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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商业的伦理根基

管理哲学家罗伯特·C.所罗门指出,诸多常见的商业隐喻影响着人们对商业活动的认知。这些常见的商业隐喻包括:一是将商业活动比作“达尔文式的丛林、沼泽”“生死之战场”“自相残杀的世界”“胜利者与失败者的游戏”。这种说法描绘了商业活动的残酷性,但其中“丛林”和“沼泽”等概念对人性的理解是野蛮的、前文明的,整个商业场域是生物界原始的模样,这似乎与今日文明时代背景下的商业竞争有着实质性的不同,“商业竞争,即使是处于企业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仍不能与战争的相互毁灭混为一谈” [1] 。二是对人性的理解,比如认为人是“理性经济人”“赚钱的机器”“自私的动物”等。这些隐喻突出了人的某些面向,但如果仅仅据此就认为这是人的本质,就会影响领导者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成员之间的相处模式等。三是对商业行为的动机的认识,比如认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是因为“绝对贪婪”“利润追逐的普遍动机”等。这导致人们认为牟利就是商业的本质,商人们无一例外地以追逐利润为己任,尔虞我诈、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然而这种将谋求利润作为商业活动的唯一动机的认识导致人们将逐利行为合法化,甚至上升为一种荣耀。四是对商业活动原则的描述,比如把商业规则称为“游戏”“博弈”等。但这类隐喻只强调了商业活动中的理性原则,而淡化了其中的价值要素。博弈论中的“理性”概念实质是自身利益的代名词,它以每名参与者自身利益的满足为前提,其背后的潜藏规则是自利原则的操控。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理性选择就意味着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对立,但这会带来所谓的“囚徒困境”。商业并非一般的游戏,而是在信息不透明的市场竞争中由多方参与的、非零和的竞争性博弈。

这些充斥在商业领域的隐喻影响了人们对商业的认识,从而认为商业无关伦理。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尤其是在美国的商业领域,人们长期信奉这样一句话:“The business of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是商界的金科玉律,从企业家到商学院学生,主流的观点都认为“企业的职责就是盈利”,而它也能够被贴切地翻译为中国商人常用的一个成语——“在商言商”。但如果我们回顾现代经济的源头,就会发现“商业无关伦理”的论调是与现代商业文明的起源和伦理观念的传统背道而驰的。在现代商业文明发展的最初,伦理观念不但孕育了西方的商业精神,还通过这种商业精神带来了西方现代社会持续而稳定的商业繁荣。

这一章主要选取了三位重要的思想家对于商业与伦理关系的看法,他们分别是“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组织理论之父”马克斯·韦伯以及当代著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通过他们的观点来说明商业活动具有重要的伦理基底。实际上,这三位思想家都并非单一领域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领域贯通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哲学,因而他们对于商业社会的洞见是极其深刻且影响深远的,涵盖了关于人类本性的愿望和经济生活、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作用、商业活动的本质和道德原则的形成、市场繁荣与伦理价值约束的作用等诸多重要的观点。通过对他们思想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没有伦理,那么不仅商业活动难以发展,事实上,连人类社会的维系都会无比脆弱。

[1] 所罗门.伦理与卓越:商业中的合作与诚信.罗汉,黄悦,谭旼旼,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23. fh/01m6EAjGMd7uQzr4+gIroH/yf75tqmdgmyvi3CSGS98kQbMFYTdg7+9f2S6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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