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了解柏拉图的思想,就不能不了解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这是一个急剧变动的时代,是一个随着社会生活的改变,旧的精神原则衰朽败坏而新的原则逐渐酝酿形成的时代。如果说苏格拉底经历了希腊的全盛时期和衰落的开端,那么,柏拉图的一生则经历了雅典的衰败和马其顿兴起的过程。
我们知道,在希波战争之后,雅典人逐渐掌握了爱琴海的制海权,并且成为各希腊城邦的领袖。雅典以伯里克利的名字命名的那个时代,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都达到了它的巅峰状态。希腊的主要工商业城邦在希波战争胜利后,进入了经济繁荣时期,而其中又以雅典最为突出:奴隶劳动被广泛运用,商业、手工业和航海业都得到了高度发展。同时,在伯里克利的领导下,雅典的民主制臻于成熟。贵族出身的伯里克利推行扩大民主的政策,实现了公民各阶层较广泛的联盟——雅典贵族会议的大部分实权被取消,执政官以及其他行政官职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而公民会议的作用却空前扩大,所有成年公民皆可参加,提出并讨论议案。最后,大致属于这一时期的雅典在文化方面获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耀,它培育了伟大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它贡献出了卓越的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它还滋养了无与伦比的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当天才的雕塑家菲狄亚斯为新的神庙雕刻塑像,并使巨大的雅典娜女神高耸于卫城上时,雅典这座“山巅上的城市”,确实已成为希腊文化的骄傲和象征:它是航运和贸易的中心,是希腊最宏伟的城市,也是思想家和艺术家的摇篮。
然而不久以后,作为希腊中心的雅典便转入了其政治的衰落期(虽然其文化上的领袖地位还持续了很久)。出于政治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雅典的霸权引起了一些城邦的不满,特别是遭到了另一个希腊城邦斯巴达的反对。各种矛盾冲突最终酿成了一场大战,史称“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31—公元前404)。伯里克利在战争开始后不久去世,而这场延续了近三十年的战争则以雅典的惨败而告终。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古代希腊城邦历史的转折点,由此而开始了所谓“城邦的危机”。战争之后,无论是胜利的一方还是失败的一方,都进入了一个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动荡时期:农民破产、贵族专权、公民兵制变为雇佣兵制以及一般自由公民的没落,破坏了古典城邦由以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希腊城邦制度开始走向衰落。
柏拉图在伯里克利去世后出生,因此他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长大的。身处这样一个动荡不安、原先的社会生活基础开始瓦解、时代精神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关头,年轻的哲学家柏拉图以及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在其学说中恰如其分地指出了时代的重大征候。虽然说柏拉图是对哲学本身具有最浓厚的兴趣、对纯哲学具有最深造诣的思想家之一,但是其哲学研究的背景,实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有大的关联;其哲学思考的动力,亦与时代精神的变迁有密切的联系。
最能表明这一点的,首先体现在哲学思考之中心的转向上。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自苏格拉底开始,宇宙学支配哲学研究的状况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而人类学——人们对自身的关注和探究——则生成为新的问题枢轴,并开拓出一个极其广阔的研究领域。在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那里,“人是什么”成为真正重要的(甚至是唯一重要的)问题;而对以往的所有问题都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加以审视了,因为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新的理智中心。正是通过柏拉图的传承并且由于柏拉图的竭力推动,苏格拉底的问题(人是什么)和方法(对话式的辩证思维活动)在人类文明的全部未来发展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如当代哲学家卡西尔所说:“希腊自然哲学和希腊形而上学的各种问题突然被一个新问题遮住了,从那以后这个问题似乎攫住了人的全部理论兴趣。”
哲学问题的这一重要转向不是没有社会历史根源的。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时代,一方面,社会政治生活的不安和动荡开始加剧,而在希腊的城邦制度中,某种使它败坏的因素或否定性的因素正在滋长;另一方面,伴随着社会生活之重大而急剧的改变,精神原则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迁,用哲学上的术语来说,个人的意识作为独立的意识,与普遍的精神分离开了,并由此构成了主观反思的新原则。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转折,我们发现在思想史上出现了一些非常新颖的问题——德性(善)的问题和伦理的问题。柏拉图对于道德和伦理问题的首要关怀,固然是由于苏格拉底的影响,但更为重要的是,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一样,都深刻地体验到希腊城邦生活正在发生的动荡和危机,并且注意到这种社会变迁把关于人自身的问题、人们之间的关系问题凸显出来了。因此,他们把道德哲学的问题(甚至教育哲学的问题)大大地提升了,并且认为,哲学的努力便是要对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疾病加以诊断,并找到一种根治的方法。在柏拉图的早期对话中,不难看出,关于“善”的问题是如何成为一条主导线索的,正像在这些对话中出现的苏格拉底对这类问题怀有最执着的兴趣一样。在这里真正重要的,首先是问题的转换。例如,在《卡密德篇》中,问题是什么是适度;在《法律篇》中,问题是什么是友谊;在《拉黑斯篇》中,问题是什么是勇敢。虽说以前的希腊思想家也时而会提及这些问题,但毕竟只是偶然的和没有原则高度的;正因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工作,哲学思想才决定性地开辟出一个新的问题领域,获得了一种新的探索目光。换句话说,只有到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认识自我才真正被确立为哲学探究的重要目标,并把它固定为思想史中的一个不可动摇的中心。
人是什么?这确实是新颖的问题。然而更加重要的是问题的性质,以及我们如何才能回答这类问题。在柏拉图所记下的苏格拉底的对话中,我们根本就找不到对这一新问题的直接回答。苏格拉底似乎总是不厌其烦地分析和论辩人的各种品质和品德,却从未冒昧地提出一个关于人的定义。柏拉图和苏格拉底好像给不出问题的最终答案,只是不停顿地进行种种问答和辩难;然而恰恰是这一点,提示了问题本身的特殊性质:它是不能靠通常的研究方式来解决的,因为我们不可能用探测物理事物的本性的方法来发现人的本性。关键点在于他们使用了一种新的研究方式,而这就意味着赋予哲学一种新的思想活动形式和功能。根据这种见解,与物理事物依其客观属性来描述不同,人只能依其意识来描述。而这一见解更为普遍的意义则在于:真理并不是某种现成的或直接的东西,依其本性来说它是辩证的思想的产物——人的知识包含在这种不断往复循环的问答活动或辩证活动之中。“哲学,在这之前一直被视为思想的独白,而在苏格拉底这儿转化为对话。只有通过对话或辩证思想这样的方法,我们才能探究有关人类本性的知识。”
因此,柏拉图采用对话体这样一种哲学表达方式,并不是没有理由的。除了文学上的理由外,更重要的是它在哲学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恰当地描述了苏格拉底的思想和言谈,而且通过各种往复辩难的对话发展了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在柏拉图那里,谈话或对话的过程要求解除种种任意和武断,要求很清晰地表示一个一贯的辩证进展的过程。虽说在柏拉图这里,思维的辩证法尚未成熟,其间还掺杂着不少表象或神话的杂质,但他却给这样一种思想活动的方式以巨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推动。下面我们就会看到,新的问题领域以及新的理解问题的方式产生怎样的结果。
第一,柏拉图的理念论。在柏拉图那里,辩证法首先具有否定性的功效——它的作用在于使特殊的、感性的东西陷于矛盾之中。这样的东西是在变化中的,是为他物所决定的,因而只是相对的;它们既是自己,又是对方,于是就有了矛盾。所以,特殊的东西事实上并不是它本身那样,而必然要过渡到它的反面,就像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样:“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同一条河流,我们既存在又不存在。”由于这种特殊的事物是有局限性的、相对的,有矛盾的和易逝的,所以是不真实的。然而另一方面,辩证法正是在这种否定性的功效中,提示出它的肯定的功效。换言之,柏拉图辩证法的进一步的使命就在于通过特殊事物之陷于矛盾的瓦解而引出真实的东西(实在),从而使实在出现在反省的意识面前。与特殊的事物相反,实在是不死的东西、普遍的东西、不变的东西;它是事物的“自身”,是理念(类)或共相。因此,在柏拉图看来,凡个别的东西、多数的东西都不是真实的,只有理想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唯一的实在。理想的东西就是理念;而所谓理念,一则意味着普遍性的东西;二则意味着思想(因为思想在性质上与感性的个别的东西相反)。
在现象与实在的区别之上,便有“意见”和“知识”的区别。如果有一个人爱好美的事物或正义的事物,那么他不过具有某种意见;而如果一个人是爱着美的自身或正义的自身,那么他便具有知识。特殊的事物始终具有相反的特性,例如,美的事物在某些方面也是丑的,正义的事物在某些方面也是不正义的,如此等等。由于这种矛盾的性质,因此它们乃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它们是意见的对象。与此不同,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说,那些看到了绝对永恒与不变的人可以说是有知识的,而不仅仅是有意见的。说得更简明一些:知识涉及美自身,而意见则涉及个别的美的事物;知识属于超感觉的永恒世界,而意见则属于感官所接触的世界。
因此,在柏拉图看来,特殊的东西是有缺陷的而且仅仅是现象,唯有理念才是完善的实在。那些只看到特殊事物的人是不清醒的,犹如在睡梦中;而只有那见着并且了解实在的人,才是清醒的。这里有一个著名的关于洞穴的比喻:一群囚徒被关在洞穴中,他们面对着一堵墙坐着,不能转身,因为他们是被铁链锁住的。在他们的背后燃着一堆火,于是他们面对的那堵墙就如同屏幕一般;他们在这屏幕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以及其他一些东西的影子。由于不能见着任何其他东西,因此他们就把影子看作实在的事物。这时,终于有一个囚徒挣脱了枷锁,并且摸索到了洞穴的出口。那是怎样的一个新鲜世界啊!他第一次见到了阳光,见到了阳光照耀下的真实事物。于是他急不可耐地返回到洞穴中,告诉他的同伴们,那在墙上的东西不过是影子的世界,是实在的模糊的反射;他还试图告诉同伴们那通向光明的道路。但是,由于囚徒们始终居于洞穴之中,生活在影子的世界里,因此要他们相信阳光和真实的事物是十分困难的;更有可能的是,他们宁肯将影子当作真实的,而把实在的东西看作非本质的梦幻;也许他们还会抱怨那把他们带到阳光之下的人,因为当他们从洞穴中出来时,他们的眼睛会被阳光照耀得眩晕,变得什么都看不见。不难想象,柏拉图通过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正是实在与现象的区别,是具备或缺乏哲学教养的人之间的区别:如果我们仅仅执着于感性的、特殊的事物,那么我们就如同囚徒一般,只看到影子——事物的现象,但是当我们通过哲学而把握住实在时,我们便在理性和真理的阳光下看到外部事物,而且这是真实的。因此,所谓哲学家,就是“渴欲观赏真理的人”。
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逻辑性质的;另一方面是形而上学性质的。而这两方面对西方思想史都产生了恒久深远的影响。就理念论的逻辑部分而言,它涉及一般的字的意义。比如说,对许多个体的动物,我们都能够真确地说“这是一匹马”。语言要能够通行,就必须有像“马”这样的一般的字,但是如果“马”这个字有任何意义的话,那么其意义就不能是这匹马或那匹马,而是某种普遍的“马性”——这种马性是永恒的、无时空定位的,因为它不随个体之马的生死而产生或消失。就理念论的形而上学部分而言,“马”这个字就意味着某匹理想的马,它是由神创造出来的唯一的“马”。个别的马仅仅是现象,我们对于它们只能有意见;而“马”却是真实的,我们对于它可以有知识。个别的马只是分有着“马”的性质,但或多或少是不完全的;而且由于这种不完全,才能有许多的马。用柏拉图的话来说,凡若干个体有一个共同名字的,它们就有着一个共同的理念。
柏拉图的理念论在当时便遇到了某种反驳。例如,犬儒派的第欧根尼针对柏拉图所谓的“桌子性”和“杯子性”说道:“我的确看见一张桌子和一个杯子,但是我没有看见‘桌子性’和‘杯子性’。”而柏拉图则回答说:“你说得不错,因为你的确具有人们用来看桌子和杯子的眼睛,但人们用来看桌子和杯子之本质的精神,你却没有。”
从根本上来说,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两个方面:一是区别开什么是理念,什么只是分有理念的东西,而绝不把两者混淆起来;二是认为理念并不在现实世界的彼岸,相反理念就是现实世界,是世界中的真实存在。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然而正是通过这一立场,一个新的问题领域得到了展开和巩固,这就是理智的世界、思想本身的世界。理念不是在直接的意识中,而是在认识中、在思想中。理念不仅是本质性的东西,而且具有普遍性的内容;通过对于理念世界的表述,柏拉图打开了一个新的理智世界——认识的世界或思想的世界。说得通俗一些:新的问题之对象不是感性的事物,不是物理的世界,而是理智、认识或思想。
第二,与这种问题的转向密切相关,同时也与理念论密切联系的,是柏拉图的认识理论或知识理论。首先是认识的源泉问题。大体说来,认识的源泉被人们看作多方面的——感情、感觉、感性的意识等。然而,问题的关键乃在于对真理的认识或对神圣事物的意识。在这一点上,柏拉图特别批判了当时流行的智者派的学说——真理是由感官给予的。在柏拉图看来,由于真理是理念(实在),所以哲学的目的和任务乃认识理念;由于理念是普遍的东西,所以它只能为思想所把握,只有通过思想的活动才得以认识。
根据这样的立场,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提出了一种值得注意的观点——知识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只不过是知觉罢了。针对这种观点,柏拉图通过人物之间的反复辩难,很快就证明了知觉所形成的那种东西绝不能是知识。柏拉图反对知识等于知觉的较为重要的论据在于:我们并不是用眼和耳在知觉,而是通过眼和耳来知觉;实际上我们有些知识(而且是最重要的知识)并不与任何感觉器官相联系。比如说,虽然没有任何一种感觉器官可以同时知觉声音和颜色,但我们却可以知道这两者是不一样的:虽然我们没有特殊的器官可以知觉“一般的存在与不存在、相似与不相似、同一与不同以及一与多”,但心灵却通过它自身的功能而思想这些东西。简而言之,在柏拉图看来,那些对于知识来说是最本质的东西——如比较、关于存在的判断以及对数的了解等,都不能包括在知觉之内,因为它们并不是通过任何感觉器官而产生的。
对于柏拉图的知识论来说,数学起着一种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柏拉图对于知识的论述和阐明,几乎完全是以数学作为基准和理想形态的。例如,关于一条真正的直线或一个真正的圆形,虽然人们是运用并且谈论那些看得见的图形,但他们在思想中所保有的却并不是这些图形,而是理想的“原型”,这些原型只有凭借思想、反思才看得见,而非凭借感官所能看见。于是,在柏拉图看来,真正的知识是具有必然性真理的知识,它们不可能通过自然观察来获得,而只有通过概念、通过纯思想才能把握。根据这种观点,唯一真实的知识是关于概念的,而从感官得来的东西则不配称为“知识”。例如,2+2=4乃真正的知识,然而像“花是红的”“雪是白的”这类陈述却充满了含混和不确切,因而是不能在真正的知识体系中有其地位的。
与这种知识论相表里的便是所谓的“回忆说”和“灵魂不死说”。比如讲,我们具有“完全相等”的观念,这观念却绝不能从经验中得来;因为虽说我们有“大致相等”的经验,却绝不可能在感觉的对象中找到“绝对相等”。问题在于,我们又知道“绝对相等”的意义是什么。如果说这不是我们通过感官从经验里学到的,那么这种知识必定是我们从生前的存在里带来的。所以说,一切知识都是回忆。在《美诺篇》里,柏拉图的苏格拉底声称:“并没有什么教学,有的只不过是回忆罢了。”为了证明这个论点,人们带来一个从未受过教育的小奴隶,由苏格拉底来盘问他几何学的问题。苏格拉底要小奴隶依照自己的意见来回答,既不教给他什么,也不肯定什么是真的;而结果却使小奴隶说出了一个几何学上关于正方形的对角线和其两边之比例的定理。看来这个小奴隶只是从他自身中引申出知识——他只是回忆起某些他已经知道,却忘记了的东西。于是他便得出这样的结论:知识是灵魂从生前的存在里带来的。另一方面,如果说知识就是回忆,那么认识(达成知识)就表现为灵魂的潜在性,换句话说,灵魂乃不死的。就较为一般的意义而言,灵魂不死意味着:灵魂在我们生前便已存在着,并且在死后也像在生前一样存在着;就更为深层的哲学意义而言,由于柏拉图把思维理解为灵魂的实质,所以灵魂不死便意味着思维之自身运动的本性,意味着思维的内在自由。既然灵魂是不死的,所以知识只是对于已经存在于灵魂内的东西的一种回忆;既然灵魂是永恒的,所以它就善于观照永恒的事物——本质。
用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即使撇开灵魂不死的观念,柏拉图的知识论也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陷。虽然这种知识论对于数学和逻辑(所谓“分析真理”)来说也许仍然是有效的,但实际上它却排除了全部的经验知识;柏拉图的知识论观点尤其拒斥了以观察和实验作为获得知识的科学方法,以至于近代科学史家往往把柏拉图看作实验科学的一个巨大祸害。确实,柏拉图曾一再严厉地非难实验是渎神的,是下流的机械技术,然而如果我们采取历史观点来看待问题的话,便会发现,柏拉图的知识论观点在当时不仅是新颖的,而且是深刻的、意义重大的。其深刻的地方首先在于,它把思维、心灵、知识等提高到一个超感官的基础上来,从而不仅使之独立化为突出的研究对象,而且在原则高度上表述了思维的本性和内在自由。其深刻的地方还在于,它通过思维的内在自由不仅有力地反击了早期自然哲学家的机械决定论和主张知识完全来自外部的抽象见解,而且发挥了以自身运动为原则的思维的辩证法。因此,虽说柏拉图的知识论极大地破坏了经验自然科学的基础,并且还同其理念论一起得到了种种神秘主义的发挥,但它仍然以这一代价引导了哲学思想的巨大发展。其突出的成就特别地在于对共相的研究。可以说,柏拉图是强调共相这一问题的最早的思想家,并且从此以后这一问题便以种种不同的形式流传至今。共相问题涉及一般的字、定义、语法和逻辑等,并且由此而广泛地涉及哲学的两个主要部门,即逻辑学和形而上学。在这里,我们发现柏拉图的理论对后来的西方思想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要求知识给予我们观察到的东西以一种确定的理由(逻各斯),而且开启了统治整个知识世界达两千多年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体系。
第三,我们要谈到的是柏拉图的理想国——思想史上最早的乌托邦。这个理论既与苏格拉底、柏拉图所肇始的问题转换相联系,又以理念论作为基础,而且还和当时社会生活的重大变迁密切相关。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柏拉图的时代,是雅典的民主共和国、城邦制度的基础正在迅速败坏和解体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些新的社会因素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精神样式和伦理原则酝酿生成的时代。因此,虽然“理想国”或“乌托邦”后来甚至成了幻想、空虚理想的代名词,然而它最初在本质上却是作为与普遍性的理念相联系的社会目的出现的。黑格尔说得好:“柏拉图那时已意识到更深的原则正在突破而侵入希腊的伦理,这种原则还只能作为一种尚未实现的渴望,从而只能作为一种败坏的东西在希腊的伦理中直接出现。……但是柏拉图的理念中特殊的东西所绕着转的原则,正是当时迫在眉睫的世界变革所绕着转的枢轴,这就显出他的伟大天才。”
《国家篇》一开始是要给“正义”下定义。经过一些简短的讨论,柏拉图认定:(1)事物从大的方面来看总比从小的方面来看要容易得多,所以应当先着手探讨的不是正义的个人,而是正义的国家;(2)正义必定是能够想象到的最好的国家的属性,所以应当首先来描述这样一个国家,以便来断定它有哪种完善的性质可以称之为“正义”。这里实际上已提示着某些深刻的思想:个人是与国家相联系的,甚至是为国家所规定的;“正义”与其说是属于个人的,毋宁说是国家的性质,是国家中的个人或个人的国家联系所具有的东西;正义的国家是一个理念,它代表一个普遍性的原则——这原则既是理想的本质,因而唯独是由思想来把握的。
柏拉图的理想国首先把公民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卫国者、兵士和普通人。这种划分又与心灵之区分为三个部分(主体的三个环节)相对应:卫国者代表理性,兵士代表激情,而普通民众则代表欲望。这三个等级具有不同的职能,并在国家这个伦理共同体中表现其美德:卫国者执行立法、谋划的任务,其相应的美德是智慧和知识;兵士保卫共同体的安全,抵抗外来敌人的进攻,其相应的美德是勇敢;普通人的职司是满足个人的需要,如农业、畜牧、建筑、制造衣服器皿等,其相应的美德是节制(节制还是一切人应具的美德)。最后,正义乃普遍的、浸透一切的美德:有其他美德的地方,也就有了正义;而正义就是个人通过国家方能取得其存在的合理的自由。它意味着每个人做适合其天性或本分的工作;当卫国者、兵士和体力劳动者各做自己的工作而不干涉别的等级的事务时,整个城邦就是正义的。这里表现出来的重要之点在于:就像一切美德都表现在共同体里一样,个人通过国家这一伦理实体才有正当权利成为确定的个体性;但国家不是像金属那样的凝固的统一体,而是通过其自身的差异(不同的等级)来展开它作为伦理实体的功能和内部结构的。
在柏拉图的乌托邦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有影响的和有趣味的观点。例如,柏拉图特别地强调了教育,因为教育乃维持国家的方法;通过教育,风俗礼教便成为个人精神的天性,而整个共同体是建筑在这上面的。教育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统治者的教育:首先是对卫国者的教育,因为他们肩负培养风俗礼教的责任。特殊的教育手段包括宗教、艺术、科学;柏拉图还很详细地谈到,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容许音乐和体操(这两个词具有比现在的音乐和体操远为广泛的含义)作为教育手段;然而他特别着重地谈到哲学,因为教育应该是关于共相和绝对存在的知识,而这就意味着关于哲学知识的教育。教育的内容应该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筛选,母亲或保姆只能向孩子们讲述官方审定的故事。出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由于可能产生不幸的道德影响,在理想国中诗人是应该加以贬斥的,甚至戏剧家也应从理想国中驱逐出去。在经济和家庭生活方面,柏拉图认为卫国者(也许还要包括兵士)应该实行一种理念:除了绝对必需的东西,不得有任何私有财产。金和银都要被禁止。财富和贫穷同样有害,所以都应消除。朋友的一切东西应该是大家共同的,包括妻子和孩子在内。总之,被立法者所选定的卫国者要住共同的房屋,吃共同的伙食,有共同的妻子和儿女;这些儿女应当共同抚养和受教育。
关于理想国的其他许多细节,这里不再详谈。有意义的是,自近代以来,人们对于柏拉图的政治乌托邦褒贬不一,而关键之处乃在于:他不仅是政治理想或政治理念的始作俑者,还是政治家长制和专制主义之父。因此,一方面,他被当作“虚幻理想”的代表而受到挖苦,被当作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死敌而遭到抨击;另一方面,他又被当作政治理想主义的先驱而得到颂扬,被当作道德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的奠基人而受到尊重。确实,这两个方面对于柏拉图来说都是无可推诿的。然而问题恰恰在于,从这种似乎是对立的方面和意见中分辨出的这第一个乌托邦,对于思想史的重大意义。
例如,最能表现理想国特征的,并且作为理想国最重要结论的,乃柏拉图所说的:哲学家要成为王,或统治者应当是哲学家。要用经验证据来批评这个观点并不困难,而要用嘲笑来挖苦哲学家的妄自尊大尤其容易。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个观点对于思想史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究竟提供了哪些有价值的东西呢?这无疑是一个远为困难同时也远为重要的问题。我们看到,具有伟大的历史感和洞察力的黑格尔,正确地指证了这句最遭非议、最违反人们常识的话所具有的深刻意义。第一,由于哲学家无非哲学的人格化,所以这话涉及哲学与现实世界、与国家的关系;哲学不是仅仅停留在个人思想里面的东西,而要涉及法制、政府、现实世界。第二,既然哲学是对普遍原则——真理、正义——的意识,所以哲学家管理国家,便意味着根据事情的本性来处理问题,根据普遍原则来决定整个情况,而这就需要对问题和事情的概念有所认识。第三,哲学与政治结合,还意味着应该使现实与概念相一致,也就是说,使理念成为存在。因此,所谓治理,就是以普遍原则规范现实的国家,或使现实的国家成为普遍原则。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重要而深刻的思想,柏拉图以理念论为基础的理想国,便在理论上开启了一个巨大的研究领域——提供了对人的本质、国家或伦理实体进行哲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不仅如此,它还通过观念形态的新创制,对西方文化的总体精神(特别是对其国家、法制、伦理和道德的主要原则)产生了多方面的规范作用,提示了发展取向的主导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