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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高等学校会计信息是指高等学校会计通过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向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的能综合反映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有关的信息。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所提供信息的基本要求,是处理具体会计业务的基本依据,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标准。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及时性、相关性、全面性、可比性、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对高等学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高等学校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延后。及时的会计信息能够帮助单位管理者发现潜在的问题,提前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三、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高等学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高等学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这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高等学校的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和预测。

四、全面性

全面性是指高等学校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高等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五、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高等学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单位在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确保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是指高等学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七、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高等学校会计主体应当按照经济业务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不限于以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FwrzqdIU4zXgNFoTi4eiWooDYVbTq77+YiYMod/IzSC60YKcM0gPHgMMfpK0qB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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