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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迷思之葬礼
The Funeral of a Great Myth

总有一些错误,人类屡犯屡改,屡改屡犯,以至于如今实在是没了再犯的借口。其中之一就是,每个世代对前代之不公:譬如人文主义者(即便是托马斯·莫尔爵士这样杰出的人文主义者 )对中世纪哲学的那种无知的轻蔑,譬如浪漫主义者(即便是济慈这样杰出的浪漫主义者)对18世纪诗歌的那种无知的轻蔑。每一次,这种“反动”及憎恨,都不得不接受惩罚,不得不收回成命;这类把戏,真是浪费。我们能否免于这种浪费,这至少值得一试。难道我们反驳前人时,就不应该既公正又知敬?

这就是本文无论如何都要尝试去做的一件事。我不但要为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那场大迷思(the great Myth)送葬,还要为它唱赞歌。我要宣读的,是篇祭文。

我所谓的“大迷思”,是指我们正要考察的那段时期里的那幅实存图景(picture of reality)。它是由真正科学家的某些更惊人也(可以说)更畅销的理论所得出的想象结论,而不是其逻辑结论。我听说,该迷思被称为“威尔斯教”(Wellsianity)。这名称好就好在,它公平对待了一位富于想象的伟大作家(a great imaginative writer)的毕生贡献。 不过,这名称并不令人满意。我们将会看到,关于该迷思占据主宰地位的日期,它给了一个错误暗示;它还暗示,该迷思仅仅影响了“普通”心灵(“middle-brow”mind)。而事实上,恰如暗藏在威尔斯作品背后那样,该迷思也暗藏在布瑞吉斯的《美之约书》 背后。它所主宰的心灵,其差距之大,由亚历山大教授 和华特·迪斯尼 就可见一斑。在政治学、社会学以及伦理学领域,几乎每一篇现代文章都隐含着这一迷思。

我之所以称其为“迷思”,如前所说,因为它是人们含混称为“现代科学”的那个东西的想象产物(imaginative result),而不是其逻辑结论(logical result)。严格说来,我承认并无“现代科学”(modern science)这号东西,有的只是种种科学(particular sciences);它们都处于急剧变化之中,时不时还相互龃龉。该迷思所用的,只是挑拣出来的科学理论——出于想象及情感需要,先挑挑拣拣,再修修补补。民间想象(folk imagination)天生就有一种嗜欲,追求令人侧目的统一(an impressive unity),鼓动的就是这种事。因而,它处理予料( data ), 就有着极大的自由度——随心所欲地挑拣,忽略,删减,添加。

该迷思的核心观念,就是其信徒所谓的“进化”、“发展”或“层创”(Emergence) ,恰如阿多尼斯神话的核心观念就是死亡与重生。我可没有说,从业的生物学家所持的进化论(the doctrine of Evolution)就是迷思。后来的生物学家或许会揭示,进化论可不像50年前人们所期许的那样,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假说。但它不至于成为一场迷思。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科学假说。我们必须明确区分,作为一种生物学理论的进化论与流行进化论或发展论。后者肯定是迷思。在刻画该迷思(这是我的主要任务)并致悼词之前,我们最好先弄清其迷思特征。

首先,我们拥有年代学证据。倘若流行进化论(popular Evolutionism)过去并不是一场迷思(它还想着自己现在也不是),而是科学理论给公众心灵带来的无可厚非的知性结论(the intellectually legitimate result),那么,它就应该兴起于该理论广为人知 之后 。最初应该只是极少数人知晓该理论,接着所有科学家都加以采纳,接着扩散至普通教育阶层,接着影响诗歌及艺术,最后才渗透到大众。可事实上,我们的发现却颇为不同。关于该迷思,最清楚亦最精致的诗体表述,早于《物种起源》的出版年份(1859),更是远远早于《物种起源》确立其科学正统地位。可以确定,在1859年以前的科学界,就有了该理论的一些迹象乃至胚芽。假如那些神话诗人(mythopoeic poets)终究受了这些胚芽的感染,那么他们必定是在特别晚近的时间才特别容易受此感染。然而差不多就在科学家发话之前,当然更在他们清楚说出之前,想象就已经使它呼之欲出了。

在英语世界,该迷思最为精致的表述,不是出自布瑞吉斯 ,不是出自萧伯纳,不是出自威尔斯,也不是出自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而是这段文字:

因为天和地比之一度为首的

混沌和空无的黑暗要美丽,美丽得多,

因为我们在坚实美丽的形式和体态上,

在意志上,在自由的举动,交友,

和无数其他更纯粹的生命之标识上,

显得胜过天和地;故而我们后边

紧随着一个新起的完美,一个在美上

更为强烈的神,由我们生下,在我们

光荣地经过那个古老的黑暗时,

注定要超过我们。

《海披里安》中海神的这段劝导,差不多早了《物种起源》四十年。至于在大陆,我们则有《尼伯龙根的指环》。既然我不只是要埋葬这个逝去的时代,而且还要颂赞,那我就绝不会加入现今贬抑瓦格纳的那一伙。据我所知,他或许是个相当糟糕的人,或许还是个相当糟糕的音乐家(尽管我永远不会相信)。但作为神话诗人(mythopoeic poet),他无与伦比。进化迷思(the Evolutionary Myth)的悲剧,在他笔下的沃坦身上,得到了再高贵不过的表现;进化迷思的迷人之处,在齐格弗里德身上,其不可抗拒也登峰造极。 由1854年他写给奥古斯特·罗克尔(August Rockel)的信中就可以看到,他相当明白自己正在写什么:“整部戏的进展就表明,必须体认并服从实存(the Real)之变化、分化、多样化及日新不已。沃坦情愿自己垮台,就升至悲剧顶巅。从人类历史中,我们也不得不学着这样——情愿顺从必然,并使之成为现实。”

假如真像萧伯纳自以为的那样,他的剧作《千岁人》( Back to Methuselah )真是先知之作,真是开辟新迷思之统治的先锋之作,那么,其喜剧主调及情感的不温不火就令人费解了。剧本写得妙趣横生,因而也就不会开启新纪元。萧伯纳处理该迷思之得心应手,就表明该迷思得到全面消化,已变得成熟老到。萧伯纳是这一迷思学(mythology)的卢奇安 或斯诺里 ,要找它的埃斯库罗斯或《老埃达》,你还必须返回济慈和瓦格纳。

流行进化论是一场迷思,这就是第一个证据。制造此迷思时,想象跑到了科学证据的前头。“苍茫乾坤的先知之魂” 已经孕育了该迷思:假如科学满足不了这一想象需要,科学也就不会如此流行。虽有一定限度,每个世代大概都得到了自己所渴望的科学。

其次,我们还有内部证据。流行进化论或发展论,其内容不同于真正生物学家所说的进化(Evolution)。对于生物学家,进化是个假说。比起当前市面上其他任何假说,它涵盖了更多事实,所以就要接受它,除非或直至某个新的提法,能够涵盖的事实比它还多,假设成分又更少。至少我想,这就是生物学家要说的话。说实话,沃森教授没想这么远。对他而言,进化“之所以为动物学家所接受,不是因为已观察到出现进化,也不是因为逻辑连贯的证据证明真有进化一事,而是因为仅有的另一选项,创世论显然不可信” (沃森,引自《十九世纪》1943年4月号《科学与B.B.C》一文) 。这也就是说,相信进化的唯一根据,竟然不是经验的(empirical),而是形而上学的(metaphysical)——竟然是发觉“创世说”并不可信的一位业余形而上学家的教条。不过我并不认为,进化论已经真的如此不堪。比起沃森教授,绝大多数生物学家对于进化虽然有着更为强劲的信念,但进化肯定是个假说(hypothesis)。而在那个迷思里,进化可没有一点假说的意思:那是根本事实;或者更严格地说,在迷思层面压根就没有事实与假说之分。于是就有了更为重要的分歧。

在科学中,进化是一个关于“变化”的理论(a theory about changes );在迷思中,进化则成了一桩关于“改进”的事实(a fact about improvements )。因而,J.B.S.霍尔丹教授这样的真正科学家才不遗余力地指出,流行的进化观念偏执地强调那些使得生物(依照人类标准)变得“更好”或更有趣的变化。他接着说:“我们因而就情愿将进步当作进化定律。可实际上,进步只是例外;在进化过程中,每有一例进步,就有十例退步。” 而那个迷思,索性就将这十例退步直接删除。在大众心目中,“进化”一词就唤起了一幅事物“向前并向上”运动的画面,别无其他。大概已经有人预言过,事情必定如此。就在科学发话之前,神话想象(the mythical imagination)已经知道,它自己想要的是何种“进化”。它想要济慈及瓦格纳的那种进化:诸神取代了提坦, 年青、欢快、无忧无虑而又热情的齐格弗里德取代了操碎了心、顾虑重重又恪守协约的沃坦。假如科学所提供的例证,满足了这一需求,他们就急忙采纳;假如科学所提供的例证,挫败这一需求,他们就索性无视。

再说一遍,对科学家而言,进化只是个生物学理论。它关注的是这个星球上的有机生命,并试图解释该领域的某些变化。它从不作宇宙论断(cosmic statement),不作形而上论断,也不作末世论断(eschatological statement)。既然我们有着自己可以信赖的心灵,既然有机生命已经存在,它就努力解释,比方说,某个曾有翅膀的物种怎么后来失去翅膀。它用环境的负面影响所引起的小变异,来解释这一现象。就其本质而论,它并不解释生命起源,不解释变异的起源,也不讨论理性的起源及其有效性。它或许也可以告诉你,理性如今在其中运作的大脑如何诞生,但那已经是另一个问题了。它更不会告诉你,宇宙整体如何兴起,是什么,或向哪里去。那个迷思则不知道这些缄默。它先将原本是演化论(a theory of change)的东西改变为一种进步论(a theory of improvement),进而又将此进步论弄成一种宇宙论(a cosmic theory)。不只地球生物,而且 万物 都“向前并向上”运动。本能“进化”出理性,情结进化出美德,叫春声响进化出诗歌,野蛮进化出文明,无机物进化出有机生命,乱成一锅粥或有似交通阻塞的恒星进化出太阳系。反过来,现今我们所知的理性、美德、艺术以及文明,只是遥远未来那些好得更多的事物的原始胚胎——那事物或许就是神祇(Deity itself)。因为在这个迷思里,“进化”(按照该迷思的理解)就是 一切 存在物的公式。生存意味着,从地位“几乎为零”向地位“近乎无限”开进。在由此迷思喂养长大的那些人的心目中,没有什么比混沌应会转变为秩序、死亡应会转变为生命、无知应会转变为知识更自然、更正常、更能说得通。至此,我们得到全面盛开的迷思。这可是人能想象得出的最为动人最令人满意的一部世界大戏。

一切序幕之中(这里别忘了《莱茵的黄金》) ,这出戏的序幕最为肃穆(austere)。无尽虚空,物质永无止息地盲目运动,以带来它所不知道的东西。接着,由于百万分之一又百万分之一的几率——多好的悲剧反讽啊——在某一时空点上,万事俱备,冒出一个小酵母来,我们称之为有机生命。起初,凡事仿佛都跟我们的戏剧的幼小主角作对;恰如在童话故事开头,凡事仿佛都跟小儿子或受虐待的继女作对。然而不知怎地,生命无往而不胜。受尽无数磨难(沃尔松格家族的哀伤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越过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生命扩张、繁殖、修炼,从变形虫进化出爬行动物,再进化出哺乳动物。生命(这时迎来了第一个高潮), “青春盎然,恣意妄为”。 这是巨兽时代:恐龙在地面觅食,相互吞噬,最终灭绝。接下来又重复了那古老而又难以抗拒的小儿子主题及丑小鸭主题。恰如在强壮的巨兽中间,曾闪现弱小的生命之火,这一次,又是出于百万分之一又百万分之一的几率,又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赤身裸体、战战兢兢、缩手缩脚的两足动物,东躲西藏,还不会直立行走,前路茫茫。在该迷思中,他的名字叫作“人”:而在别的戏剧中,他就会是少年贝奥武甫,起初人们认为他是私生子;就会是毛头小伙大卫,武器只是甩石的机弦,迎战全副武装的歌利亚; 或者就是巨人捕手杰克, 甚至就是“小拇指” 。他兴旺发达了。他杀死强敌。他成了穴居人(Cave Man),群居,取火,围着敌人尸骨喃喃自语狺狺咆哮。基本上就是野兽,却不知怎地有了能力,发明艺术、陶器、语言、武器、烹饪以至任何东西(在另一部故事里他名叫鲁滨逊·克鲁索)。他揪着尖叫的配偶的头发(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因妒火中烧将孩子们撕成碎片,直到有一天,有个孩子长大成人,又转过来把他撕成碎片。他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恐怖的诸神,匍匐在他们面前。

但这些都只是成长中的痛苦。在下一幕,他成为真正的人(true Man)。他学会了驾驭自然。科学登场,驱散了婴儿期的迷信。他越来越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匆匆穿过这一历史时期(其中向上向前运动的走向,虽然有点模糊,但是依照我们正在使用的时间标尺来度量,那算不上什么),跟着我们的英雄步入未来。且看他在这出神秘大戏的最后一幕,尽管不是最后一场。 一个半神种族(a race of demigods)如今统治着这一星球(在有些版本里,统治着银河系)。优生学已经保证,只有半神才准予出生;精神分析已经保证,无人再会失去或弄脏自身之神性(divinity);经济学已经保证,半神们所需的一切,都将在他们手中。人已经登上王位。人已经变成上帝。一切都是无限光明。现在,留心创神天才的最后一笔。因为大戏至此结束,就有点矫揉造作,甚至有点俗气。要是我们只看到这里,这故事就不波澜壮阔。所以在最好的版本里,最后一场则呼啦啦似大厦倾。阿瑟王死了,齐格弗里德死了,罗兰死在了龙塞斯瓦关口。暮色悄悄笼罩了诸神。这段时间,我们已经忘记了莫德雷德, 忘记了哈根, 忘记了加尼隆。 这段时间,自然这一古老敌人,看上去只是被征服,却在不断朽坏,不声不响,无休无止,非人力所能及。太阳将会冷却——一切恒星都会冷却——整个宇宙终将耗尽。生命(各种形式的生命)都将被逐出无尽空间里的每寸土地,没有希望重返。一切终将归于无有。“宇宙黑暗笼罩一切。” 真是忠实于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样式,英雄缓慢攀至光辉顶巅,突然急转直下。我们离开剧场时,“激情全消融,回家乐天伦”。 而且它确实比伊丽莎白时代悲剧高出好多,因为它具有一个更完备的结局。它不是将我们带向一部故事之结局,而是带向全部故事之结局:“我看到了世界末日。”

长大成人时,我就信了这一迷思。那时我就感受到——至今仍能感受到——其臻于极致的波澜壮阔(grandeur)。再不要说我们处在一个缺乏想象的世代了!古希腊人和北欧人,都没有创造出比这更精彩的故事。时至今日,在某些心境下,我差不多总会发现自己打心底期望这不是迷思,而是真理。可是,它怎会成为真理?

使它绝无可能成为真理的,不是这出大戏的这一场或那一场缺了一些证据,而是贯穿整部戏的致命的自相矛盾。若非大量吸收真正的科学,该迷思甚至都无法登场。真正的科学一刻都不能得到吸收,除非理性推理是有效的:因为每门科学都宣称,它从事实观察出发,从事一系列推理。只有藉助这些推理,你才能得到你的星云、原生质、恐龙、亚人(sub-men)和穴人(cave-men)。除非你一开始就相信,即便是最遥远时空里的实存,也严格服从逻辑法则(the laws of logic),否则,你没有任何根据相信任何天文学、任何生物学、任何古生物学、任何考古学。要抵达真正科学家所持立场——这立场后来被迷思取代——你必须实打实地视理性为绝对(treat reason as an absolute)。可与此同时,迷思却请我相信,理性只是副产品(by-product),只是一个盲目进程在其漫无目的的生成变化中某个阶段的副产品,无法预见,偶然得之。迷思的内容因而就釜底抽薪,一下子将我可能相信此迷思为真的唯一理由给打消了。假如我自己的心灵只是非理性活动的一个副产品——假如我清楚得不能再清楚的推理,只是像我这样的造物在特定情况下注定会有的一种感觉——这时当我的心灵给我讲述进化,我怎能信它?他们确实说:“我会证明,你所谓的证明,只是心灵习惯的结果;而心灵习惯,只是遗传的结果;遗传,只是生物化学之结果;生物化学,物理学之结果。”这就相当于说:“我会证明,一切证明都是非理性的。”说得再简洁点:“我会证明,根本没有证明。”一些受过科学教育的人,任凭你怎么努力去教,他都看不到这里的难题;这个事实就确证了我们的这一疑虑——这时我们或许触及了他们思维方式里的某个痼疾。而瞧见此难题的人,则必须将养育了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这个宇宙论,当作迷思加以摒斥。我不怀疑,其中嵌有许多真实的殊相(true particulars);但总体而论,它讲不通。无论宇宙的真实样貌到底为何,都不会是那个样子。

迄今为止,我说起这一迷思,好像它之所以要被埋葬,只因我相信它的统治已经结束;在某种意义上,我眼中最有活力的当代思潮,都远离了它。在普通百姓的心目中,物理学(最不容易沦为迷思的学科) 正在取代生物学,成为科学之典型。美国的“人文主义者”,已对生成哲学(the whole philosophy of Becoming)形成有力挑战。神学之复兴,不可小觑。流行进化论在其中找到天然副本的那些浪漫诗歌及音乐,正在成为昨日黄花。不过,一场迷思不可能一日之内死亡。可以想见,这一迷思虽被赶出文化界,却将长期掌控大众;甚至可以说,即便被大众抛弃,也将萦绕我们的语言数个世纪。谁愿意抨击,谁就必须记着鄙视它。它的流行,有许多深层原因。

该迷思的基本观点——弱小或混乱的事物,会自力更生,变得强大或有序——乍一看,或许特别怪异。我们从没见过,一堆碎石自己变成一座房子。可是这个怪异观念,却因尽人皆知的仿佛就是的两个例证,投了想象之所好。人人都看到,个体生命做到了这一点。橡子变成橡树,孑孓长成蚊蚋,蛋孵成鸡,而每一个人都曾是胚胎。第二个例证,在机器时代的民众心目中,分量极重。任何人都看到,在机器制造史上,真个发生了进化。我们都记得,当初的机车,比现在的小,也没有力量。这两个显见例证,就足以令想象信服,相信宇宙进化就是这世界上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时,理性确实无法苟同想象。这两个显见例证,其实根本就算不上进化之例证。橡树是长自橡子,可是橡子却是从一棵橡树上掉落下来的。每个人都起始于卵子与精子之结合,可是,卵子和精子却来自两个发育成熟的人。现今的高速车头(express engine)是“火蒸机”的后代, 但“火蒸机”可不是源于某种更低级更小儿科的东西,而是源自不知比它成熟比它高级多少的某种东西——也即人的心灵,还有一个天才人物。现代艺术或许由蛮族艺术“发展”而来。可是第一幅画本身,却不是“进化”而来:它来自某样比自身无比伟大的东西,也即那人的心灵。此人因第一次看到,可以将平面上的印记弄得看上去像个动物或人,从而以令人目眩的天才,超出了在他身后的任何艺术家。假如追溯任何现存文明的开端,我们都会发现这些开端都既粗糙又野蛮,这或许没错;但是当你再去细看,通常就会发现,这些开端本身都来自某一更早文明的一些碎片。换言之,进化的这些显见例证或类似现象,虽深深印入民间想象,但其产生影响,靠的是将我们的注意力锁定在半截进程上。四下观看,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双重进程——完美之物“掉落”一颗不完美的种子,这种子反过来又臻于完美。仅仅注意该循环里记录在案的东西或该循环里的向上运动,我们仿佛就看见“进化”。我一点都不否认,这个星球上的有机生命或许有过“进化”。但是,假如我们打算通过与我们所知的自然作类比来寻求指导,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假定,这一进化过程只是一个大格局(a long pattern)的另一半,至于这个星球上生命的粗糙开端(crude beginning)本身,则是由一个完全的生命“掉落”下来的。这一类比,或许错误。或许,自然一度不是这样。或许,宇宙整体,跟落入我们观察的那些部分,大不相同。就算是如此吧,就算曾经有个死寂的宇宙,不知怎地还让自己有了生命,就算曾经有个绝对原初的野蛮状态,它抓住自己的肩带将自己提进文明——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事不会再度发生,应该认识到要我们去相信的那个世界跟我们所经验的这个世界截然不同。换句话说,这一迷思的一切振振有词之处,都消失殆尽。之所以说消失殆尽,只是因为我们已经想到,它还会继续在想象面前振振有词。而弄出这一迷思的正是想象:从理性思考里,想象只拿取那些它发觉方便的东西。

该迷思的另一个力量来源,就是它具有心理学家所谓的“两面同值”(ambivalence)。它同时满足了心灵的两种相反倾向:诋毁倾向(the tendency to denigration)及恭维倾向(the tendency to flattery)。在此迷思中,每样事物都正在成为别的事物:每样事物在或早或迟的发展阶段都 别的事物——靠后的阶段总是更好的阶段。这就意味着,假如你感觉自己就像门肯 ,你就可以“拆穿”(debunk)一切可敬之物,只要指出它们“无非”(merely)是不光彩之物的巧妙罗织(elaboration)。爱情“无非”是色欲的一种巧妙罗织,美德无非是本能的一种巧妙罗织,如此等等。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假如你感觉自己就是人们所说的“理想主义者”,你就可以认为一切下流之事(你自己身上的或你的党派里的或你的国家里的), “无非”是一切美好事物之雏形:罪恶只是美德之雏形,利己主义只是利他主义之雏形,多受一些教育,一切都会变好。

这一迷思也会抚慰我们孩提时代的老伤。用不着走弗洛伊德那么远 ,我们蛮可以承认,每个人跟父亲及启蒙老师都有嫌隙。将我们养大成人,无论抚养得多么好,都免不了不愉快。因而,抛弃来自他们的老观念“得体”,转而支持新观念“进化”或“层创”,会多么愉快:感觉自己出身于他们中间,就像花朵生长自大地;如今则超越他们,就像济慈笔下的诸神超越了提坦。你于是就找到了一种宇宙论借口,藉以将父亲看作是老糊涂,将他要求我们感恩或尊敬,看作是一种不堪忍受的絮絮叨叨。“走开,老傻瓜,知道怎么铸造诺通剑的是我们。”

这一迷思,也讨想给我们兜售物品的那些人之喜欢。在过去,一个人结婚时,就会打一辆家用马车,指望着能用一辈子。这种心思,很难对上现代工厂主的胃口。而流行进化论,正好对胃口。没有什么东西 应该 经久耐用。他们想让你拥有新车,新收音机,每年新出的每样新东西。新款,必定总是超过旧款。女士会喜欢最新时尚。因为这是进化,这是发展,这是宇宙自身正在走的路;而“销售阻力”就是罪,是冒犯了“生命冲动”( elan vital )这一圣灵(Holy Ghost)的罪。

最后,离开这一迷思,现代政治就绝无可能。它出现于革命时代(the Revolutionary period)。若非那个时代的政治理想,它永远不会深入人心。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一迷思只关注霍尔丹所说的一例“进步”,无视他所说的十例“退化”。假如将那十例退化记在心头,你就不可能看不到,社会中的任何变化,其破坏现有的自由和便利的可能性,至少跟增加新的自由和便利的可能性一样大;不可能看不到,倒退的危险至少跟前进的机会一样大;一个审慎的社会,在保护已有之物方面所花心力,必须至少跟花在改进方面的心力一样多。明白了这些大实话,无论对现代的政治左派还是右派,都是致命一击。该迷思却掩盖了这一知识。那些大党坚持这一迷思,有利可图。因而我们必须料到,在被逐出教育界之后,它还会长期活在流行出版物中(包括那些貌似漫画的出版物)。在俄罗斯,该迷思已被筑进国家宗教,还会存活数百年。因为:

它有好些伟大同盟,

它的盟友是宣传,党派声音,

胡说八道,还有愚顽之人心。

不过,我可不想就此打住。这一迷思的盟友,虽然都声名欠佳,可是假如认为它再就别无盟友,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恰如我已经试图表明的那样,它还有一些杰出盟友。它迎合了我们身上一些无邪而又永久的需求,这些需求同样让“巨人捕手杰克”深入人心。想象所渴望的东西,它几乎悉数给予——反讽,英雄主义,浩渺(vastness),多样统一,还有悲剧结局。它迎合了我的每个部分,除了理性。我们中间感到该迷思已是死物一个的那些人,之所以万万不可犯错,试图以错误方式去“拆穿”它,原因就在于此。万万不可幻想,我们正在拯救现代世界脱离某种可憎而又干瘪的东西,脱离某种会饿死灵魂的东西。真相恰恰相反。我们的痛苦义务就是,将世界从一种魅惑(an enchantment)中唤醒。比起他们所设想的,真实宇宙大概在很多方面都更无诗意,肯定没那么有条不紊没那么统一。人在其中的角色,也少些英雄气。真正悬于人头顶的危险,或许就是一点都没有真正的悲剧庄严(true tragic dignity)。只有在万不得已之时,只有在一切小小诗意都被悉数放弃,在想象严格附从理智之后,我们才能够为打算从他们身上拿走的东西,提供些许补偿。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同时必须尊敬此迷思的原因。它(在一些层面)是一派胡言,但是,假如有人感受不到它的魅力以及所带来的激动,他就是个呆子。拿我自己来说,虽然我已不再相信,但我还要一直乐享它,就像乐享别的神话一样。我会把我的穴人,存放在我存放巴尔德尔、海伦和阿尔戈英雄的地方,就在那里时不时拜访一下他。 CxOL6grk4V+5oWUut6HMH0ijubXQxGYhfj38NURw43XFlUTRdEVtdqDhMDVYkf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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