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是孕产妇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康,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强孕产妇心理健康促进是改善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孕产妇家庭和谐、提升孕产妇幸福感、促进后代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
孕产期心理健康促进是跨学科、跨专业领域的保健服务,需要多学科协作,国内目前尚无成熟的实践经验。掌握相关概念内涵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孕产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健康促进(health promotion)是世界卫生组织1986年在加拿大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健康促进大会上首先提出的,是指通过创造有利于个体心理和生理状态最佳发展的个人、社会和环境条件,使人们避免或减少机体对病因(或危险因素)的暴露,改变机体对疾病的易感性,从而降低疾病的发病率。
健康促进被认为是疾病一级预防的基础,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康促进不仅仅是卫生领域的工作,还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与多学科、多部门合作。如在心理健康促进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精神卫生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2)健康促进不再仅仅是针对疾病的危险因素,而是包括个体、群体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通过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医学知识水平,使人们自愿采取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避免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达到促进健康的目的。
(3)环境因素在人类促进健康的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个人、群体还是社会要获得健康,均要积极参与对环境的改善与良好环境的维护,避免长期接触不良的环境因素,如高温、辐射、缺氧、生物污染、化学污染等,使环境成为人类获得健康的支持因素。
1946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成立时在其宪章中提出了健康的新概念:健康是一种在身体、心理与社会的完满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的状态。这个权威机构界定的健康定义包含了身体、心理和社会三个要素。也就是说,个体只有在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三个方面都健全,才是完全健康的人。有学者建议健康还需要增加道德健康这一维度。但也有学者认为精神、心理包含了人的一切心理功能,当然也包括道德层面,因而认为没必要增加道德健康这一维度。
心理健康,也称为精神健康,指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在宪章中也界定了心理健康的标准:①要有充沛的精力,能从容地担负日常工作和生活,并且不会感到疲劳和紧张;②应该积极乐观,勇于承担责任,并且要能上能下,心胸开阔,不至于因为很小的事就耿耿于怀;③必须精神饱满,情绪稳定,并且善于休息;④要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和排除干扰的能力;⑤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反应速度快,并且有高度的适应能力;⑥眼睛看上去炯炯发光而有神,眼球转动灵活,善于观察等。
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的心理健康标准可归纳为5个方面:①人格和谐,包容稳定;②中庸处事,踅摸环境;③慎独内省,自我调整;④人顺自然,阴阳平衡;⑤超越自我,心通九境。
我国的心理卫生专家们通过反复调研,确立了中国人心理健康的6条评价标准:①情绪稳定,有安全感;②认识自我,接纳自我;③自我学习,独立生活;④人际关系和谐;⑤角色功能协调统一,即行为符合年龄、环境的水平与要求,实现个人满足;⑥适应环境,应对挫折。
心理健康促进(mental health promotion)的概念至今仍在不断探讨和完善中,心理健康是一种状态,但心理健康促进概念强调其是一个过程。心理健康促进是运用心理学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其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其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心理健康促进涉及整个人群的心理健康,而不仅仅是针对某些心理疾病患者或者某些心理疾病的危险因素;②心理健康促进不仅仅是使人们摆脱心理困扰,还要促进人们心理健康达到更高的水平;③心理健康促进不仅作用于卫生领域,还作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应采取多部门、多学科、多专业的广泛合作;④心理健康促进特别强调个体与组织有效和积极地参与。
心理健康促进的原则包括:首先,要目的明确,确定影响心理健康的问题有哪些,然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干预目标;其次,要重点突出,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很多,应抓住当前主要的心理健康问题及主要的影响因素;再次,要结合实际,根据当前的资源现状及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切实可行的心理健康促进方案;最后,还要提倡循序渐进,心理健康促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也难以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心理健康促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多学科协作,联络会诊,制订心理援助计划,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建立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及网络,做好心理健康管理等。
围产期(perinatal period)一词在不同的领域或情况下界定并不一致。在妇产学科领域,通常指怀孕28周到产后1周这一分娩前后的重要时期。在精神病学或心理学科领域,关于围产期精神障碍或心理问题,其对围产期的界定通常包含整个孕期及产后,但具体产后多长时间各国学者对此看法不一,从产后1天到产后12个月都有提及。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ourth Edition, DSM-Ⅳ)将产后抑郁(postpartum depression, PPD)的起病时间定为产后4周内;2013年最新颁布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ve Edition, DSM-5)中取消了产后抑郁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围产期抑郁(peripartum depression),尽管将时间扩展涵盖了整个孕期,但对产后仍界定为4周内。《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Tenth Edition, ICD-10)在涉及产褥期伴发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时规定为产后6周内。但一些有关围产期精神障碍的流行病学研究发现,精神障碍或心理问题在产后1个月内为高发期,1年内均易发生,尤其是6个月内。因此,很多研究认为在临床实践中放宽到产后1年内比较合适。2017年英国精神药理学会颁布的《孕前、妊娠期及产后精神药物使用专家共识》中,对围产期的界定除包括整个孕期及产后1年外,甚至还包括孕前期。
本书对围产期的界定为整个孕期及产后1年内。鉴于不同领域、不同学科对围产期界定的不一致,临床实践中经常用孕产期(pregnancy and postpartum period)来代替围产期,本书即采用孕产期这一概念。
多学科协作(multidisciplinary diagonosis and treatment pattern/multidisciplinary teamwork, MDT),是针对特定疾病,由临床多个学科,通过跨学科、跨专业综合讨论后确定最佳治疗方案的临床诊疗模式。该概念最早由美国提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医学领域逐渐兴起。目前MDT已被国内外医学界多数学者认同,并广泛应用于各学科临床实践中。MDT诊疗是以“病人为中心”,核心目标是为患者提供最优的诊疗方案,确保最佳的疗效,同时提升学科的诊疗能力和学术水平。
孕产期心理健康促进是属于跨学科领域的医学问题,更适合应用MDT诊疗模式。
(陈林)
孕产期是女性生命中生理和心理发生巨变的特殊时期,同样也是女性生命周期中一道重要的分水岭。而这一变化过程,对所有女性的身心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它不仅关系到母婴健康、人口素质、家庭幸福,也关系到国家希望和未来。
据临床数据显示,在我国有70%~90%的孕产妇受焦虑情绪困扰,20%~30%患有产前抑郁症;产后第一周,50%~75%的产妇出现心绪不良,产后6周内,20%会患上典型的产后抑郁症。研究发现,患有此类心理疾患是导致胎儿早产、婴儿夭折和严重儿童疾病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的危害很大,严重时不仅会影响孕产妇的正常妊娠、身心健康、婚姻家庭关系、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而且会对婴幼儿的情绪、行为、气质、认知能力的发展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可能与后代罹患孤独症、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青少年犯罪等有关,增加后代罹患心理疾病的概率,严重者甚至会出现自杀及杀婴等恶性事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工作,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因此,加强孕产期全面心理健康促进,建立健全孕产期全面心理健康促进三级网建设暨一体化防治体系,对我国预防出生缺陷、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人的不和谐情绪和心态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根源。如何加强对人们心理的引导、疏导和开导,是文明创建、和谐创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做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还需要人的内在和谐,即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良好状态。健康和谐的心理,是社会安全运行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反之,则会对公共政策信用、人际信任、价值信仰等造成损害,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平衡,妨碍社会发展。人们是否拥有健康心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心理健康。社会的和谐与社会每个成员的心理健康有着密切关系,保持人们的心理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国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此,重视人的心理健康,对于促进社会个体发展,最终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韩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