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从信息不对称中寻找获利机会,为了降低投资风险,风投机构选择伙伴采用参股方式进行投资。因此,联合投资为风险资本同盟的形成提供了土壤。目前关于风投关系的研究一般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基于自我中心网络视角,认为关系网络中的位置、间接连接等起核心作用。二是基于整体网络视角,认为网络本身的密度、规模等结构特征影响机构投资绩效。Hochberg et al.(2007)、Hochberg et al.(2010)、Deli和Santhanakrishnan(2010)等分别从自我中心网络视角、整体网络视角出发检验了联合投资网络对企业价值增值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风险投资关系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学者提出了网络社群的概念,并将其视为关系网络分析的中观层面。网络社群是网络中关系较为紧密的个体结合形成的次级团体(Clauset,2005)。Sorenson和Stuart(2001)研究发现风险投资机构因为联合投资策略的广泛使用,使得风险投资内部容易结成网络社群。Zheng(2004)使用派系分析方法,对美国公司型风险投资机构(CVC)所形成的网络结构进行了识别,认为风投网络不具有凝聚性。周育红和宋光辉(2014)发现从 2004 年开始,中国风投联合投资的“派系”越来越多,大家越来越喜欢“抱团”,紧密合作的团体数量剧增。Girvan和Newman(2002)提出了新的Girvan-Newman非重叠社群算法。金永红和章琦(2016)、罗吉和党兴华(2017)运用此方法,采用中国风险投资数据进行了社团结构识别。Clauset(2005)、罗吉和党兴华(2017)认为风险投资中存在显著的,基于联合伙伴选择偏好的网络社群,直接表现为风险投资机构间的“抱团行为”。Bubna et al.(2019)指出风险投资机构倾向于与固定的、更加偏好的伙伴进行联合投资,相互更熟悉的风险投资机构聚集形成风险投资机构社区 。
国外的研究普遍发现风投同盟是“强强联合”的产物。例如,Lerner(1994)发现,风投机构倾向于与实力相当的机构联合投资,特别是在早期融资阶段,这种现象更加明显。Cestone et al.(2007)、Casamatta和Haritchabalet(2007)发现有经验的风投机构更愿意与同样有经验的风投机构联盟。Sorenson和Stuart(2008)认为有资本的风投与有经验的风投更易形成同盟。Hochberg et al.(2015)以风险资本联合投资网络为基础,考察了网络中潜在合作伙伴之间形成联系的潜在动机,揭示了代理成本和资源积累在企业之间关系构建的相对重要性。研究发现,风投机构之间形成经济联系的相似性动机较小,更多的是体现为向高阶资源的攀附,资金和资金的交换动机较小,而资金和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其他资源交换更重要。Bayar et al.(2019)基于信息经济学分析,认为风投社区的形成能够减轻道德风险问题。罗家德等(2014)采用田野访谈资料和历史文本资料,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国风险投资同盟的生成机制。他们发现,中国风投市场中的同盟存在明显的“强弱联合”特征,表现出“大哥带小弟”的现象,风投同盟内部、外部行使不同的规则。
风险资本同盟将中国“长线思维”互动模式体现得淋漓尽致,“同盟”能够带来异质性资源(罗家德等,2014),在中国转型经济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作为正式制度的补充助推企业高效运作和经济发展(罗家德,2020)。Bachmann et al.(2006)、温军和冯根福(2018)等指出与熟悉的伙伴进行联合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风险投资的创新攫取行为。
目前立足中国“同盟”的研究还有很大突破空间,关于风险资本同盟价值增值效应的文献十分匮乏,相关的大样本实证研究更为稀缺。仅有少数学者从风险投资社群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其经济效应。例如,罗吉和党兴华(2017)研究发现,风投机构的社群成员身份对其投资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自中心网络聚集程度对网络社群与投资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Bubna et al.(2019)研究证实,处于风投社区中的风投机构投资的企业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成果及有助于其更快通过IPO和并购方式成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