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建筑体系是在世界各民族数千年文化史中一个独特的建筑体系。它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世代经验的累积所创造的。这个体系分布到很广大的地区:西起葱岭,东至日本、朝鲜,南至越南、缅甸,北至黑龙江,包括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在内。这些地区的建筑和中国中心地区的建筑,或是同属于一个体系,或是大同小异,如弟兄之同属于一家的关系。
考古学家所发掘的殷代遗址证明,至迟在公元前十五世纪,这个独特的体系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它的基本特征一直保留到了最近代。三千五百年来,中国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发展了这个体系的特长,不断地在技术上和艺术上把它提高,达到了高度水平,取得了辉煌成就。
中国建筑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下列九点。
(一)个别的建筑物,一般地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下部的台基,中间的房屋本身和上部翼状伸展的屋顶。
(二)在平面布置上,中国所称为一“所”房子是由若干座这种建筑物以及一些联系性的建筑物,如回廊、抱厦、厢、耳、过厅等等,围绕着一个或若干个庭院或天井建造而成的。在这种布置中,往往左右均齐对称,构成显著的轴线。这同一原则,也常应用在城市规划上。主要的房屋一般地都采取向南的方向,以取得最多的阳光。这样的庭院或天井里虽然往往也种植树木花草,但主要部分一般地都有砖石墁地,成为日常生活所常用的一种户外的空间,我们也可以说它是很好的“户外起居室”。
(三)这个体系以木材结构为它的主要结构方法。这就是说,房身部分是以木材做立柱和横梁,成为一副梁架。每一副梁架有两根立柱和两层以上的横梁。每两副梁架之间用枋、檩之类的横木把它们互相牵搭起来,就成了“间”的主要构架,以承托上面的重量。
两柱之间也常用墙壁,但墙壁并不负重,只是像“帏幕”一样,用以隔断内外,或分划内部空间而已。因此,门窗的位置和处理都极自由,由全部用墙壁至全部开门窗,乃至既没有墙壁也没有门窗(如凉亭),都不妨碍负重的问题;房顶或上层楼板的重量总是由柱承担的。这种框架结构的原则直到现代的钢筋混凝土构架或钢骨架的结构才被应用,而我们中国建筑在三千多年前就具备了这个优点,并且恰好为中国将来的新建筑在使用新的材料与技术的问题上具备了极有利的条件。
(四)斗拱:在一副梁架上,在立柱和横梁交接处,在柱头上加上一层层逐渐挑岀的称作“拱”的弓形短木,两层拱之间用称作“斗”的斗形方木块垫着。这种用拱和斗综合构成的单位叫作“斗拱”。它是用以减少立柱和横梁交接处的剪力,以减少梁的折断之可能的。更早,它还是用以加固两条横木接榫的,先是用一个斗,上加一块略似拱形的“替木”。斗拱也可以由柱头挑出去承托上面其他结构,最显著的如屋檐,上层楼外的平坐(露台),屋子内部的楼井、栏杆等。斗拱的装饰性很早就被发现,不但在木构上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并且在砖石建筑上也充分应用,它成为中国建筑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五)举折、举架:梁架上的梁是多层的,上一层总比下一层短,两层之间的矮柱(或柁墩)总是逐渐加高的。这叫作“举架”。屋顶的坡度就随着这举架,由下段的檐部缓和的坡度逐步增高为近屋脊处的陡斜,成了缓和的弯曲面。
(六)屋顶在中国建筑中素来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它的瓦面是弯曲的,已如上面所说。当屋顶是四面坡的时候,屋顶的四角也就是翘起的。它的壮丽的装饰性也很早就被发现而予以利用了。在其他体系建筑中,屋顶素来是不受重视的部分,除掉穹隆顶得到特别处理之外,一般坡顶都是草草处理,生硬无趣,甚至用女儿墙把它隐藏起来。但在中国,古代智慧的匠师们很早就发挥了屋顶部分的巨大的装饰性。在《诗经》里就有“如鸟斯革,如翚斯飞”的句子来歌颂像翼舒展的屋顶和出檐。《诗经》开了端,两汉以来许多诗词歌赋中就有更多叙述屋子顶部和它的各种装饰的辞句。这证明屋顶不但是几千年来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的,并且是我们民族所最骄傲的成就。它的发展成为中国建筑中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七)大胆地用朱红作为大建筑物屋身的主要颜色,用在柱、门窗和墙壁上,并且用彩色绘画图案来装饰木构架的上部结构,如额枋、梁架、柱头和斗拱,无论外部内部都如此。在使用颜色上,中国建筑是世界各建筑体系中最大胆的。
(八)在木结构建筑中,所有构件交接的部分都大半露出,在它们外表形状上稍稍加工,使成为建筑本身的装饰部分。例如,梁头做成桃尖梁头或蚂蚱头;额枋出头做成“霸王拳”;昂的下端做成“昂嘴”,上端做成六分头或菊花头;将几层昂的上段固定在一起的横木做成“三福云”等等;或如整组的斗拱和门窗上的刻花图案、门环、角叶,乃至如屋脊、脊吻、瓦当等都属于这一类。它们都是结构部分,经过这样的加工而取得了高度装饰的效果。
(九)在建筑材料中,大量使用有色琉璃砖瓦,尽量利用各色油漆的装饰潜力。木上刻花,石面上做装饰浮雕,砖墙上也加雕刻。这些也都是中国建筑体系的特征。
这一切特点都有一定的风格和手法,为匠师们所遵守,为人民所承认,我们可以叫它作中国建筑的“文法”。建筑和语言文字一样,一个民族总是创造出他们世世代代所喜爱,因而沿用的惯例,成了法式。在西方,希腊、罗马体系创造了它们的“五种典范”,成为它们建筑的法式。中国建筑怎样砍割并组织木材成为梁架,成为斗拱,成为一“间”,成为个别建筑物的框架;怎样用举架的公式求得屋顶的曲面和曲线轮廓;怎样结束瓦顶;怎样求得台基、台阶、栏杆的比例;怎样切削生硬的结构部分,使同时成为柔和的、曲面的、图案型的装饰物;怎样布置并联系各种不同的个别建筑组成庭院:这都是我们建筑上二三千年沿用并发展下来的惯例法式。无论每种具体的实物怎样地千变万化,它们都遵循着那些法式。构件与构件之间,构件和它们的加工处理装饰,个别建筑物与个别建筑物之间,都有一定的处理方法和相互关系,所以我们说它是一种建筑上的“文法”。至如梁、柱、枋、檩、门、窗、墙、瓦、槛、阶、栏杆、槅扇、斗拱、正脊、垂脊、正吻、戗兽、正房、厢房、游廊、庭院、夹道等等,那就是我们建筑上的“词汇”,是构成一座或一组建筑的不可少的构件和因素。
这种“文法”有一定的拘束性,但同时也有极大的运用的灵活性,能有多样性的表现。也如同做文章一样,在文法的拘束性之下,仍可以有许多体裁,有多样性的创作,如文章之有诗、词、歌、赋、论著、散文、小说等等。建筑的“文章”也可因不同的命题,有“大文章”或“小品”。“大文章”如宫殿、庙宇等等,“小品”如山亭、水榭、一轩、一楼。文字上有一面横额,一副对子,纯粹作点缀装饰用的。建筑也有类似的东西,如在路的尽头的一座影壁,或横跨街中心的几座牌楼,等等。它们之所以都是中国建筑,具有共同的中国建筑的特性和特色,就是因为它们都用中国建筑的“词汇”,遵循着中国建筑的“文法”所组织起来的。运用这“文法”的规则,为了不同的需要,可以用极不相同的“词汇”构成极不相同的体形,表达极不相同的情感,解决极不相同的问题,创造极不相同的类型。
这种“词汇”和“文法”到底是什么呢?归根说来,它们是从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在长期建筑活动的实践中所累积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经过千百年的考验,而普遍地受到承认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它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和创造成果的总结。它不是一人一时的创作,它是整个民族和地方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产物。
由这“文法”和“词汇”组织而成的这种建筑形式,既经广大人民所接受,为他们所承认、所喜爱,于是原先虽是从木材结构产生的,它们很快地就越过材料的限制,同样地运用到砖石建筑上去,以表现那些建筑物的性质,表达所要表达的情感。这说明为什么在中国无数的建筑上都常常应用原来用在木材结构上的“词汇”和“文法”。这条发展的途径,中国建筑和欧洲希腊、罗马的古典建筑体系,乃至埃及和两河流域的建筑体系是完全一样的;所不同者,是那些体系很早就舍弃了木材而完全代以砖石为主要材料。在中国,则因很早就创造了先进的科学的梁架结构法,把它发展到高度的艺术和技艺水平,所以虽然也发展了砖石建筑,但木框架还同时被采用为主要结构方法。这样的框架实在为我们的新建筑的发展创造了无比的有利条件。
在这里,我打算提出一个各民族的建筑之间的“可译性”的问题。
如同语言和文学一样,为了同样的需要,为了解决同样的问题,乃至为了表达同样的情感,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时代是可以各自用自己的“词汇”和“文法”来处理它们的。简单的如台基、栏杆、台阶等等,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上是相同的,但多少民族创造了多少形式不同的台基、栏杆和台阶。例如热河普陀拉 的一个窗子,就与无数文艺复兴时代的窗子“内容”完全相同,但是各用不同的“词汇”和“文法”,用自己的形式把这样一句“话”“说”出来了。又如天坛皇穹宇与罗马的布拉曼特所设计的圆亭子 ,虽然大小不同,基本上是同一体裁的“文章”。又如罗马的凯旋门与北京的琉璃牌楼,罗马的一些纪念柱与我们的华表,都是同一性质、同样处理的市容点缀。这许多例子说明,各民族各有自己不同的建筑手法,建造出来各种各类的建筑物,就如同不同的民族有用他们不同的文字所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和通俗文章一样。
我们若想用我们自己建筑上优良传统来建造适合于今天我们新中国的建筑,我们就必须首先熟习自己建筑上的“文法”和“词汇”,否则我们是不可能写出一篇中国“文章”的。关于这方面深入一步的学习,我介绍同志们参考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和宋李明仲的《营造法式》。关于前书,前中国营造学社出版的《清式营造则例》可作为一部参考用书。关于后书,我们也可以从营造学社一些研究成果中得到参考的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