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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文字学的界定

“中国文字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亦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主体。”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字有着显著的区别,具有非常明显的直观性,因形见义是其重要的特点,为了对与汉字相关的内容进行研究,文字学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应运而生。

中国对文字的研究,早在公元前几个世纪就已经开始,已知最早的字书应该是《尔雅》《史籀篇》《说文解字》。但中国文字学真正有“名分”的时期是从西汉开始的,西汉学者在研究李斯所作的《仓颉篇》中,总结出“小学”,《汉书》说:“张敞好古文字。”又说杜林:“其正文字,过于邺、竦。故世言小学者由杜公。”颜师古《汉书注》对于张吉尤长小学的注解,就说“小学谓文字之学也”。西汉把文字学定名为小学,隋唐以后原来专指文字研究的小学又加入了音韵学和训诂学,并且一直延续,直到清末的章太炎才将小学改成为语言文字学。

文字学是研究文字的科学,在中国这个名词是很恰当的。因为中国的文字是特殊的,在一切进化的民族都用拼音文字的时期,它却独自应用一种本来含有义符的注音文字。在最古的时候,中国文字本是图画文字,但至迟在三千五百年前,已改成了注音文字,而这种文字一直到现在还活着,被全中国的人民,以及其邻近的地方使用着。所以,我们只有把它叫作“中国文字学”(汉字的科学)。

一个学科的诞生和发展必然要经历长时期的历史积淀,绝不可能突然间就创建起来。文字学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掌握文字学的相关知识对日常语文教学也有显著的作用,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字词的读音、字形、性质和含义等方面,但在将文字学的知识运用在日常语文教学中时,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lz4b9KrXVHTv9AND3wRqS9tOHWBswvFT7319iacb/VSq6tC12R2mlj56Lgg8f1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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