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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族抗战至新中国成立前党的义务教育发展思想

1.义务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1)历史背景。

七七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激化,全民族抗战进入高潮。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利益出发,努力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教育理论和政策也随之做出相应调整,抗战教育便应运而生。抗战前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制定了“实行抗战教育政策,使教育为长期战争服务” 的教育政策。

在马克思主义教育观指导下,中共从现实革命斗争的需要出发,确立了服务于革命战争的根据地教育政策,并首次将教育分为三种类型:①提高干部政治、军事和业务素质的干部教育系统;②培养少年儿童的国民教育系统;③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教育系统。干部教育是人才预备役教育,教育对象为成年人,学生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各个岗位参加工作。国民教育也可称为基础教育,即人才准备教育,教育对象为未成年的学龄儿童。担负基础教育任务的学校主要是小学;小学一般分为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高等小学和中学处于基础教育和干部教育的过渡阶段,具有双重性质,根据学生的年龄、学习需求、学习环境等实际情况,学生毕业后可以继续升学,也可以直接参加工作。社会教育是针对广大群众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抗战意识薄弱的状况,不断提高群众的民族文化意识和政治觉悟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断宣传教育,积极唤醒群众的抗战意识,改变民众的政治意识,让广大民众清醒地认识到民族的存亡关系到自身的存亡,从而树立起保家卫国的意识,从思想上积极投入抗日。由于战乱以及时代的限制,本书所探讨的义务教育在这一时期内主要存在于各大根据地的小学之中。

(2)思想渊源——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

1931年11月发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言》指出: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取消一切麻醉人民的封建的、宗教的和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教育。

为重建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确立科学的文化教育观,并为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指引航向,毛泽东在之前中共开展工农教育运动、苏区革命根据地教育以及抗日民主根据地教育改革和建设所积累起的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社会矛盾、阶级关系和革命方向的变化,在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和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陈独秀等人也意识到新时代的到来。五四运动时期,他们通过《新青年》等杂志来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以及苏俄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更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学说为武器,把教育作为革命斗争的工具之一,并明确提出了“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 “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全国教育经费应严重保证。教员应享年功加俸;到相当年龄应享受养老年金” 等教育主张。这些表明,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要使教育面向人民群众,反对受教育权被少数有钱有势的人所垄断,坚决反对封建主义教育和帝国主义的奴化教育。在实践上,不少中国共产党人或以原有学校为阵地,以各种方式宣传共产主义学说;或到平民中去办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文化学校,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启发工农群众觉悟,造就革命运动骨干。

2.义务教育发展思想的演进

(1)1937—1940年:抗战思想与扩招政策。

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冯家村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其中第八条明确提出了“抗日的教育政策”,具体内容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实施普及的义务的免费的教育方案,提高人民民族觉悟的程度。实行全国学生的武装训练。”

1)边区小学教育:

1937年10月边区政府第十一次主席团会议指出,“边区的教育要为抗战服务,要在抗战动员下进行教育工作” 。1938年3月6日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发出通告,再次申明了边区教育的目的,要求边区各小学在抗战时期实行军事化教育。 抗战教育、政治思想教育被置于小学教育的首位,其目的是以民族精神教育新后代。

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在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进一步明确了实行抗战教育政策、使教育为长期战争服务的思想,提出:“办理义务的小学教育,以民族精神教育新后代。”

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实施普及免费的儿童教育”

194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开展抗日民主地区的国民教育的指示》,要求各地用说服解释的方法和政府法令的强制力量,大量地动员学龄儿童入学读书,同时要克服学龄儿童不能入学的实际困难。 同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实施普及教育暂行条例》,规定7~13岁的儿童应一律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说服家长送子女入学,说服无效者由当地政府强制执行。该条例规定:“义务教育就是每个国民所必须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一方面每个人都有受这种教育的义务,另一方面国家有使每个人能接受这种教育的义务。” 山东省战工会在其颁布的《山东省战时国民教育实施方案》中,做出了8~16岁的儿童“不分男女,均需受小学教育”的规定 ;苏北盐阜区在《小学暂行规程》中指出:“初级小学为国民义务教育,凡达入学年龄儿童一律入学,完成国民基本教育。”

1940年8月,晋察冀边委公布了施政纲领,要求在提高国民文化水准及民族觉悟的目标下,实行普及义务教育,建立并健全学校教育。纲领规定,至少每个行政村设一所小学,每个行政区设一所完全小学或高小,每个专区设一所中学,高小及中学要收容半工半读生。

以陕甘宁边区为例,边区政府成立后,中共认识到,边区小学是向儿童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主要阵地,同时又是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相关政策,推动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只有办好了作为一切文化教育基础的小学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扫除文盲,培养出充满胜利信心和具备抗战知识技能的民族后代,才能推动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更好地开展。

陕甘宁边区地处西北高原,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文盲众多,识字人口只占全部人口的1%,农村方圆几十里找不到一所学校,穷人子弟更是入学无门。为使边区小学教育适应并服从抗战需要,边区政府决定先从扩充学校和学生数量入手来发展小学教育。1938年8月至1939年12月,边区教育厅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与改进小学的决议》等多部文件,对边区小学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做了具体要求。比如,规定在1938年下半年边区内各县学校要扩大82所,学生要增加3 610人,每县要建立1所完全小学;1939年,边区要扩大小学230处,其中扩大完小10处,发展100个模范小学,增加学生400人 ;从1940年秋到1944年春,用3年的时间,对边区8万学龄儿童实施并普及义务教育。

为确保完成上述任务,1940年3月,边区教育厅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实施普及教育暂行条例》规定,除由于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缓学或免学,并得到当地县政府同意的以外,7~13岁未入学的学龄儿童,不分性别、成分,均应一律入学,读完小学课程;抗属及贫苦子女无力入学者,当地县政府要适当采取优待措施;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的子女,应首先入学;对于踊跃送其子女入学并积极动员其他儿童入学的有特殊成绩的家长,政府要予以奖励 ;对于不愿意送其子女入学的家长,政府要先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如果无效,要按其家庭生活状况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令其子女入学;如再有违抗者,政府要对这些家长进行拘留直至其答应送其子女入学后再释放之。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边区小学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都急剧攀升。学校数量由1937年春的320所增加到1940年秋的1 361所,增长了3倍多;学生人数从1937年春的5 600人发展到1940年秋的43 625人,增长了近7倍(见表1-1)。由此可见,在边区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努力下,边区的小学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

表1-1 陕甘宁边区抗日小学校及学生人数(1937—1940)

资料来源: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研究所.陕甘宁边区教育资料:小学教育部分:上.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159.

边区小学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它的发展是不稳定的,存在着一些隐忧。学校数量增加了,学生的流动性却很大,“学生忽然一下子多了起来,忽然一下子又少了下去” 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学校从开学到放假,一直都是在动员学生入学,形式主义较为严重;而且以外国的“强迫教育”理论为依据,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推行普及教育,引起了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再加上战争等因素的影响,边区的小学建设和教育质量呈现缓慢提升的态势。

2)学龄女童入学:

在学龄儿童教育中,各根据地都遵循“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实行普及的义务教育,要求人人入学。陕甘宁边区于1940年颁布《陕甘宁边区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儿童8~14岁为受义务教育年龄,义务教育年限暂定为初级小学三年。晋冀鲁豫边区于1942年颁布《晋冀鲁豫边区小学暂行规程》,规定初级四年实行强迫入学制,推行普及的义务教育。但是,受“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以及各种封建习俗的约束,群众普遍不重视女童教育,即使政府推行义务教育,许多家长仍然不愿意让女孩子入学,造成女童入学率低、辍学率高。194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开展抗日民主地区的国民教育的指示》提出:“估计到中国旧社会中封建思想的存在,应在某些地区设立女子两级小学或女子高等小学,女子师范及女子中学,但同时应该提倡男女同学,一切学校均应吸收女子入学。” 通过各方努力,根据地的女童入学率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入学女童的数量迅速增长。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宁县1938年小学女生只有2人,1939年增至200人。到1939年,边区高、初级小学中女生3 400余人,约占小学生总数的16.7%。 另据晋察冀边区集中区不完整的数字统计,女生人数1938年20 000余人,1939年40 000余人,1940年增至130 000余人,到1941年5月达197 000余人,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41%以上。

(2)1941—1942年:正规化、科学化的尝试与失误。

1941年2月,陕甘宁边区教育厅修正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小学教育实施纲要》规定:边区小学教育应依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促进儿童的民族觉悟,养成儿童的民主作风,启发儿童的科学思想,发展儿童的审美观念,提高儿童的劳动兴趣,锻炼儿童的健壮体格,增进儿童生活所必须的知识,培养儿童为大众服务的精神。

1941年12月,晋西北行署发出《关于战时各级学校工作的指示信》,要求各级教育工作者做好战前的准备以及战后的处理工作,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贯彻“一切围绕抗战,一切为了抗战”的总方针,学生的语文、算数、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等课程都贯穿着爱国主义教育。

1)“正规化”:

在小学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陕甘宁边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认识到“强制儿童入学的命令” 是行不通的,当时在边区推行义务教育还“为时过早”。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直到1942年,边区小学教育以推行“正规化”政策为工作重心。所谓的“正规化”就是要求学校在其设置、规模、课程、教材、设备、考试和升留级制度、作息时间、寒暑假、校长教员的任用等方面实行标准化,即“集中办学,按部就班,整齐划一”。

2)裁撤、合并学校:

根据“五里路以内可与附近小学合并,五里路以外者取消”的原则,边区政府要求每个县要取消10个普小,集中力量办好1个完小,不满20或30人的学校不准开学。1942年,边区政府又提出“提高质量,减少数量”的口号,在其指引下,裁撤、合并之风愈演愈烈,一些没有达到一定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标准的普通小学、中心小学,甚至一些完全小学被精减掉。其结果是,学校更加集中到了人口稠密、交通相对较为便利、校址宽大且将来有发展条件的中心地区。

小学教育“正规化”在抗战初期就有人提倡,只是当时忙于补充学校和学生数量,这种主张就没有引起边区政府的足够重视。但当边区小学教育出现“游击主义”、质量低下的情况,且从城市来的教育干部越来越多的时候,这种主张便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全民族抗战时期,边区小学教育政策从过于强调扩充数量转向了盲目照搬和平时期旧式城市小学教育,即“正规化”的政策,造成了教育与生产、与家庭、与社会的相对脱节。这一失误在边区持续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小学教育质量并无显著提高,学校和学生数量却由于这一政策的推行而大幅减少,边区小学教育工作又回到之前的冷清局面。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各抗日根据地开始部分地、有条件地推行免费和公费教育制度。以晋察冀边区为例,由于边区各级小学的快速发展,要求升入中学学习的学生日见增多,也由于培养新干部的要求日益迫切,边区各中学的学生随之大量增加。因此,晋察冀边区委员会在《关于边区中学学生在校费用的决定》中要求,自1941年7月起,学生在校所需的书籍、文具、伙食及服装等费用均恢复由学生自己负担。但为了使贫寒学生享有受中等教育的机会,该决定还规定,绝不能使真正的贫苦青年及边区以外敌伪据点以内的青年因为贫困而失掉受中学教育的机会,要保证在他们考入边区中学以后,仍然分别给予其足够的优待。

1942年,《解放日报》发表题为《提高边区国民教育》的社论,充分肯定了建立文化教育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强调文化教育统一战线的办学政策就是在不违反抗日救国的最高原则下,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发展教育事业。在根据地民主政权“三三制”学校中,中国共产党给予知识分子们较大的空间和自由,充分发挥他们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导。在对旧私塾错误的教育方式给予打击和纠正的同时,对其形制也予以保留,但要求它们必须使用抗日民主政权编写的教材,这样一些旧的私塾也逐渐转变为符合群众需要的新的教育机构。

(3)1943—1945年:面向群众,动员群众。

以全党范围内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整风运动和边区广大军民的大生产运动为契机,边区政府开始对小学教育前期探索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进行纠正。1943年初,边区开展了以县为单位的小学教职员的集体整风。通过整风,边区教育干部在思想上彻底转变了办学观念,并明确了这样一个道理:教育工作必须从边区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脱离实际,脱离群众。1944年1月6日,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其所做的报告中批评了小学教育存在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旧型正规化”的倾向,要求对边区小学教育进行全方位改革。

在民办学校已经出现的形式下,中共中央和延安教育界的负责干部徐特立、吴玉章、林伯渠、周扬、胡乔木、范文澜等与陕甘宁边区各专署的专员于1944年3月19日开会交换对边区教育工作的意见。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要从边区的实际出发来办边区人民的教育,除完全小学仍由政府开办外,其余普通小学要大力提倡民办。

同年4月,边区政府发出《关于提倡研究范例及试行民办小学的指示信》,正式确定边区小学教育实行“民办公助”的政策。杨家湾、磨家湾等小学试办取得了很大成绩,因此,陕甘宁边区很快出现了群众办学的热潮,呈现了公办、民办、党政机关办、各个生产单位办等上上下下都办教育的繁荣局面,小学学校数量快速增长。

晋西北地区同样如此。1940年晋西北军政委员会成立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抗日民主地区的国民教育的指示》,克服了教师、经费、生源短缺及敌人破坏等一系列困难,大力发展小学教育,在短短几年内,取得了突出成绩,形成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完全小学、民办小学、民办公助小学等多种办学模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到1945年7月,晋西北共有完全小学30所,普通小学617所,民办小学431所,私塾改造民办小学18所。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在妇女问题上提出,“要求保护青年、妇女、儿童的利益,救济失学青年,并使青年、妇女组织起来,以平等地位参加有益于抗日战争和社会进步的各项工作,实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使青年和儿童得到有益的学习”

(4)1946—1948年:走向正规,教育普及。

1946年9月7日,山东省政府发出了《关于实行小学民办的指示》,要求“所有农村中之初级小学应一律改归民办。由各村镇文教委员会或村学委员会或组织校董会负责管理,推选校长,聘请教员,一般限于本年十一月底以前完成”。

东北解放区在各地成立了人民政府以后,城镇和郊区的小学就已全部开学。但是普及小学教育的重点是在农村,农村人口占东北解放区总人口的80%以上,单靠政府的力量办小学是很难在短时期内完成普及任务的。鉴于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提出学习老解放区的经验,在农村贯彻“民办公助”的方针。到1948年底,据9省3市的不完全统计,东北解放区的小学已发展为27 050所,有教师55 966人,有学生2 165 655人。 这些民办公助小学的出现加快了东北解放区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体现了普及教育中的群众路线。时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林枫在东北解放区第三次教育会议上指出,“国民教育也应该注意了,如果任其自流下去是不对的。应该注意国民教育的恢复与发展” 。此后,东北解放区的各级领导与教育工作者在统一和提高对正规化教育认识的同时,加强了对小学教育的领导,确定小学学制为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两年,建立了始业、毕业、上课、考试、放假制度和层层检查汇报制度。农村的中心小学逐渐发挥了业务指导作用,城镇小学和完全小学全归公办,政府对农村民办公助的小学也给予了必要的经费补助,有些农村实在无法负担小学经费,就完全由政府来负担这些学校的经费。

3.全民族抗战时期党的教育管理与教育界代表人物

(1)教育管理。

抗日根据地的教育管理,包括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行政管理、学校内部管理三个方面。在教育工作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中共中央要制定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要发出有关教育的指示或决定、决议。这些文件有的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向下贯彻的;有的是通过党召开的会议,经过讨论后来贯彻的;有的是通过党报党刊来公布施行的。同时,党的各级组织,例如中央局、区党委、地委甚至是党的县委,也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教育工作发出指示、做出决定。

其二是从中央到地方基层,都有党的各级组织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制定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在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九一决定”)后,党的领导的一元化加强了,教育也成了党领导下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三是从党的组织系统来讲,全国各抗日根据地的教育工作都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开展,且主要是由中央宣传部分管的(1939年2月中央成立了干部教育部分管干部教育工作,1940年6月该部与中央宣传部合并,称中共中央宣传教育部,同年10月又改称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各中央局、区党委等各级党组织中,也是由宣传部门来分管本地区的教育工作。各级党委的宣传部中设置了干部教育科和国民教育科,分管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至于部队教育则是由部队中的政治委员、政治部来领导和管理的。政府中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受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并以此来体现党的领导作用。

(2)代表人物。

1)陶行知:

陶行知提倡普及教育,发起“科学下嫁”运动,先后创办了山海工学团、晨更工学团、报童工学团、流浪儿童工学团等。他所开展的平民教育运动、乡村教育运动都是他普及教育思想的实践体现,教育必须为人民服务是他普及教育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普及教育,他提出了一系列见解,进行了广泛的普及义务教育的实践。

陶行知在其《读〈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有感》中谈到对于“义务教育”一词的理解:“受教育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义务。求学好比吃饭。人生在世,要想生存就必得吃饭,吃饭是人权。从来没听过要人家负吃饭之义务。所以拿这个义务放在人民身上是说不通的。但反过来说,政府倒有这种义务。它既是管理众人之事,就负了义务要使得家家有饭吃,人人有书读。故义务教育之新解是政府应该负起普及教育之义务。”

陶行知在《实施义务教育初步计划提要》中提出,要实现“使全国的学龄儿童(失学的四千万人)都受四年的义务教育”的目标,在经费方面“中央、省市县分担教育经费。假定第二年中央与各省各半,从第三年起,中央任百分之四十五”。同时他还“鼓励私人兴学,以减轻地方担负”。可见陶行知认为,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是由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负担,并在负担比例上逐渐转向由地方政府负担更多。而在政局动荡、教育经费不支的社会背景下,他所提出的“鼓励私人兴学”也是有利于尽快普及义务教育的权宜之计。

陶行知认为,学生生活在混沌的社会环境中,无法锻炼独立思考能力,只能一味吸收真伪互掺的知识,再加上缺乏团队合作意识,使得“中国学生,愈学愈弱,愈教愈懒”,因此培养的小学生应该是“手脑双全、志愿自立立人的儿童”,具有“康健的体力、劳动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团体自治的精神”。陶行知确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养目标全面而具体,涉及对受教育者体质、劳作、智力、品德、审美等能力和素养方面的要求。 他关于义务教育的理论更多的是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站在平民的立场上提出的:“在实施义务教育第一第二两期内,学龄儿童之已在私塾或家庭有与义务教育程度相当之教育者,经当地普通小学或短期小学考察及格,予以证明书,以曾受义务教育论。” 他很重视其对于实践推广的适用性,且在实践层面上注意与其理论相观照,将他自己独创的一些教育经费节流办法应用于其普及教育、平民教育和乡村教育实践中。这使得他在普及教育(包括义务教育的普及)方面形成了一套独有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思想体系,从而对于近代特殊社会条件下我国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免费普及做出了很大贡献。

2)徐特立: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徐特立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厅长、延安自然科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研究室主任。1945年,他出席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徐特立在革命根据地办教育,一直坚持教育和革命的统一观。他提出了“要革命,必须办教育;办教育,必须为革命”的主张,在他主持教育行政工作期间发布的中央苏区教育人民委员部第一号训令《目前的教育任务》明确指出:“苏区当前的文化教育的任务,是要用教育和学习的方法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与政治水平,打破旧社会思想习惯的传统,深入思想斗争,使能更有力地动员起来,加入战争、深入阶级斗争和参加苏维埃各方面的建设。” 他从革命根据地的实际出发,总结出了一套《识字运动的办法》,用极大的努力指导成人教育,切实地抓紧普及小学教育,通过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和培养革命的新后代。他主张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创办教育、发展教育,要把教育的普及放在优先地位。他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制度是不分男女成份、民族、国籍一律平等的普及的免费的;其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民族独立、民主自由;其形式不是死板的唯一的政治形式,而是艺术的、科学的、各种适合群众要求的、能接受的过渡形式;其工作方式是利用学校、机关、部队及其他社会团体来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普及的民主教育。首先就是在历史上缺乏受教育机会的大众;其方法不是抽象的、无内容的而是唯物的,不是死板教条式的及无系统、纯经验的,更是辩证的”

3)董纯才:

董纯才,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编审科副科长、科长,延安中央研究院中国教育研究室研究员,中共西北局宣传部国民教育科科长。这期间,他两次主持了陕甘宁边区小学课本的编写工作,开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董纯才在延安撰写了题为《论国民教育的改造》的专文,提出必须对国民教育进行改造。他主张教育应该和社会斗争密切地联系起来,与生产劳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同时要打破教条主义的束缚,使书本知识的教学和感性知识的教学统一起来。当人民解放军1948年下半年在东北战场上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以后,董纯才在东北解放区第三次教育会议上及时地提出了建立正规教育制度的问题。他指出,“学校是个教育场所,学习场所,应该制定正常的教育计划,建立正常的学习生活”。“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应服从教育计划。教育的任务,就是教学,就是要努力把学生教好。正常的学习生活,应该是‘学习第一’,一切都服从学习。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就是要努力把功课学好。” 从此,东北解放区和华北解放区一起,在全国率先走上了教育正规化的道路。而董纯才在解放区教育正规化的过程中,是做了特殊贡献的。

4.全民族抗战时期教育发展思想与实践的意义及启示

国民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伴随着艰苦的抗日斗争,党和边区政府尽了极大努力,创办了延安自然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白求恩护士学校、农业学校、卫生训练学校、气象训练班等。全民族抗战时期,在国民教育实践中,中共把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原理与全民族抗战时期干部教育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出了灵活多样、极具特色的教育方法,保证了干部教育取得最优效果。如“小先生制”就是依据即知即传授的原则,“教人去教人”的方法。全民族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在职干部教育由于干部工作、战斗、学习时间、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开展整齐划一的教学,针对不同对象随时随地挤时间进行教学的“小先生制”,教学时效性强,实现了国民教育受众的广泛性和教育机会的最大化,营造了一种互教互学、教学相长的浓厚学习气氛,对于其他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社会教育也具有很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抗日小学摒弃了旧社会专为剥削阶级办教育的做法,确立以劳动人民子女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办学方针,并为此实行了免费教育,制定了优待贫寒子女入学的办法。这样,劳动人民的子女在学生中就占了多数,学生中的女生比例也有了很大的增加。抗日小学打破了旧学校固有的那种封闭状态,提倡教育与生活打成一片,使学校与社会沟通。因此,抗日小学不仅是学生识字明理的场所,而且是农村文化教育活动的中心。抗日小学的学生除了在校学习外,课余时间还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如站岗查路条、当小先生、优待抗属、搞文娱宣传和参加生产劳动,从而使学习和实践得到了统一。 qVrAGOPRfWkHZVtkch8SRfJdEOWQ932063JnQx8VW+553hqvhhxwq72E/cmJX8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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