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十七讲
律师代理常见方式

关于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方式,经过数十年的实践总结和全国专业律师的交流,我们倡导按件收费、分级代理、重视调解。

一、按件收费

法律服务常规的收费模式包括计时(量)收费、按件收费、按标的收费三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通常采用计时服务或工作量包干的方式,刑事辩护服务或行政诉讼案件代理采用计件收费,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代理或仲裁案件采用按标的收费。随着客户需求多元化的满足,实践中的三种收费模式衍生出无数种变化。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受三种观念的影响,一般以按件收费作为基本原则。

第一种“计时收费太贵”的观念。计时收费在英、美国家有一套完善的流程,而在我国律师制度相对灵活的管理模式下,律师事务所难以形成一套公允的计时工作模式,实际上大部分律师不能判定自己办理一个案件的工作量。案件进入代理诉讼之后,案件情况复杂多变、诉讼周期长,以小时收费对客户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第二种“第一次起诉判不离”的观念。在司法实务中,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判决“不离婚”,对于预判“不离婚”的案件法官也不愿意审理财产争议,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感觉“无所作为”,因此常常是“走流程”的心态。

第三种“财产本来就是我该得的”的观念。客户秉承“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我的”的观念,依法判决其也有一半,为什么要按财产标的收费?我们每次按标的报价,客户都有这种疑惑。随着房产价值的上涨,家庭财产的标的也较大,以传统的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按3%~ 5%标的收费,客户越来越难以接受。

因此,长期实践表明,婚姻家事案件以按件收费为原则,包含了律师的基本工作量,具体收费的高低与承办律师的经验和能力相当。以笔者团队为例,在签订合同时客户支付一笔基础代理费,后续其他款项约定一个支付时间,可以是立案后、开庭前、判决日等。有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我们会约定完成工作目标后“另行支付律师代理费”,这个部分在“代理费收费标准”部分再展开讲解。

二、分级代理

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会出现再审、发回重审的情况;一旦出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还会启动执行程序。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可能出现多次审判的情况。笔者曾代理一个遗嘱继承纠纷,第一次起诉后法院做出裁定“不予受理”,我们针对裁定提起上诉,二审裁定属于立案范围应予受理。原审法院重新立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一个案件我们经历了六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因此,关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我们倡导分级代理。

分级代理是指每个案件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每个审级单独收费,当然我们可以在第二次代理时优惠收费。有的律师采用“打包”代理的方式,其弊端在于:一是工作量无法预估;二是客户心态发生变化。

第一,工作量无法预估。婚姻家事案件涉及“情绪”,我们可以做自己客户的思想工作,但我们无法控制对方当事人的“想法”,有些家庭纠纷的症结会让客户将程序进行到底。像前面提到的六次诉讼的继承案,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判决结果一致,但每一次诉讼律师都要付出同等的工作量,客户看到的只是最后一个结果。如果“打包”收费又没有案件提成,这对提供服务的律师并不公平。

第二,客户心态发生变化。一些律师事务所在代理层面会进行风险代理,确保达到离婚的目的,即便这次判不离,第二次律师就进行免费代理,或者对一审、二审甚至执行一并打包代理。如果只代理一审案件,在评估是否上诉时,客户会对一审结果是否能接受及二审代理费等各种成本进行综合考量,以决定后续的案件走向;如果打包代理,客户认为二审有律师“免费”代理,面对可诉可不诉的情况就会决定继续上诉,造成不必要的诉讼。

因此,我们倡导律师代理以层级的方式渐进,分级代理,审级分签。一方面是客户支付公平合理的对价,不为尚未发生的诉讼买单;另一方面是离婚代理中的情况多变,对未来走向难以预判,工作难度较大,分级代理则有明确的代理结束期限,以减少律师不必要的工作量。

三、重视调解

笔者经常被客户追问,调解结案能不能减半收取律师费?这是非婚姻家事律师在代理案件中通常会选择的谈判策略,告诉客户如果调解结案,律师可以不开庭了,工作量减半,律师费可以优惠。然而,在婚姻家事诉讼代理中,笔者会明确地告知客户,为了促成调解,我们花费的精力更多,调解结案律师费不打折。

第一,调解有利于家事矛盾化解。从情感出发,调解可以化解双方积怨,为离婚后如何抚养子女、给付金钱、过户房产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和履行不能。

第二,调解前完成证据整理工作。调解方案制订的基础是厘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在代表原告提出调解方案前,律师已经基本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第三,调解才能避免初次判不离。实务经验告诉我们,以原告身份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一审一般判不离;想达到离婚的目的,调解显得至关重要。

律师在做一审离婚诉讼代理时,应当根据案件变化特别是客户诉求变化,选择继续做以离婚为目的的工作;或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和好与结案;或在可能调解和好的情况下,依旧为调解离婚或代理诉讼判决离婚做好准备。

以上均是律师的工作,在此种情况下,我们要时刻对自己的代理工作及工作目标进行确认。 +7e+Y2INebusy1+Jn/u1YLz8EmQ7rkUf7XFjWOJwNUGMB6UxYQwYD5OAObmAAiSY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