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是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医联体的权威定义,很多学者通常将其解读为“不同级别、类型、性质的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与合同,整合各机构医疗服务、人力资源、技术特长等资源,形成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医疗服务更加便捷、信息资源共享更加畅通、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的医疗组织。”医联体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不改变医院间组织结构;二是不改变医疗组织属性和内部原有的管理架构;三是三级医院在其中主要发挥指导、帮助和支撑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外许多医院面临着医疗费用上升、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内部机制落后、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以及私营医院迅速发展的挑战。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促进医疗机构之间资源流动和共享,许多医疗机构组成了联合体。表2-1是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医联体模式。
表2-1 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与我国台湾地区医联体模式
表2-1(续)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医联体的建设。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此后,我国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但人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的需求仍不断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缺乏、资源结构和分布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存在,医疗卫生资源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我国亟须建立“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基于价值的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3年,我国开始启动医联体的建设工作,逐渐形成了四种医联体模式: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和偏远远程医疗,其运作模式和代表案例如图2-1所示。
图2-1 我国医联体建设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