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避免不了与亲人的一次次别离。
王守仁小两口回到余姚后不久,爷爷王伦就去世了。临终之前,王伦见到了孙媳妇,走得也算踏实了。
王守仁的悲伤无以言表。十三岁时失去了母亲,未到十九岁又失去了爷爷。人,来于尘土,最终还是要归于尘土。只是,谁都想让团聚的日子长一些,让分别的痛苦少一点。
不久之后,王华从京师赶回余姚奔丧。弘治三年(1490)正月,王华将父亲安葬在了风景秀丽的穴湖山。
按大明的传统,官员在父母过世后必须辞掉本职,返乡丁忧守制二十七个月。王华因此住在了家乡。他正好也利用这段时间悉心辅导妹夫牧相,堂弟王冕、王阶和王宫,以及“麻烦少年”王守仁,希望他们的学养能上一个台阶。
王华展现了一位好父亲的拳拳爱心,倾注了全部心血,希望能复制自己昔日的传奇。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宝贝儿子,结了婚后依旧奇葩,娶了妻后依然胡闹,甚至还和竹子杠上了。
目前学术界主流的观点,认为“守仁格竹”发生在王守仁携妻返回余姚之后,乡试中举之前。也就是说,在王守仁十九到二十二岁之间。
但是,在《王阳明年谱长编》第一册中,束景南先生却认为王守仁“格竹”的时间在成化二十二年,也就是说,与他出关游历同年。这么一来,“格竹”的地点就只能是北京了。
什么?北京纬度那么高,冬天气温那么低,还能种竹子?太能了啊!知道紫竹院吗?但是在五百多年前,京官想在自家后院种活竹子,难度约等于今天的我们在阳台上养企鹅。再说了,当时的王守仁才十五岁,对理学典籍尚缺乏领悟能力,也就不太可能做如此荒唐之事。因此,笔者认同的还是主流观点。
在中国人心目中,竹不仅仅是一种植物,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王伦生前特别喜欢竹子,他不仅自称“竹轩翁”,还在自己的门前屋后种满了这种植物。
在那个年代,朱熹是仅次于孔子的第二大圣人。他的《四书集注》是科举考试的指定教材,他的思想被官方和民间一致推崇为经典。王守仁既然立下了当圣贤的愿望,对于朱熹的学说,就不可能不仔细研究。
而朱圣人最著名的学说,莫过于“格物致知”。儒家经典《大学》有云:“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大意是说,任何事物之所以呈现出现在的状态,是因为其内部有“理”,也就是自身的规律。只有不停地“格物”,与事物做亲密接触,才能明白其中包含的“理”。
在与娄谅的交流中,王守仁发现这老爷子也持类似观点。
那还等什么啊,行动起来。王守仁约了一个姓钱的朋友,每天早早起床,吃过早饭后,就站在院中的一株翠竹下,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竹叶。在十九岁的他看来,透过竹子,看到的是整个世界;参透了竹子的生长玄机,也就掌握了宇宙万物的变化规律。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一天,两天……他俩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喝水,忘记了周遭的一切,眼中只有这株碧绿的竹子。到了第三天,小钱就劳累过度,不“陪太子读书”了。王守仁表面上安慰了朋友一下,内心里却笑话他缺乏毅力,没有成圣的机缘。
一个人的坚持更加困难,一个人的死杠更有风险。到了第七天,王守仁的身体越来越沉重,视力越来越模糊,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跳越来越混乱……恍惚之中,他看到了朱子站在天上朝他笑,不过不是善意的微笑,而是戏弄式的大笑,而且,他似乎听到对方在说:“傻孩子啊,你走火入魔了,我老人家说的‘格物’,是叫你这么‘格’的吗……”
王守仁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妻子拿着方巾,正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脸上的汗水。妻子道:“大夫刚来过了,说你身体虚弱,要好好休息……”王守仁脸上直发烧,自己这个当丈夫的,本应扛起家庭的重担,思维却如此跳跃,行事却如此莽撞。
王华也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换成十年前的王华,非拎着棒子把“是非精”王守仁从床上打起来不可。可现在人家有媳妇了,自己不得克制不是?再说了,看儿子病成这样,做父亲的其实也很心疼。
朱子说的“格物致知”,只是说自然界的一草一木都有存在之理,需要多观察思考,总结规律。人家并没有说,你天天盯着一块石头就能参透它的机理。
但天性敏感的王守仁,却对朱熹学说的权威性产生了一定的怀疑。至少朱熹的“格物致知”之说,并不是通向圣人之境的康庄大道,而且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朱熹可能是错的!这种思想在当时无疑是离经叛道的。专制社会的教育强调的是接受与服从,而非怀疑与挑战。一个二十岁的少年,尽管已经娶妻,但从各方面讲还是个孩子,他居然敢质疑朱熹?那普天之下,恐怕就没有什么是不能质疑的了。所有的经典,在他眼中也不再完美无缺。
也许没有“守仁格竹”的失败,就很难有后面的“龙场悟道”。年老时的王守仁总结道:
“大家都知道格物要学朱子,但又有谁是这么做的?我就做过。当年,我与姓钱的朋友讨论‘做圣贤要格遍天下之物’。现在,我怎么能有这么大的力量?……我在贵州待了三年,才深深领会了朱子的意思,才知道天下之物本来就没有可格的。格物之功,只在自己的身心,我决然认为,人人可以成圣,这就有了担当……”
但是,“格竹”留下的后遗症,也是相当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