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西方工业化国家逐渐形成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颇受重视的老年经济保障制度。从西方国家的研究历程来看,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全球性经济危机后各国对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重视。其中,各种国际组织对世界形势的预判和对养老保险多层次改革的追踪研究是多层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世界银行总结不同实践形态后提出的“三支柱”模式(World Bank,1994 )以及后来完善的“五支柱”体系是被引用较多的关于多层次内涵的研究(Holzmann and Hinz et al.,2005 )。
近年来国际组织对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现状追踪。国际社会保障学会(ISSA,2016)每两年对全球超过170个国家社会保障政策进行梳理研究和更新,总结不同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的最新成果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EU)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也对成员国各类养老金计划进行了系统性评估,成为关于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的重要补充,但这些研究基本上定位于对发达国家多层次政策的介绍和评估。二是制度优化。世界银行指出名义账户(NDC)引入多层次体系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金融市场脆弱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匹配缴费(MDC)在发达国家私人养老金计划扩面中成效显著(Holzmann et al.,2013) 。三是环境预判。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大环境,国际劳工组织(ILO,2017)关注金融危机和经济全球化对全球劳动力市场的挑战,强调发达国家面临的国际移民问题和社会保护问题 ;面对全球经济发展低速化、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转型,国际社会保障学会(ISSA,2016)指出欧洲国家未来养老金的主要问题是根本性变革和制度可持续,美洲国家则是制度扩面和社会公平 ;经济合作组织(OECD,2016) 和欧盟(EU,2015) 则认为在全球养老金整体削减的趋势下,应致力于私人养老金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国内学界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周弘为代表,有学术成果相继对世界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全面介绍和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养老保险战略地位的凸显,对发达国家多层次体系研究更加丰富,呈现趋势化、区域化特征。总体上,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亟待统筹规划与分层分类协同推进,尽快优化并实现法定保障制度定型且全面覆盖,合理设计多层次体系的结构与功能定位是制度优化的关键,而重点任务则是理性有序地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骨干项目的多层次化(郑功成,2019) 。
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的趋势及动因研究。从历史发展看,加快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和模式改革已成为全球性趋势和共识,这是“二战”后世界发展模式转换的结果(胡德坤,2005) 。从趋势研判看,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险领域的资源投入总体呈削减之势,并向二、三层次养老保险计划拓展(彭姝祎,2016) ;全球经济放缓、发达国家潜在经济增速甚低、金融市场不确定和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将持续加重养老金计划压力(张宇燕,2016)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看,未来多层次养老保险协同发展将以公私合作(PPP)为导向,凸显“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改革取向(孙祁祥等,2015) 。二是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内涵和难点的研究。有学者较早提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探讨,认为多层次模式将成为各国在21世纪的典型目标模式(林义,1992) ,也有学者提出了我国应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以及创新优化战略的顶层设计、战略目标和具体措施等设计思路(郑功成,2011) ,具体可拓展为唯有综合考量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多因素,探索基于新发展环境下的路径优化策略,方能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之路(林义,2017) 。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构建“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险体系的必然性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险架构中的重要性,重视当前第三支柱制度设计存在的激励不足等若干问题(郑秉文,2018) 。三是关于对西方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比较研究。从改革驱动层面来讲,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低速化暴露了“高福利—高成本”的制度缺陷,福利国家危机使欧洲各国相继由单一福利模式向混合型福利模式转变,市场力量加强(周弘,1996) ;有别于欧洲的是,美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20世纪呈现“低税收—低保障”特征,私人年金市场发达(李珍,1997) ,加拿大的福利提供模式则可以总结为融合了北欧制度型模式与美国剩余型模式(仇雨临,2004) 。从制度效能和作用层面来讲,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减缓社会冲击、熨平经济周期、维持居民生产和消费水平的“缓解效应”在莱茵模式和北欧模式上表现较好,主权债务危机后德国和瑞典经济正增长明显,而盎格鲁-撒克逊和地中海国家增长为负(丁纯等,2012) 。从制度设计层面来讲,有学者探讨了名义账户制(NDC)在欧盟国家的适用性,认为强化二、三层次养老金制度、创新筹资模式是多层次改革的关键(郑秉文,2011) 。
从西方国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来看,享誉世界的“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视角出发,早在1976年就预测养老金所有权对美国公司治理和美国经济总体结构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养老金和社会保险将成为美国未来经济和社会的核心问题 。艾斯平-安德森(1990)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对福利和资本关系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市场和国家的关系上,并指出不同的福利国家都面临着究竟应由市场还是国家来提供充分的和满足中产阶级期望福利的给付问题 。国际劳工组织(ILO,1988)提出了实现良好社会治理和构建养老金体系的一系列原则,即社会对话、广覆盖、群体平等、性别平等、促进社会团结、待遇充足、行政有效率且成本可控、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国家监督和财务可持续性 。
在研究关注的核心内容层面,以建设积极、健康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发展目标,与时俱进地优化制度结构,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再造高效率的运行机制,是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为重要作用的必由之路(郑功成,2017) 。与此同时,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的核心社会机制、主要经济工具、必需的政治杠杆、关键“利器”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手段(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论研究组,2017) 。我国在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决策层级、促进制度成熟定型、提升制度的灵活性及开放性、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以构建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单大圣,2019)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冲突在政治、经济、社保、教育等多个领域发生,各个主体间的不信任也更趋明显,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既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导向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导向,更不能完全交由社会自行处理,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刘金发,2014) 。
在研究方法层面,伴随着对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对于社会保障的研究,不应将眼光仅停留在机制的借鉴和取舍以及模式的选择等方面,而应从制度本身跳脱出来,从国家治理的大局出发,站在更高的层面审视该问题。有学者认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从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更加广阔的视角来分析这一制度安排(林义,1997) ,需跳出社保本身来研究社保,处理好社保与教育、就业、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等的关系(童星,2017) 。当然,也有学者以制度理性和政治实践为切入点,结合社会保障制度的属性以及其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地位,从社会治理创新的视角出发,给出了转变理念、强化能力、加强立法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优化路径(李玉娇,2016) ;还有学者从“反思性现代化”这一视角对我国当前社会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分析,对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发展、演化等过程进行分析,从而建立起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分析框架(黄英君,2018) ;另外也有学者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制度、责任、结构等多方面困境,提出要以社会治理创新为视角,从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持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秦继伟,2018) ,同时,通过制度和行动上的“去地方化”,养老保险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王春光,2015) 。
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如何融入整体的国家治理体系层面,针对福利国家治理危机,世界银行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强调在人口加速老龄化和少子化的大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不应只关注老年人本身,提出了建立养老保险“三层次”体系的建议(World Bank,1994) ,随后在总结以往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拓展优化凝练形成了养老保险“五层次”的制度设计构想(Holzmann and Hinz et al.,2005) 。此外,有学者认为设计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除了应减少老年贫困和维系老年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外,还应促进制度本身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雇主与雇员都应主动参与,富人与穷人均能从该体系中获益,同时还应关注该制度所依赖的文化与历史环境,而最优的养老保险体系设计往往与政府的诚信度和治理水平密切相关(Robert L.Brown,2008) 。亦有学者在总结国际劳工组织(ILO)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养老保险政策设计应遵循一系列原则进而确保保障体系的普惠性、综合性和广覆盖,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应具备良好的治理能力并实现保障体系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应推动保障体系自身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正常的运转(Behrendt,Nguyen and Ran,2019) 。同时,学者们认为养老保险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关联,多支柱体制深受政治经济力量的制约(Holzmann and Stiglitz,2001) ;养老金投资受到环境、社会以及经济治理因素的制约,还和投资者是否愿意选择长期且有效投资,以及投资者对中央、地方政府的信心,投资机构、政策制定者的互动程度密切相关(Ole Beier Sørensen and Stephanie Pfeifer) ;而对于公共养老金管理,政府层面更多的政治和行政介入往往会导致管理委员更倾向于降低折现率,而工会的覆盖面和意识形态往往对折现率没有实质性影响(Wang and Peng,2018) 。
在多层次养老保险聚焦到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无论是关于经济治理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还是社会治理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一直受到国内外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经济治理的视角看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文献认为,较高的养老保险投入和水平可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效应,会增加企业成本并推动创新力下降,“保民生”和“促增长”之间往往存在矛盾(贾俊雪等,2011 ;Krishnan et al.,2014 ;赵健宇等,2018 )。还有一部分文献认为,保持相对合理的养老保险水平和相对合理的社会保障模式以及提高人力资本,有利于激发企业家精神并促进经济增长,包括在特定时期的制度转轨的经济效应也是正面的(郑伟、孙祁祥,2003 ;郭凯明、龚六堂,2012 ;陈曦、边恕等,2018 )。同时,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养老保险征缴存在逐底竞争现象,即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吸引外资,会展开激烈竞争,出现征缴强度与外资流入明显负相关(周黎安,2007 ;彭浩然、岳经纶等,2018 )。从社会治理的视角看养老保险,一部分文献认为养老保险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高度关联,包括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既不能完全市场导向,也不能完全国家导向,更不能完全交由社会自行处理,而是要把握好制度安排的内在制约因素和运行轨迹,寻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分析框架(林义,1997 ;Holzmann et al.,2001 ;Ole et al.,2011 ;刘金发,2014 )。还有一部分文献认为,具有社会“稳定器”的养老保险是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工具,要重视治国必先安民,安民必重社保的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注重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理念,理性客观辩证地认识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治理功能,把握好中央政府主导、尊重互助共济基本规律、破除部门和地区本位主义、与时俱进完善制度的原则,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推进制度和体系建设(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论研究组,2017 )。
在养老保险治理体系优化层面,学者们认为在多层次养老保险治理体系中,管理机构多元化和有效分权以及建立适应当地情况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自治制度(雇员代表、雇主代表、政府机构、基金管理委员会有效制衡)有助于提升基金的可持续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并提高信息传递水平(Ahmadou Yéri Diop,2003) ,而良好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能够有效地回应民众对于老年经济保障的需求和预期,这是确保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取得预期的制度效能并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是实现社会保障政策与劳动政策有机协同,帮助人们获得工作机会、减少贫困以及增强社会保护的重要工具(Barr,2005 ;Musalem and Ortiz,2011 )。另外,国家治理和养老保险互动过程中的第三方协商机制对于维持有效的政府治理、强化政策协同、消化改革成本以及优化收益分摊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Ghellab,Varela,Woodal,2011) 。当前社会治理以及政府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构建有效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体系,在为国家整体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提供体制支撑的过程中,标准化应该成为相关部门设计政策的一个重要参量(Karayev,2016) 。同时绝大多数OECD国家都设计了内外部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和管控措施,用以确保对养老基金强有力的管理并避免政府当局对养老金过分的政治干预,它们认为还应高度重视养老金管理的问责制、适宜性和透明度,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养老基金的长期投资收益以及整个社保体系的偿付能力(Juan Yermo,2008) 。也有学者认为在社会福利管理机构中引入多元社会治理元素,将使得职能分工更加明确,治理结构更加清晰,工作氛围得到优化,社会参与度提升且政府合法性增强(Verdeyen and Buggenhout,2003) ,而养老保险治理体系本身也可以看作组织架构和行政流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治理能力和制度设计或多或少决定了社保服务的质量和受众的收益,政策制定者、公民社会、行政官僚、同僚、行政官僚的服务对象、雇主、雇员、基层公务员、公民、工人之间的良好互动将有助于改革多层次养老保险管理流程和提升政策效能(Roddy McKinnon,2016) 。
在针对特定国别的研究方面,总体而言,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西方国家进行国家治理时的共同选择,该制度在中西方国家的基本原理是趋同的,但由于具体国情的不同,其在理念、目标、路径、责任划分、管理模式等方面呈现出显著差异(丁建定,2019) 。有学者通过国家治理的视角,分析了中国国内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和覆盖面,认为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府养老保险制度时存在困难,对农民工吸引力较大且经济较发达地区更容易保留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更加有效针对农民工的国家治理体系变革便不会发生(Davies and Ramia,2008) 。有学者以日本为例,认为其养老金管理首要的问题就是治理结构弱化,突出表现为忽略了养老保险参与者的角色定位和重要作用,而事实上,养老保险的参与者、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厚生劳动省之间严格且明确的权责划分是必不可少的(TAKAYAMA,KITAMURA,2009) 。此外,良好的社会组织发育是构成优质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学习借鉴德国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王震,2016) 。
针对治理水平评估的研究。目前笔者还没有发现国际上直接的仅仅针对经济、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价研究,但推广到国家治理或者社会治理的层面,国际上流行的治理评价体系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联合国开发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民主治理指标框架、人类发展报告、人文治理指标(HGI)和民主治理测评体系;二是多边机构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世界银行主导的世界治理指标(WGI)、治理与反腐败观察、国家政策与制度评估,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倡导的人权与民主治理测评指标框架,其中WGI在国内较为流行,也有学者直接使用WGI开展了一系列国家治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三是双边机构的治理评估,包括英国海外发展组织(ODI)主推的世界治理评估、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提出的民主与治理框架,以及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倡导的治理与腐败评估(GACA);四是第三方独立机构的治理评估,包括自由之家的“世界自由指数”、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治理倡议”、民主与选举援助组织的“民主评估”等 。国内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针对国家治理评价方法的研究,在当代中国特定情境下,需要围绕“体系”“能力”和“现代化”这三个关键词,把握国家治理评估与地方治理评估、政府治理评估与社会治理评估的比较特征;将执行力作为治理能力评估的重要维度,采用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估与主观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现代化指标设计的重要导向,在操作设计方面真正体现现代化的特征(陈志勇,2015) 。二是针对国家治理评价指导思想和原则的研究,国家治理能力不仅仅体现在处理“政府—市场—社会”所构成的政治关系上,也体现在“社会支持—制定政策—政策执行”的全政治过程之中,衡量国家治理能力,首先取决于执政党对治国理政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杨光斌,2019) 。三是针对国家治理评价具体指标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国家兴亡,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治理商数的高低,即“治商”,系以商数形式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数量指标,其数值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治理能力与国家治理成本的比值(江必新,2015) ;而中共中央编译局的相关课题组则提出一个包含人类发展、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参与六个基本维度的中国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稳定、参与、透明、自治等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和理念 。
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制度改革抑或是优化的评估,目前一般会采用政策保障水平的概念,即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来测度。目前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提出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测量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即生存公平是“保障适度”的下限标准,劳动公平是“保障适度”的上限标准,应着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适度发展,推动职工社会保障费率适度降低,统筹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地区间收入再分配均衡问题(穆怀中,2019) 。二是提出具体的养老保险水平测量方法,按照人口结构理论和Cobb-Douglas生产函数,提出了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测定模型,即 S = Sa /W · W/ G = Q · H , S 代表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 Sa 代表养老保险支出总额; W 代表工资收入总额; G 代表国内生产总值; Q 代表养老保险支出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即养老保险负担系数; H 代表工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劳动生产要素投入分配比例系数(穆怀中,1997) ;也有学者指出,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初期,其增长水平低于经济增长水平,在养老保险制度高度发达乃至危机时期,其增长水平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并提出养老保险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比值CSS=RSSL/RGDP,用类似于经济学意义上弹性的概念来测量养老保险水平(杨翠迎、何文炯,2004) 。三是针对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在2007年曾经对部分OECD国家、部分其他国家以及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进行了横向对比,认为养老保险支出水平随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而逐步提高已成为普遍趋势且发达国家基本处于稳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水平还落后于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处于中间位置 ;另有学者借鉴欧盟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对我国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支出进行了横向比较、研究和测算,结果显示我国社会保障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处于高位,社会保障支出构成与欧盟相似,但人均水平与欧盟有较大差距(察志敏等,2017) 。此外,我们还必须注意的是,除了使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测度制度优化水平外,还有学者强调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制度优化的重要方面。例如,有学者指出伴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个人账户的基金余额将不能满足职工退休后的需求,应尽快推动政策创新并实施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否则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将面临严峻挑战(张畅玲等,2003 ;梁宏,2015 );还有学者利用保险精算和会计平衡原理或者采取不同条件下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从财务可持续性和待遇充足性双重视角检验制度的有效性并对缺口进行测算,评估了养老金未来的收支缺口,认为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并推进制度加快参数调整和持续改革优化对于整个社会经济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王晓军,2013 ;周娅娜,林义,2017 )。
在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复杂环境和改革实践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高度重视,国外学者主要围绕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等内容开展研究,总体呈现出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区域分析与国别研究融合的趋势,对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优化面临的挑战、动力、路径和成效进行了追踪研究,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与国家治理的互动关系也进行了探讨,有的研究甚至深入到了养老保险本身的治理架构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研究视角日趋微观化、多元化。
国内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与治理体系的研究在理论层面的分析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主张且内容相对聚焦,但专门就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逻辑关系和作用机理以及如何通过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优化进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还缺乏深入系统的分析。具体呈现以下特色:一是研究内容方面,国内学界对发达国家和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概况和改革背景作了全面介绍,但对多层次体系的联动机制、缓解效应以及其如何有效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研究则需进一步深化。尤其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黑天鹅”事件频发、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化增加国家治理能力进而抵御各种挑战风险成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亟待预判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优化面临的更多不确定性和新问题,强化养老保险改革研究的战略性和系统性。二是研究方法方面,国内研究呈现出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研究范式,但较少将演化经济学、系统论、制度分析等方法纳入研究范式,考虑到无论是对国家治理体系的研究,还是对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研究,都应充分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综合性因素,因此,需要整合学科融合创新的交叉研究与传统的经典研究范式,案例需要丰富,实证研究有待加强,研究视野和方法有待拓展。三是研究视角方面,对多层次模式与国家治理的协同效应的根源性分析和影响机制的深层次探讨仍需加强,对宏观制度和政策运行的微观基础需量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