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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科目简介

应收账款是指高等学校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应收取款项以及高等学校出租、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应收取的款项以及高等学校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应当按照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二、应收账款科目账务处理

(一)应收账款收回后无须上缴财政

(1)高等学校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收账款收回后需上缴财政

(1)高等学校出租资产发生应收未收租金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2)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高等学校出售物资发生应收未收款项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三)高等学校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无须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1)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2)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高等学校应当于每年年末,对收回后应当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

(1)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照核销金额,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2)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三、应收账款科目案例解析

【例 2-51】2022 年 4 月 7 日,贵州公司租用贵州ZYJS大学机电能源学院实训室用于专业等级考试,协议约定租金 50 000 元,款项尚未收到,按照规定,该笔费用不需要上缴财政。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例 2-52】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州ZYJS大学机电能源学院得知,因为市场不景气贵州公司面临破产倒闭,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同意,2023年 3 月 31 日前,贵州公司支付贵州ZYJS大学提租金 30 000 元,其余 20 000 元不再收取。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州ZYJS大学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核销 20 000 元。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例 2-53】2023 年 3 月 31 日,贵州ZYJS大学机电能源学院收到甲贵州公司支付的租金收入 30 000 元,款项存入学校基本存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例 2-54】2022 年 6 月 30 日,贵州ZYJS大学得知贵州公司调整管理模式后,经营效益较好,经与贵州公司双方协商,贵州公司同意支付贵州ZYJS大学 2022 年12 月 31 日核销的应收账款 20 000 元,款项存入基本存款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例 2-55】2022 年 7 月 1 日,贵州ZYJS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报经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将老校区一栋闲置的教室出租给贵州公司用于经营酒店,协议约定,租金每月 500 000 元,租期 10 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房屋租金上交国库。账务处理如下:

(1)2022 年 7 月 31 日、8 月 31 日、9 月 30 日确认租金收入。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2022 年 9 月 30 日收到第三季度租金 1 500 000 元。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2022 年 10 月 10 将第三季度上缴财政。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4)2022 年 11 月 5 日财政厅通过零余额账户拨来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交的第三季度租金 1 500 000 元。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5)2022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确认租金收入。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6)2022 年 12 月 31 日。受到疫情的影响,贵州公司经营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申请减免 2022 年第四季度租金,贵州ZYJS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报经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核销贵州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租金 1 500 000 元。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7)2023 年 6 月 1 日收回已经核销的应收账款——贵州公司 1 500 000 元,并存入基本存款账户。

财务会计: AfmBckelJeBAdJWsROO8E4K4uf+E9w1GQhL9MWGh3+I/tIsk+STcSaQrwfjxdq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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