数相对较高,股份制企业次之,合资、上市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就业景气指数有所下降,国有企业的就业景气指数最低。大型企业就业景气指数相对较高,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就业景气指数相对较低。七是劳动力市场化配置机制仍有待完善。户籍仍然是制约我国劳动力市场化配置的首要因素。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有待改革。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人事档案制度僵化仍是阻碍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的一大因素。

2.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疫情冲击下的失业率上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经营运转困难,就业受到较大冲击。主要表现在失业率上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下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数量下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数量下降等方面。二是外贸企业由于订单减少而引起一线员工需求减少,大量就业人员在岗待工,维持现有就业岗位所面临的困难十分突出。外贸企业生存危机上升,裁减就业人员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成本上升挤压劳动者收入,就业质量下降。三是服务业和工业企业就业受到严重影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为3300万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8700万人,均受到疫情冲击,失业现象严重。工业企业总体就业规模最大,受疫情冲击所涉及的下岗失业、失业人数较为庞大。四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受限。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中受疫情影响的就业人数众多。受订单减少、合同履行困难、生产要素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等问题,影响了数量庞大的员工就业,裁员、失业风险增加。五是大学生就业市场供需矛盾愈发突出,带来了期望薪资、学历和就业城市的结构性矛盾。毕业生就业的期望薪资和企业的招聘薪资之间的矛盾,使得应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加剧。高学历人才毕业后也将面临激烈的就业竞争,结构性失衡进一步加剧。毕业生对小微企业关注度低于需求,小微企业难以吸引高技能人才。

3.企业用工管理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挑战

一是一些企业陷入了破产倒闭的边缘,面临着职工待岗、失业、收入减少、劳动安全保障不够、复工复产后恐慌情绪蔓延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二是疫情防控下,企业仍存在人员管理、灵活用工安排、工资调整、劳动安全保护等风险。很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对粗放,规章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乏应对复杂用工管理的能力和经验,容易引发劳动争议。三是传统的线下招聘会和线下面试也受到了限制,企业招聘与选拔方式面临创新。员工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发生变化,企业原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薪酬标准和激励措施不能适应疫情条件下职工工作业绩考核。四是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等都受到了威胁,职工担心企业出台降薪、裁员等不利于自身利益和发展的措施,使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五是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依然存在。如未建立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绩效考核、未休年假及支付加班费等。劳动者休假流程不完善,随意调岗,未按规定保存劳动者离职手续,未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比较突出。六是新业态企业灵活用工面临就业稳定性低,人员“换岗”流动率高;劳动关系确认和劳动监管难适应;平台网约劳动者参加社保问题尚未解决;劳动争议处置、劳动监察执法,需要探索新办法或过渡办法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七是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政策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现行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基本政策主要是基于“工业化”“标准就业”“单位用工”的特点设计制定的。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发展,其从业人员工作方式和用工形式更加灵活多元,而现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稍显力不从心。

4.劳动者收入和福利下降,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一是劳动者收入下降。在新冠肺炎疫情下,裁员减薪现象较普遍,部分劳动者收入呈断崖式下降,无力偿还住房、消费等贷款,甚至难以保证日常的基本生活需要。裁员降薪的双重打击使一些家庭面临严重经济问题。二是部分劳动者福利水平下降。受疫情的影响,企业普遍通过减少补贴和奖励来降低人力成本。部分企业涨薪调薪机会减少,涨薪幅度降低。企业往年通常发放的福利待遇大幅下降甚至取消。企业普遍调低了提成收入、绩效收入标准。三是我国整体收入差距居高不下,已经成为经济平稳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积累效应,财富差距往往比收入差距更为显著。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下,贫富差距再度扩大。2020年中国财富排名前1%居民占总财富的比例从29.0%上升至30.6%。四是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尚不完善,分配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现有工资调控手段与其他经济调控手段缺少协同与配套,难以持续解决市场工资分配机制缺陷及失灵导致的问题。政策执行中的指导和服务意识不强、手段不多。不同所有制、身份、职业等劳动者之间的报酬权益、福利水平和享有的公共服务仍存在较明显差异。

5.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任重道远,新业态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亟待加强

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碎片化,再分配调节力度不够。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虽然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但目前各项社会保险总体上依然实行省级及以下统筹,极大地制约了社会保险在地区之间调节基金余缺的能力。二是面对老龄化与少子化社会,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为继。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到2027年有望达到峰值,然后开始下降,到2035年有耗尽累计结余的可能性。医保基金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基金“穿底”风险日益凸显。三是企业与员工在福利保障的获得感和感知度上存在相当程度的差距。随着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的逐步发展,很多员工开始用整合的概念来看待薪酬、保障、福利与待遇。更多的职工认为福利保障是考虑接受一份工作的重要因素,希望企业能够提高福利保障水平。四是新业态从业人员普遍是灵活就业或自我雇用,难以满足现行工伤保障制度的参保条件。与此同时,现行的商业保险产品普遍存在保障范围窄、标准低、理赔难和缴费偏高等问题,难以充分解决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

6.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面临复杂严峻挑战

一是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继续以较快速度增长。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大型国有企业预防调解工作普遍较好,但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尚未普遍建立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二是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加强。企业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往往身兼数职,难以保证足够精力和专业能力开展预防调解工作。同时,对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全面,调解方法技巧不够熟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企业预防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我国经济稳定恢复基础尚不牢固,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产业结构调整、消费模式转变对就业、劳动关系的影响相互叠加,一些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还比较困难,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增加。四是我国劳动力供求出现较大变化,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应用对就业的替代效应逐步显现,部分传统就业岗位加速消失,产业转型升级对劳动者技能提出更高要求,人才竞争加剧,规模裁员、转岗引发的矛盾风险增多,集体劳动争议易发多发趋势明显。五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占比增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大,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相关争议处理中法律关系认定难、法律政策依据不足等问题亟待破解。六是新生代劳动者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对保障劳动条件、工作待遇的要求更高,法治意识、争取自身权益的意愿更强,对于自身权益保障的期望值明显提高。

7.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冲击,对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如何助力企业全面恢复生产,平稳渡过特殊时期,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就业,保障职工劳动权益成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需要从大局出发,谨慎处理。二是新就业形态兴起对传统劳动关系管理提出挑战。需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围绕平台企业与新业态从业者关系确定、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完善、平台企业监管等方面进行研究,做好引导,促进新业态有序发展,保护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业态活力和保居民就业的积极作用。三是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方式需要不断拓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传统工作模式受到限制,需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去解决,如采用大数据方式开展劳动关系形势研判,进行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开展线上劳动关系调查,组织在线直播培训、会议,拓展线上劳动争议调处渠道等。四是三方机制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尚没有实体机构和专职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人员。各专业委员会尚未正式运转,在发挥政策咨询建议方面的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受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政策的影响,部分基层企联组织经费来源紧缺,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主要实现的是社会效益,基本不能取得经济收益,特别是市、县企联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为企业服务收取少量服务费用,要把这项工作深入、长期坚持下去,政府的扶持与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舆情热点与分析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平台越发成为人们表达思想和态度的地方。网络上有关就业、工资、劳动者权益和新业态等方面的舆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结构性错配加剧大学生就业难度

在大学生就业问题方面,网络舆情普遍关注到大学生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大学生就业结构性失衡难题长期存在,具体表现为招聘企业性质、规模与大学生择业意向之间错配,城市、区域招聘需求与大学生流动意愿错配,企业招聘学历、能力要求与大学生供给错配,招聘行业要求与大学生专业错配等方面。

大学生对不同性质企业存在较大就业偏好差异,是大学生就业市场错配的主要类型之一。据招聘数据显示,提供招聘岗位最多的为民营企业,岗位需求占比为65.8%,但投递简历的大学生仅有27.8%;国企提供岗位为5.4%,但投递的大学生比重为13.8%;外企提供岗位占比为5.2%,投递的大学生比重为16.3%;上市公司提供6.8%的岗位,投递大学生占比11.3%。各类企业应届生供需结构对比如图1-1所示。

图1-1 各类企业应届生供需结构对比

注:数据来源于智联招聘。

从区域机会和流动意向看,区域间存在结构性失衡。图1-2是各地区应届生供需结构对比。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分别提供了51.3%和22.6%的岗位需求,但大学生投递简历的比例分别为57%和18%,东部地区大学生供给超过企业需要5.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供不应求。从城市来看,新一线城市提供了37.5%的岗位需求,大学生投递简历占比为35.9%,供需基本相当,四、五线城市提供了11.1%的岗位需求,但大学生投递简历占比仅为9.8%。从三大城市群来看,珠三角地区仍在求职的大学生比例为30.1%,京津冀地区为26.9%,长三角地区为26.3%,珠三角地区就业难度、压力最大。

图1-2 各地区应届生供需结构对比

注:数据来源于智联招聘。

2.在线教育行业快速增长,劳动关系负面舆情增多

一是线下教育培训大幅度下降,相关从业者面临裁员失业压力。2019年我国基础教育培训行业市场规模已超8000亿元,2020年突袭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基础教培行业缩水近50%。2020年第一季度大概有12000家教育培训机构倒闭,培训机构从业者面临巨大的裁员失业压力。二是在线教育迅速发展。疫情前,我国基础教育培训行业主要以线下业务为主,2019年线下业务比重高达96%。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而至,在线教育呈爆发式增长,公开数据显示,2020全年在线教育融资总金额超过539.3亿元,较2019年的146.8亿元同比增长267.4%,为近五年最高,且超过了过去四年的融资总金额。线上业务比重已超过20%,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3765万人。三是劳动关系负面舆情增多。行业规模扩大的同时,欠薪、裁员等劳动关系负面消息不断曝出。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发布的《2020年教育培训消费舆情数据分析》显示,2020年全网共监测到教育培训消费舆情信息384.76万条,其中负面舆情信息271.2万条,占比为70.49%。创立于1998年的某英语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和严重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北京等地各大门店相继破产倒闭,大量员工失业。北京某教育培训网以公司盈利不善为由裁员,宣布普通员工若留任降薪30%,部门总监降薪50%。离职员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0年11月,某老牌教育机构因现金流断裂,被曝出拖欠员工工资并将讨薪教师开除的消息。上千名家长和老师聚集在其总部诉求讨薪、退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20年共新增超9.6万家在线教育相关企业,超900家企业存在经营异常,近80家企业收到行政处罚信息,超110家相关企业涉及法律诉讼。

3.部分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裁员现象严重

一是部分外企由于海外业务受阻,在华业务无力继续,出现裁员现象。2020年8月,日本汽车企业英菲尼迪在国内进行组织机构调整,只留下北京总部继续办公,员工从300人裁至170人。连锁药妆品牌博姿(Boots)宣布:受疫情影响将有48家店铺被迫关闭,至少4000人面临裁员。万宁超市、渣打银行等也纷纷宣布在海外关闭门店或者分支机构。二是餐饮行业的不景气对行业内就业者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疫情使我国餐饮业遭到重创。据中国财富网报道,咖啡服务的整体停业率最高达到了83.3%,其次为酒吧服务、茶馆服务、外卖送餐服务、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的停业率均超60%,分别为66.7%、66.7%、65.7%、65.3%、62.1%、61.9%和61.1%,停业率最低的为小吃服务,为56.3%,如图1-3所示。据中国烹饪协会、前瞻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在2020年疫情期间,我国营业收入损失超100%的餐饮企业达78.8%,营业收入损失超90%的餐饮企业占比9%,营业收入损失在70%~90%的餐饮企业占比为7.1%,营业收入损失小于70%的餐饮企业仅为5.1%,如图1-4所示。

图1-3 疫情期间餐饮行业整体停业率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财富网。

图1-4 疫情期间我国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损失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烹饪协会、前瞻产业研究院。

餐饮行业不景气导致从业者受疫情影响进入待业状态,长时间的待业,加之餐饮行业属于人群密集型行业,疫情防控难度大,严重打击从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餐饮企业存在降薪、裁员的风险,导致部分从业人员转向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流失严重。2020年上半年海底捞营业额97.6亿元,亏损近10亿元,裁员1万人。

三是旅游业的不景气带来了失业现象的加剧。疫情致2020年旅游行业全产业链告急,营业收入骤降。2020年国内旅游收入2.23万亿元,比2019年同期减少3.50万亿元,下降61.1%。据新浪网报道,百程旅行网发布内部通知称,因疫情影响,资金不能维系公司继续运转,决定关闭公司并启动清算准备。BOSS直聘研究院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旅游、餐饮、酒店/住宿等线下生活消费行业,2020年春节后10天内的招聘需求减少超过60%。其中,旅游业基本停滞,招聘需求不足2019年同期的25%,下降了78.4个百分点,如图1-5所示。

图1-5 2020年春节后十大新增招聘需求下降最严重的五个行业

注:数据来源于中商产业研究院。

四是影视行业大规模裁员压力和风险增加。据环京津网报道,截至2020年4月中旬,已有5328家影视公司注销或吊销,是2019年全年的1.78倍。2020年前两个月,影院类企业新增不到8000家,较2019年同期下滑25%。全国影院票房几乎归零,大量剧组暂停工作。据第一财经报道,影视行业从业者技能单一、就业面窄、抗压力差,长期的行业低迷造成的大规模裁员压力和风险更大。据腾讯网题为《疫情影响:月工资只发1540元,电影公司影联发待岗通知》的报道,影视行业的就业者也面临着停工停产,仅能领取最低工资的局面。该消息传出后引发舆论对疫情背景下影院行业的关注。

五是金融从业者就业难度加大。疫情后金融机构风险提高,特别是以服务中小企业客户为主的中小银行受冲击较大,大量网点关停,可替代性强的岗位裁员严重。久富财经发布的题为《“铁饭碗”遭洗牌!四大行裁员16319人,银行网点半年消失1318家》的报道,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共计1318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关停。线下金融场景受冲击导致线上场景探索加速,对从业者提出新要求和新挑战。

4.农民工幸福指数期望不高

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型,农民工群体迁移速度加快,流动范围变大,但流动成本增加,生活压力逐步增大。随着农民工年龄增长,应对风险能力变弱,很多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缺乏社会保障,受疫情冲击较大。据《脆弱与潜能——疫情下农民工家庭调查报告》显示,主要劳动力月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民工家庭占比为68.17%。68.49%的农民工家庭年度总收入低于6万元。49.2%的农民工家庭存款不足维持两个月以上的生活,还有71.38%的农民工家庭不了解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53.7%的农民工家庭主要劳动力的雇主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农民工对未来生活幸福指数的期望值较低,其中,31.46%的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民工家庭认为现在的生活较五年前更差。从农民工对于未来的关注点来看,关注最多的为子女教育,占比为72.67%,其次是健康保障,占比为44.69%,随后是工作和住房,占比分别为33.4%和18.65%。同时,经过本次疫情的影响,农民工希望未来能够找到更加稳定的工作。

5.部分企业用工管理遭网络诟病

一是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不少企业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企业与职工签订协议弃缴社保,原因除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逃避法律义务外,还有部分职工为了现在获得更多的现金流而主动要求弃缴社保。部分企业在保安、保洁、建筑工人等流动性强、可替代性强的岗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缴纳社保。更多的情况是未足额缴纳社保。不少企业出于降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支出等原因,以最低标准作为员工社保的缴纳基数。二是个别企业强迫劳动者“自愿”放弃相关合法权益。据互联网舆情显示,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强迫公司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表示员工自愿加班、放弃加班费、放弃休息休假,在自己能力不能满足公司需求时自愿被无偿辞退,引发社会大众质疑。海南某集团要求高管入职时抵押房产,从普通员工到管理层都面临着被侵权的风险。三是个别企业以“不可抗力”名义规避法律义务。个别企业借口“不可抗力”,恶意钻法律空子、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疫情期间,某企业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劳动者在工作内容和交付质量上与正常上班没有区别,经济效益不减反升,企业却以疫情“不可抗力”的名义降薪30%;还有一些企业甚至一边裁员一边低薪招工。四是个别企业变相体罚员工。个别企业借助变相体罚的方式“激励工作”,侵犯了职工的正常权利,引起了工会及社会各界关注。2020年10月,北京某公司一员工因连续两天未完成任务,被罚做一百个深蹲而导致次日患上横纹肌溶解症,将公司告上法庭的新闻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某公司内部先后有多名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职工受到吃生鸡蛋、做深蹲、做俯卧撑、扫厕所等惩罚。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0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显示,63.65%的受访白领表示自己经历过职场体罚,商业服务行业成为第一重灾区,占比高达75.41%;排在第二位的是金融业,占比达71.28%。

6.就业年龄歧视受到网络热议

目前,越来越多的行业中出现了将大龄员工拒之门外、裁减大龄员工的现象。据商业保险公司Hiscox的一项研究显示,在40岁以上的人群中,21%的人曾是职场年龄歧视的受害者,其中80%的人表示,年龄歧视影响了他们的职业发展轨迹。一是各地用人单位招聘时或多或少设置了年龄限制。如某超大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招人都要求硕士毕业生27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甚至29周岁以下,这种就业年龄限制使很多应届毕业生得不到公平的就业机会。二是互联网行业年龄歧视比较严重。目前,全球的互联网公司员工平均年龄普遍较低。很多互联网公司将35岁视为一个“槛儿”,若是35岁不能进入管理层,就面临被裁员的风险。腾讯内部曾经做过调查,随着年龄和入职年龄的递增,程序员的代码贡献量完全是递减的。三是就业年龄歧视存在区域差异。越是发达的地区,由于人才更为密集,就业年龄歧视更加明显。比如深圳、东莞等地很多公司把招聘年龄限制在18~35岁,而类似的招聘岗位西部一些城市对年龄的限制可能放宽到40~45岁。

7.新业态劳动用工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一是关系认定难。双方劳动关系认定没有统一的意见。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法院对是否认定劳动关系的判决有两种。第一种认为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以美团骑手为例,骑手作为承揽人,工作独立、自由,工资按单结算,工作过程相对灵活,不受太多控制,劳务关系特征明显。第二种认为双方之间本质上还是劳动关系。同样以美团骑手为例,骑手的工作是完成公司派给他的送餐任务,该任务也属于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并且骑手每单的收入是平台与商家确定好的,收入方式也可以理解为传统的计件模式,公司本身也会对骑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二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20年9月8日,据杂志《人物》发布的《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一文介绍,外卖骑手在系统算法驱使下,为完成订单而加速奔命,并且订单限制时长还在缩短。2020年9月9日,某外卖平台发布消息称将推出新功能,消费者可在下单时自主选择是否愿意多等5分钟,并表示将对信用好、服务好的骑手建立一定的奖励机制。紧接着,另一家外卖平台也公开回应表示,调度系统会给骑手留出8分钟的弹性时间。两大外卖平台的公开发声让外卖平台、骑手和消费者三者的关系再次受到热议。快递专家表示,外卖平台重视限时配送问题是好事,但应该在骑手的考核机制、技术算法等方面做出改变和升级,将“快”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这样的“快”才是真的“快”。同时,工会、行业协会也应该从道德层面上对外卖平台配送给予一定的规范,敦促外卖平台提高对安全配送的重视程度。有律师表示,虽然说共享用工平台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还存在着一些盲区,但骑手作为劳动者提供服务,外卖平台就应当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为前提。三是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焦点。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难认定,相关从业者游离在社保之外。目前关于这部分立法缺失,网约工和平台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关系,很难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四、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发展趋势

1.经济下行带来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增加,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面临加大压力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相关政策支持的持续发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持续显现,预期2021年我国劳动关系形势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但由于疫情全球蔓延给世界经济带来的巨大冲击等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领域的矛盾风险继续向劳动关系领域传导,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不可预测的矛盾和问题,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内可能会比较突出,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面临一定压力。

一是企业经营状况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性。在疫情全球蔓延对经济带来的延时和叠加影响下,一些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状况短期内难以缓解,部分企业在工资支付、用工成本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外向型经济地区企业生产经营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劳动关系潜在风险突出。中欧投资协定的生效将在投资领域、竞争环境、跨境并购、技术研发等诸多领域为我国企业带来更多新的、不确定性的挑战,部分行业企业可能会出现重新洗牌,企业调整供应链或转移外迁、停工停产、破产倒闭、重组并购等情况还将持续,规模裁员的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触点增多。一些企业将正规用工转为劳务派遣或外包,甚至诱导劳动者注册成个体工商户提供劳动,致使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反弹,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新业态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平台网约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较为突出,平台企业用工形式复杂、管理链条长导致劳动者维权难问题日渐明显。国内物价上涨和人均可支配工资水平涨幅间的差距加大,难以满足劳动者预期。引发社会热议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争议个案时有发生;疫情期间催生的“共享用工”仍不规范;国企改革、“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职工安置难度大等因素仍在叠加,导致劳动关系风险呈局部上升趋势,存在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引发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的隐患。

三是各类欠薪陈案、积案、新案待解决。随着各地经济运行恢复,特别是扩大内需战略的稳步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即将迎来建设高峰,随之而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不容忽视,历史欠薪陈案解决难度大,有的案件时间跨度较长,个别涉案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主体已不复存在;有的案件涉及的工程项目处于烂尾状态或企业没有可执行财产,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等。

四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受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影响,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同时,由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教育培训领域相关改革滞后于劳动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人才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矛盾凸显,部分行业企业存在招工难和缺工现象。

2.劳动力人口进一步老化趋势短期不会扭转,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将会继续增加

一是2011—2020年,我国 15~24 岁青年劳动力人口比重呈现不断下降趋势,25~44 岁中年劳动力人口比重整体呈现先波动上升后持续下降的趋势,而 45~64 岁老年劳动力人口比重则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从 2011年的33.74%抬升至2020年的42.36%,由于年龄的老化是年龄组推移的结果,因此可以预见,2021年劳动力人口老化趋势不会发生扭转。

二是劳动力人口持续向我国东部地区集聚的趋势未变。从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我国人口主要是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南部及沿海地区,其中 90%以上是劳动力人口的流动。2010—2020 年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规模和比重始终处在上升过程中,说明近年来东部地区的人口集聚态势一直在持续,尤其是 2020 年东部地区人口占比为39.93%,比2019 年(38.58%)上升了1.35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劳动力人口持续向东部地区集聚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

三是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将会继续增加。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不少部门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市场中增加的岗位大部分是一线普通工人和服务人员,行业也多分布在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2020年45%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与2019年同期相比,第三产业中,多数行业市场用人需求均同比增长。随着我国产业加速向中高端迈进,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等领域中的一些新岗位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从趋势上看,未来十年第一产业劳动力需求量将不断下降,从 2020 年的 1.87 亿个下降到 2030 年的 1.09 亿个,第二产业从 2 亿个下降到 1.6 亿个,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不断增加,从 3.8 亿个增加到 4.9 亿个。第三产业劳动力需求增长趋势明显。

3.就业形势有望进一步好转,影响就业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

2020年,我国经济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中率先复苏,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看,目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劳动力市场逐步复苏,就业需求回升,2021年经济复苏态势有望持续。在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有力推动及消费市场潜力不断激活的情况下,特别是随着“十四五”规划出台,各项建设任务进入实施阶段,经济增速有望恢复到合理区间。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都将为稳定就业总体局势、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目标提供有利条件和有力支撑。从行业来看,制造业自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复苏明显,招聘需求较旺,部分岗位员工紧缺率较大;新业态受疫情影响小,为提升就业率注入新动能,就业增长态势强劲。

但同时也要看到,今后一段时期,疫情发展仍面临不确定性,常态化条件下防止疫情反弹、局部激增的任务仍然繁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生产消费的复苏,生活性服务业恢复较慢。企业预期不明确、不稳定,企业增收不增利润甚至亏本经营现象较突出。一些长期亏损企业难免出现减员裁员。从供给看,劳动力规模总量仍处高位,新成长劳动力保持在1500万人左右,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达到909万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规模巨大但外出意愿减弱。

从外部环境看,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及其衍生的各种“次生灾害”,都将对全球经济产生多轮冲击,产业链、资金链、贸易物流和人员流动都将受到影响。主要经济体在前期实施宽松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空间受限,世界经济长期增长动能偏弱,金融和经济秩序不确定性增强。同时,疫情催化的全球经济产业链、供应链变化和经济结构调整乃至冲突,对部分行业、地区的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产生了持续影响。更深层次的疫情引起或催生的技术变革、社会心理文化层面因素对就业的影响也逐步显现。总体来看,疫情发展态势和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加大,经济社会和就业领域的疫情综合征将逐步显现。

4.新业态优势凸显,灵活就业成为就业新引擎

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而至,传统就业领域受到冲击,共享经济、直播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优势凸显。与传统的用工模式相比,新业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提升劳动精准度和效率,为劳动者提供支撑;二是更加灵活,符合新生代劳动者的自由需求;三是劳动者可以同时在多个平台就业,增加收入;四是在收入分配时可以体现效率与公平;五是可以为就业市场提供更多岗位。

2020年在我国大陆人力资源中,灵活用工服务市场规模为916亿元,较2019年增长了178亿元,预计2023年灵活用工服务市场规模达到1014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9.9%。且灵活用工服务预期将按24.5%的复合年增长率于2023年进一步增值至1771亿元,届时其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规模占比预计提升至17.46%。 pj2Lxj1Rn3PFQ3KWMNgKe4VVd29gQnaT4wuiRxGI0/75CsRizghW6OX6qdVDhp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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