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将产业发展融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以实现市场网络层级提升,是市场形成多元化制度逻辑、提升各类主体权利获得能力和市场包容性的重要手段(Newton,2002;Ali & Hyun,2007;Ali & Zhuang,2007;Rauniyar & Kanbur,2010;Ali & Yao,2004;Prahalad,2005;Maguire,Hardy & Lawrence,2004)。如普拉哈拉德和哈蒙德(Prahalad & Hammond,2002)提出,在中心市场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融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是市场推动大型集团公司以及边缘市场群体互动发展的重要手段(Bolt,2004;Prahalad & Hammond,2002;Prahalad,2005;Maguire,Hardy & Lawrence,2004)。在过去的40多年中,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农村市场的发展,中国减贫效果显著(Fernando,2008;黄祖辉,张静 & Kevin Chen,2009;阮建青,张晓波,卫龙宝,2007)。中国大型集团公司以及新生组织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如科创板的开通,这让我们看到了通过大型集团产业链衍生融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群体以推动自身以及市场发展的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研究将包容性的市场系统定义为通过将产业发展融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群体,推动包括政府和大型集团公司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将资源投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中,从而带来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主体发展权利获得能力的持续提升(Fernando,2008;Ali & Son,2007;McKinley,2010;Prahalad,2005)。
传统研究认为,市场制度缺失引起的市场失效或者自身能力的缺乏是约束新兴和边缘部门或市场主体获得各类发展权利并参与到市场系统中的核心原因(Mair,Martí & Ventresca,2012;Campbell,2004;Campbell & Lindberg,1990;La Porta etal.,1998;North,1990)。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市场系统的失效和制度体系的缺失,使得边缘市场的群体需要依赖非正规的信任关系以获取必要的金融、信息资源(Mair,Martí & Ventresca,2012)。姜雁斌前期的研究认为,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具有合法性的贸易平台为构建包容性的市场系统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如基于网络平台的贷款系统作为一种新兴的资源要素获取手段,由于其信息的可获得性以及不同类型交易成本形成来源的特性,通过构建新的合法性的规范,为中小企业构建起了新的合法的金融身份,使得在传统金融市场中权利缺失的市场主体在新市场结构下能够有效获得金融权利(姜雁斌,2012a)。然而,现有研究在解释权利缺失主体融入市场产业网络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主体自身资源获得的影响,而并未考虑市场中各类利益相关主体的层级化竞争以及政府调控供给的影响(Cardinale,2018;Washington & Zajac,2005),这导致现有研究并不能解释在存在竞争以及调控带来主体层级竞争性约束的环境下(Batjargal et al.,2013;Washington & Zajac,2005;Kenneth & Brian,2019;Cardinale,2018),权利缺失主体是如何融入不同类型生产系统产业网络而推动新市场结构形成的。本研究将讨论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是如何通过调控推动市场竞争来聚合各类权利缺失主体以推动新市场结构的形成和包容性市场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