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分类是指根据公文的名称、使用范围、流向、行文方向和密级等对公文进行区分,以便了解不同公文的共性和个性。对公文进行分类处理,有助于提高公文处理的传递速度,保证公文处理的安全,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公文通常有以下分类。
(1)按照公文的名称分类。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的文种可以分为15种,即决议、决定、命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按照公文的使用范围分类。公文按其使用范围可以分为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专用公文是指在专门的业务活动中形成与使用的公文,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财政机关使用的处罚决定书、罚款通知书;法院使用的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检察院使用的起诉书、抗诉书、批准逮捕决定等。通用公文相对于专用公文而言,是指没有专业限制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遍使用的公文,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通知、报告等。
(3)按照公文的流向分类。公文按其流向可以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是指其他机关或单位发送给本机关的公文;发文是本机关制发的公文,按其发送对象,又可以分为对内发文和对外发文。对内发文是指发给本机关内设机构的公文,对外发文是指发给本机关以外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
(4)按照公文的行文方向分类。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三种。上行文是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送交的公文,如函。下行文是指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命令、决定、批复、通知等。
(5)按照公文是否涉密分类。公文按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可以分为密级公文和普通公文。密级公文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按其涉及国家秘密的等级又可分为秘密公文、机密公文和绝密公文三种。普通公文是指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一般可以对外公布;但有些属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使用的公文,虽然不属于涉密公文,但也不宜对外公布,带有一定的秘密性质。
另外,公文还有其他一些分类。如按照其制发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事业单位公文、企业公文、社会团体公文等;按其特点和作用,可以分为规范性公文、指示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纪录性公文等;按其处理要求,可以分为承办性公文和参阅性公文;按其办理时间的要求,可以分为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按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重要公文和一般公文等。
公文并不按照行业划分种类,本书之所以以《财经公文写作》命名,主要是因为书中内容介绍和案例选取以财政部门公文为主。
公文作为党政机关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和处理机关工作的一种工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规范和准绳作用。公文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发布各种法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属于法规性、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的规范和准绳作用。这类法规性公文一经制定、发布,就必须贯彻执行。
(2)领导和指导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上级同下级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布的命令、决定、意见和通知等公文,具有领导和指导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发布的有关文件,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载体,通过公文的形式,进行必要的宣传,可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其遵守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4)沟通和信息作用。公文可以把国家的方针政策,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机关的意图,传达给下级机关,也可以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要求,下级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给上级。因此,公文具有沟通上下、交流信息的作用。
(5)公务依据和凭证作用。公文的法定效力和权威性决定了公文是开展有关公务活动的依据,也是公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和文字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