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特殊认识过程,其主要表现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人类社会长期积累起来的音乐文化的学习,并将音乐的情感与价值、知识与技能和发展智力与能力,以及和提高人的整体素质统一起来。同时,这一过程不单纯是一个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在认识基础上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音乐教学工作中,教师根据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对人才的要求,按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与音乐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音乐的各项教学活动进行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技巧的学习,开拓学生的音乐视野,培养他们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提高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但在教学时,音乐文化的学习不能脱离学生的直接经验,只有通过音乐实践活动,才能让学生参与,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掌握知识。因此,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应加强实践与练习,并在实践中加深对音乐的体验,从而进行音乐的再创造活动。同时,通过实践形成一定的技能技巧,音乐的能力也由此而得到发展。
高校音乐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高校教师指导学生对音乐进行认知的特殊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高校音乐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学习人类历史上积累下来的音乐文化,以便学生的音乐知识得到丰富、音乐技能得到提升、音乐修养得到提高,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音乐教学过程除了是学生的认识过程,还是学生学会学习的过程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高校音乐教学过程的特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1)多元性特征。高校音乐教学过程的多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不同的教学目的、不同的教学对象、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条件、不同的教师等许多的不同因素的有机结合,构成了音乐教学过程的差异性或者说多元性。
第二,从教学任务的角度而言,一个音乐教学过程虽然总要完成一定的培养音乐兴趣爱好、传授音乐知识技能、发展各种能力等多方面的任务,但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条件下,又要对音乐教学任务的某些方面有所侧重,这也构成了音乐教学过程的多元性。
(2)复杂性特征。高校音乐教学过程的复杂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音乐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矛盾。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不同,传授知识的多少、讲解过程的快慢,都与教学的“主体”发生某种作用,摩擦碰撞,显露出教师传授的容量,与学生掌握知识的容量的矛盾。
第二,音乐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材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教材的编写往往在教学实施之前就已经完成,因而教材中的内容相比最新的人类社会文化知识而言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此外,教材由于受到版面的限制,包含的内容是有限的。但是,学生的现实需求是不断增加和变化的,因而教材中的内容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对学生的需求进行有效满足。
第三,音乐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与教学条件之间的矛盾。音乐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时,往往需要借助于一定的音乐器材。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高校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充足地配备各类音乐器材。如此一来,音乐教学与音乐教学条件之间便产生了一定的矛盾。
(3)可变性特征。音乐教学过程会因为构成要素之间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相互关系、相互制约的一个动态的活动组织。通常而言,音乐教学的目标、对象、内容、场景、情景等因素,都会对音乐教学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对此,音乐教师应有清晰的认知,并能够及时根据影响因素的变化来对音乐教学过程进行优化。
感知是音乐教学的开始,因此音乐教学过程的第一个阶段便是感知阶段。音乐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时,必须要借助于音乐作品的音响来引导学生获得对音乐审美的认知。而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音乐教师从感知入手来开展音乐教学,以便学生能够形成对音乐表象的认识,为进一步理解音乐奠定重要的基础。此外,音乐教学缺少了感知这一阶段,既会影响学生参与音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影响对音乐教学的进一步深化。在音乐教学过程的感知阶段,音乐教师必须要借助于直观教具、实践练习等方式来引导学生对音乐进行有效感知,以便学生能够获得对于音乐表象的感性认知,为接下来的学习打下基础。
在音乐教学过程的感知阶段,学生能够获得对于音乐表象的感性认知。但是,音乐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阶段,还需要引导学生对音乐的认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因此,当音乐教学的感知阶段顺利完成后,就需要进入音乐教学过程的下一阶段——理解阶段。在音乐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理解阶段可以说是最基本的一个阶段,并且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提醒的一点是,音乐教学过程的感知阶段与理解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一般而言,当学生获得了足够多的感知内容,而且感知内容能够逐渐将音乐的本质特征反映出来时,就进入了理解阶段。在音乐教学过程中,能否顺利地从感知阶段进入理解阶段,影响着接下来的音乐教学阶段能否展开。而要顺利实现从感知阶段到理解阶段的过渡,音乐教师必须要注重开展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练习,继而对所获得的感性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理解。
在经过音乐教学过程的感知阶段和理解阶段后,学生对于所学的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会达到初步掌握的程度。但由于学习的时间比较短,因而对所学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并不牢固,很容易出现遗忘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音乐教师必须要及时引导和指导学生对所学音乐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行反复体验与记忆,以便能够深刻地领会和牢固地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如此一来,就进入了音乐教学过程的第三个阶段——巩固阶段。
音乐教学过程的巩固阶段相比前面两个阶段而言,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音乐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刚刚感知的内容进行再现,以便学生能够牢固地掌握这些已获得的知识。此外,一旦学生学习了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音乐教师就要及时引导学生对其加以巩固。因此,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都要贯彻巩固工作。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巩固应包含一定的交流与反馈,而且要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
学生学习知识与技能,目的并不仅仅是掌握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更重要的是对所学的知识与技能进行运用,以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对于一个完整的音乐教学过程而言,运用阶段是绝不能缺少的。这一阶段的开展情况,会影响到学生对音乐文化的掌握情况,也会影响到学生自身认识能力的发展。音乐教师在这一阶段应注意引导学生将所学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践之中,以便促使学生在提升自身音乐修养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等。
总而言之,一个完整的音乐教学过程要包括感知、理解、巩固和运用等四个阶段,而且这四个阶段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此外,音乐教学的过程会受到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影响。每堂音乐课的具体音乐教学过程是会有一定差异的,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制订科学的、可行的音乐教学过程的阶段。
音乐导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学、诱发兴趣、导入新课。导入新课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巧妙导入,把握细节,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有利于师生之间的情感互动。音乐教学导入对于学生是否能够上好一节课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想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教学内容,就必须要有一种让学生喜欢的、有趣的媒介,这样课堂教学才能更好地开展。所以,好的导入具有阐释和引导学生认识了解课程的价值;具有深入浅出理解和消化课程的价值;具有发展学生能力、增强课程体验的价值。
(1)展开。展开部分通常由若干个教学活动组成,由浅入深、由点到面,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地以递进的方式将教学内容铺展开来。展开意味着学生开始发现探究,开始实践操作,开始体验,开始情感投入。音乐教学过程的展开部分贯穿在活动中,学生在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认真思考、尽情表现、大胆创造。在活动中激活已有的生活常识,并从同学那里获得新的知识积累。音乐教师参与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引导学生探究并获得新的知识。
音乐教学有其独特的优势,不论感受、表现,还是创造活动,只要引导得好,每一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关注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在师生、生生的互动交流中展开教与学,显得尤为重要。课堂中预设各种活动,引导学生掌握知识,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中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促使他们不断地思考与探索,使他们觉得自己要学习,自己要懂得,自己要掌握。
(2)形成。形成是指学生经过体验、探究等活动,初步形成教学结果,并通过某种交流方式,呈现结果的阶段。在这一环节中,音乐教师应设计多种形式的展示活动进行成果展示,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与机会,在交流活动中相互启发、碰撞、激励。每个学生在学习中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例如小组的合作学习,就是他们交流想法、开展互评的最好时机。这种学习方式让学生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发挥学生的互补作用,做到培优帮差,同时又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使学生在团结、协作的学习气氛中得到发展。
(3)拓展。拓展是对教学的延伸与深化,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对音乐的进一步感悟、思考与探究,培养学生终身热爱音乐、享受音乐的兴趣与意识。当然,拓展要根据本课教学内容需要而进行,同时必须是在前面环节进行得扎实,学生充分掌握、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为了拓展而拓展。
音乐课堂教学结尾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是衡量一个教师的艺术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更是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一节课的结尾也是很丰富多样的,一个好的收尾可以让同学们充满激情地开始下一项新的学习任务。例如,在新的音乐课教学中,许多教师抛弃了总结教学内容、总结学生学习状况的方法,而是采取让学生说出自己在课堂的收获和体验等新型结尾形式,突出学生主体,强调自主学习的重要性。在结尾部分,启导预习、迁移知识、巧设期盼、启迪未来等,这些都是很好的结束方式。总而言之,一节课的结尾就像是一首音乐的尾声,如果设计得好,那就是声情并茂,令人回味无穷。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周密安排、精心设计、简洁明快、灵活多变。
每一门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形成了适合自己的教学模式,而教学模式的构建需要以一定的教学理论或思想为依据,而且要有助于特定教学目的的实现。“音乐作为人的思想与社会的承载体,是一个庞大而细腻的体系” ,音乐教学的成果,会受到音乐教学模式的直接影响。因此,高校音乐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活动时,必须要重视音乐教学模式的合理构建。所谓音乐教学模式,就是依据一定的音乐教学理论或思想,围绕着特定的音乐教学目的而构建的教学范型。这一教学范型不仅对教学的结构框架进行了勾勒,而且具有简洁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音乐教学所使用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将高校音乐教学的模式分为以下类型:
在当代,很多高校音乐教师都喜欢运用参与—体验教学模式来开展音乐教学活动。“参与”指的是在音乐教学活动中,除了音乐教师的参与,还必须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其中,而且师生必须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教学活动之中;“体验”指的是在音乐教学活动中,音乐教师必须引导学生主动地参与其中,并重视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来获得音乐知识与技能。参与—体验教学模式是一种有助于音乐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良性互动、促使音乐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和谐关系的音乐教学模式。
参与—体验教学模式重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及师生的地位是平等的;强调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活动,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来获得审美体验,促使自己的情感、认知和行为能力等获得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健康心理的培养,希望通过音乐来陶冶学生的心灵,促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高校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运用参与—体验教学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营造活跃的课堂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能够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增强学生对音乐进行体验与感受的能力;能够促进学生的注意力、记忆力、创造力等的发展,继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智力;能够帮助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进行有效的情感交流,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助于把音乐课堂延伸至课外、校外、家庭。
高校在开展音乐教学时,探索—创造模式也是会用到的一种教学模式。这一音乐教学模式是一种以问题的探究与解决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究能力,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以发散思维为核心,以聚合思维为支撑,将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思维能力,它将抽象思维、直觉思维与形象思维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更高层次地体现出人类智慧的创造性” 。高校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运用探索—创造教学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使音乐教学的内容和音乐教学的形式得到进一步完善,继而有效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参与音乐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进一步扩大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能力;能够活跃学生的思维,特别是创造性思维,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提升;能够帮助学生深刻地认识与体会音乐的各个要素,更加牢固地掌握音乐创作的基本手法;能够提高学生感受和创造美的能力等。
高校在开展音乐教学时,情境—陶冶模式是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教学模式。所谓情境—陶冶模式,简单而言就是通过对真实情境的创设来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模式。由于情境—陶冶模式要求所创设的情境应是真实的,因而在具体的创设过程中可有效地运用语言、实物、音乐等手段。此外,所创设的情境要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要有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情感,能使学生在轻松活泼的教学氛围中感受音乐的美,形成良好的音乐感受和欣赏能力。情境—陶冶教学模式重在借助于情感、认知与行为的交互作用,既能使学生学到音乐知识和技能,也能对学生的情感进行陶冶,使学生的身心能够得到健康发展。
示范—模仿模式也是高校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音乐教学模式。所谓示范—模仿教学模式,就是音乐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通过自己对音乐技能的示范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通过模仿自己的行为来对音乐技能进行有效掌握的一种教学模式。示范—模仿教学模式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音乐表演技能,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操作程序: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要以教师对技能的示范为有效的刺激,引起学生相应的行为反应,使他们通过模仿,有成效地掌握技能的操作原理和程序;参与性练习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指导学生经过模仿、纠正、重复、改进,形成正确的技能行为反应;自主练习阶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适当加大练习活动量,进行自主练习;迁移阶段,这一阶段是对模仿的进一步深化,旨在学生熟练地掌握了动作与操作要领之后,能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于新的学习或创造性的活动,即形成了某种音乐能力。
所谓行为—辅助教学模式,就是借助于一些辅助手段来开展音乐教学的教学模式。一般而言,这一教学模式所借助的辅助手段主要是教学媒体,而且所运用的教学媒体要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理解能力,使学生有效地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行为—辅助教学模式重在借助于教学媒体等辅助手段来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等多种感官,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对音乐进行感知与体验,继而产生音乐学习的兴趣,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音乐学习之中。此外,行为—辅助教学模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依据实际学习情况对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进度等进行调整的能力。
所谓自学—指导教学模式,就是音乐教师指导与学习自学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高校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运用自学—指导教学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等。需要注意的是,音乐教师在使用这一音乐教学模式时,对学生的指导应贯穿整个音乐教学过程。高校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运用这一音乐教学模式时,要使其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必须要精通教材,对教学程序有周密的构思,而且在实施中应善于组织,应变能力强,有驾驭全局的能力。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并且它是一种教与学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进行体验的情境,学生可以在这个情境中获得学习的需求和情感的满足。在整个“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中,师生主要以某个学习任务为中心开展计算机的学习,并以任务完成的结果来检验学生学习的情况,这种教学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学习状态,同时也使学生能够自主建构与音乐相关的学习体系。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理论源于建构主义,建构主义是一种知识心理学理论,认为个体是从以往的经验中建构知识。建构主义告诉人们如何学习知识,并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规则,建构主义对于知识的建构有着广泛的理论基础。知识是由学习者积极参与各种活动构成的。建构主义认为个体可以通过适应和同化的方式,从先前的知识中建构新的知识。同化意味着个体在不改变现有知识结构的情况下吸收新的信息。当个人的经验与他们对世界的内在表现相一致时,就可能发生同化情况,适应是指重建学习者的外部世界形象以适应新知识的过程。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个人所建构的,还解释了个体对知识的学习和获取以及不同个体如何在认知心理学的基础上建构知识。个人是给定信息和知识的主动处理者,在自己的经验、与他人的交流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的帮助下建立和重建对世界的理解。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显示了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知识和知识的生成是互动和协作的。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主动获取新的信息和知识,将新的信息与旧的信息结合起来,拓宽自己的知识结构。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的获取是一个不断自我建构的过程,这意味着知识需要由学习者自己发现、发明和再创造,他们学习知识,通过与周围环境的互动和自己的经验来发展知识。因此,学习者可以感知环境后通过自己的行为来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这些行为是积极的、有意义的。
(1)注重学生分组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对学生进行分组的教学训练,将会使音乐教学的单位变小,“任务驱动”型计算机教学提倡将学生进行分组,这是因为一个班级内部学生的整体水平是有差异的,这就会使教师很难把控一个班级内部的教学质量,而分组教学就可以很好地弥补一个班级内集体教学的弊端。在真正的分组教学中,教师可以在每个分组中设置小组长,这样小组内的秩序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保证,也可以有效保证每个学生都参与到课堂活动中。另外,在小组内部的通力合作,将会使小组内每个成员的水平都得到提高。
(2)注意音乐教学的阶段性。教师在开展音乐教学的时候,就需要先对学生的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学生在“任务驱动”模式下进行音乐学习,每个学习阶段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阶段:学生需要先熟悉音乐教学的任务,这个时候学生对这些内容没有丝毫的理解。因此,在这一阶段教师需要鼓励学生多交流、多搜集资料,通过多看、多讨论熟悉整个任务的阶段性流程,并使学生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对该任务或活动的兴趣。
第二阶段:学生需要从任务中获取与本节课有关的知识内容,这个阶段学生们将会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
第三阶段:学生可以从教学任务中找出与本节课有直接关系的内容或关键点,并通过这些内容和关键点了解整节课所要讲述的大致内容,在这个阶段教师需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逻辑能力、对内容的整合能力。
第四阶段:学生需要明确本节课所要讲述的内容,并对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这一阶段,学生会对将要讲述的知识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所以教师在这个时候需要对一些模糊的知识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突破学生对这些知识原有的印象。
第五阶段:学生能连贯听懂所谈的内容。当然,即使“任务驱动”式教学已达到第五阶段,但随着题材、内容的变化,学生还会回到第三、四阶段,因此教师要想使学生在大多数的教学环境下都能达到第五阶段的要求,就需要不断帮助学生吸收和消化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