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孕产期激素水平剧烈变化,同时面临角色转变、孕期及产后众多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变化,孕产期并不是女性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相反是女性罹患众多心理问题的高发时间段。女性在孕产期出现的心理问题尽管有一些特殊性,但相比于其他人群或女性的其他时间段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尤其在严重的心理问题方面。
由于孕产期心理问题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或疾病范畴,其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卫生专业保健人员中的界定及认识并不一致,现将常遇到的一些基本概念介绍如下。
心理问题(psychological problem或mental problem),是指由于某种原因或诱因致使患者心理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从而感受到痛苦,造成生活质量下降或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人际交往等社会功能。
目前国内外学者认为心理问题依据严重程度可分为三个层次:①一般心理问题,多为一般的适应性或压力问题,如人际、环境变化、角色变化、体形变化、孩子抚养问题或应激事件等引起的负性情绪,如焦虑、紧张、忧郁、烦躁、空虚、痛苦、愤怒等,如妊娠特有压力问题(pregnancy-specific stress, PSS)、产后心绪不良(maternity blues)等。孕产妇的心理问题大多属于这一类,一般程度较轻,经自我调适、同伴支持,或经妇产科医师、护士、助产士、心理辅导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大多数能缓解,甚至大多呈自限性,即使未经干预也能自行恢复。②心理障碍(psychological disorder),是指患者的心理问题持续存在,并导致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人际交往等社会功能受到一定的影响。通常包括一些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性障碍、恐怖性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强迫性障碍、应激相关障碍、进食障碍、人格障碍以及轻中度的孕产期抑郁等。这类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病情有自知,有主动就医的意愿。心理障碍一般需经专业的心理治疗,甚至联合药物治疗才能康复。③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或mentaldisease),是指患者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出现持久的异常表现,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对自己的疾病缺乏客观的认识及批判能力,缺乏就诊的意愿。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产后精神病等精神病障碍,双相情感障碍,以及严重的且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孕产期抑郁等。这类精神疾病患者往往需要精神专科诊治,甚至需要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一般心理问题、心理障碍以及精神疾病三者之间往往相互关联,比如,研究发现产后心绪不良往往是产后抑郁的危险因素。在临床实践中,三者有时也难以明确划分。
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或称心理卫生,实际上基本等同于心理健康的概念,英文表述是一样的,指直接或间接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定义中所包含的精神健康内容有关的一系列广泛活动,已超出了精神疾患或残疾的范畴。精神卫生的概念是指一种健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每个人能够实现自己的能力,能够应付正常的生活压力,能够有成效地从事工作,并能够对其社区做出贡献。它涉及促进福祉,预防精神疾患以及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精神卫生对于人类思考、表达情感、相互交流、谋生和享受生活至关重要。因此,精神卫生是人类健康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精神卫生就没有健康。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又称为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二者经常互用。由于缺乏医学意义上明确的疾病类别及病灶,在精神病学中更多使用了“障碍(disorder)”这一术语。精神障碍实际上是比较笼统的称呼,包括范围广泛和症状各异的一系列精神问题。一般分为轻型精神障碍与重型精神障碍两大类。前者是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状态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能保持与环境适应的能力,有求治意愿,社会功能往往受损不明显;后者指患者对自身的精神状态缺乏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动,丧失了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往往缺乏治疗的意愿,社会功能往往受损明显。
美国DSM-5关于精神障碍的界定,认为是一种综合征,其特征表现为个体的认知、情绪调节或行为方面有临床意义的功能紊乱,它反映了精神功能潜在的心理、生物或发展过程中的异常。精神障碍通常与在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活动中显著的痛苦或伤残有关。像所爱的人死亡等常见应激源的可预期或文化认同的反应,并非精神障碍。偏离的社会行为(例如,政治、宗教或性的)和主要表现为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并非精神障碍,除非这些偏离行为或冲突是上述个体功能失调的结果。
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中,将精神障碍界定为“一系列临床可识别的,引起大多数患者痛苦或妨碍个人功能的症状或行为。单独的社会偏离或冲突,而没有个人功能障碍,不应该包括在这里所定义的精神障碍中。”
以上两种定义均表明,大多数精神障碍都不是基于理论概念或病因学的推测,而是基于可识别的症状群或行为。
2013年5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的界定,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精神病(psychosis),通常意味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往往伴有精神病性症状,按临床工作中的约定,精神障碍即使很严重也必须持续至少一周才能正当地视之为精神病。不到一周的严重精神障碍可以称为微型精神病发作(micropsychotic episode),这在人格障碍中并不少见。精神病通常是不可理解的,患者出现的精神病性症状体验和行为跟他/她的生活经历之间缺乏“有意义的联系”。因此,精神病一般被认为是有生物学的疾病过程作为基础的。
大致来说,精神病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严重脱离现实,或者说现实检验能力(reality testing)严重受损;在精神病性症状中,患者不能区分主观的和客观的,往往把二者混为一谈。
(2)日常个人照料能力、工作、学习及人际交往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3)缺乏疾病及症状自知力,患者往往不认为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同时对自己的病态表现往往缺乏认识及批判能力。
实际上精神病这一术语在临床上并不常用。但是,精神病性(psychotic)却很常用。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中,对精神病性的界定仅表示存在幻觉、妄想或为数不多的几种异常行为(例如广泛的兴奋和活动过多、显著的精神运动性迟滞以及紧张症性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专门提出“严重精神障碍”的概念,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临床上这不是一个医学诊断概念,因此不宜用具体的诊断名称进行对应,但可以给出一般的医学判断标准,并可列出代表性的病种,据此可以对严重精神障碍给出临床判断的指导性标准。
第一类:需要发病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包括以下6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管理方便,将这6种需要按法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卡和出院信息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3〕485号)》(京卫妇精字〔2013〕6号))进行网络报告的疾病,统称为“重性精神疾病”。
第二类:符合上述严重精神障碍的定义,并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进行住院治疗的其他精神障碍,需同时符合下列两种情况:①具有明确的精神病性症状(幻觉、妄想、广泛的兴奋、显著的精神运动性迟滞、紧张症行为、明显的阴性症状等);或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者造成身体健康受损或危及生命的拒食、受冻、意向倒错等行为障碍。②因精神障碍而导致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因丧失对所患精神障碍的认识能力而拒绝治疗。
(陈林)
研究发现孕产期心理问题的发生总是与生物、心理及社会环境因素有关。在某些个体中,某方面的因素对于孕产期心理问题的发生起到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
对于孕产期这一特殊的时间段、孕产妇这一特殊人群而言,此期间发生的心理问题又存在相对特殊的生理、病理及心理学基础。
1.妊娠高血压
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20周)血压升高,但不伴有蛋白尿、脏器功能损害和胎儿生长受限,一般预后较好。但需要注意的是,约25%的妊娠高血压将发展为子痫前期,并且孕周越早的妊娠高血压发展为子痫前期的比例越高。迄今为止,没有可靠的预测方法可以准确预测哪些妊娠高血压将发展为子痫前期。患有妊娠高血压的孕妇常伴有显著的神经衰弱症状,如易兴奋、易疲劳、烦躁、情感脆弱、记忆力下降、焦虑、抑郁等。压力主要来源于对确保母子健康和安全的担忧。
2.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研究显示,我国妊娠糖尿病发病率约为17.5%。妊娠糖尿病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如子痫前期、巨大儿、剖宫产等的风险明显升高,而难产、胎儿畸形、围产儿死亡的发生风险也有所升高。出于对疾病本身和胎儿健康的担忧,妊娠糖尿病孕妇更易出现紧张、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变化,频繁的血糖监测也会加重孕妇的焦虑。一般人群中,抑郁与糖尿病存在双向关系:抑郁升高糖尿病风险并恶化其转归,反之亦然。妊娠糖尿病是产后抑郁较为一致的高危因素。但也有研究发现,针对妊娠期这一人生的特定时段,上述相关性并不明确。
3.妊娠贫血
贫血作为妊娠期最常见的并发症,是造成某些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病因之一。临床最常见的妊娠贫血为缺铁性贫血。随着孕周的增加,贫血的发生率往往逐渐增高。结合妊娠期血容量增加的特点,我国妊娠女性贫血的诊断标准是红细胞计数<3.5×10 12 /L,血红蛋白值<100g/L,红细胞比容<0.3。妊娠晚期巨幼细胞性贫血发病比例也显著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叶酸和维生素B 12 。临床上以叶酸缺乏所致较多见,国内发病率约为0.7%。缺铁性贫血的妊娠女性常无明显诱因下出现乏力、容易疲劳的征象。贫血孕妇易发生胎膜早破,可能与孕妇抵抗力降低易发生感染有关。贫血孕妇多有缺血缺氧,故易发生胎儿宫内窘迫,导致剖宫产率增加。此外,缺铁性贫血可通过刺激促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的合成,增加妊娠高血压的危险,若不及时纠正,除因胎盘或子宫蜕膜缺氧致使妊娠高血压的发生风险增高外,还可引起子宫收缩不良而致产后出血,增加产妇围产期死亡风险。
4.异位妊娠
异位妊娠是指受精卵着床于子宫腔以外部位的妊娠,又称为宫外孕,最常见的为输卵管妊娠。近年来,我国异位妊娠的发病率逐年升高,且呈现出年轻化的发展趋势,如若处理不当则可引起患者大出血,威胁患者生命。且由于异位妊娠位置及手术的特殊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妇女再次妊娠,增加患者对术后恢复及再次妊娠问题的担忧,使患者出现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给未来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带来严重的心理负担。有调查显示,因异位妊娠入院后患者基本都有焦虑紧张情绪,抑郁者占95%。
5.流产
流产是指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无论是自然流产还是人工流产之后,患者均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复发性流产患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负性心理问题,负性心理问题又导致自然流产的再次发生,形成恶性循环。有研究发现,复发性流产患者91%感到精神压力,对再次妊娠产生恐惧感,与正常孕育组比较心理问题更多,抑郁程度重,焦虑频度高,心理压力大。
6.早产
早产是指胎龄<37周出生的新生儿,是新生儿死亡发生的重点人群,也是易发生远期健康问题的高危人群。胎龄≥34周且出生体重≥2000g,无早期严重并发症、生后早期体重增长良好的早产儿,属于低危早产儿;而胎龄<34周或出生体重<2000g,存在早期严重并发症、生后早期喂养困难、体重增长缓慢等任何一种异常情况的早产儿,属于高危早产儿。据报道,世界范围内的早产率约为11%,也就是说,每年约有1500万早产儿出生。我国早产儿发生率在7.0%左右,早产已成为我国婴儿死亡的首位死因,早产儿中围产儿死亡率较正常足月儿高4~6倍,这无疑让各位孕妈妈产生恐慌。早产,尤其是先兆早产,容易让孕产妇产生紧张与焦虑情绪,卧床时间会增加,依赖性会增加;此外容易逃避现实而产生否认的心理。早产往往会给新生儿带来很多不良的并发症,如新生儿窒息、颅内出血等,会给孕产妇及家属造成绝望的心理倾向,尤其是有不良孕产史的产妇,预期性悲观情绪尤为显著,甚至出现极度恐慌心理。
(丁辉 姜莹)
1.遗传因素
遗传因素在很多精神障碍的发生中具有一定的作用,有的甚至起主要作用。孕产期的心理问题同样如此。临床上已发现,精神障碍的阳性家族史会明显增加后代罹患精神障碍的概率。表观遗传学方面的研究发现,DNA甲基化修饰异常可能会导致蛋白质的异常表达,这可能会对精神疾病的发病机制具有重大影响。有研究表明,母亲或父亲的DNA甲基化会不同程度地影响胎儿脑体积;DNA甲基化异常与很多智力异常类疾病相关;再者DNA甲基化在X染色体失活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于很多精神类疾病的性别差异存在影响。
尽管遗传因素对孕产期抑郁的影响与一般的抑郁障碍相仿,约为13%~52%,但研究显示,遗传因素对孕产期抑郁的影响与其对其他时段抑郁的影响有所不同,例如:产后抑郁症状与神经质的相关性高于产后抑郁症状与其他时段抑郁的相关性;孕产期抑郁总遗传度的三分之一并不为非妊娠期抑郁障碍所共有;双相障碍与患者自我报告的孕产期抑郁的相关性强于双相障碍与其他时段抑郁的相关性。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所等机构进行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一项针对孕产期抑郁的研究,结果显示,孪生子及手足研究中,孕产期抑郁的遗传度分别为54%和44%,高于非孕产期抑郁的32%。在焦虑谱系障碍中惊恐障碍受遗传因素影响最大:研究表明是否会患惊恐障碍30%~40%取决于遗传,惊恐障碍患者一级亲属患此病的概率比其他人高7倍。Noyes等发现一级亲属发生广泛性焦虑障碍的风险是19.5%;一般人群为3.5%,且双生子研究结果显示同卵双生子共病率高于异卵双生子。创伤后应激障碍相关的基因和环境因素之间有着复杂的相互作用,孪生子相关研究表明遗传因素占到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病风险的30%,其中受到关注较多的基因是5-HTTLPR和FKBP5,但目前还没有研究表明某个基因具有重大的主效应。
2.神经生化机制
中枢神经系统是一个极其复杂又高度统一的整体,成亿的神经元以神经化学物质传递的方式相互作用,共同维持、协调这一系统的功能,而中枢神经系统又与神经内分泌和免疫等系统相互作用,共同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性,并对外界环境的刺激做出相应的反应,从而维持机体正常状态,包括正常的心理健康状态。任何原因导致的中枢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改变以及与其他系统相互关系的失衡,均可表现出异常心理问题。神经化学物质对维持人类正常精神活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功能改变则与心理问题的发生有重要关系。
神经递质是指神经末梢释放的特殊化学物质,作用于所支配的神经元或效应细胞膜上的受体,从而完成信息传递功能,这些神经递质与情感、认知、躯体等心理状态密切相关,若其含量及功能异常可能导致心理问题的发生。神经递质主要分为五大类:单胺类,如5-羟色胺(5-hydroxytryptamine,5-HT)、多巴胺(dopamine, DA)、去甲肾上腺素(norepinephrine, NE);胆碱类,如乙酰胆碱(acetylcholine, Ach);氨基酸类,如谷氨酸(glutamic acid, Glu)、γ-氨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 GABA)等;神经肽类,如下丘脑释放激素类、神经垂体激素类、阿片肽类、脑肠肽类等;气体类,如一氧化氮等。
3.神经内分泌机制
心理问题可影响到大脑皮质和自主神经系统,从而影响神经内分泌轴的正常分泌,进而导致生理及病理改变。反过来同样如此,神经内分泌系统的改变,也同样会导致心理问题的发生。
(1)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ypothalamic-pituitary-adrenal axis, HPA)轴。
HPA轴中下丘脑释放的激素是促肾上腺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垂体释放的激素是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外周器官肾上腺皮质释放的激素为皮质醇,它们共同参与机体的各种应激的生理反应。HPA轴功能异常可能与原发性情感障碍的发病有关,并成为该病的特征。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HPA轴活性增高,包括CRH、ACTH和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抑郁发作患者HPA活动过度,抑郁程度越重、年龄越大,HPA轴异常就越明显。大约60%的抑郁障碍患者表现为糖皮质激素分泌增加,正常的昼夜节律被破坏,对外源的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不产生抑制反应。HPA轴功能改变在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生物学机制中占有重要位置,包括基因多态性,持续的基因表达的改变导致表观遗传学变化,短暂的、可逆性的改变反映了生物学进程的日常变化等。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的CRH水平也许与尿液或血浆内皮质醇水平降低有关。几项综述研究,证实了HPA轴的失调对某些产妇发生抑郁起到重要的作用。孕期高浓度胎盘CRH抑制下丘脑CRH产生,但分娩后下丘脑CRH及CRH受体将下调,从而导致ACTH的反应降低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的释放。对易感女性来说,CRH下降反应持续更久并伴随肾上腺素低水平状态,而这种状态随着分娩后雌二醇的下降进一步加重。有研究表明,产后3~6周血浆ACTH对CRH的反应迟钝,产后12周恢复正常。ACTH反应的缺乏在抑郁症患者或PPD妇女中更严重。
(2)下丘脑-垂体-甲状腺(hypothalamic-pituitary-thyroid axis, HPT)轴。
HPT轴由下丘脑所释放的激素是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thyr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TRH),垂体所释放的激素是促甲状腺激素(TSH)、外周器官甲状腺所释放的激素是甲状腺素(包括T3和T4)。外周甲状腺素可抑制垂体对TRH的反应,中枢NE可刺激下丘脑释放TRH,而5-HT又抑制其释放。一般认为,中枢NE系统加速TSH的释放,而中枢DA系统抑制其释放。甲状腺素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有重要意义,它们被认为是中枢的神经递质或神经调质。甲状腺功能减退与临床上部分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抑郁和躁狂的快速转换有关。部分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尤其是女性及难治性患者存在甲状腺功能低下。据统计,18%~25%抑郁发作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甲状腺功能减退,9%~20%抑郁发作患者抗甲状腺抗体水平增高。由于疾病长期反复发作可能导致神经内分泌调节功能改变,反过来又加重疾病本身,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临床表现在不少方面可与抑郁障碍相混淆,如运动性迟滞、疲劳、性功能减退、抑郁情绪以及自杀倾向等。甲状腺功能减退所伴发的睡眠增多和体重增加有可能使医生将之误诊为不典型抑郁症。妊娠期甲状腺稳态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甲状腺结合球蛋白含量(仅次于孕激素)及一些甲状腺刺激因子,如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产生过多及碘相对性缺乏,其中HCG对甲状腺起到类似TSH作用。较高水平HCG可刺激甲状腺增大,同时也可反射性地引起TSH血浆含量的降低。研究发现,产后抑郁女性血清HCG浓度在分娩后下降过快,使产妇难以适应。
(3)下丘脑-垂体-性腺(hypothalamic-pituitary-gonadal axis, HPG)轴。
HPG轴由下丘脑所释放的激素是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GnRH),它可刺激促黄体激素(luteinizing hormone, LH)和促卵泡激素(follicle-stimulating hormone, FSH)从垂体释放。NE可促进GnRH释放,而性激素通过负反馈系统抑制其释放。精神分裂症可有FSH对GnRH反应下降,但DA受体拮抗剂也能使FSH和LH的水平明显下降。雌激素可影响下丘脑和边缘系统的神经活动,它直接作用于神经元的兴奋性并对黑质DA系统的敏感性有复杂的影响。女性生殖系统功能受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直接控制,而HPO轴又受大脑皮质支配,组成神经内分泌系统。雌激素对情绪的影响是源于它与神经递质及受体的关系。雌激素受体广泛分布于中枢神经系统,除下丘脑和垂体外,边缘系统及脑干单胺类神经元处均发现有极高密度的雌激素受体。孕激素能调节许多神经递质系统,同时还影响其他大脑活动。分娩最显著的生物学特征之一就是会伴随包括雌二醇、黄体酮及皮质醇等多种类固醇激素水平的剧烈变化。产后雌二醇及黄体酮的迅速撤离是某些易感产妇发生PPD和产后心绪不良的原因。然而,所有的女性产后都会经历这种剧烈的激素水平的变化,但最后也只有小部分人会发展为PPD,这小部分女性对正常化的激素水平波动较为易感,包括经前、孕产期及绝经后,可能代表了具有较高同质性的抑郁“生殖激素”亚型。睾酮(testosterone)在产后情绪变化中的作用的研究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研究发现,低含量睾酮与产后3~4周的情绪紊乱显著相关。
(4)下丘脑-垂体-生长激素(hypothalamic-pituitary-growth hormone axis, HPGH)轴。
研究发现,情感障碍与HPGH轴的关系体现在双相抑郁发作和精神病性抑郁发作患者中生长激素(GH)对地昔帕明的反应降低,部分患者GH对胰岛素的反应也降低,而在躁狂发作患者身上发现GABA激动剂巴氯芬可以激发的GH明显分泌的情况,而此种情况在抑郁症患者中不存在。尽管以上证据表明双相情感障碍患者GH调节不正常,但目前其中的具体机制仍不清楚。GH的分泌存在昼夜节律,于慢波睡眠期达到高峰。抑郁障碍患者的这种峰值变的平坦。
综上所述,尽管有众多的研究提示神经内分泌机制参与了孕产期心理问题的发生,但具体作用机制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4.神经免疫机制
人体免疫系统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密切联系。有关应激事件对免疫系统影响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种密切联系。情绪障碍和应激事件可以影响免疫功能,而免疫功能的改变也可能成为抑郁障碍的病因。最初的证据来自各种细胞因子水平升高所导致的抑郁样症状。这些细胞因子包括白细胞介素(IL)-2和-3、肿瘤坏死因子(TNF)、干扰素(IFN)α/ß等。研究也发现抑郁障碍有血清趋炎细胞因子水平的升高,包括IL-6和快反应蛋白。细胞因子等炎症标志物会影响脑部神经递质,特别是可能会影响DA和5-HT。这也是炎症可能导致抑郁障碍的机制之一。既往的研究显示,自身免疫病和严重感染患者炎症标志物水平升高,且精神分裂症风险增加。基于上述发现,细胞因子假说已得到广泛认可。该假说认为抑郁障碍是一种心理神经免疫紊乱性障碍。作为大脑特化的免疫细胞,小胶质细胞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它有吞噬功能和抗原提呈作用,能分泌多种细胞因子参与免疫调节,它还在神经细胞再生与分化、突触发育等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小胶质细胞的激活能导致细胞因子的产生。在应激情况下,小胶质细胞可释放IL-1、IL-6、IL-8、TNF和IFNα8等细胞因子,并参与认知和情感过程。
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存在免疫相关基因多态性、基因表达、促炎症因子上升、抗炎因子下降等改变,且炎症因子水平的改变在双相情感障碍的急性期和缓解期都存在不同程度异常,并可能与症状特征、病程、认知功能水平、治疗应答和预后相关。研究发现,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在躁狂急性期血浆IL-23和TGF-ß1水平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治疗8周后,临床治愈患者的血浆IL-23、TGF-ß1、TNF-α以及IL-17水平均较基线显著下降。目前,有关双相情感障碍的免疫功能失调假说主要认为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存在自身免疫功能失调现象,且激活状态与其严重程度、复发、预后、共病以及药物疗效等相关。但自身免疫功能失调可能并非病因,而只是起病后神经损伤的发展机制。
5.神经电生理机制
目前,针对心理问题的神经电生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多导睡眠图、脑电图以及脑诱发电位等的研究。
抑郁障碍常有多导睡眠图(polysomnography, PSG)改变,包括睡眠潜伏期延长、总睡眠时间减少、觉醒增多、早醒、睡眠效率下降和睡眠时相转换增多等。同时,重症抑郁障碍的PSG还表现为快速眼动睡眠(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REM)潜伏期缩短,REM密度增加,非快速眼动睡眠消失,尤其是非快速眼动睡眠3期与4期消失。有研究发现,抑郁程度越重,REM潜伏期越短,且可预测治疗反应。全睡眠剥夺或REM睡眠疗法对抑郁障碍具有短期的良好疗效,这也说明睡眠节律改变在发病中具有重要意义。30%的心境障碍患者存在脑电图(EEG)异常,抑郁发作时多倾向于低α频率,而躁狂发作时多为高α频率或出现高幅慢波。抑郁障碍患者左右脑半球平均整合振幅与抑郁严重程度呈负相关,且脑电图异常有倾化现象(70%在右侧)。抑郁障碍患者还可出现脑诱发电位的改变。抑郁发作时脑诱发电位波幅较小,与抑郁的严重程度相关。视觉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和体感诱发电位的研究发现晚成分波幅(>100 ms)与正常人相比有显著差异。视觉诱发电位潜伏期较短,多见于单相抑郁,在药物治疗前,右侧大于左侧。体感诱发电位波幅恢复较慢,潜伏期恢复较快。伴随性负变化波幅较低,负电位延长。
6.神经影像学机制
心理问题的神经影像研究主要集中在磁共振成像研究,主要包括结构磁共振成像和功能磁共振成像研究。
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研究使得在体准确评价心理问题患者的脑结构成为可能,成为当前分析脑结构的主要方式。
基于结构磁共振成像的发现,研究者提出表型相关的不同精神疾病可能有共同的神经生物学基础。元分析发现,背侧前扣带皮层和双侧前脑岛在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重度抑郁、物质滥用、强迫症和焦虑这6种精神疾病中一致出现灰质体积减小。这三个脑区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脑功能网络,该脑网络的灰质体积减小可能和精神疾病患者执行功能障碍有关。
功能磁共振成像(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fMRI)是最常用的一种非损伤性的活体脑功能检测技术,其狭义概念主要指应用血氧水平依赖进行脑功能研究。
总体而言,众多fMRI研究发现精神疾病的一些共性表现:边缘系统情绪处理增强,前额叶执行功能减弱,以及皮质下自动处理功能异常。研究还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背外侧前额叶皮质活动低下,强迫症及相关障碍患者的皮质—纹状体功能异常,焦虑障碍及PTSD患者的杏仁核功能亢进等。
近些年抑郁障碍功能性影像学研究提示最显著的脑区变化涉及内侧前额叶皮质、扣带回前部、杏仁核、海马、丘脑与下丘脑等脑区,探讨的热点是前额叶皮质与边缘系统各区域的连接以及这些连接的功能异常。
7.神经可塑性及神经营养机制
神经可塑性(neuro-plasticity)或脑可塑性就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在形态结构和功能活动上的可修饰性。双相情感障碍与多种生物学改变有关,其中神经可塑性研究越来越受人关注。神经营养失衡假说与神经可塑性密切相关。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属于神经营养素家族,其与酪氨酸激酶B结合,激活参与神经营养因子作用的信号转导途径,对发育过程中神经元的存活、分化以及成年神经元的存活、功能起重要作用。不少抗抑郁药物、电休克治疗和丙戊酸、碳酸锂等心境稳定剂等均可以增加神经元的可塑性,从而产生神经保护作用。研究发现,前额叶皮质、海马等关键脑区神经营养因子水平下降与抑郁发作、双相情感障碍均有关,心境稳定剂、抗抑郁药物或电休克治疗能选择性上调关键脑区神经营养因子基因表达水平,从而调控神经元的生长、发育、轴突生长及新神经元连接的形成,逆转或阻断神经元萎缩及细胞凋亡,增强中枢神经元可塑性。
妊娠和分娩是女性正常的生理现象,同时也是孕产妇本人及其整个家庭一生中重大的事件。由于其转归存在不确定性、孕产期本身的特殊性及心理问题的复杂性,导致女性在孕产期还经常存在或面临着诸多心理、社会因素。
1.素质因素
(1)性别与年龄。
众多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某些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例如内化障碍,包括抑郁、焦虑、进食及躯体相关障碍,女性显著多于男性;女性在一生中罹患抑郁障碍的风险为男性的2倍左右,这一比例来自女性较高的抑郁发病率:自青少年晚期,女孩的抑郁发病率已达到男孩的2倍,并维持至老年。来自基因—环境研究的证据提示,环境因素作用于遗传因素,导致内化及外化障碍在不同性别中分布不均衡。暴露于严重负性事件可能与抑郁的性别差异有关,尤其是童年期性虐待,其他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以及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此外,2019年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the U.S.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USPSTF)最新发布的孕产期抑郁的预防干预指南中提到,青少年期怀孕或分娩会增加罹患孕产期抑郁的危险。
(2)人格因素。
人格特征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焦虑、强迫、冲动等特质的个体易发生心理问题。具体表现为过分疑虑及谨慎,对细节、规则、条目、秩序或表格过分关注,力求完美,道德感过强,谨小慎微,过分看重工作成效而不顾乐趣和人际交往,过分拘泥于社会习俗,刻板和固执;或表现为持续和泛化的紧张感与忧虑;或在社交场合过分担心会被别人指责或拒绝;或在生活风格上有许多限制;或回避那些与人密切交往的社交或职业活动等;或难以控制情绪,延迟愿望满足困难,带有本能特征的行为明显,匆忙决定,只注重即刻满足,不考虑长远利益等。
2.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是指个体在心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冲突、紧张、不良习惯和人格特征等,这些因素与人们熟知的病毒、细菌、遗传一样也能引起躯体疾病。由于女性在社会分工及家庭生活中的位置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及女性在孕产期生殖、内分泌等系统的生理变化,使心理因素在孕产期心理问题中的影响更为突出。
(1)儿童期的经历。
儿童期的不良经历往往构成成年期发生心理问题的重要危险因素。不利因素包括:①儿童期双亲的丧亡,尤其是在学龄前期;②儿童期缺乏双亲的关爱(例如在儿童期由于父母的关系不融洽、父母两地分居、由于父母的工作或其他原因使儿童长期寄养在祖辈处或全托寄宿环境等);③儿童期受到虐待,尤其是性虐待;④儿童期的其他不良经历(如长期生活于相对封闭的环境、父母过分严厉、无法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等)。
(2)应激性或负性生活事件。
应激性生活事件,特别是重大冲突(如亲人突然亡故、失恋、重大财产损失)或持续2~3个月以上的负性生活事件,可以成为诱发心理问题的直接原因。丧偶是与抑郁障碍关系最密切的应激源。美国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一项元分析显示,应激性生活事件的数量与抑郁障碍发生显著相关。
(3)家庭、婚姻及工作因素。
孕产期女性较男性面临更多的婚姻、家庭与工作上的矛盾。婚姻与就业、生育与工作孰先孰重,对于刚迈入职场的年轻女性而言,这些困扰常常成为一种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一些事业型的女性在处理工作与家庭事务、照顾孩子的关系时,往往顾此失彼,夫妻双方容易因此产生冲突和隔阂,给双方带来精神压力,甚至呈现婚姻不满与危机。孕产期女性社会责任和家庭任务重,在面对社会工作的要求、事业的期许、角色的转换、家庭的稳定、子女的教育、老人的赡养等多重压力下,心理上容易不堪重负。家庭支持系统的好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孕产妇心理问题的因素。
(4)孕前、孕期及产时心理因素。
计划怀孕的夫妇孕前要做好充分的心理、生理准备,有助于顺利渡过整个孕期。如果为计划外妊娠,包括未婚先孕和已婚者计划外妊娠或非意愿妊娠则相反。未婚先孕者在家庭、社会中往往难以得到充分支持,其心理社会因素较复杂,受家庭、社会、传统习俗、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极易因恐惧、自卑、后悔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及心理负担。已婚者发生计划外或非意愿妊娠,心理压力相对较小,但也往往会比较纠结,在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间徘徊,高龄孕妇可能更为不安。有的因孕前或孕后遭遇不安全因素(如服药、烫染发、接触过辐射等),有的因还未做好新生命到来的心理或物质准备,容易出现紧张、恐惧、焦虑、抑郁、愤怒等不良情绪,不但会危害孕妇的身心健康,有可能产生一系列孕产并发症,还可能会对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发育产生负面影响。2019年USPSTF最新发布的孕产期抑郁的预防干预指南中也提到非计划或非意愿妊娠会增加罹患孕产期抑郁的危险,此外,既往的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病史,也会明显增加孕产期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发生风险。
女性心理上常有对怀孕的企盼和对分娩的恐惧。调查发现,约有23%的孕妇对分娩有不同程度的恐惧心理,尤其是初产妇。家庭对性别的主观臆断与胎儿性别的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也可能存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利益冲突,担心孩子是否畸形,自己是否胜任母亲的角色,心理和经济负担的承受能力,以及孕产妇自身事业的羁绊等,这些造成了女性妊娠与否的矛盾心理,并随着分娩期的临近而日趋突出。随着高龄孕产妇越来越多,更容易出现对难产、胎儿畸形的担心和恐惧。早孕反应重,怀孕带来的体形、皮肤等改变,均会给孕妇造成心理困扰。恶心呕吐是最常见的妊娠反应,国内有报道其发生率为23%左右。妊娠呕吐既有生理因素又有心理因素。严重的妊娠呕吐可导致部分孕妇产生负面情绪,进而后悔怀孕,甚至开始厌恶腹中的胎儿。这些负面想法及情绪反过来又能改变大脑的功能状态,进而可能兴奋呕吐中枢,加重妊娠呕吐。有些孕妇可能因妊娠反应带来不适而逃避一些其所不愿意承担的义务,如性、家务等,也可能会因此出现依赖性增加,容易为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得不到满足而斤斤计较、闹脾气,情绪波动大,并常因此加重妊娠反应。大量资料表明,多数孕妇有畏痛的紧张心理。孕期的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也被诸多研究证实是产后罹患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危险因素。
分娩前期,当孕妇有分娩先兆而进入候产室时,对周围陌生的环境容易产生恐惧心理。当宫缩较频繁时,孕妇情绪更为紧张。由于紧张情绪会影响休息与进食,很多产妇在第一产程时常因紧张而拒食,可引起疲劳、脱水和体力消耗,易产生宫缩乏力而难产,反过来又会加重不良情绪。产妇进入第二产程时,精神往往会更加紧张,出现分娩恐惧。2011年芬兰开展的一项回顾性研究发现,对顺产存在恐惧情绪的孕妇较非恐惧孕妇会出现更多的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发生率会增高1倍,更容易选择剖宫产、紧急剖宫产、使用止痛药物、寻求精神科治疗。因此,对顺产的恐惧是产后需要心理干预的强影响因子。此外,产痛也需要格外关注。产痛时产妇容易烦躁不安、焦虑紧张,宫缩不协调,产程延长,易导致母儿酸碱失衡和胎儿宫内窘迫;产痛时产妇儿茶酚胺水平升高,血氧消耗增加,导致呼吸性碱中毒,引起子宫动脉痉挛、胎儿耗氧量增加和氧供减少;产痛时产妇耗氧量增加可引起过度通气,血中乳酸水平升高,导致胎儿酸中毒,因此有必要开展无痛分娩。分娩后多数产妇会如释重负,心情舒畅,可能会过于兴奋。有些产妇可能面对即将出现的角色转换、生活方式的反差,会对今后的生活、未来产生一种捉摸不定、莫名其妙的忧虑与不安等。新的多重社会角色的承担(母亲、妻子、媳妇、家庭主妇等)以及原有角色的继续(职场员工、领导等),如果孩子有出生缺陷或疾病,产妇可能归咎于自己而产生负罪感,甚至会成为应激因素。
(5)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心理因素。
如“坐月子”、婆媳关系、大家庭照顾、婴儿性别偏好(尤其是重男轻女)、孝道文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以及二胎政策等,都可能会对孕产妇的心理造成影响。尤其是“坐月子”,近些年有诸多研究来探讨“坐月子”是否影响产后抑郁,但并没有一致性的意见。“坐月子”是中国传统习俗,最早可追溯至西汉,长期以来被很多人视为女性分娩后必须经历的过程与仪式。按传统做法:产妇头一个月需要卧床休息、摄入特定食物及补品等手段恢复元气,免除一切家务劳动,不能见风、着凉,并由一名女性亲属照顾,通常是母亲或婆婆。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及西方文化的灌输,一些人对“坐月子”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质疑。较早的研究显示,“坐月子”行为增加了产后女性的社会支持并且强调其作为母亲的角色转换,因此可以减少产后抑郁的发生。Chee等首次提出“坐月子”是产后抑郁的危险因素。北大医院的一项研究显示:“坐月子”本身并不增加产后抑郁的风险;在“坐月子”过程中,接受婆婆的照顾,或自己认为“坐月子”没有意义的产后妇女,发生产后抑郁的风险增加2倍。一项包含16篇发表在英文杂志上的有关“坐月子”的文献综述指出,8个研究显示存在保护作用,4个研究显示无明显作用,而4个研究显示存在负面作用,而缺乏社会支持,婆媳关系恶劣,现代女性需要平衡工作与“坐月子”关系导致压力过大均会影响“坐月子”行为对产后女性情绪的控制。尽管存在争议,但从心理层面出发,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所得到的情感及身体支持可能有助于其平稳实现身份转变及抵御应激。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丁国栋等通过一例个案,也证实了“坐月子”对于产后抑郁的治疗效应。
目前部分中国人,尤其是在农村中仍存在着相当比例的孕妇受传统观念或家庭传宗接代、香火传承等舆论压力的影响,由于怕生出的是女孩而情绪抑郁。有的产妇因孩子性别不如所愿而闷闷不乐,也可能受到家属的冷落或自感有负于其家庭,而产生严重的挫折感,感到沮丧,甚至抑郁。在我国,婆媳关系仍然是常见的生活事件,研究发现,婆媳关系差对产后抑郁症状有独立的作用。
3.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是指对个体心理健康产生社会影响的因素。良好的社会因素对心理健康产生保护作用,不良的社会因素则对心理健康产生致病作用或为致病因素发挥作用提供有利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文化。
社会文化因素包括东西方文化、经济状况、物质生产水平、地理环境、种族差异、阶层差异、职业差别、性别差异、意识形态、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伦理道德观念、教育方式、信仰方式等,是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文化因素对生物学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是通过心理学因素的中介作用间接实现的。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对躯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可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经济水平和人们的健康状况息息相关,经济落后与贫穷对人们的心理健康不利。多项研究表明,收入低、经济状况差的孕产妇易发生焦虑和抑郁。
(2)社会变迁。
城市化、工业化、全球化、移民的迁徙都会对心理健康产生重大影响。证据显示,社会发展如城市化可使精神分裂症发病的危险性增加2倍,城市中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较农村平均增加70%。这样的结果不能完全用年龄、性别、种族、社会阶层或遗传因素来解释。同时尽管有研究显示心境障碍在城乡间的差异不明显,但亚临床心理问题的情况在城市中更为常见,提示城市环境可能增加人们患精神疾病的易感性。加拿大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居住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中的女性罹患产后抑郁症风险高于生活在乡村的女性。先前已有明确证据显示,精神疾病与居住在拥挤的城市环境相关。近期的系统综述显示,包括都市化、社会经济剥夺居住环境(socioeconomically deprived neighborhoods)及社会资本等在内的许多邻里特征均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有关。这一相关性在非情感性精神病性障碍中更强,如精神分裂症,而在抑郁及双相障碍等情感障碍则相对较弱。
(3)社会压力。
社会压力有来自社会不均、种族歧视、暴力犯罪、政治迫害、战争后当事人出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强奸受害者的急性应激障碍和后遗的心理问题等。此外,社会节奏加快、竞争压力、职业压力、人际关系压力等,也容易造成焦虑、抑郁、失眠等心理问题。孕产期是女性人际关系最为复杂的时期。工作中有领导同事及服务对象,社会环境中有朋友、熟人,家庭中有夫妻、公公婆婆、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亲属及月嫂、保姆等,方方面面的关系都需要女性时时调整自我,小心处理,周全应对,这难免会给她们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子女教育问题是引发家庭环境中人际关系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孕产期女性与长辈或配偶间关于教育子女的分歧,父母对子女的普遍期待心理,以及因愿望与现实的差距造成父母和子女间关系的紧张和不快,家庭成员间认识上的代沟等问题,都会给女性带来很多困惑,造成其心理负担,甚至导致家庭不和谐。实际上,重大生活事件往往是引起心理应激的社会因素。因此,在心理问题的病因学中,常将心理因素与社会因素联系起来,合称为心理社会学因素,以别于生物学因素。
(4)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有3个维度: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对支持的利用度。其中,客观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与心理问题发生关系最为密切。社会支持一方面对应激状态下的个体提供保护,对应激起缓冲作用;另一方面能提高个体对重大生活事件的应激能力,增强个体情感控制,减少情绪紊乱。
孕产期的社会支持包括国家、医院、社区、父母、丈夫、朋友等给予孕产妇的支持。社会支持与孕产妇的心理健康息息相关,加强社会支持,有利于孕产妇的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包括情感的支持、实际的支持(如经济财务)、信息支持等。可以由医务人员、保健人员、丈夫、亲属及媒体等不同人员提供。随妊娠、分娩、产后时期的不同,孕产妇所需要的社会支持种类也不同。对孕产妇而言,社会支持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支持。在孕期,由丈夫及其他人提供的情感和实际的支持对孕妇的精神健康有利,产前教育课上的信息支持可以减少产前及产时母亲的并发症,对产后的身心健康有利。在分娩时,有人陪伴的支持可以减轻产妇恐惧心理,减少产时并发症和产后抑郁。产后,由丈夫或其他人提供的情感支持和照顾孩子、做家务等实际的帮助与产妇的心理健康有很大关系。大量证据显示,社会支持对心理健康具有保护效应,一方面通过社会关系直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则通过对应激情境的缓冲发挥间接的作用。社会支持低或社会支持缺乏是产后抑郁的危险因素,产后社会支持比产前社会支持对产后抑郁的影响更大。一项调查表明,缺乏产后社会支持是生育女婴的产妇产后抑郁危险性增加的主要原因。
(5)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在人类促进健康的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个人、集体还是社会要获得健康,均要积极参与对环境的改善与良好环境的维护,避免长期接触不良的环境因素,如高温、辐射、缺氧、生物污染、化学污染等。使环境成为人类获得健康的支持因素。孕产期女性接触理、化、生物污染(如噪声、放射线、甲醛、食物中毒、感染病毒细菌等)可造成紧张、焦虑,增加罹患心理问题的概率。近年来,有关空气污染(如雾霾)可影响人们心理健康的文献越来越多。
由于诊断标准、设计方法、研究时间、抽样方法、样本来源、起病时间(尤其是产后起病时间)的界定以及社会人口学资料(如年龄、职业、文化背景、地域、国别)等不同,尤其是很多调查采用的是症状评定量表或筛查量表,而非诊断量表,导致孕产期心理问题患病率的报道存在很大差异。
元分析发现,孕期罹患常见非精神病性障碍(包括抑郁症、焦虑障碍、适应障碍或躯体形式障碍)的时点患病率为15.6%,产后为19.8%。孕产期抑郁是最常见的妊娠并发症。2013年美国最新颁布的DSM-5中调查数据显示,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为3%~6%;研究发现,33%的产后抑郁是从孕期开始,27%是从孕前开始的。这也是取消上一版本DSM-Ⅳ中提到的产后抑郁,取而代之为孕产期抑郁的原因。2016年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综述发现,产后发生的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为6.5%~12.9%,在中低收入国家可能会更高。众多流行病学资料显示,西方国家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为3%~40%。亚洲国家报道的孕产期抑郁患病率在3.5%~63.3%之间,最高的为巴基斯坦的63.3%,最低的是马来西亚的3.5%。我国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为3.8%~43.12%。国际上报道较多的孕产期抑郁患病率为10%~15%。近年来,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有上升趋势。但美国的一项研究有不同的发现,孕产期抑郁的患病率从2004年的16%下降到2012年的12%。研究人员指出,造成这种下降的原因可能有几个。在15岁至19岁的青少年中,生育率从2007年的42/1000下降到2014年的24/1000。此外,在分娩前一年,报告有压力的生活事件的妇女较少,孕妇的抗抑郁药处方从2002—2006年的1%增加到2007—2010年的2%。但研究作者指出,约有1/9的新母亲仍然患有孕产期抑郁。他们建议临床医生通过关注孕产期抑郁最为普遍的特定人群和地理区域来进一步促进改善。
孕产期抑郁的自然病程差异很大。一些患者可能在数周内自行缓解,通常在发病后几个月内恢复,但也有大约40%的患者在产后一年仍存在抑郁症状,13%的患者在产后2年仍存在症状,约40%的女性在随后的妊娠或其他与妊娠无关的场景下将会复发。Viguera等的研究发现,在罹患抑郁症的女性中,4.6%在妊娠期间发作,30%在产后发作,产后发作的风险要明显高于妊娠期。研究还显示,孕期抑郁发作与以下因素相关:年龄小、曾产后发作、较少生病、双相情感障碍、子女少、未婚;而产后发作与年龄小、怀孕期间生病、双相情感障碍、子女少、受教育程度高有关。此外,如是首次怀孕,孕期发作的可能性小,而在产后发作的可能性较大,发生率约7.6%。
除了孕产期抑郁外,对孕产期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或干预效果的研究比较少。尽管焦虑障碍在妇女中常见,且其患病率约为男性的2倍,但关于妊娠期、围产期和哺乳期焦虑障碍的患病率却罕有报道。对英国8323名孕妇进行的一项前瞻性研究表明,21.9%的孕妇有明显的临床焦虑症状;在妊娠期有焦虑症状的妇女中,64%在产后也有显著的焦虑症状,而且产前的焦虑症状可预测产后8周和8个月是否可出现抑郁障碍。另有文献报道,97.4%的待产妇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情绪,其中20.9%达到焦虑障碍的标准。国外报告的孕产期焦虑障碍患病率在4.5%~20.9%之间。妊娠期惊恐障碍也因易于在产后出现或加重而得到重视。孕产期的惊恐发作与普通女性惊恐障碍的发作症状和严重程度没有明显差异。
妊娠期严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很少被研究,尽管美国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与非孕妇相比,孕妇的精神病(0.4%)和广泛定义的双相情感障碍(2.8%)的患病率没有差异。丹麦一项基于登记的研究报告称,在妊娠期首次因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住院的风险降低;Kendells的研究也发现,在产后因精神病住院明显增加,但在妊娠期并不明显。虽然很少有前瞻性研究发表,但双相情感障碍妇女的妊娠复发率比精神分裂症妇女更为频繁。基于人群的研究表明,妊娠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且妊娠期间新发和复发率较低,2013年的一项回顾性研究指出,980名双相Ⅰ型障碍妇女中,只有8%的孕产期发作发生在妊娠期。但更多基于临床的研究提供了相互矛盾的结果,其中一项研究报告妊娠期复发率很高,高达85%,尤其是在停止预防性药物治疗的妇女中。在一个扩大的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样本中,来自同一组的后续研究发现,23%的患者在妊娠期发作,而52%的患者在产后发作。
像发生在其他时间段的心理问题一样,孕产期心理问题往往会导致孕产妇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下降,孕产妇本人的自我照料能力、社交、学习及工作能力等社会功能受损,严重时会增加孕产妇自杀的风险。此外尤为受关注的是,诸多研究发现,孕产妇罹患心理问题,尤其是严重的心理问题,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对孩子都有不少危害及潜在的不良影响。
1.影响正常妊娠
孕妇出现紧张、焦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或心理问题可导致流产、妊娠剧吐、妊娠高血压等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如果在孕期有抑郁发作,则较正常者孕期明显缩短,出现早产。研究发现,精神刺激对早期妊娠的伤害性最大,这个时期是一个特别容易受伤害的时期。此外,有心理问题的孕妇难产的发生率增高,易出现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先兆子痫等不良结局;剖宫产率及经阴道产钳助产率也会增加。
2.免疫力下降
国内外研究显示,女性在怀孕及分娩前后,如果经常处于焦虑抑郁状态中,这种不良情绪会对内分泌及免疫系统产生不良影响,还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当下丘脑受到紧张情绪刺激后,脑垂体也随之受到刺激,促使肾上腺分泌糖皮质激素增多,导致抗体产生减少,造成免疫力下降,大大削弱孕产妇对疾病的抵抗力,易发生感染性疾病。
3.自杀观念及行为
尽管伤害自己的行为很罕见,但孕产期抑郁会增加自杀和自杀意念的风险。英国的一项研究指出,自杀已经成为英国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对于一个有主动或被动自杀观念的孕产期抑郁患者,在患病初期,孩子和家庭是患者不采取自杀的有利的保护性因素。但当病情恶化后,患者可能会产生“自己是坏母亲”“孩子没有她会更好”“自己拖累了这个家庭,自己是家人的累赘”等这样的错误认知,产妇认为自己的死会对孩子及家庭有利。此时,孩子和家庭会转变成自杀的危险因素。这种情况是相当危险的,患者在决定了结自己生命之前,往往会安排后事,把孩子托付给家人,写下遗嘱或留下一些纪念品。一旦发现患者有这样的言行举止,要高度警惕,严密监护,并尽快带其找专业医生评估。
研究发现,少女孕妇孕产期抑郁患者的自杀死亡率比成年孕妇孕产期抑郁患者高,尽管孕产期抑郁患者的自杀死亡率比非产后的抑郁症患者低,但其自杀方式却更暴力、致死性更高,而且其“扩大性自杀”可能会更常见,扩大性自杀的对象多是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孩子。
4.其他方面的危害
孕产期抑郁严重影响孕产妇的生活满意度、人际关系、社会功能状态、卫生保健的利用,导致难以进行日常正常活动,不能有效寻求产前保健,易共患酒精、烟草等物质滥用,同时因常出现食欲下降而致营养不良。
1.母婴联结障碍
母婴联结(mother-infant binding)是指母婴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密切而持久的关系,是基于与婴儿接触的意愿和满足婴儿需求发展起来的情绪纽带,它取决于一些因素,包括母婴间躯体接触(搂抱、肌肤接触、亲吻、母乳喂养等)、言语交流、哼唱摇篮曲、眼神接触等行为,以及婴儿的行为和母亲的情绪反应性。
有心理问题的孕产妇往往会出现上述母婴联结障碍。此外,非计划妊娠、非意愿妊娠、遗传、文化因素、父亲态度、母亲童年期经历、过去孕产经验、本次妊娠过程等也均会影响母婴联结。这种母婴联结不良往往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妨碍婴儿的正常心身发育成长,导致儿童发育迟缓、情绪失调、个性发育不良、行为障碍和亲子关系不良,甚至出现母亲虐待、忽视孩子等极端表现。
2.器质性损害
研究发现,妊娠期所感知到的精神痛苦可升高胎盘糖皮质通路基因的甲基化水平,并与胎儿较差的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状况相关。即使比较轻的妊娠期心理问题,如妊娠特有压力问题也同样与胎盘DNA功能的改变相关,胎儿发育也会受到影响。众多研究已发现,妊娠期抑郁与早产、小于胎龄的新生儿和低出生体重的风险增加有关,并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不仅对儿童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使其身体素质下降、对疾病易感、慢性疾病增多。孕产期抑郁会导致母亲照护婴儿及其他孩子的能力下降,甚至使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孕期过度紧张、恐惧、悲伤等情绪,可使血管痉挛、肾血流量减少,从而影响母体内分泌和胎儿血液循环。同时实验证实不良情绪可使血中出现硫苯二酸衍生物,从而影响胎儿发育。
尽管伤害自己胎儿或新生儿的行为很罕见,但孕产期抑郁的母亲伤害婴儿的想法及行为比没有患病的母亲要多。Friedman的研究发现,有16%~29%的抑郁产妇会出现扩大性自杀:在杀死婴儿后再自杀。此外伤婴的想法及惩罚婴儿行为更常见,超过一半的孕产期抑郁患者会有伤婴想法,孕产期抑郁的产妇尤其在产后头3个月更易激惹和具有敌意,更少对孩子付出感情。孕产期抑郁患者往往会采取更简单粗暴的惩罚方式,如打婴儿耳光、用东西打婴儿屁股等。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孕产妇,如产后精神病患者不仅自身照护困难,也没有能力抚育孩子,更加容易忽视或虐待婴儿。
3.影响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与孕产期母亲没有抑郁症状的婴儿相比,母亲患有孕产期抑郁的婴儿早期被停止母乳喂养的风险增加,同时孩子接受预防性健康服务(即预防接种)也会更少。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孕产妇,鉴于病情严重,往往需要接受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而国内的精神专科机构尚未配备母婴病房,所以很难做到母乳喂养。
4.心理障碍
研究发现,孕产期心理问题会影响孩子的情绪、气质、认知及行为发育。沮丧和焦虑程度高的孕妇,所生的孩子在出生后头3个月会出现行为困难,婴儿较为紧张,较少满足,易疲惫,而且动作发育不良;在12~19个月有认识能力和性格发育的问题;4岁左右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行为和情绪问题,如过度活跃、无法集中精力等,发生率是正常人的2~3倍。已有证据显示,有心理问题孕妇的孩子容易出现情绪不稳定、好哭闹、易惊吓、烦躁不安、行为语言发育障碍、认知能力发育障碍、个性不健全等情况,出现精神病理学异常的风险也将升高。研究最多的是孕产期抑郁,孕产期抑郁可能与后代的认知损害和精神疾病有关,后代的一般认知表现、执行功能、智能和语言发育都会受损,此外,孕产期抑郁可能与后代的攻击性行为、反社会行为、焦虑、抑郁和多动/冲动有关。有证据表明,母亲孕产期抑郁增加了儿童患抑郁症的风险,这种风险甚至持续到青春期晚期。也有研究发现,母亲妊娠期焦虑与4~6岁儿童的行为问题相关;在8~9岁儿童中,母亲有产前焦虑(妊娠12~22周)的儿童更易出现注意缺陷症状,更多自我报告有焦虑症状,更多出现冲动行为。
孕产期心理问题不仅影响母亲、胎儿以及本次出生的婴儿,还会影响家里的其他孩子、配偶,导致家庭不和睦,社会不和谐。
(陈林)
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是孕产期最常见的疾病或心理问题。对于孕产期心理问题的研究,到目前为止重点多集中在孕产期抑郁。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在孕产期其他的心理问题,如妊娠期特有压力、产后心绪不良、焦虑性障碍、进食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强迫性障碍等并不少见。尽管在过去二十多年人们越来越关注孕产期抑郁,但总体而言,孕产期心理健康仍然是一个未被足够重视的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心理压力是个体在生活适应过程中的一种身心紧张状态,源于环境要求与自身应对能力不平衡;这种紧张状态倾向于通过非特异的心理和生理反应表现出来。人的内心冲突及与之相伴随的情绪体验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压力。从心理学角度看,压力是外部事件引发的一种内心体验。压力由压力源、压力评价和压力反应构成,其结果可以是适应良好或适应不良。
妊娠、分娩是女性特有的正常生理过程,由于机体激素水平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孕妇常出现心理的变化,多数孕妇可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妊娠、分娩引起的应激反应,但仍有少数孕妇反应性过强,不能进行自我调节,对妊娠、分娩相关事宜产生心理压力,称之为妊娠特有压力(pregnancy-specific stress)。妊娠特有压力主要是指孕妇担心怀孕相关的身体症状、体形改变、人际关系变动、妊娠期和产时并发症、婴儿的健康问题以及将来抚养婴儿遇到的困难等情况。
妊娠早期孕妇特有压力主要是确保母子健康和安全而引发的压力感。妊娠中晚期孕妇的特有压力源排名依次为:担心婴儿能否安全产出、担心本人分娩是否安全、担心婴儿不正常、担心分娩可能出现不正常情况或剖宫产、担心胎儿的体重、担心脸上出现妊娠斑、担心体形改变、害怕分娩疼痛、担心婴儿的性别不是期望的那样。其中担心婴儿能否安全分娩为患者最主要的压力源,而担心婴儿的性别不是期望的那样排在末位。分娩及产后的妇女,会产生因母亲这个角色而延伸出来的焦虑,包括:对孩子焦虑(如孩子是否健康);对自身的焦虑(如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如何平衡事业和家庭,身体是否可以恢复如初等);对家庭的焦虑(如夫妻感情是否能够保持,能否处理好和公婆的关系等)。
孕产妇在受到各种压力源的影响时,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及交感神经系统-肾上腺髓质系统的调节受到影响,导致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皮质醇及肾上腺素等多种激素被释放到血液中,短期的压力会暂时影响激素代谢,产生不适反应;长期的压力甚至可能打乱代谢循环,造成激素、内分泌失调,影响母体及子代正常的生理及心理功能。
研究证实孕产期压力不仅会产生不良产科结局(如早产、低出生体重、妊娠期高血压等并发症)、子代生长发育缓慢等不良身体健康后果,还对母儿心理健康(孕期焦虑、产后抑郁、子代神经认知行为发育缓慢等)产生不良影响。
(刘艳 王苏立)
产后心绪不良(maternity blues),又称为“婴儿忧郁”(baby blues),是一种良性的、短暂性的适应不良状态,发生率大约为26%~85%。一般在产后2~5天达到高峰,持续时间多为几天,一般不超过10天。典型症状包括哭泣、悲伤、心境不稳、易激惹和焦虑。产后心绪不良并不显著影响个体的功能,也不伴有精神病性特征,病程呈自限性,最长不超过2周,通常不需要特殊干预也能恢复,但也有些个案迁延为产后抑郁。前瞻性研究已发现,产后心绪不良是产后抑郁的危险因素,其严重程度与产后抑郁的发生呈正相关,约有1/5会发展为产后抑郁。所以应尽早识别、干预产后心绪不良,避免进一步发展为产后抑郁。
(王苏立)
孕产期妇女处于特殊的生理应激阶段,往往对周围的内、外在环境变化非常敏感,并通过各种心理变化表现出来。事实上,出于对分娩过程的恐惧及对新生儿的担心等原因,超过20%的孕产妇会经历焦虑的困扰,孕产妇的焦虑情绪在很多情况下是可被理解的,适当的焦虑也可提高机体的应激能力。而过度的焦虑则是一种病态症状。在临床实践中,孕产妇出现持久的、影响其机体功能及其社会功能的特异性焦虑体验称为孕产期焦虑障碍。国内外研究显示孕产期焦虑障碍相关患病率为4.5%~15%。此外,约有90%的孕妇会对分娩疼痛、产程生理变化如宫缩等感到恐惧,甚至达到病态的恐惧,即为孕产期恐惧症,其中较高比例孕妇因此选择剖宫产。孕产期各型焦虑障碍都会表现为产前或产后的过度焦虑,并对母婴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国内外研究表明母亲产前过度焦虑可能造成早产、低出生体重、小于胎龄儿、孕周早、新生儿头围小等影响。另有研究显示产前存在焦虑的孕妇在产后6个月内发生产后抑郁的概率是没有焦虑的2.64倍。
孕产期焦虑常常和孕产期抑郁同时被描述,2013年发布的DSM-5中将产后抑郁列入重性抑郁障碍的一个亚组,但产后焦虑未被纳入焦虑障碍的亚组。在2019年5月WHO正式通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版”(ICD-11)“精神、行为或神经发育障碍”章节中将其划归为“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有关的精神或行为障碍(L1-6E2)”诊断编码内,亦未进行单独亚组分类。随着现代神经科学及精神医学的不断发展和对这组疾病认识的不断深入,孕产期焦虑这一概念的演变也将会变得更加科学和具体。在DSM-5、ICD-11分类标准中,传统焦虑障碍分类中的强迫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已作为独立疾病单元进行分类描述。故在本章节中提到的孕产期焦虑主要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惊恐障碍、恐惧症和社交焦虑障碍。
(1)广泛性焦虑障碍(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 GAD)是一种以焦虑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精神障碍,孕产妇常常有不明原因的提心吊胆、紧张不安,并有显著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孕产妇往往能够认识到这些担忧是过度和不恰当的,但不能控制,因难以忍受而感到苦恼。病程不定,但趋于波动并成为慢性。患者常因种种自主神经症状进行过多的检查和治疗。多数孕产期GAD妇女共病抑郁、惊恐、强迫等,易漏评或漏诊。GAD是最常见的焦虑障碍,孕产期GAD患病率为8%。孕产期GAD如果未能及时诊治常常会发展为慢性病程。此外,孕产期GAD是一种共病率高的疾病,大约2/3的患者合并抑郁症,孕产期GAD常被认为是抑郁症的危险因素。产后GAD合并产后抑郁的产妇自杀风险明显增高,尤其是扩大性自杀,严重危害母婴健康。此外约1/4的患者伴有惊恐障碍,有些还伴有社交焦虑障碍、强迫性障碍。还有些孕产妇合并躯体疾病,如功能性胃肠病、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
(2)惊恐障碍(perinatal panic disorder, PPD)又称孕产期急性焦虑障碍。其主要特点是孕产妇出现突然发作的、不可预测的、反复出现的、强烈的惊恐体验,一般历时5~20分钟,伴濒死感或失控感,患者常体验到濒临灾难性结局的害怕和恐惧,并伴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由于其临床表现常伴随心血管的症状,曾被称为激惹心脏病、心脏神经官能症、神经性循环衰弱等。直至ICD-10,PPD作为焦虑障碍的一个亚型成为独立的诊断单元首次出现。孕产期PPD易发展为慢性复发性病程,伴有明显的社会功能损害,孕产妇日常功能明显受影响。青少年晚期或成年早期、孕产期及更年期是PPD发生的高峰阶段。在产前PPD的患病率为3%,产后则上升为9%。部分孕产期PPD可在数周内完全缓解,病程超过6个月者易慢性化。近半数的孕产期PPD女性可共病抑郁障碍,此时可使孕产期PPD预后变差。
(3)特定恐惧症(specific phobia)以孕产妇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某种客观事物或情境(90%的孕妇会对分娩疼痛、产房、产程生理变化如宫缩等感到恐惧)为主要表现,孕产妇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特定恐惧发作时常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紊乱的症状,孕产妇极力回避导致恐惧的客观事物或情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因而影响其正常生活。研究表明对顺产怀有恐惧心理的孕妇产后继发其他心理障碍的风险是正常孕妇的2倍。
(4)社交焦虑障碍(social anxiety disorder, SAD)是一种常见的焦虑障碍,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社会功能会造成显著的影响。社交焦虑障碍的特征为:在可能被他人所审视的社交情境下感到高度紧张。患者害怕遭到负面评价,例如被他人视为焦虑、弱小、愚蠢、无聊或不讨人喜欢。SAD起病往往较早,平均年龄13岁,通常迁延为慢性。常见共病包括其他焦虑障碍、抑郁症、物质使用障碍及回避型人格障碍。SAD患者罹患抑郁障碍、物质使用障碍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升高。该病还可对其他精神障碍的病程造成不利影响:例如,SAD可升高物质使用障碍迁延不愈的可能,并升高抑郁病程的恶性程度,包括自杀倾向、社会角色功能(如工作、社交、恋爱能力)受损、求助倾向减弱等。SAD可造成沉重的社会经济负担。超过90%的SAD患者报告自己存在社会心理功能的损害,如辍学风险升高、工作能力受损、社会经济地位下降及生活质量受损,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患者受损达重度程度。
(杨勇)
孕产期抑郁(peripartum depression)是孕产期最常见的并发症,特指于分娩前后发作,发生在整个妊娠期及产后4周内的抑郁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MDD)。国内研究显示患病率为1.1%~52.1%,平均14.7%;西方国家报告的患病率为7%~40%;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患病率为10%~15%。真正的病因并不明确,但研究发现总是与生物、心理及社会环境因素有关,在此特殊时期孕产妇体内雌激素、孕激素等激素水平的剧烈变化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为既往精神疾病史、孕期焦虑、应激事件及社会支持系统差。根据起病时间不同又分为孕期抑郁/产前抑郁(antenatal depression/depression during pregnancy)和产后抑郁(postnatal depression)。孕产期抑郁的危害很大,严重时不仅会影响孕产妇的正常妊娠,身心健康,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功能,而且会对母婴关系,婴幼儿的情绪、行为、气质、认知能力的发展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严重者甚至会出现自杀及杀婴等恶性事件。至少有近一半的孕产期抑郁女性在产后1年内尚不能恢复正常,甚至有近10%呈恶化趋势。预防的关键在于早期识别孕产期抑郁的高危个体,尽早给予正规的心理干预,开展科学的分级管理。
(陈林)
强迫性障碍是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神经症障碍。患者可伴有或不伴有自知力,即患者能够意识到这种强迫症状的不合理性、不必要性,或者患者认为这种强迫症状是合理和有必要的。世界范围内报告的强迫障碍的终生患病率为0.8%~3.0%,国内报告的强迫障碍的总体患病率低于西方国家,终生患病率为0.26%~0.32%,个别研究终生患病率高达2.50%。一篇元分析报道,2.07%孕妇以及2.43%的产妇患有强迫性障碍。强迫症状的严重程度可能受到性腺激素水平变化的影响。对于胎儿,强迫性障碍可能会影响胎儿的神经生长发育。
(肖艳霞)
进食障碍(eating disorder, ED)是以进食行为异常且伴有对食物和体重体形的过度关注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类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神经性厌食(anorexia nervosa, AN)、神经性贪食(bulimia nervosa, BN)以及非典型进食障碍,DSM-5中加入了暴食障碍。AN的主要特征是患者用节食等方法有意造成体重过低,拒绝保持最低的标准体重;而BN则是反复出现暴食及暴食后不恰当的抵消行为,如诱吐、滥用利尿剂或泻药、节食及过度运动等。上述行为并非继发于躯体和精神疾病,害怕和试图抵消食物的“发胖”后果常为多数患者最明显的心理病理。由于最早可见的问题常为消瘦、便秘、呕吐、闭经等症状,且患者对其心理体验又有意隐瞒,故多就诊于综合医院的消化科、内分泌科、妇科和中医科等,导致延误诊治;此外,由于ED的早、中、后期都易合并抑郁或强迫症状,在精神科也常会被单纯按照“抑郁症”或“强迫症”来诊治,而忽略最根本的心理病理特点。进食障碍患者以年轻女性多见(<30岁),常导致躯体并发症,各器官系统均可涉及,是精神科疾病中致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国外报道,进食障碍的患病率育龄期女性为5%~10%,孕产期女性的患病率为5%~8%。
(肖艳霞)
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类既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的心境障碍,一般呈发作性病程,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常反复循环、交替往复或不规则等多样形式出现,但也可以混合方式存在。躁狂发作时表现为情感高涨、兴趣与动力增加、言语行为增多等;抑郁发作时则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少、疲乏无力等。据2011年WHO一项心理健康调查显示,全球双相障碍的终生患病率为2.4%。双相障碍Ⅰ型男女患病概率均等,双相障碍 Ⅱ型、快速循环则以女性常见。女性患者首次发作大多表现为抑郁发作,或者整个病程中更多出现抑郁发作或混合发作,尤其在孕产期和围绝经期阶段,与内分泌系统功能紊乱有关。据一项研究显示:在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女性中,23%在怀孕期间发作,52%发生在产后,产后发生双相情感障碍的风险是怀孕期间的3.5倍,因此孕产期双相情感障碍需引起极大关注。
(牛雅娟)
孕产期应激相关障碍是一类与应激源(主要是精神创伤或精神应激)有明显因果关系的精神障碍。应激源十分广泛,按不同的环境因素,将孕产期应激源分为三大类:家庭因素、工作或学习因素和社会因素。孕产妇遭遇应激源(主要是精神创伤或精神应激)是否出现应激相关障碍以及障碍的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除了与应激源的性质、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关外,更重要的是与孕产妇个体对事件的认知评价、主观体验和应对方式有关。同一事件对不同的个体会有不同的反应。因此,应激源只有其强度和主观体验超出个体的耐受能力时,才能成为应激相关障碍的致病因素。
孕产期应激相关障碍的发生与易感因素有关。孕产期应激相关障碍的易感因素按照精神创伤性事件发生前后的时间来分,即创伤前变量(pre-traumatic variables)、围创伤期变量(peri-traumatic variables)和创伤后变量(post-traumatic variables)。创伤前变量研究比较确定的因素包括:焦虑或抑郁个人史和(或)家族史,既往创伤史如童年期受歧视、受虐待、被遗弃、性创伤等,女性,平均水平以下的智商,神经质等。研究表明产前或产后的焦虑情绪与孕产期应激障碍密切相关。围创伤期变量主要包括创伤性事件发生后个体的精神和躯体反应情况,个体的认知和社会支持程度等。除了某些创伤前变量及围创伤期变量如人格特质、社会支持等持续存在而成为创伤后变量外,创伤后变量还包括事后干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创伤性事件后遭受的其他负性生活事件等。
孕产期应激相关障碍主要包括孕产期急性应激障碍、孕产期创伤后应激障碍与孕产期适应障碍三大类。其中孕产期创伤后应激障碍是临床症状较严重、预后相对较差、可能有脑损害的一类应激障碍。
(1)孕产期急性应激障碍(perinatal acute stress disorders, P-ASD),又称为孕产期急性应激反应(perinatal acute stress reaction),是指以急剧、严重的精神刺激作为直接原因,患者在受刺激后立即(通常在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病,表现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的盲目性,或者为精神运动性抑制,甚至木僵。如果应激源被消除,症状往往历时短暂,一般在几天至一周内完全恢复,预后良好,缓解完全。P-ASD出现与否以及严重程度不仅与应激事件有关,而且与个体的人格特点、对应激源的认知和态度、应对方式以及当时躯体健康状态等因素密切相关。有关孕产期急性应激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很少。德国一项针对38 000名孕产期妇女的调查显示急性应激障碍的患病率为11.7%。
(2)孕产期创伤后应激障碍(perinatal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PTSD)是指发生在孕期及产后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孕产期常见的一种精神心理障碍。在孕产期间,许多事件都具有“创伤性体验”的特征。在妊娠期,孕妇的身体会出现心率增快、呼吸短促、恶心呕吐等生理变化,这些变化都会影响P-PTSD症状的出现。由于躯体、情感及认知过程的相互作用,孕妇很有可能引发过度紧张、重复的感受及麻木体验。此外,妊娠期间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都会增加孕产妇罹患P-PTSD的概率。研究发现患有妊娠高血压的产妇罹患P-PTSD的概率是没有妊娠高血压产妇的4倍,且患有妊娠高血压产妇表现出更严重的P-PTSD症状。妊娠期间孕妇黄体酮和雌激素的血浆浓度升高等神经内分泌变化,会调节心境和认知。同时,妊娠期血浆中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皮质醇的增加,还会影响记忆、社会认知、消极情绪、警觉性和睡眠。妊娠期的神经内分泌系统通过增强创伤记忆的频率以及情绪强度来影响P-PTSD症状的表达,进而又影响情绪、社会认知、睡眠和注意力。孕产妇在分娩过程结束后,内分泌激素快速变化会引发情绪失调,促使产后精神症状的出现或恶化。孕产期自身的心理特点会增加发生P-PTSD的易感性,有过童年虐待、先前流产史的孕妇,其妊娠期的心理特征以及接受孕期和分娩监测时的心理感受,如侵入性产科检查时,对分娩期照护的不满意时,都可能触发P-PTSD。甚至越来越多证据支持产妇在阵痛中分娩本身及分娩中的无助感等主观体验感受即是“创伤性体验”,与P-PTSD的发生是紧密相连的。此外,任何医学上高危新生儿的发现和诞生对孕产妇代表着“创伤性”分娩。甚至分娩疼痛本身亦会带来显著创伤体验。高危新生儿通常需要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如极低出生体重儿在重症监护室住院期间其母亲的创伤后压力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重症监护室住院新生儿母亲在孩子出院后,甚至数月后仍表现出更多的P-PTSD症状。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现状、社会支持、医疗水平等因素与P-PTSD相关。影响孕产期创伤性体验的因素众多,个体人格特征、个人经历、认知评价、社会支持、躯体健康水平等都影响着P-PTSD的发生、病程时长、严重程度。P-PTSD导致孕产妇的痛苦,影响与伴侣亲密关系,并给新生儿生长发育带来一系列消极的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分娩相关的PTSD研究开始受到重视。P-PTSD的发病率在3%~18.95%之间。在社区样本中,产前PTSD的平均患病率为3.30%,与分娩相关的产后PTSD的平均患病率为4.00%。而高风险群体罹患P-PTSD的风险更高,产前和产后的平均患病率分别高达18.95%及18.50%。国内公开报道产后PTSD的发病率在1.13%~11.38%之间,诊断时间可从受孕开始直到产后6个月。
(3)孕产期适应障碍(perinatal adjustment disorder)是指在孕产期妇女由于妊娠和(或)孩子出生,孕产妇角色的转换等明显的生活改变或环境变化时产生的、短期的和轻度的烦恼状态和情绪失调,常有一定程度的行为变化等,但并不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发病往往与生活事件的严重程度、个体心理素质、个体应对方式、个体认知评价、社会支持系统等有关。关于孕产期适应障碍的患病率的相关研究较少。
(杨勇)
产后精神病(postpartum psychosis, PPP),又称产褥期精神病,指胎盘娩出至产妇全身各器官除乳腺恢复或接近正常未孕状态所需时期(通常指产后6周内)发生的精神障碍,通常在分娩后数天至数周内爆发起病。妊娠分娩本身有着较大的生理与内分泌机能变化,伴有精神紧张、情绪波动与疲劳,易于诱发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和其他功能性精神病。如有产褥感染,也可以发生感染性与中毒性精神障碍。PPP临床特征之一是急性起病,产后7天内发病者最多,约为43%。4周内约有80%,分娩后3~10天之间是发病的最高峰。PPP的发病率是根据收入精神病医院的住院率来进行评估的。已报道的产后精神病的发病率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为每1000例分娩中发生1~2例。这一发病率明显高于同一年龄阶段的非生育妇女的预期发病率。最新的元分析显示,患病率为0.89‰~2.6‰。
19世纪中叶德国把所有类型的产后精神病置于“产褥期躁狂”概念之下,也包括抑郁症状。Neumann(1883)认为,孕期精神病向产后精神病的转变是疾病的基本形态,孕期精神病具有更多的抑郁,产前没有缓解,产后表现为幻觉和兴奋状态。E.Kraepelin在1893年所著的精神病教材的“消耗性急性状态”章节中报道了产后精神病的病因。他将这些消耗性急性状态划分为:①因中枢神经系统平衡状态急性紊乱所致的虚脱性谵妄;②急性痴呆,是一种“高级精神活动功能严重瘫痪”,是由严重感染所致的智能受损;③急性混乱。产后精神病被Kraepelin及其他精神病学家归于器质性精神病。Kraepelin再三强调,产后精神病没有自其他精神病中分离出来,也无法证明产后精神病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单元。Bleuler认为,生产过程可导致精神分裂症发作,而产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是妊娠期精神分裂症的10倍。Kraepelin和Bleuler一致认为产后精神病与其他精神疾病并无差异,这一观点在今天得到广泛支持。在ICD-10和ICD-11疾病分类中,PPP被归为“与妊娠、分娩和产褥相关的精神或行为障碍”类目。描述PPP为一种与妊娠或产褥有关的综合征(在分娩后6周内开始),涉及显著的精神和行为特征,包括妄想、幻觉或其他精神症状。通常也会出现情绪症状(抑郁和/或躁狂)。如果症状符合特定精神障碍的诊断要求,也应予诊断。
PPP病因不明,PPP的早期发作使人们推测其可能是由激素变化所致,但没有证据显示发生PPP的妇女与其他产褥期妇女在激素变化方面存在差异。越来越多的研究支持生物和环境因素的组合及交互作用与产后精神病的发病有关。回顾性研究发现很多因素可升高个体罹患PPP的风险,包括:产后精神病家族史及个人史、双相障碍或分裂情感性障碍病史、分娩后激素(主要是雌激素)水平快速下降、免疫激活、发生于易感女性的睡眠剥夺、初次分娩等。此外,国内的研究发现,一些具有文化特征因素亦影响PPP的发生,如重男轻女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有双相障碍病史的患者有20%~35%的风险发生PPP。所有PPP患者中,70%~90%罹患双相障碍或分裂情感性障碍,大约12%罹患精神分裂症。有过一次产后精神病发作的女性之后易发生双相障碍,提示产后精神病可能是双相障碍的一种亚型。双相障碍患者在产后被收入精神科治疗的可能性高于其他任何精神科诊断疾病,罹患PPP的风险为一般人群的100倍。在双相障碍的背景下,PPP可被认为是其慢性病程中的一次复发。然而,也有一小部分女性仅在产后出现心境及精神病性症状。据推测,这一女性亚组具有特殊的生物学易感性,导致发作局限于产后这一特殊时段。对临床而言,把握女性疾病的病程规律很有必要,有助于指导妊娠期及产后的预防治疗。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