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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与理的紧张

与朱熹将二程一系的理论在理论上加以完备化几乎同时,陆九渊(1139—1193)也形成了其心学体系。陆九渊虽然并未置身于理学思潮之外,但在不少问题上却与朱熹存在重要分歧。他们曾往返辩驳,就理气关系等展开论战。

陆九渊曾致书朱熹,对朱熹在理气关系上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朱熹将阴阳之气仅仅视为形器,而把它排斥在道之外,表明不懂得道器之分。这可以看作是对朱熹将理(道)归结为超验实体的责难。按陆九渊的看法,道与器是不可分割的,道并不存在于具体事物之外:“道外无事,事外无道。”这种看法无疑否定了朱熹将世界二重化的思维趋向。在伦理学与价值观上,陆九渊对天理与人欲的对立也颇为不满:“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陆九渊集》,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95页)这里当然不是肯定人欲的正当性,而是反对把天理与作为主体的人彼此对立起来;在否定“天是天,人是人”这种论点的背后,是对朱熹将外在天理与个体存在对立起来的批评。

然而,陆九渊固然注意到了朱熹哲学的某些内在痼疾,但其体系又包含着自身的问题。在心性关系上,与程朱“性即理”的命题相对,陆九渊提出了“心即理”的命题。在论述这一论点时,一方面,陆九渊一再地将心解释为个体之心,要求“尽我之心”,并强调此心完全听命于我:“人之于耳,要听即听,不要听则否,于目亦然,何独于心而不由我乎?”(同上书,第439页)在这里心似乎被归入了与耳、目等感官相同的序列,并主要决定于个体的意志。这种完全由个体决定的心(由我之心)实际上已被抽去了理性等普遍规定,而表现为一种个体意识。

另一方面,陆九渊又反复强调心的普遍性品格:“心只是一个心。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其心亦只如此。”(同上书,第444页)“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同上书,第388页)千百年前与千百年后,主要是就时间关系而言,东海、西海等等,则涉及空间关系;就是说,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人存在,则其心便无实质的区别。在此,心又呈现为一种超越时空的存在,并与普遍之理重合,而其个体性的品格则相应地被架空。

陆九渊的以上看法在理论上显然颇难相容:当他将心与耳目等感官并提,并称其为“我之心”时,心似乎与特定的感性的存在彼此一致;而当心被界定为时间上永恒(无上下古今之分)、空间上无界(无东南西北之别)的存在时,它又获得了超验的品格。对心体的以上二重规定,使陆九渊的心学很难摆脱内在的紧张。

在陆九渊的后学中,心学中的个体性的方面似乎受到了更多的关注。陆九渊的弟子杨简便由强调个体性而进一步将自我视为第一原理:“天地,我之天地;变化,我之变化。”“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皆我之所为也。”(《慈湖遗书》卷七)在这里,陆九渊的心学实际上已开始向唯我论发展。 Ek+Nb0An53e34/KB5mOsY9EocN/fKWRySnMaLsyGMgDAXLblsRtpF4YCajblyG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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