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的风险资本联合投资相关文献主要从投资动机、行为偏好、投资绩效三个方面研究了联合投资对企业价值增值的影响。
Lockett和Wright(1999)认为联合投资是通过标准的多元化战略来降低风险的一种手段。联合投资的多个资金来源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和解决资金难题(Wilson,1968;Bygrave,1987;Lerner,1994;Kaiser et al.,2007)。Cumming(2005)研究发现,风投机构的投资行为受到IPO退出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因而风投机构倾向于选择“辛迪加”联合投资形式,以更好地对创业项目进行挑选,同时,各个机构各自发挥专业所长,也可以降低潜在的投资风险。Lerner(1994)实证检验了“第二种意见”假说、“饰窗”假说和“权益恒定”假说。“辛迪加”成员通过互补资源和能力优势与更多的风投机构同行建立合作关系(Brander et al.,2002),也可以通过投资项目的良好业绩表现来迅速建立市场声誉,有助于持续向一般合伙人募集基金(Podolny,2001;Milanov et al.,2008)。Bayar et al.(2019)通过设立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企业家与一个VC签约、与两个VC单独签约或与由两个VC组成的集团签约为项目融资的均衡选择,认为“辛迪加”投资减轻了风险投资人在价值增值方面的道德风险问题。Casamatta和Haritchabalet(2007)认为风投机构在“第二种意见”的利益与学习成本之间权衡。联合投资的多个资金来源分散了投资风险(Wilson,1968),如果参与成员的投入资金分散化程度不大,那么风险分散的效果会较好。相反,如果成员之间投资金额彼此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一股独大的局面,那么持股的相对集中会使得分散风险的效果大打折扣。联合投资多个成员彼此之间存在的差异可能会增加投资成员之间的沟通成本,降低企业决策和执行效率(Hambrick et al.,1996)。
风险资本如何选择辛迪加成员由Casamatta和Haritchabalet(2007);Cestone et al.(2007)正式建立模型进行分析。Casamatta和Haritchabalet(2007)研究发现,联合投资有利于避免竞争,有经验的风投机构能够更准确地发送信号给同样有经验的风投机构,联盟只建立在强者之间。Cestone et al.(2007)构建了基于双边的信息不对称模型,发现信号掌握在领导者手中,辛迪加联盟的经验水平会随着领导者的经验提高而提高。Sorenson和Stuart(2008)、Hochberg et al.(201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当目标投资公司的行业或者地域“炙手可热”,或者拥有资本资源的风投机构与其他在这一方面有经验能力的风投机构联盟时,这两个机构能够建立更紧密的联系。Gompers et al.(2016)从风险资本家的个人特征出发,发现有相似的个人特征(比如相同的毕业学校、种族、性别等)的风险资本家更容易结成投资联盟。Du(2016)研究了风险投资联合投资对于VC成员的选择偏好,他们认为相似的成员会减少交易成本,而同时也会减少学习机会。风投机构更愿意同与自己相似的伙伴联合投资,但是长期来看,他们可能会从不同的伙伴身上受益更多。Bayar et al.(2019)基于信息经济学开发了一种理论模型,为风险资本联合投资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他们认为联合投资能够减轻道德风险,带来价值增值,且由同一个“辛迪加”在不同轮次进行投资会有更好的退出表现。
采用联合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是风险投资的显著特征(Chemmanur et al.,2012)。联合投资是否具有价值增值效应在学术界尚存在争议。Brander et al.(2002)、Lehmann(2006)、Das et al.(2011)、Hochberg et al.(2007)等学者支持联合投资会带来企业价值提升的观点。他们认为联合投资有以下作用:能够提供互补性管理经验;具有广泛的关系网络,能增强信息传递;有助于企业成长率的提升,IPO成功退出的可能性更大,时间跨度更短,退出收益更高;联合投资资本更有风险偏好倾向,更能促进企业创新,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上市后运营绩效。Chemmanur et al.(2012)发现联合投资的公司有更低的IPO抑价率,而且这种更高的IPO价值创造不是一个短暂的IPO时点现象,而是在长期可以带来更高的金融市场价值。葛翔宇等(2014)通过创业板的数据实证发现,联合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具有更低的IPO抑价率以及更高的短期异常回报率。王聪聪等(2019)采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发现联合风险投资与单独的风险投资相比显著降低了IPO抑价率,领投风投持股比例和声誉与IPO抑价率显著负相关。冯照桢等(2016)指出异质性风投联合持股会显著降低IPO抑价,机构数量越多,IPO抑价越低。唐霖露和谈毅(2015)研究发现,联合投资能够提高成功退出的概率,但对企业上市后的经营绩效、IPO筹资金额没有显著影响。李九斤和徐畅(2016)研究发现联合风投数量对投资企业的市场表现具有显著的影响,风险投资机构数目越多,市场表现越好。陆瑶等(2017)研究指出,风险资本联合投资的公司比被单独投资的公司有更好的创新能力;联合投资机构数目与公司的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风险投资的持股时间也与企业创新的积极影响正相关。
有一些学者持反对观点,认为联合投资对企业价值的提升并不乐观(Wright et al.;2003;Gompers et al.,2016;Tian et al.,2017;胡刘芬等,2017)等。他们指出,参与联合投资的机构比起单独投资不会这么尽心尽责,联合投资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增加,委托代理问题加重。除此之外,联合投资成员会瓜分投资项目收益,也可能引发道德风险问题。联合投资是一种以社会交换为目标的行为,这些都会对企业的价值提升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