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传统存量艺术品的价值,具有事实上的公开性、公平性,那么艺术品价值管理,也就具有事实上的公开性、公平性,并且公开性和公平性互为表里,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论述艺术品价值的公开性与公平性,意在反映其价值管理要遵从存在价值的公开性、公平性。进一步来讲,艺术品价值发现文本需要基于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以及公共性原则来建构,才能建构艺术品价值管理的有效模式,适应数字化场景的艺术消费,推动艺术经济协调发展。
基于艺术品价值管理,当艺术品市场供给端充分应用互联网空间进行数字化资产建构时,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公共性原则就已经发挥了指导作用,为艺术品消费营造了良好氛围。基于“三公原则”基础上的艺术品消费,会不断夯实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存在基础,即价值发现的基础。对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开性、公平性、公共性进行探讨,立足点就是艺术品的价值发现文本。如果艺术品价值发现文本不能得到持续建构,即便采用数字化资产建构形态来呈现艺术品本体价值,也很难基于“三公原则”来构建具有实效性的本体价值要素。传统存量艺术品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之一,从本源上就要求其价值释放及其对应的价值管理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和公共性。因为传统存量艺术品的价值要素是具有民族性的,不是某个创作者、投资者或收藏家独自享有的,而是在公共空间共享的。
传统存量艺术品的价值立足于儒家、道家以及禅宗的哲思而存在,其艺术文化基因、人文内涵的精神性富有“中国精神”。这种精神能够促进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转化,是一种创造力,是一种生生不息的民族力量。对艺术品消费来讲,就需要基于数字化思维来推行价值管理,对艺术品本体价值释放进行结构调整。这样的结构调整是创新的,是在系统集成的基础上进行的,尤其是把“三公原则”融贯在艺术品本体价值框架体系内,以统一形式、统一结构呈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需要对艺术品本体价值发现进行哲学性思考;另一方面需要剖析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微观结构,探索价值建构的内在机理。探索发现艺术品本体价值,就必然要结合中国传统艺术精神根植的哲学土壤。由此,才能够融贯为一个整体,为数字化场景的艺术品消费提供精神性产品支撑。事实上,在数字化场景中,艺术品消费的供给端、需求端都存在价值要素的公开性、公平性诉求,这就为艺术品本体价值建构的公共性提供了有力支撑。由于传统存量艺术品的原初状态是实用功能的体现,是处于文人士大夫、社会精英阶层以及皇室成员的生活用具状态,是客厅、庙堂、书房的陈设之物,并非属于存量艺术品范畴。基于历史进程,它们作为历史遗存物流传到当下,原有的使用功能被消解了,而精神性价值功能却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就需要在数字化语境中,充分发挥价值管理这个工具,不断释放艺术品的精神性价值效用。
正因为传统存量艺术品能够不断供给精神性产品消费,使得曾经属于生活场景中的书法绘画、瓷器玉器、青铜器、金银器等,成为数字化场景的特殊消费对象。换个角度讲,正是由于传统存量艺术品具有精神性价值以及人文内涵的社会效用,它们才具备了艺术品本体价值公共性的建构基础,以及转化为艺术品数字化资产的价值。对艺术品投资消费来讲,由于消费者知识结构、人文素养、审美趣味存在差异,客观上就构成了多元化、层次性、多样态的消费需求。因此,艺术品价值发现、艺术品价值管理的公共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存量艺术品的早期公共性呈现是金字塔形的,是特定圈层的“公共性”消费。换句话讲,也就是谁拥有这件艺术品,客观上就对这件艺术品具有独占性,想要与谁分享、共鉴是一种自我权利,与其他群体无关。如今依然存在这种金字塔形的“公共性”。比如企业家、收藏家群体、学术研究者群体,同样存在这种情形。正因如此,我们才需要大力提倡传统存量艺术品基于数字化思维的公共性建构,持续推动艺术品本体价值在公共空间的呈现,为大众提供便捷的消费路径。从艺术品本体价值角度讲,它的“三公呈现度”“本体价值发现度”“本体价值消费度”是相互依存、相互融贯、相互界定的存在形式。正因如此,艺术品就是一种越消费价值越高,本体价值要素就越丰富的特殊商品。由于每件存量艺术品都是独一无二的精神性产品供给者,其精神性消费都具有大众化需求,所以唯有数字化场景消费能够满足这样的消费需求。
从价值管理角度看,基于传统存量艺术品的数字化资产建构,其价值要素数据是核心,它的公共性呈现显得尤为重要。笔者探讨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共性,事实上就是探讨价值要素数据的生成机制。在价值互联网时代,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共性呈现是便捷的、实时的,无论消费者对艺术品是否具有审美基础,其都能受益,此等情形得益于艺术品的价值要素数据支撑。随着网络数字技术发展,这样的消费效果变得尤为突出。正因如此,价值管理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促进艺术品本体价值要素被更充分地呈现在数字化场景中,转化为精神性消费公共体验。这一方面充实了数字空间的艺术价值内容,另一方面拓展了艺术品价值释放的渠道和空间。公共空间的拓展,必然会覆盖众多消费群体,促进艺术品消费大众化、常态化,以及消费质量提升。从艺术品价值管理角度讲,价值要素数据的公共性呈现,一方面打通了艺术品本体价值与市场流通的关键环节,另一方面也培育和拓展了艺术品消费市场,尤其是有效传承了中国传统艺术精神,从整体上提升了消费者艺术素养。如果把这种公共性所生发的能量进行有效应用,必然会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艺术经济的发展,充实文化知识系统并促进新时代人文精神建构,为文化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路径。
基于“三公原则”的艺术品价值管理,本身就是艺术品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基本要素,是艺术金融创新发展的助推剂,是艺术经济得以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源泉。如果把这种公共性放到国家文化战略层面来讲,那就是说公共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软实力之一。如果把这种公共性放到中国艺术精神语境来讲,那么每一次社会的大发展大繁荣,都会存在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共性建构。换个角度讲,社会进程中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使得社会伦理道德以及精神性消费呈现多元化、多样态趋势。基于历史进程,艺术品本体价值存有的精神性是立足于主流价值观的公共氛围而释放,从而呈现艺术与道德、艺术与理性、艺术与社会的功能性价值。因此,基于价值要素数据的社会效用,在价值互联网语境中来探讨价值管理的公共性原则,并非仅仅局限在艺术品本体价值的精神性,还必须考虑到文化输出、文化贸易、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离不开艺术品本体价值要素的公共场景消费。对艺术品来讲,只有大众的艺术品消费意识觉醒,文化艺术的精神性价值才会有的放矢。传统存量艺术品作为人文精神的重要物质载体,它存有的本体价值,通过价值发现的文本转化,就会不断释放其能量,成为一种文化生产力。如果从艺术经济角度看,由艺术品精神性消费生成的力量,本身也属于生产力范畴,因为它能够为消费者带来社会价值,创造社会财富,校正非艺术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在艺术品价值管理的具体模态中,价值要素数据公共性是非常重要的关注对象。
对中国传统存量艺术品来讲,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共性延伸,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生态链健康发展,提升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的消费质量。虽然艺术品自身是唯一的,但由它所带来的精神性消费却是多元化、多样态的。经过受众群体对这种精神性产品的消费后,其所呈现的社会价值各不相同,也存在效用性差异,比如有的用于教育、有的用于产品开发、有的用于学术研究、有的用于商业营销等。但无论是哪种形式,最终都会归结到为“人”服务,满足“人”自我发展的需求,实现从“一”到“多”,然后再归结为“一”的循环过程,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螺旋式上升关系。换个角度讲,如果没有基于“三公原则”来进行价值管理,艺术品的“效用性差异”就不会那么明显,甚至感受不到艺术品消费的效用存在。传统存量艺术品供给的精神性产品消费,事实上就是在弘扬传统文化,阐释传统文化内涵。从这个角度讲,艺术品本体价值的社会效用具有无限可能。
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具有历时性(纵向维度)与共时性(横向维度)特征,基于价值管理而供给的精神性消费是随机的,生成的效用也是随机的。同时,还会因为价值发现者的行为偏好而产生随机性的价值发现文本。因此,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的消费场景是丰富多彩的,并非一套程式,而是基于多元化多极消费来凸显其公共价值。艺术品价值管理是基于艺术品本体价值发现基础上的管理意识体现,是在揭示效用性差异基础上的价值管理。由于艺术品本体价值在横向面和纵向面都具有层次性,价值存在动态性以及呈现方式存在多样性,客观上要求艺术品价值管理形式需要具有丰富性。传统存量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共性,更能体现艺术品价值的无限可能。在中国传统艺术语境中,绘画、书法、青铜器、瓷器、玉器、雕塑等类型的艺术品,因其创作年代、消费群体、功能属性、传承关系,以及当下人们的价值需求,都存在价值无限可能的具体内涵。由于传统存量艺术品的原始状态离当下太过遥远,消费者认知它们有一定难度,因而大众化消费程度不高,所以它们的价值释放氛围具有很大的选择性。这种情形的存在,从侧面印证了艺术品消费离不开公共性建构。因此,艺术品价值管理的公共性原则涵摄了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开性、公平性。也就是说,只有当它的公共性发挥作用时,艺术品本体价值的公开性、公平性才会得到充分体现。基于这样的“三公原则”,艺术品本体价值才会成为独特的文化战略资源,成为家庭财富的配置资源,成为家族财富资本,成为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