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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承接能力不够

强大的产业链是科技创新系统的重要一环,也是高质量科技供给的最终载体。企业强不强、承接能力够不够,直接关系着科技成果能否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因此,科技成果能否顺利转化,关键是看企业能否充分消化、吸收和承接,能否将科技成果以产品或商品的形式,推广到市场和人民生活之中。而企业承接能力不够,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个难题。

◎企业大而不强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涌现出一批巨无霸企业,但这些企业多数是借助国家制度红利、资源红利、人口红利、全球化红利成长起来的,属于资源垄断型或者政策驱动型巨无霸。企业自身尚没有形成完善的创新体系,缺乏承接先进技术的研发能力和资金,深陷以量取胜的发展模式之中,整体上大而不强。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中国上榜企业数量达到145家,超过美国的124家,居于首位。但从科技竞争全局看,美国依然优势明显。信息通信技术作为全球竞争最为激烈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美国有19家上榜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为1 262亿美元,平均利润高达237亿美元;中国有12家上榜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为787亿美元,平均利润仅为77亿美元。且美国有多家科技龙头,如苹果、微软、亚马逊、Alphabet等,跻身世界50强。我国跻身世界50强的企业多为金融型、能源型企业。

我国企业大而不强,产业整体处在世界产业链体系的中低端水平。一方面,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还未形成完善的创新体系和创新链条,仍有大量关键核心技术严重依赖国外,产业链供应链断点明显。以芯片为例,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几乎完全被美国垄断,光刻胶、电子特气等关键材料国产率不足5%,光刻、涂胶显影等尖端设备国产率在5%以下,200多种关键设备无法自主可控。在航空领域面临同样的问题,航空发动机还未自主可控,即使是国产大飞机,大部分关键核心部件仍严重依赖国外。另一方面,企业对先进技术承接能力不够,如以钢铁、水泥、煤炭等为主的资源消耗型行业,以及以电子加工、仪器仪表、机械仪器设备等为主的代加工、低端制造业,既没有建立承接先进技术的研发人才团队,也缺乏承接先进技术的资金,只能以量取胜。

◎企业承接科技成果有心无力

科技成果转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科研人员拿着科技成果直接创办企业;另一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以许可和转让的方式,授权给企业。欧美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经过上百年的演进,企业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主体地位明显,是重要的创新策源方之一。因此,国外目前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是以“转让、许可”为主,科研人员创业为辅。

而我国科技资源分布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主要集中在各级政府举办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之中,如863计划、973计划、攀登计划等国家重大专项计划,其承担的主体基本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我国企业长期很难获得国家基础研究的支持,造成企业对基础研究的参与意愿逐渐下降;企业由于长期对科研重视不足、投入力度不够,最终导致科技含量不高。

国内企业多依靠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参与国际分工,研发和市场“两头在外”。我国企业研发投入长期不足,大都处在产业链中低端,科技企业匮乏,能够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企业并不多。这种局面造成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一个“尴尬”的现象:高校和科研院所供给的科技成果,企业承接不住。

此外,企业在生产能力、生产规模、税负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压力,而技术创新又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可以说“没钱是万万不行的”。利润不够丰厚、税负压力又较重的情况自然导致企业积极性不高,企业研发强度尤其是基础研究投入低。

与此同时,我国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机构缺失,“政产学研资用服”创新要素不完善,难以完全发挥连接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量科技成果无法精准导入企业。基于以上原因,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学家只好“亲自”上阵办企业。正如某位科学家讲述自己为什么成立公司时所感慨的:“如果有其他路可以顺利把科技成果转化了,我绝对不干公司,但没有这样的路。”

◎科学家被迫亲自“下海”

纵观欧美国家经济发展史,它们也曾经面临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企业无法承接科技成果,比较现实的出路就是培育一批像IBM、英特尔、通用电气、SpaceX那样的企业,从而提升产业链对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最终形成科技创新的闭环,打通科技与产业的双向循环。

美国硅谷正是依靠此路径发展起来的。硅谷发展初期,斯坦福的科研人员带着技术成果,亲自“下海”创业,孕育出一批以英特尔、谷歌等为代表的科技产业龙头。据统计,在硅谷,由斯坦福大学教师和学生创办的公司所占比重高达70%。随着这些产业龙头的崛起,一种“学术—工业综合体”的产学研融合发展创新生态逐渐形成。此后,科学家创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比重开始下降,企业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或者联合研发成为主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大的科技潜力,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国家颁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三部曲”打破了束缚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制度壁垒,大量科研人员带着科技成果“下海”创业。

从实际情况看,成果显著。十余年来,我国科技企业数量飞速增长。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十多年前的3万余家增加到2021年的33万家,研发投入占全国企业投入的70%,上缴税额由2012年的0.8万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3万亿元。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全年营收3.7万亿元,同比增长超30%,增速高于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约11个百分点;全年利润总额超3 800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超10%,比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高约4个百分点。而《“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要推动形成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随着我国科技企业数量持续增多,以及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将会大幅提升。届时,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将紧密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创新生态。 YAV4xfuu6Grlbd1Cb0YCBG8KPLCqrLPkOkF37D+Y8xI2+K2K39+hRxuAT58hYE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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