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老板老王有个疑问:“公司的高管把店铺运营得非常成功,但其工资偏高,如果用多家公司给其发工资,员工能避个税吗?”
不能。工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即员工最终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汇总、多退少补。
关于个税,您得知道以下5点:
(1)2018年8月起,免征额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的同时,汇算清缴就同步实施了。换言之,过去企业用多个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只要没有超过3500,就可以不代扣代缴个税。但现在是,只要多笔收入加起来超过5000元的,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后仍有余额,就需要合并交个税。
(2)不仅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共4项所得都纳入了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值得注意的是,特许权使用费,即一些做电商的老板想将商标授权给公司后收授权费,这个是要和工资合并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次从3%到最高45%,这个是直接以您收到的钱为基数。如果是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则是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级次是从5%到35%,经营所得是可扣掉成本费用后去计算基数的。而个体户的核定征收,则是核定这个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4)企业的股东,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分红需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当然了,老板们也可以给自己发工资,金额在36万元以内,是比分红涉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加个税还要低。
(5)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