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崇祯十年以后,即辽沈沦陷的十七周年以后,明代的政府便开始走上了灭亡的道路。他们感到一面剿“流寇”,一面抗清兵,已经力量不够,“两害相权取其轻”,于是他们便转而企图对清妥协,并借清之力以共同消灭“流寇”。这是对内的矛盾超过了对外的矛盾,也是个人的利益超过了国家民族的利益。在国策的这一转变之下,于是杨嗣昌、陈新甲等妥协派相继入阁,方一藻、洪承畴、吴三桂等民族叛徒,相继占据东北重镇,并通过宦官高起潜,拖着庄烈帝跟着他们走上投降的道路。所以我们可以说,在明朝最后的七年中,对于清兵的进攻,只有妥协、只有投降的记载了。
当十一年,清兵两路来侵,一沿山下,一沿运河,山河之间,六路并进的时候,而当时“杨嗣昌夺情任中枢,与总监中官高起潜阴主和议”。 当时反对和议的是卢象升,他曾向庄烈帝建议:“命臣督,臣意主战”。庄烈帝答复他说:“和乃外廷议耳”。其实“当是时,帝心知清兵甚锐,力不敌;而耻言和,故委廷议以答象升”。可见当时庄烈帝也曾参与和议。卢象升并当面向杨嗣昌揭穿其主和阴谋。“象升曰:周元忠赴边讲和,往来数日,其事始蓟镇监督,受成本兵,通国共闻,谁可讳也。” 由此可见当时妥协投降,已经高唱入云。所以当卢象升抗清兵于巨鹿时,而刘宇亮、高起潜按兵不动。结果和议不成,而清兵越燕京而南,连陷真定、广平、归德、大名,转锋东向,渡运河,陷济南,克城五十,俘人四十六万。
和议不成,于是明朝政府,乃又调洪承畴镇守蓟辽。在十二、十三两年,清兵屡攻锦州,并逼关外诸城。到十四年,清兵又大举围攻锦州,陈兵于松山、杏山之间,横截大路,而洪承畴的十三万大兵却望风而逃,自杏山迤南沿海至塔山一带,赴海而死者,不可胜计。诸将都拥厚资,不愿战,于是洪承畴遂以松山降,而锦州不守。清兵直入山海关,进犯山东,克府三,州十八,县六十七,俘人三十六万。从此以后,明朝便没有甚么国防了。
随着洪承畴的投降,于是妥协之议又起,据《明鉴》:“初,清主皇太极屡遣书议和,兵部尚书陈新甲以国内困敝,亦请主和以纾患,密遣职方郎中马绍愉等持书议和。皇太极授以书,令还报,遣人送至连山而还。其事甚密。一日新甲私告傅宗龙,宗龙以语谢升,升后见疆事大坏,于帝前述宗龙之言。帝惭。升进曰:‘倘肯议和,和亦可恃。’帝默然。已而言官谒升,升言上意主和,于是言官交章劾升。帝怒其泄露,削籍去,新甲亦由此得罪。” 这段史实,很明白的指示出当时兵部尚书陈新甲等包围庄烈帝,要他批准“可恃”的“和议”。以舆论反对,而没有成功。但其信使往还,奔走和议,则是事实。而且庄烈帝深以泄露和议,致引起舆论之反对为可惜,也是事实。不错,明朝到了这一时期,如果站在统治者的利益上,则只有联合敌人以镇压“流寇”;但站在国家民族的立场上,则应该抚绥“流寇”以抵御清兵。然而明朝政府所选择的是第一条路,可惜明清的联盟尚未成立的时候,而流寇已入首都。殆至吴三桂之徒投降敌人引敌入关,而大明王朝已经覆亡。虽然,清兵之得以平定中原,灭亡明朝,以建立其大清帝国者,还是借口为明朝剿灭“流寇”。
总上所述,我们因知辽沈失陷,以及失陷以后,明朝政府犯了许多主观上的错误,助成了他的覆亡。假使最初不弃六堡,则沈辽不致失陷。辽沈即陷,假如熊廷弼不以诬死,袁崇焕不以间杀,孙承宗不以“筑城起衅”而罢,则据守关外以固关内,尚可徐图恢复。即使如此,设无高第之撤兵入关,则宁、锦尚可守,无耿、尚叛变,则旅顺不致失,关外诸要塞不致尽入敌手。即使如此,更设洪承畴不以松山降,则锦州不致为敌人所有,尚可以据山海关以为固守。即使如此,吴三桂与李自成联合,不迎降清兵,则尚可以拒绝清兵于关外,明朝未必遂即覆亡。然而不幸此种事实相继出现,于是明朝不能不覆亡了。
这样看来,明之亡,原因虽多,而其主要原因,则不外宦官专政,植党营私,政治贪污,国防废弛,既不能集中人才,共赴国难,复不能澄清社会,消弭内乱。于是首之以“弃地”,继之以“撤退”,而终之以“议和”,以至于引敌入室。结果“流寇”虽平,而明朝政权亦归于崩溃。代之而起的,是大清帝国。这个帝国,不但剿灭了“流寇”,而且在剿灭“流寇”的口号下,颠覆了明王朝。
(重庆《中苏文化》第七卷第三期,1940年9月18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