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正式称谓出现于改革开放后,学者们对农民工问题的广泛研究是在 20 世纪 90 年代之后。本节简要介绍与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相关的农民工的产生与发展、农民工市民化研究情况,着重介绍公民道德和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培育研究情况。
(1)农民工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农民工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产生的,他们在城市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受到国家政策的直接干预,因此研究者们主要依据国家政策演变,并结合农民工自身的特点来划分农民工产生与发展过程。
农民工的产生与发展与国家农民工相关政策的变迁直接相关。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将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从“自由迁移”到“严格控制”、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从“消极应对”到“积极引导” 。金维刚、石秀印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因素,将国家农民工政策划分为四个阶段,即被动应对(1978—1991 年)、管理限制(1992—2002 年)、积极引导(2003—2005 年)、全面推进(2006 年以来),认为其经历了从紧到松、从严到宽、从无序到规范、从消极被动到积极主动的发展过程 。刘怀廉概括了我国农民非农化就业政策演变的基本特点,即从紧到松、从严到宽、从无序到规范、从歧视到公平,他据此将农民工流动历史划分为控制流动、允许流动、控制盲目流动、规范流动和公平流动五个阶段 。这些划分虽然有差别,但总体趋势保持一致,为农民工发展的阶段划分提供了基本依据。
韩俊等人根据农民工流动地域和流动规模的变化,将农民工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到 80 年代末期,以就地转移为主;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到 21 世纪初期,为大规模跨地区流动阶段;21 世纪初期到目前,为稳定增长阶段 。宁夏、叶敬忠将农民工流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即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到 80 年代末的就地转移与选择性准入阶段、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末的民工潮与歧视性控制阶段、2000 年至今的农民工流动多元化与多元推动的制度变迁阶段 。赵宝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起点,把农民工的发展分为六个阶段,即自由期(1958 年以前)、蓄势期(1958—1977 年)、萌芽期(1978—1983 年)、成长期(1984—1993年)、壮大期(1994—2002 年)、助力发展期(2003 年以来)六个阶段 。王春雷将农民工城市化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职业非农化阶段(1984—1991 年)、地域城市化阶段(1992—2003 年)、身份市民化阶段(2004—2014 年) 。
尽管学者们所确定的农民工产生和发展的主要阶段及其时间节点有差异,但与农民工政策变化的总趋势保持了一致。这些研究为本书论及的农民工发展阶段的划分及其公民道德发展问题的提出提供了直接的参考。
(2)农民工的市民化
①关于农民工市民化内涵的研究。研究者们研究的视角虽有差异,但总体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内在素质市民化和外在身份市民化。在早期的研究中,学者们将农民工从总体上纳入农民的范畴,主要讨论“农民市民化”问题。姜作培将农民市民化视为工业化推动下的农民的非农化过程,表现为农民身份、地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市民化 。郑杭生将农民市民化视为农民素质和职业转变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农民获得了拓展潜能、提升市民素养的机会,并在获取市民户籍的基础上,学习如何适应城市生活并融入其中 。进入 21 世纪以来,“农民工市民化”逐渐取代了“农民市民化”研究而成为主流。刘传江将农民工市民化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的职业从次要、非正规化向首要、正规化转变,农民工自身文化、素养的市民化转变及提高,农民工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及行为方式的城市化 。缪青以公民权利为视角,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就是农民借助制度化渠道进入城市公共生活,逐渐获得平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成为具有权责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现代公民的过程 。
②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现状的研究。尽管学者们对市民化程度的认识有差异,但对其总体趋势的把握大致相似,大都认同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普遍处于边缘化或底层地位,农民工市民化还远未完成。李强认为,二元劳动力市场将大部分农民工排斥在城市社会之外,农民工在城市社会分层体系中处于底层地位 。王春光认为,农民工并没有取得完整的市民资格,农民工“半城市化”实际上是城市化不完全的表现 。陈丰提出了“虚城市化”概念,表现为农民工虽然致力于向市民转化,却受到选举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阻碍;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遭到市民的排挤,而成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游离的特殊群体 。刘传江将农民工市民化分为两个阶段,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农民工转化阶段和城市农民工向产业工人以及城市市民转变阶段。目前农民工还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迈进的艰难转型之中 。刘小年将农民工市民化拆分为两个阶段,认为他们已经经历了经济市民化阶段,正处在社会市民化阶段 。学者们对农民工市民化现状的判断为本书分析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需求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支持。
③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策略的研究。研究者们依据市民化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策略,主要包括取消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屏障、提升农民工整体素质、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组织管理体系和提高各参与主体对农民工市民化重要性的认识,等等。朱力认为,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其经济生活、社会交往和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市民化就是其在新环境下的继续社会化 。田凯提出农民工城市化的三个层面,即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和心理融入 。郑杭生提出农民工市民化不仅需要外部“赋能”,也需要农民工自身“增能” 。韩长赋、陆学艺、黄泰岩等学者提出要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政策保障、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彻底打破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金喜在总结了地方政府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的三种农民工市民化实践模式,即差异化落户政策、就地市民化和迁徙式市民化 。学者们提出的策略对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大的方向和框架结构,但具体内容还有待深化。
从 2001 年到 2019 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老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新纲要”)先后出台。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研究涉及要义与内容、应然与实然、理论与实践等多个论题。
(1)公民道德的要义与内容
学者们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伦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视野论及公民道德。李萍、余玉花等从公民与国家、社会的政治关系、伦理关系来定义公民道德,强调公民道德的政治性与公共性,认为公民道德是公民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公民权利和义务辩证统一的公共道德。檀传宝等从教育学的视角出发,以公民身份为基础,认为公民道德教育是将公共生活的道德准则内化为公民自主自觉的道德意识与行为选择的教育,其目标是让社会成员成为一个好公民,而不强调成为好人。
老纲要明确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思路,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新纲要则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对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由此,上述思路成为学界研究公民道德内容的基本依据。焦国成从伦理学的角度辩证论述了公民道德的基本问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以国家与公民、公民与社会、公民与公民为主的基本伦理关系;公民道德的感受性、反思性和规范性的关系;公民道德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公民道德中的责任与自由关系。
(2)公民道德的应然与实然
学者们对公民道德应然性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其价值与功能方面。公民道德对于社会的价值是随着时代发展而逐渐凸显的,公民道德发展有着政治、法律等外在制度所没有的韧性、饱和度以及对人的深层次影响作用 。李萍强调公民道德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正相关,对于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增强国家认同和社会凝聚力、促进现代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
学者们对公民道德的现状判断主要有调查统计、理论概括、叙事判断等分析形式。吴潜涛等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大规模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公民总体道德风貌明显改善,道德滑坡倾向已经被明显扭转,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正在形成 。虽然我国的公民道德有较强的行为规范导向、义务为主等特点,表现为建构式模型,公民的个性、参与、公正等特征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道德有四大转向:从封闭向开放转变、从理念向实际转变、从泛政治化向生活世界转变、从高度共识向多元分化转变 。我国公民道德中的个别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社会公德缺失、家庭伦理道德失范和职业道德滑坡。这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现实的原因,如社会转型的影响、法制不健全、道德教育虚化以及道德权威缺失等 。
(3)公民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公民道德教育研究的视角有三种,即基于公民身份的道德教育、以道德为核心的公民道德教育、综合公民与道德的社会成员的道德教育。中国社会在从封建专制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最为缺失的是“公民的人格”,因而强调基于公民身份的道德教育,即“公民道德的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公共领域道德的教育,它具有鲜明的现代社会的时代特点,又要注重对公民所应有的全部道德素养的培育,具有一般道德教育的性质 。公民教育需要在家庭生活中处理好夫妻、长幼、邻里关系,在职业生活中处理好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
学者们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新要求,就公民道德教育的价值、主体、语境、策略进行了多维度的探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呈现出崭新的内涵与更高的价值追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指引、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法律支持与制度保障 。公民道德多元主体共建的需要在二元协同合作的基础上向三元协同合作迈进,同时需要法治和制度条件、伦理和精神条件、现代技术性条件来提供保障 。在现代城市文明语境中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需要汲取工业文明之工具理性的精华,发挥道德利他本色的关怀属性,在兼容并包中推动不同文明的交融和发展 。在新时代科技条件下,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模式由“管制型”“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势在必行 。
从可查阅的文献来看,学界关于农民工公民道德的研究比较有限。直接论述这一主题的有兰春红、高福营、邱喜华、金伟娜、徐志轩等的硕士毕业论文,主要论及新生代农民工公民道德现状、提升对策、公共意识培育、个别地域农民工道德建设这几个论题。徐旖分析了农民工城市公德缺失的现状及其原因,提出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从公德教育、法制建设、农民工身份转变及公共环境建设等方面提高农民工的公德素养,促成新型城镇化的良性稳步发展 。农民工公民道德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关于农民工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研究。易永卿剖析了城镇化导致农民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观念的变化,提出了相应的道德建设原则、目标和引导策略。冯菲菲分析了农民工利益观念、人生价值观念、伦理观念等思想观念变化情况,探讨了这些变化所表现出的矛盾及其根源,提出了农民工思想观念调适的主要路径。吴凯波以城镇化建设为背景,探讨农民工价值观形成、现状、特点与成因,提出农民工价值观教育引导的有效对策。乔谦在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当前思想道德状况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新生代农民工思想道德状况的具体路径。周建华概括了农民工面临的文化活动贫乏、文化生活低俗、文化水平低下、文化交往的封闭性和文化活动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分析了其背后的政策制度、工作条件和心理障碍等因素。
(2)关于农民工公民意识的研究。研究者们针对农民工公民意识现状,既有理论层面的分析,也有实证层面的分析。王桂芳、汪勇和郭文亮等学者从理论层面论及农民工或青年农民工缺乏公民意识,其主要表现为主体意识不强、维权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 。杨莉芸认为农民工公民意识相当薄弱,具体体现为主体意识缺失,权利意识缺乏,公共意识淡漠,法治意识淡薄 。谭利认为,尽管农民工自身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民主与法制资讯使青年农民工公民意识有所增强,但其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农民工主体意识尚未形成,权利意识强于义务意识,公共责任意识较为淡薄 。潘建甫、冯小雨、宋婷婷、王歆玫、李奋生对农民工或者新生代农民公民意识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身份意识不明确、主体意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权责意识淡薄、道德意识弱化,具有爱国情感,缺乏爱国理性等。研究者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农民工公民意识提升的路径:一是农民工自身素质提升,二是政府推动相关制度的改革、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主要有:发展市场经济、健全政治参与制度、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农民工公民意识。王敏以“场域—惯习”为理论基础,提出了农民工公民教育的另一种思路:一是借助城市公共生活的参与平台,促进实现农民场域向现代公民场域的转换;二是以“城市适应性”为主旨,加强农民工公民教育,实现由农民惯习向现代公民惯习的转换 。
(3)关于农民工公民道德相关的其他研究。①关于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意识。熊易寒以公民权利作为分析工具,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更加强烈,更接近公民人格 。杨莉芸认为,农民工具有较强的参政能力和参政意识,但他们在城市的政治参与中实际处于“缺位”状态,应从改革选举法和选举制度、完善信访制度、发展农民工非政府组织和培育公民意识等方面提高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能力和素养,以影响政治过程和结果 。秦阿琳、徐永祥认为,农民工自发组织、内部正式组织以及外部中介组织三类组织的发育不良与农民工的参与不足,制约了其权利意识的生产 。高洪贵认为,农民工在政治认知上表现为相对缺乏基本政治知识和对政治参与活动的价值认知不明确,在政治参与态度上表现为政治关心偏颇、政治效能感低和政治信任度高,在政治参与行为上表现为边缘性和不均衡性等 。②关于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研究者们大都认为,受自身文化素质较低、传统小农思想束缚、执法环境不健康、法律援助机制不完善和户籍与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表现为对法律认识不到位,法律知识缺乏、观念淡薄、信仰缺失、能力不足,守法意识不强等特征。为此,要加强法律教育,强化普法宣传,建设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制度,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和拓宽法律援助途径等,以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
尽管农民工是在户籍制度规约下的中国特有现象,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农业人口向工业人口转变是世界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国外发展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关理论,既可以为解释农民工现象提供参考,也可以为我国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的培育提供思想资源。
当代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迁移现象进行了研究,“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其代表。威廉·阿瑟·刘易斯(William Arthur Lewis)将发展中国家劳动部门分为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部门,提出了“二元经济结构模型”,认为现代部门将不断发展和扩大,二元结构最终将转化为一元结构 。他还分析了农村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即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乡村学校加速发展、发展和福利开支集中于城市 。费景汉(John C.H.Fei)等人修正了刘易斯的模型,提出人口的增加、工业部门资本存量的增长和农业技术的进步决定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由此形成了费景汉—拉尼斯模式 。迈克·托达罗(Michael P.Todaro)提出了托达罗模型,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国内人口迁移的特征、原因及过程,认为城乡预期收入差异是农业劳动力由乡村迁入城市的主要动机 。
当代人口学对城乡劳动力迁移流动进行了广泛的关注,唐纳德·博格(D.J.Bogue)提出的“推拉理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博格认为,人口迁入地“拉力”和迁出地“推力”相互作用是人口转移的重要原因:在人口迁出地产生“推力”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口过剩型失业、经营成本增加、自然资源枯竭、农业生产风险高和收入水平较低等,在人口迁入地产生“拉力”的主要因素包括较多的就业机会、良好的教育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较高的工资收入等。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开始关注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及公民权利、公民身份等公民道德意识相关问题。他们主要以社会学的研究方式,采用抽样调查、访谈等方法研究中国农民工公民身份、维权行为、文化心理的变化等公民道德意识相关问题。
苏黛瑞(Dorothy J.Solinger)是较早分析农民工公民权(citizenship)的学者。她在《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农民、国家与市场逻辑》一书中,以T.H.马歇尔的公民身份所包含的三种基本权利为分析工具,从农民工、国家和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来考察城市农民工权利问题。她将中国城市中的人口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城市户口的人,即为政府所承认的具有城市居民资格的人;另一类是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其城市居民资格并未得到官方承认,类似于国外的移民。因此,对于农民工而言,最迫切的问题不是单纯地争取就业和公共服务,而是要获取城市公民资格 。应该说,苏黛瑞对中国农民工面临的生存问题把握得比较准确,但是若单纯地以公民资格来比照中国的农民工问题会有失偏颇,因为农民工的城市成员资格并没有上升到国家公民资格的问题,而且她对中国政府对农民工的积极态度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阶段性特征等方面的理解还不全面。瑞雪·墨菲(Rachel Murphy)着重考察了江西农村的返乡农民工,分析了这一群体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工的作用日渐凸显。虽然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面临诸多困扰,但是其城市生活经历的确对他们自身的成长产生了积极影响,既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又因经济收入的增加和能力的提升而得到农村社会的尊重。返乡农民工不仅曾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对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变革具有重要影响力,成为农村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
加拿大学者Nalini Mohabir和另外两名中国学者Yanpeng Jiang和Renfeng Ma于 2012 年和 2015 年通过对上海和安徽两地的农民工、政府官员的访谈发现:在过去的 30 多年里,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为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灵活和廉价劳动力的蓄水池;近十年来,由于经济发展速度下滑,出现了农民工回流现象。在这种情形之下,虽然第一代农民工愿意返回农村,但是新生代农民工依然愿意留在城市里 。
国外学者对中国农民工的研究主要以社会学和政治学为分析工具,打破了国内以经济政策为手段研究农民工问题的主流方式,将农民工问题研究的重点由对外部因素的考察转向了对农民工本身的关注,为国内研究农民工问题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移民价值观融合研究的代表性理论有“同化论”“熔炉论”“多元文化论”和“共同价值观”等,前两者强调主流文化对边缘文化的统领,后两者强调文化共存。罗伯特·E.帕克(Robert Ezra Park)分析了移民成为边缘人的深层原因,认为移民存在文化上的差异,很难融入新的环境而陷入边缘人的尴尬境地。他以达尔文进化论观点为分析方法,把族群之间的互动过程划分为相遇、竞争、适应、同化四个阶段,并认为四个阶段“显然是递进的、不可逆转的” 。戈登(Cordon Milton)对文化和结构性同化做了概念性的区分,认为同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主要包括文化和行为、社会结构、婚姻、身份认同、态度接受、行为接受、公共生活同化七个阶段 。R.布雷顿(Raymond Breton)认为移民可以通过一些过程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移民社区”,这一组织完善的移民社区将最终失去它的民族性而趋于消亡。乔治·辛普森(George Eaton Simpon)认为,如果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群体生活在一起,人口众多、文化影响力强大、处于主要地位的社会群体往往会同化处于次要地位群体中的某些成员。
社会学关于人的现代化的研究是经典现代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我们认清农民与市民在社会属性上的差异” 。这些研究主要包括:英格尔斯关于人的现代化理论、梅因关于“契约社会”与“身份社会”对立的研究、迪尔凯姆有关有机团结与机械团结的研究、藤尼斯关于“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关系的分析、韦伯关于“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对立的阐述、帕森斯关于五种模式变量的分析、雷德非尔德关于“俗民社会”与“都市社会”的研究、福柯和齐美尔对市民及市民心理的研究、吉登斯关于从传统活动场合解放出来的群体趋向选择多元生活风格的分析等。
迪尔凯姆认为社会类型有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种类型,前者是一种建立在异质性的社会成员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纽带,后者是一种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纽带。梅因在其《古代法》一书中,阐述了西方从原始社会以父权制、身份制为核心的习惯法到以契约法为标志的法典化时期的法治文明发展历程,和从专制到民主、从荒蛮到文明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并由此概括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是人类社会运动的规律。他认为,契约逐步取代了源于家族身份的关于权利与义务的互惠形式,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得以建立的社会进步运动,即“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滕尼斯将社会演变状态分为两类,一类是礼俗社会,一类是法理社会。在礼俗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以亲密的私人感情即以血缘、亲缘、伦理、宗教为纽带的感情为基础,社会形式主要包括家庭、乡村和城镇。在法理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靠法律、法规维系,人们的感情联系主要建立在目的、利益的基础之上,并且互相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社会的主要形式为股份公司、大城市、民族国家和正在发展的工业社会。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就是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不断过渡和转变的过程 。英格尔斯严守“价值中立”的原则,以“普通人——新进入工业部门的农民和工人”为研究对象,运用模型分析、专题考察、抽样调查、行为测量等方式,得出了如下结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的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到行为都变为现代化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以真正称之为现代化国家。”
从对农民工发展阶段的研究情况来看,学者们主要依据国家农民工政策调整来论述农民工成长情况,因而在总体趋势上保持了一致,为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培育研究提供了背景支持。已有的研究探讨的重点是国家政策导向下的农民工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农民工思想诉求的变化,尤其是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的演变及培育需求的关注还不够。
从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来看,多数学者基于生存—经济的分析视角,通过对二元户籍制度、农民工自身素质、社会排斥等问题的考察,为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的研究提供了方向和需求。尽管在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中,学者们已经关注到了农民工的文化心理市民化,但是在其现状、原因和对策分析中,却更多地从制度和经济层面考虑,而对文化心理市民化分析得还不够深入,对农民工所处文化场域的转变引起其文化心理焦虑,以及农民工文化适应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从对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及其培育的研究来看,学界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成果数量较少,研究内容还较单一,调查范围较小,理论深度还有待加强。从研究的视角来看,已有的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领域,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进行研究的成果相对较少,或者深度不够。从研究的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已有研究对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的研究主要有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个人品德四个维度,没有突出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也没有分析农民工这一主体所面临的特殊道德困境。二是已有的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调查地域性较强,其代表性有限,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不够,对有关农民工群体内部分化对其公民道德意识的影响分析得还不深入。三是已有的研究对农民工公民实践活动、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培育的历史与现状分析不够,因而提出的策略针对性不强。研究者们提出的培育策略更多地强调从经济层面入手,依托行政手段推行户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进行,还没有形成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系统化的培育策略,而且对农民工文化心理方面培育的分析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入。
国外关于劳动力迁移的研究对于理解农民工流动原因、目的和规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本书研究背景的分析有较大支持作用。国外人口迁移研究主要是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视域出发,其中关于迁移劳动力的生存、城市社会分化问题,解决农业人口流动带来的城市中的就业问题,迁移人口的思想和文化心理调适等问题,对本书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特有的现象,农民工流动受缚于城乡二元体制,国外的相关研究较少涉及在城里就业却受相关制度约束而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社会的农民工现象。同时,西方久远的公民文化传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国外也鲜有专门针对特定群体的公民道德意识培育问题研究。
国外移民价值观融合研究中的同化论、多元文化论主要针对异质文化而言,研究少数民族族群融入主流社会文化、解决不同民族文化的归属问题。中国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培育就其文化根源来讲,农民、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属于同一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本身并不存在文化根源上的根本冲突。国外关于人的现代化的研究涉及文化变迁、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异及迁移人口城市文化融入问题,对本书分析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培育的原因、目标和方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其研究对象仍然缺乏中国的农民工。
同时,国外学者关于中国农民工公民权的研究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方法上的参考,但他们站在第三者立场上,以批判性和同情的态度来关注中国的农民工公民道德意识问题,所提供的建设性意见相对缺乏实际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应该是一种自我关切、自我剖析和自我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