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可以明显分成两大阵营。
第一个阵营由实收资本或者股本加资本公积组成。
实收资本或者股本代表企业的股东初始入资中参与分红的部分。企业的股东按照在实收资本或者股本中的比例享有分红权。
很多企业的股东权益中包含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股东入资中不要求分红的部分 。比如,某股东对企业的入资为不可分割的无形资产1000万元,但由于各种原因,该股东只能有600万元参与分红。这样,该股东的入资,可以分红的部分600万元就计入实收资本,400万元就形成资本公积。
很多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并没有资本公积,说明没有与资本公积有关的业务。
第二个阵营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是企业获得利润后,根据国家法律要求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根据企业意愿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未分配利润则是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以后留存下来的累积利润。未分配利润可以用于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也可以弥补未来的亏损等。
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企业留存的利润。
有两个项目需要在这里进行说明,一是库存股,二是其他综合收益。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出于减少流通股份、提升股价的目的或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购入自己的股票。企业如果买别的企业的股票叫投资,产生的盈利或者亏损属于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计入利润表;如果企业买自己的股票叫股票回购,发生的代价(即货币流出)不作为投资处理,而作为“库存股”来冲减股东权益,所产生的盈利或者亏损也不叫利润,而是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或者减少计入股东权益。
另外,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一般需要企业对外有交易活动,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对外进行投资等。也就是说,利润表里的多数项目都是企业对外有业务往来(主要是经营活动或者投资活动)所导致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出现的资产增值可以调增资产的价值,但所产生的增值不属于利润,此时因资产增值所导致的权益归属就计入企业股东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例如,企业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计价的自用房产变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在“转换”时企业的公允价值大于历史成本,则这部分增值就要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其他综合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导致股东权益出现“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形还有一些。对于初学者而言,这部分内容可以忽略。
股东权益的最后一个项目叫少数股东权益,这个项目代表了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归属于非控制性股东的权益部分。对于本书的读者而言,可以忽略少数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