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中存在着常态现象和异态现象。Langacker(1987)认为,“语言是常规性和特异性(regularity and idiosyncrasy)的混合体”。
我们常常观察到词汇、句法以及篇章等层面的常态和异态现象,比如词汇层面的汉语离合词现象。我们通过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语料库(CCL语料库)对《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国家汉办,1992)中207个离合词及其离析形式进行统计、考察和分析研究发现,实际语言中绝大部分离合词“合”的状态多于“离”的状态。在超过一亿字的庞大语料库中,207个离合词中离析例数超过100例的仅有35个,只占16.9%,绝大多数(172个,占83.1%)离合词的离析例数在100例以下。207个离合词的平均离析频率仅为0.059,离析频率高于0.5(含0.5)的只有4个,71.0%的离合词离析频率低于0.1, 86.5%的离合词离析频率低于0.2。就离合词离析形式而言,大多数离合词(占68.1%)的离析形式种类在四种以下(含四种);出现七种以上(含七种)离析形式的离合词,占15.0%;出现九种以上(含九种)离析形式的离合词,只占6.8%;而出现十一种以上(含十一种)离析形式的离合词,则仅为1.0%(详见第二章)。因此,我们可以说,所谓离合词,实际上“合”为常态(normality),“离”为异态(abnormality),离合词离析是一种异态现象(abnormal phenomenon)。
离合词离析形式多出现于非庄重语体中,它突破常态语言形式的束缚,形式灵活,新鲜活泼,是说话人的语言创造。
汉语是这样,其他语言也有类似情况。如英语中也有一种类似离合词的异态形式:在口语中,人们为表达强烈的情感,常常在一些词中插入主观感情色彩浓厚的语言成分,如bloody、goddam等,形成一个新异的主观表达形式。如:
功能语言学认为,一种形式表现一种功能。表面上独特的语法形式一般都存在特定的功能目的(Goldberg,2006)。说话人运用语言时脱离语言形式的常态,意在引起听话人的注意,凸显自己的主观意图,这一规律反映了语言形式和语言功能之间的关系。已有的研究证明这一规律在语言中具有普遍性。
词汇层面是这样,句法、篇章层面也是这样。Osgood(1980)区分出自然语言的两种语序——自然语序和特异语序,认为自然语序立足于概念,特异语序则负载着说话人的兴趣、心理焦点等。Verhagen(1995)研究认为,在荷兰语中语句的主观解读和客观解读反映在语言形式上,就是二者的结构不同(转引自Stein&Wright,1995)。请看:
(1)[ Er klonk applaus ] toen hij beloofde de grondwet
[There sounded applause] when he promised the constitution te zullen verdedigen
to shall defend
‘[ Applause resounded] when he promised to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2)[ We gaan naar de Kamer ] omdat het debat spannend
[We go to the Chamber]because the debate exciting
belooft to worden
promises to become
‘[We will go to the House] because the debate promises to be exciting’
荷兰语在表现语言的客观性的时候,语言形式码化为S(O)V 1 —OV 2 ;而表现语言主观性的时候,则码化为特异语序S(O)—V 1 V 2 。这样的现象在英语、德语等许多语言中普遍存在(Stein&Wright,1995)。汉语中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如倒装句等。
一般来讲,新的语言形式常常是为了增强表达效果、凸显说话人的交际意图而产生的。语言中新的语言形式兴起之时,相对于普遍使用的相关语言形式来讲,新颖特异,常被视为异态。
如汉语中“将”字句与“把”字句的更替。汉语史上一段时期在表示处置义的句法中,“将”字句是普遍使用的形式,是常态。“把”字句是新的形式,被视为异态,“把”字句多表现语言的主观性。有意思的是随着“把”字句的普遍使用而“常态化”,“把”字句的主观化功能也在逐步弱化。“被”字句也是这样,在产生之初多表示不如意的事情,但随着“常态化”,现在中性义甚至积极义也能表达,其主观性大为减弱。(沈家煊,2002)
再如,程度副词的更替也是如此。“很”使用的频率较其他程度副词高得多,因此其强调功能就逐渐减弱,突出表现为“很好”与“好”几乎没有意义上的区别。因此,目前年轻人在口语中强调自己的主观意愿的时候,一般不用“很+形容词”“非常+形容词”等常态形式,而常常用“暴+形容词”“超+形容词”“巨+形容词”等新的形式。请看下边我们从网上摘录的某博客上的一段话(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3)啦啦啦啦——心情 暴 好
……看完以后,觉得展览 超 好,我说,我还有一张多余的票,那孩子∙说他也有,不过没带,我说正好,我也没带,我们回去拿票再来看一次好了。于是这个展览我上午看了一次下午又看了一次……上午我是11点多去看的,人 暴 ∙少 暴 ∙少,三十分钟放映一次的短片居然只有二三十人看……我还顺便买了一套纪念版邮票,不过是新加坡版的, 暴 丑……想要中国版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家若∙是看到了,帮我买一套吧,感激感激感激的说~
(http://oranjeapple.spaces.live.com/blog/cns! C7B6B4E0C8
CEDDD6! 663.entry 访问日期:2007年4月18日)
语言形式上的“新”与异态有时是相辅相成的,最初产生的语言形式常常表现为异态,而异态形式则常表现“新”的语义语用功能。有的时候随着新的语言形式使用的普遍化,这种语言形式就逐渐“常态化”。但是也有一些语言形式使用频率低,未必(或难以预测)向“常态化”过渡,动词重叠是这样,离合词离析形式也是这样。因此“常态”语言形式与“旧”的语言形式,“异态”语言形式与“新”的语言形式未必完全画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