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东关街个园西部353号住宅内,为钱庄业经纪人李鹤生所建。其旧址原属朱四麻脚,清末民初被李鹤生购买,构筑住宅与花园。从大门进入,左转为住宅,迎面园门为八角形,额书“逸圃”二字。
门内贴东墙叠一列湖石假山,委婉屈曲,壁岩森严,与墙上的花窗形成虚实对比。山旁筑牡丹、芍药台。山尽北头,倚墙有五边形半亭,亭下临池假山,花卉倒映池中。池北三间花厅南向,木刻精美。厅后三间小轩,置花木、点石,质朴幽静。
左边角门,额曰“问径”。由此北行,大巷尽头,有一个较大的院落,复道与山石相连,折向西北,有楼三间朝西,面峰而筑。院子西南,有紫藤一架,老干若虬,满阶披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