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学,几乎每个班都有几个问题学生。他们是“麻烦制造者”,拖班级后腿者。班主任往往要把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花在他们身上,然而收效甚微。他们成了教师的“心病”。这是一些需要进行个别教育和特殊指导的学生。对于一般的学生,常用的管理方式如表扬、批评、关爱、评比等,就能奏效,而对于问题学生,这些办法往往没有效果。教育问题学生,需要更专门的知识,需要会诊断,会治疗。可是,多数教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们往往碰钉于,甚至束手无策。
我的想法是,可以把问题学生分成三级。一级问题生的问题班主任就可以解决。二级问题生需要交给“校园专家”处理。校园专家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人,每所学校至少应该有一个这样的专家,当班主任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就要出马。三级问题生是问题最严重的,学校也解决不了,那就要交给社区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公安机关,或者教育系统专办的特殊类型学校(不光是工读学校)去教育。学校确实管理不了的学生,必须离开学校。但这不是开除,可以保留原校学籍,只是不能绝对自愿,否则很多家长是不会同意的。离开学校的学生要经过专家论证和有关单位批准,然而一旦决定,这个决定应该有法律效力,学生和家长必须执行。政府应该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文。
有了这样一个系统,就可以大大减轻班主任的负担,使他们能把主要精力用来做多数学生的工作,避免被很多无用功搞得筋疲力尽,妨碍整体的教育效果。我们不能要求班主任都是专家,我们也不能指望单靠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些最普通的管理方式能解决特殊学生的问题。班主任工作是有边际的,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做力所不及的事情,不能要求他们去做不大内行的事情。现在教育界流行一个口号:“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等于宣布教师万能,教育万能。其实即使是教育专家,也有对付不了的学生。所以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提法。勉强这样要求老师,其结果是使他们耗费大量精力去办他们做不到的事情,而本来能够做的事情却没有精力去做,两头都没弄好。这不明智。再说,一味要求保护问题生的权利,实际上侵犯了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权利,因为问题生往往会捣乱,影响他人学习。
比较明智的办法是分层把关。大家各自做自己擅长的事情,把确实做不了的留给别人,就好像县医院治不了的病人送到省城的医院,省城的医院治不了的病人送到北京的医院一样。
但是,我们总是希望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第一层。否则,班主任把很多问题生推给学校,学校承受不了”学校把很多问题生推给社会,社会也承受不了。而且这样下去,班主任的教育专业水平也很难得到提高。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班主任都是教育专家,但是我们却希望专家型的班主任多起来。就好像乡镇医院医生的医疗技术如果都能达到大城市医生的水平,水涨船高,会推动大城市的医疗走向更高水平,那对我们整个社会医疗水平的提高该有多大好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班主任的素质决定我们民族未来的素质。
所以我主张对班主任进行系统的培训。既然他们在师范学校并没有学到处理问题学生的专业本领,那就应该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