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是指以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高等学校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向学校利益相关者提供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的专业会计。
高等学校会计由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构成,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高等学校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高等学校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高等学校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会计。
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高等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高等学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