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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孕产期心理问题的评估内容

前面提到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的评估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多个维度的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一、症状评估

鉴于孕产期女性的心理问题多数原因不明,目前诊断仅停留在症状学诊断水平。因此,做好孕产期女性的心理问题的症状评估尤为重要。对于非精神专科医生尤其要注意做好常见孕产期心理问题的核心症状或典型症状的筛查及评估。

1.孕产期焦虑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①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您是否感到不安、担心及烦躁?②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您是否不能停止或无法控制担心?若对上述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两个均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二步自评量表评估。

2.孕产期抑郁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①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您是否感到抑郁或绝望?②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您是否显著缺乏参与活动的兴趣和乐趣?若对上述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两个均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二步自评量表评估。

3.孕产期强迫性障碍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①在过去一个月内,你是否被一些重复出现的想法、冲动或影像所困扰,而且这些是你不想要的、令人不快的、不适宜的、突然冒出来的或者令人痛苦的?②在过去一个月内,你是否会无法抗拒、反复做某种事情,如过度洗涤或清洗,没完没了地检查或计数,或重复、整理、摆放物品?若对上述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两个均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三步转诊由精神科医生评估或行临床定式检查。

4.进食障碍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①在过去三个月内,你是否曾暴食或在两个小时内进食过量的食物?②在过去三个月内,你是否每周出现多达2次暴食?③在过去三个月内,你的最低体重是多少?身高是多少?患者的体重是否低于其身高相对应的体重下限?(参看表2-1)(此句中第三个问题由评定者评定,若评为是,即界定为阳性。)

表2-1 成人标准身高/体重阈值

注:表中的体重阈值为计算值,体重不低于不同身高和性别相对应正常体重(DSM-Ⅳ所规定)的15%以内。

若对上述前两个问题均给出阳性回答或第三个问题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三步转诊由精神科医生评估或行临床定式检查。

5.双相情感障碍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及家属:①您是否曾有一段时间,感觉情绪高涨或者感觉精力充沛、活动特别多?②您是否曾有一段时间,特别容易激惹、爱发脾气吗?若对上述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或两个均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三步转诊由精神科医生评估或行临床定式检查。

6.创伤后应激障碍

可以通过询问孕产妇:①您是否曾经历、目睹某件极其严重的创伤性事件,如孩子死亡?②在过去一个月内,您是否好像又一次痛苦地经历了这个事件(如做噩梦,闪回,深深地回忆)?若对上述两个问题均给出阳性回答,则进入第三步转诊由精神科医生评估或行临床定式检查。

7.产后精神病

可以通过观察或询问产妇及家属:是否存在言语或行为紊乱,神情恍惚,幻觉,多疑,杀婴或自杀等观念和行为?若得到阳性回答,则需尽快转至由精神科医评估或行临床定式检查,同时注意加强监护,严防意外发生。

鉴于孕期特有的压力问题及产后心绪不良无明确的核心症状或典型症状,不适用于上述的症状评估。

二、3P因素评估

孕产期心理问题的病因学分析中需要澄清3P因素,即素质因素(predisposing factor)、诱发因素(precipitating factor)和持续因素(perpetuating factor)。

1.素质因素

素质因素指决定疾病易感性的个体因素。通常形成于生命早期,是遗传因素、宫内环境、孕产期损伤、婴幼儿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可分为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

2.诱发因素

诱发因素指与起病在时间上有密切联系,有理由认为对起病有促发作用的事件。包括躯体因素如脑外伤、感染、中毒等;心理因素如重大应激性生活事件;社会因素如动荡、迁徙等。这些因素可以同时出现。

3.持续因素

持续因素指疾病发生后加之于个体,使疾病加重或病程持续的事件。疾病本身的后果也可能成为持续因素。

三、体格检查评估

体格检查主要用于鉴别诊断及其他共患躯体疾病的诊断。躯体检查重点是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产伤、剖宫产手术伤口、躯体外伤瘢痕(特别要注意自伤、自杀的痕迹)、甲状腺、水肿征象。神经系统检查根据不同情况有重点检查。

四、辅助检查评估

对怀疑有心理问题的产妇,还要注意物理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等辅助检查。迄今为止,尚无针对孕产期心理问题的特异性检查项目。辅助检查有助于临床诊断,但更主要是为了排除诊断,排除孕产期那些继发性的心理问题。常需进行的辅助检查评估如下: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的检查,尤其要注意关注血红蛋白的水平,贫血患者容易继发心理问题,尤其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症状。许多生化指标的异常,如电解质、血糖、肝肾功能、叶酸、维生素B12等异常都可能会继发心理问题。神经内分泌检查中,要重点关注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功能异常易出现心理问题。其他很多内分泌指标如皮质醇、催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均会影响心理健康。

(2)睡眠脑电图:总睡眠时间减少,觉醒次数增多;快眼动睡眠潜伏期缩短,抑郁程度越重,且可预测治疗反应。

(3)脑电图:30%的心境障碍患者存在脑电图异常;抑郁发作时多倾向于低α频率,而躁狂发作时多为高α频率或出现高幅慢波;抑郁症患者左右脑半球平均整合振幅与抑郁严重程度呈负相关,且脑电图异常有倾化现象(70%在右侧)。

(4)神经影像学检查:如头颅核磁检查。结构性影像学发现,调控情绪的神经环路相关结构存在异常,主要是额叶-丘脑-边缘系统环路;此外还发现,心境障碍患者的脑室扩大,发生率12.5%~42%。单相抑郁与双相抑郁无显著差异,抑郁症患者海马体积缩小,与患者未治时间呈显著负相关;未获临床缓解患者的左右侧海马体积均比基线更小。功能性影像学检查发现,前额叶皮质与边缘系统各区域的连接以及这些连接的功能异常;抑郁症患者左额叶、左颞叶、左前扣带回等脑区的局部脑血流量降低,伴有认知功能缺损的抑郁症患者局部脑血流量的下降比不伴认知缺损的患者更为严重,经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状缓解。

(5)探究性眼球运动检查:可用于辅助诊断产后精神病中的精神分裂症,与临床诊断符合率可达70%~80%。进行该项检查时,患者只需坐在椅子上注视眼前的小屏幕,按照仪器的指令做一些简单的回答即可。系统会自动判断分析一些检查指标的意义,辅助临床做出诊断。检查历时10分钟左右,安全便捷。

(6)红外线热成像技术:使用近红外线的光纤探头,捕捉到大脑皮层近颅骨局部血流的变化,通过感受血流中脱氧和氧合血红蛋白的变化来获取局部脑血流的变化情况。在此过程中,给予患者指令、听视觉的刺激来唤醒脑血流的变化,从而给予波谱的描记。通过对波谱的分析,发现对精神分裂症、焦虑、抑郁及双相情感障碍的辅助诊断准确率较好。操作过程:无痛、无创,操作简单。检测过程持续约5分钟左右,但需要患者的配合。

(7)心率变异性分析:通过进行自主神经系统平衡的检测及末梢血液循环的检测来辅助诊断。可以用来评估近段时间自主神经系统是否平衡,疲劳度、承受压力程度及自我调节能力是否正常。对于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引起的自主神经功能改变有辅助诊断价值。此辅助诊断方法属于无创非侵入性检测,无辐射,过程简单只需3~5分钟,数值较客观而准确。

(8)心理测查:心理测查量表评估是诊断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的重要辅助手段,可用于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的筛查、辅助诊断、风险评估及判定疗效转归等。对于推荐的孕产期常见心理问题的评估量表详见第四节。

五、分级评估

孕产期心理问题分级评估的重点有两个:一是要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通常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及危重;二是要评估孕产期常见心理问题的诊断等级,通常将妊娠期特有压力、产后心绪不良归于轻症,将孕产期抑郁、双相情感障碍、产后精神病归于重症,而焦虑性障碍、进食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及强迫性障碍处于二者之间。上述分级评估对风险防范、转诊及治疗方案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六、风险评估

孕产期心理问题的临床实践中应注意防范的风险包括不治疗的风险,即疾病风险,如自伤、自杀、伤婴、杀婴、暴力等;治疗的风险,尤其是要关注药物治疗的风险,如致畸性、产后出血、新生儿致死性肺动脉高压等。

(一)不治疗的风险(疾病风险)

1.自伤、自杀风险

评估自伤、自杀风险应贯彻于孕产期心理问题诊疗的整个过程中,并需要动态评估。尤其需要注意评估自杀相关的危险因素及严重程度分级。

(1)疾病因素:尽管自伤自杀风险普遍存在,但某些心理问题具有更高的自伤及自杀风险,首先是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其次是孕产期抑郁,再次是惊恐障碍、产后精神病、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2)其他常见的自杀危险因素:既往自杀未遂史,自杀家族史,社会支持系统差,负性生活事件,疾病严重程度,共患躯体疾病,共患物质滥用,共患人格障碍及其他精神心理问题,童年期遭受暴力(尤其是性暴力)及睡眠障碍等。

(3)自杀风险等级评定:一般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低风险的界定:被动的自杀观念(如觉得死了会更好,或者希望自己已经死了,或者有伤害自己的想法),或既往自杀未遂史但目前没有自杀想法;中等风险的界定:有自杀观念但无具体内容及计划,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同时目前有伤害自己的想法;高风险界定为:有自杀计划,或自杀企图,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同时目前存在自杀观念。

2.伤婴、杀婴风险

孕产期出现伤婴、杀婴风险的主要心理问题为孕产期抑郁、双相情感障碍及产后精神病等,患者常因焦虑、激越、易激惹等出现伤婴行为,孕产期抑郁和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时可能会出现“扩大性自杀”,自杀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孩子同时杀死,上述心理问题若出现幻觉、妄想、错觉及感知综合障碍等症状,受其支配产妇也可能出现伤婴及杀婴行为。

3.暴力风险

孕产期罹患心理问题的女性发生暴力行为并不少见,除了上面提到的伤婴及杀婴等暴力行为外,在患者处于焦虑激越、易激惹,尤其是出现精神运动性兴奋状态、谵妄状态、被害妄想、命令性幻听等症状,或共患物质滥用、人格障碍时更容易出现暴力行为。

4.纠纷及投诉风险

鉴于孕产妇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这一特殊时期,无论其是否接受治疗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而目前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规范的诊治路径正在研究探索,尚缺乏真正行之有效、循证证据充分的治疗指南及规范,因而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的诊疗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此外,针对孕产妇的诊疗可能会影响到胎儿及婴儿,因而更容易出现纠纷及投诉。

5.其他方面的风险

孕产期心理问题还有会影响到孕产妇的妊娠及分娩过程、母乳喂养、自我照料能力、抚育孩子的能力,以及胎儿、婴幼儿及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等,详见第一章第四节疾病危害部分。

(二)治疗的风险

1.药物治疗的风险

有研究报道药物治疗可能会增加产后出血、致畸性、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新生儿行为综合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等风险。

2.物理治疗的风险

对于孕产期女性心理问题常用的物理治疗为改良电休克治疗和重复经颅磁刺激。上述治疗的风险目前的研究证据仍较少。据有限的研究发现,改良电休克治疗可能导致胎儿一过性心律失常、母亲癫痫持续状态、血尿、早产、阴道出血、腹痛、胎盘早剥及胎儿暴露在麻醉剂与肌肉松弛剂下等风险,罕见致胎儿死亡报道。重复经颅磁刺激可能导致孕妇癫痫发作进而有可能导致胎儿死亡、低出生体重儿、仰卧位低血压等风险,但发生概率很低。

(陈林) noKgaU5LhoqP8tmAfnhxaO9aO+jHLMO5wIYSwDiH+mNc3LYAU7FU4FHnyQ26LA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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