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关于包容性市场形成的研究更多聚焦于非层级化的市场,现有研究指出,市场具有多中心层级化的特征。市场的多中心性表现为,在相同社会层级的环境下也会存在多种类型市场状态的市场设计者以定义主体在市场中的层级。如巴特扎尔格勒等(Batjargal et al.,2013)认为,市场上具有不同类型的制度设计主体以定义市场主体的行为。牛顿(Newton,2002)指出,不同的中心市场会存在不同的价值主张,如跨国企业更多聚焦于跨国产业链的完善,而绿色治理组织更多聚焦于通过生态系统构建以实现价值创造。梅尔、马蒂和文特雷斯卡(Mair,Martí & Ventresca,2012)则提出市场上定义主体自由度和产权的方式至少包括政治、文化以及社区维度。市场的层级状态表现为不同的市场层级具有不同的自由度,高层级的市场状态意味着这一市场主体对相关的低层级的合作伙伴拥有更高的市场控制力(Gould,2003)。市场状态层级决定企业的成本结构(Podolny,1993)、市场机会(Jensen,2008)以及对资源的获取(Stuart,Hoang & Hybels,1999)。因此,市场主体嵌入网络的市场状态层级将决定这个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自由度(Cardinale,2018)。嵌入网络的市场主体的层级越高,其自由度及自由度交涉空间越高。而要获得更高的自由度以及自由度交涉空间,需要不断积累正向的关系渠道,同时降低负向的关系渠道(Washington & Zajac,2005)。因此,通过不断积累正向的关系渠道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自由度以及自由度交涉空间,是提升相应市场下包容性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多中心层级化市场环境下,即使高自由度层级市场被认为是负向的关系渠道,如果进入低自由度的边缘市场并能够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自由度交涉空间,也有助于主体以及边缘市场正向自由度的形成。因此,多中心层级化市场具有独特的权利形成机制以及多样的自由度获得来源(Newton,2002)。这里的研究把自由度定义为依据主体所在的市场层级网络位置,以及自身的议价能力而获得的进入不同层级和类型的网络渠道中获取不同程度利益的权利资质(Abdurakhmonov,Ridge & Hill,2020;Puranam,Singh & Zollo,2006),它表现为一种流动性资质。自由度交涉空间被定义为依据主体资源和能力的稀缺程度而获得的不同于同层级竞争对手的资质和利益空间。网络表现为进入不同层级的市场、资源以及政策设计领域的渠道或资源。
在多中心层级化市场中,主体获得更高自由度的核心在于更高自由度层级将有利于主体获得更多的利益,包括依据主体自由度层级而分配的对各层级资源的利用和获取能力的升级。而其他更多市场主体自由度的层级提升将带来低自由度市场主体的自由度交涉空间被压缩,在自由度稀缺程度下降的情况下,各类主体将不断溢出或者运用具有更高自由度的技术,以获得更大的自由度交涉空间和更高的自由度层级(Williamson,Wu & Yin,2019)。自由度竞争带来的自由度溢出流失的威胁是主体溢出或者引入具有更高自由度的技术以获得更高自由度交涉空间的核心原因。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由度的溢出被定义为市场主体的模仿、学习以及同类型自由度形成能力群体的集聚带来了对应框架下满足自由度权利资质市场主体的增多,形成了市场配套资源供给能力的压缩和交易主体间自由度交涉空间的降低(Wright & Zammuto,2013),从而推动了某些主体溢出本地或部门市场后,进入新的低自由度的中心部门或市场,从而获得更高的自由度交涉空间,或者推动某些具有更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主体通过升级自身的技术资质和自由度进入新市场目录框架中,以获得更高的自由度交涉空间以及配套的更多资源(Swaminathan,2001)。自由度的溢出也将推动市场自由度的升级和自由度层级结构的改变。自由度主张被定义为通过独特的自由度技术和制度范式来分配市场的资源(Pache & Santos,2010)。
新市场的开放也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带来新的市场接口。有别于关于市场机会接口的传统研究,本研究将新市场结构的接口定义为市场可以通过新的方法或者运营方式带来市场中的新资源、新材料或者新服务,使其进入市场运营体系中并创造出多于投入资源价值的机会(Eckhardt & Shane,2003;Shane & Venkataraman,2000)。在自由度层级视角下的包容性市场中,市场机会接口被定义为通过引入新方法、新资源或者新渠道形成新自由度主张,进而形成新自由度主张产业链的接口,并获得更高的自由度交涉空间以及自由度交涉权利。
多中心层级化市场会随着自由度交涉空间的改变,带来市场的溢出性升级以及升级性溢出。溢出性升级指市场中同类型自由度的增多将挤压主体获得更高市场自由度的能力,带来主体获得更高自由度交涉空间的需求从而进入新兴或边缘部门或市场中,并带动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的模仿、学习以及自由度的输送,从而推动市场整体自由度的稀缺性下降以及市场结构的改变。在市场中,自由度层级以及资源、资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这将导致市场中具有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主体进一步推动自身自由度升级以提升自身的自由度交涉空间并形成新的市场接口,进而推动市场持续升级。
市场的升级将带来市场中低层级自由度的稀缺性持续下降,将挤压某些低自由度主体的市场空间,从而推动市场的升级性溢出,使其进入具有更高自由度交涉空间的领域。市场的升级性溢出指由于各类市场主体都存在更高的自由度需求,随着主体进入更高自由度交涉空间的中心部门或者市场,带来了市场内具有相似能力市场群体的学习和模仿,从而带来同类型群体的增多,同时挤压了主体的自由度交涉空间,进而随着市场产业网络的完善推动了具有更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主体进行产业升级,以及低自由度主体由于自由度断层的形成而出现权利缺失性的溢出,带来了市场自由度的层级衍生及市场结构的改变(Kenneth & Brian,2019)。如余泳泽、刘大勇和龚宇(2019)指出,政府的层层加码会推动市场出现竞相投资的潮涌现象,并扭曲市场结构。市场的自由度升级性溢出表现为市场中同层级自由度主体的持续增多(Zhang,Li & Li,2014),会带来高层级自由度资源供给约束以及主体自由度交涉空间的压缩,在其他部门和市场具有更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引导手段推动各层级自由度生产群体和需求群体溢出,进入具有更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市场网络中以获得更高的自由度交涉空间(Abrahamson,1991,1996)。在这里,溢出的自由度群体既包括高自由度的群体,也包括低自由度的群体,高自由度群体将溢出而进入新兴高自由度部门或市场,低自由度群体以及权利缺失主体由于高层级市场自由度断层的形成将溢出而进入边缘市场(Williamson,Wu & Yin,2019)。随着进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的主体增多,将推动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主体的模仿和学习,从而带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的自由度升级以及市场结构的改变,带来市场整体自由度稀缺性的下降,推动高自由度主体的回流以及低自由度主体的下沉,从而形成部门或市场间的自由度升级循环。持续的部门内和部门间的自由度升级循环将推动市场主体随着市场的升级出现自由度交涉空间的持续压缩以及自由度断层的形成,进而将推动市场的升级性溢出,同时带动市场结构的改变。
随着这一过程的持续,中低层级自由度主张群体的增多将压缩制度设计主体自由度配套资源的供给能力,同时制度设计主体间自由度层级的竞争以及市场自由度层级的持续接近,将推动高层级市场主体合法化具有更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市场,这将挤压低自由度主体的市场空间以及资源获得能力并推动相应的主体溢出进入低层级市场(Hannan & Freeman,1977),带动低层级市场自由度层级提升,从而推动低层级市场也形成合法化的高层级自由度主张市场的需求,并推动更多具有高自由度形成能力的主体出现和溢出而进入能够获得更高自由度交涉空间的市场,推动市场间循环的形成,并推动新自由度主张需求群体的持续形成,推动具有更高技术自由度市场的升级和溢出。
在多中心层级化市场中(Batjargal et al.,2013;Washington & Zajac,2005),不同的市场中心会依据自身网络层级自由度形成的方式来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制度特权供给者如制度设计主体以及独特资源的提供者在网络中的层级状态也会更高(North,1990),这使得这类主体会拥有更多的权利、控制更多的资源以及拥有更高的为不同网络层级领域的主体提供定制价格及配套的自由度,如依据自身的网络层级对自身所掌控的资源具有定价权。
市场中的主体由于获得了特权主体的介入渠道而有机会获得独特的制度和资质支撑,以便获得更高的网络层级自由度,从而进入更为广泛的市场领域以及网络层级中。在自由度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制度特权供给者如制度设计主体和资源要素提供者为获得更高的市场层级,将更多依据市场主体本身在对应自由度主张结构下所拥有的自由度等级资质来分配不同层级的自由度,以利于推动自身自由度层级的提升。这样,只有部分自由度层级相对较高的主体才能获得直接对接这类主体的渠道并获得更高层级的自由度交涉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主体将由于获得了直接的自由度交涉权利而拥有更高的自由度交涉空间以及自由度层级。如市场设计主体在存在自由度竞争的情况下,为了提升自身的自由度和市场层级,将更有意愿推动高层级自由度资源的集聚,并依据主体自由度资源的稀缺性提供更多资源供给的价格补贴以及更多的资源配套供给(如税务配套补贴)、基础生产资源(如土地、原材料和电力等要素),这就带来了由于制度特权而形成独特的自由度交涉空间。这使得嵌入网络的主体会为获得自由度交涉权利而争取更高的网络层级自由度或者嵌入具有自由度交涉权利的网络产业链中,从而进行市场层级的竞争,这又会导致市场主体随着市场自由度层级的提升而不断压缩低自由度市场主体的自由度交涉空间,并导致市场状态的竞争性权利缺失,从而形成竞争悖论。
在存在溢出性升级循环的环境下,自由度的竞争和供给调控将导致各类市场主体出现自由度断层并形成竞争性权利缺失从而不断溢出,并推动市场形成多样化的自由度主张群体,通过调控推动不同自由度主张群体的集聚,将使市场形成更多不同类型自由度主张的生态系统(Newton,2002;Hajro,Gibson & Pudelko,2017;Datt'ee,Alexy & Autio,2018;Abrahamson & Fombrun,1994)。在这样的情况下,多类型自由度主张独立生态系统的形成是形成多样化市场氛围以及包容性认知的重要基础(Maguire,Hardy & Lawrence,2004)。而在自由度主张同其他市场主体包括特权主体存在差异的情况下,通过调控和市场竞争以推动更多类型自由度主张独立生态系统获得定制化的自由度交涉权利或特权自由度的交涉权利被认为是市场包容性的重要体现。因此,通过理解权利缺失的形成和引入集聚过程,以理解如何推动新自由度主张独立生态系统的持续形成和获得定制化的自由度交涉权利,是构建包容性市场系统的重要前提。
依据主体权利缺失的形成机制,多中心层级化市场下存在两种类型的权利缺失来源,即竞争性以及制度性的约束来源。竞争性权利缺失指由于各类市场主体对更高自由度的需求导致市场自由度层级不断升级,使得低自由度主体由于能力以及认知结构的约束在无法进入高自由度市场的情况下而持续溢出,并出现无法进入特权或特权依附主体产业网络的情形,从而形成竞争性权利缺失。而制度性权利缺失主要来源于制度性的约束,如由于地理性制度以及特权性制度区隔导致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或出现强制约束而无法有效融入现有市场的产业链中,带来了制度性约束从而形成权利缺失(Prahalad,2005;史晋川等,2001)。
现有研究提出,可通过中介平台的构建重新设计市场架构并合法化对应系统中的主体,提升主体在市场系统中的权利和自由度,推动权利缺失主体融入市场系统中(Mair,Martí & Ventresca,2012)。马奎尔、哈代和劳伦斯(Maguire,Hardy & Lawrence,2004)提出网络边界的延展和错位衍生有利于推动市场形成新的制度逻辑以及新市场结构并推动新制度接口的形成,古尔塞斯和奥兹坎(Gurses & Ozcan,2015)则指出,在中心市场结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引入边缘市场的主体有助于新制度逻辑和新市场结构的构建。然而,现有的制度和结构理论并未解释政府在推动新自由度主张市场结构的形成并为市场主体带来特权自由度交涉权利过程中的角色,现有研究仍然需要解释在竞争推动市场自由度溢出性升级循环的多中心层级化市场环境下,该如何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合作以引入溢出的市场主体并推动中心和边缘市场新自由度主张市场结构的形成。
在上述情况下,针对特权自由度获得的约束以及新特权自由度主张形成的约束,本研究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在特权自由度供给受到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如何通过自由度调控推动市场竞争以带来市场结构重构,从而构建起新自由度主张的市场结构以提升市场自由度主张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在市场竞争推动新自由度主张市场结构形成的过程中,政府如何通过自由度调控推动权利缺失市场主体的形成和引入。
·在通过市场竞争推动市场结构和自由度主张重构的过程中,政府如何减少竞争性权利缺失主体的形成。
·政府如何通过推动边缘市场自由度主张层级重构以推动市场形成多层级的新自由度主张技术支点,以便为进一步推动开发提供接口。
·技术的引入是如何带来市场结构改变的。
针对自然状态的制度性权利缺失,虽然现有研究提出改变交易成本有助于现有特权产业链中的偏远边缘市场权利缺失主体,然而仍面临以下问题:
·在交易成本过高的情况下,政府和企业该如何合作以调控交易成本以推动偏远边缘市场的自由度升级。
·对交易成本的调控以及政府对自由度的供给调控如何推动市场竞争带动偏远边缘市场权利缺失主体持续聚合、升级和融入,推动多层级自由度主张技术支点核心的形成。
·在溢出性市场主体以及偏远边缘市场主体同现有主流市场的自由度层级存在自由度层级差距的情况下,政府如何进行规划性调控以推动市场竞争带动市场自由度层级提升,从而形成多层级的新自由度主张技术支点核心以衔接自由度断层并推动新自由度主张市场结构的形成。
·如何通过中心和边缘市场的双向调控推动整体市场包容性的提升(如通过中心市场调控溢出以推动边缘市场权利缺失主体的引入,并带来市场结构改变),边缘市场结构调控又如何影响中心和整体市场的结构及新自由度主张市场结构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