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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领航人》中的伦理两难及其历史隐喻

库柏于1824年发表了第一部海洋小说《领航人》,从而奠定了他作为美国海洋小说创始人的重要地位。小说背景设置于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故事主要围绕殖民地海军官兵对住在英国海岛上的英国贵族发动突袭行动展开,小说最后以美国独立革命的胜利而结束。评论界对这部小说的探讨围绕民族主义和历史叙事等主题展开。 在笔者看来,这部小说试图探讨的另一个主题是伦理身份认同问题。在小说中,独立战争使小说人物处于伦理混乱状态,男女主角因此均陷入个体与国家、个人与他人之间错综复杂的伦理关系网之中。因此,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域来阐释小说,尤其是人物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身份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倡导者聂珍钊教授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一文中论述说:“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看,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是对人的道德经验的记述,几乎在所有的文学文本的伦理结构中,都存在一条或数条伦理线(ethical line),一个或数个伦理结(ethical knotor ethical complex)” 。一个特定小说文本常常有多条伦理线索同时并存,故事的发展正是围绕这些伦理线索展开。而在这些纷繁复杂的伦理线中,存在一条“伦理主线” ,它主导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就《领航人》而言,小说中至少存在两条伦理线:一、北美殖民地为争取独立自由同宗主国英国进行的独立战争,围绕这场战争的性质,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展开激烈的军事和政治交锋,这条伦理线是主导伦理线,它主导着小说情节的发展,但它是隐性的;二、小说中的长辈霍华德同晚辈格里菲斯、塞西莉娅等人之间的伦理冲突和矛盾,这条伦理线是显性的。随着独立战争的进展,小说人物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人物的伦理身份也随之改变,不过伦理身份的认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伦理两难问题。如果把小说人物所遭遇的伦理两难问题置于独立战争之前宗主国英国和殖民地关于殖民地属性和地位的思想论争的历史语境中,不难看出,《领航人》通过设置人物伦理身份问题,试图从更高的层面艺术地再现殖民地人民在建国前所面临的身份问题。当时殖民地人民也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继续附属于英国,还是脱离英国而独立。因此,小说人物伦理两难的实质,正是此历史语境下殖民地人民面临的身份问题的艺术写照;小说人物伦理身份的确立,其本质正是殖民地人民构建美利坚民族身份的历史隐喻。北美独立战争摧毁了英国同北美殖民地之间旧的母子或主仆之间的伦理关系,代之以新的独立、平等的关系,北美殖民地混乱的伦理秩序因此得以重建。聂珍钊教授在《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一文中说,“如果伦理混乱最后归于秩序或重建了秩序,则形成喜剧文本或悲喜剧文本”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领航人》既是一部美利坚民族和国家诞生的喜剧,同时也是民族国家诞生的历史文本,而小说中追求独立自主精神的男女主角,既为以自由和权利为核心价值观的美利坚民族身份做了最好的诠释,也为美利坚民族树立了忠于祖国、热爱家园和崇尚自由等道德形象。

一、纠葛的伦理身份

在《领航人》的故事情节中,男女主角均处于一个错综复杂的伦理关系网之中,形成个体与国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两个层面的伦理关系相互交织,互相缠绕,从而赋予人物复杂多元的伦理身份。

小说主要人物的身份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霍华德上校是殖民地土生土长的贵族,在政治上属于保守的托利党,在独立战争中他亲英反美,最终离开殖民地,回到英国;格里菲斯是霍华德的侄儿辈,其父是英国皇家海军,但他却是殖民地的反英中坚力量,在霍华德上校眼中,他是“背叛国王和祖国的逆贼” ;标题人物“领航人”格雷属于地道的英格兰人,是一名皇家海军军官,但是在独立战争中亲美反英,成为英国人眼中最大的叛徒;英国贵族爱丽思是领航人的爱人,对英王无比忠诚,但她同时又对敌国美国无限憧憬和向往;塞西莉娅是霍华德上校的侄女,但是在独立战争中她拥戴美国,同叔叔形成敌对关系。从以血亲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上看,霍华德与塞西莉娅和格里菲斯等人属于叔父与侄女(子)的伦理关系,但从以集体与社会关系为基础的关系上看,她(他)们却属于敌我矛盾的伦理关系。从以属地主义为基础的身份上看,霍华德、格里菲斯、塞西莉娅都属于“美利坚人” ,但从血缘关系上看,他(她)们都属于英国人;领航人和爱丽思属于情侣关系,但这对恋人因对独立战争持有截然不同的政见而形同敌人。因此,不仅小说人物的伦理身份多元而复杂,而且人物之间的伦理关系也是纷繁交织。

这些人物关系从伦理层面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和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从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来看,由于战争的缘故,小说男女主角均面临着是忠诚祖国还是背叛祖国和家园的严峻伦理道德危机。霍华德上校为了向英国表忠心而背叛自己土生土长的北美殖民地,领航人背叛英格兰而加入殖民地的反英力量中,爱丽思因向领航人通风报信而背叛了英国,格里菲斯和塞西莉娅等人则拿起武器反抗自己的祖国,捣毁父辈建立的旧家园。在欧美国家的伦理道德传统中,背叛他人,背叛社会集体通常被认为是极其可耻的和不可饶恕的行为,《圣经》中亚当、夏娃因背叛了上帝而被逐出伊甸园,《麦克白》中麦克白因背叛了国家而终被斩首。背叛行为不仅指违背伦理道德规范,而且还指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西方国家普遍把叛国行为归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例如英国《1351年叛逆罪法》《1702年叛逆法》《1848年叛逆重罪法》规定,下列行为均构成叛逆罪:在国王的领土内发动反对国王的战争;在国王的领土内归附国王的敌人;在国王的领土内或其他地方为敌人提供帮助和鼓励。 而美国《宪法》的第三条第三款中也对叛国罪作了专门定义:发动反对美国的战争,或拥护美国的敌人并给予他们任何形式的援助。 因此,面对是忠实还是背叛祖国这一严峻问题,男女主角不仅面临着伦理两难和伦理道德的拷问,甚至可能还会像爱丽思一样遭受法律的制裁。就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伦理关系而言,格里菲斯和塞西莉娅等人同霍华德属于晚辈与长辈之间的伦理关系,但因为在独立战争中坚持与霍华德不同的政治立场,年轻的男女主角被迫施行“儿子打老子”的忤逆之举,因此还面临着伦理道德的拷问;因为战争,领航人和爱丽思这对恋人变成了敌人。

在小说中,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主导着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伦理关系,而个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反过来也影响着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响。霍华德为了表示对英国的忠诚而同闹叛乱的亲戚划清界限,因此同亲戚形成敌我关系;格里菲斯为了对美国忠诚而陷入对英王的“不忠”和对父亲以及霍华德叔叔的“不孝”;领航人因为背叛了英国而同爱人爱丽思形同敌人,爱丽思因为忠于英国而同情郎分道扬镳,但是爱丽思因为关切情郎的安危而泄露英军的军事机密,因此也间接成为英国的叛逆者。个体与国家、个体与个体两个层面之间的伦理关系相互缠绕,相互交织,不仅形成了纷繁复杂的伦理结,而且也使小说人物伦理身份更加复杂化,导致人物伦理选择困难程度加剧,因此形成了小说的戏剧性冲突和张力。

二、两难的伦理困境

如前所述,北美独立战争使传统的个体与国家、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小说男女主角因此而面临着忠诚祖国还是背叛祖国的严峻伦理道德问题,这形成了小说人物伦理两难的重要特征。

作为亲美反英的标题人物“领航人”,他面临的伦理两难问题复杂而深邃。领航人是地道的英格兰人,但是为了追求自由和权利,他抛弃了英国而投入美国的怀抱。正是领航人的“叛国”行为,才使他深陷伦理两难的困境中。一方面,英国把他当作最恶毒的叛国者和敌人,国人因此常常用恶狠刻毒的语言来诅咒、败坏他的名声。另一方面,他为了美国的独立解放而背叛了英国,但他的行为却一直遭受美国人的质疑。小说开始时,巴恩斯泰伯就对领航人的身份表示怀疑,“我对一个背叛自己祖国的人也不大信得过” ,而格里菲斯在小说中也屡次怀疑领航人的身份,小说结尾处,他对领航人效忠美国的真正目的依然表示质疑,“他是否真的热爱自由,也许很值得怀疑” 。由此可见,领航人虽然对美国革命忠诚,但他一直生活在美国人的怀疑和误解之中,得不到美国人的完全信任。对此他并非毫无怨言,“我的假朋友常常束缚我的脚,但我的敌人却从来没有” 。此外,令他难以承受的是,自己多年相爱的恋人不但不支持他的事业,反而站在敌人的队列中攻击他、批评他。因此,领航人有祖国但被同胞视为叛徒,有爱人却不接受自己,有朋友但不信任自己,他正是在这样无奈和尴尬的处境中孤独着、痛苦着和煎熬着;他的内心世界,犹如波涛汹涌的大海般久久无法平息;小说中他时常流露出孤独和郁郁的神情,这正是其面临痛苦的两难处境时情感的真实流露。

亲美反英的殖民地革命派代表人物格里菲斯和塞西莉娅也遭遇了伦理身份选择的两难困境。格里菲斯的伦理两难困境主要有两层,一是他对祖国英国的背叛行为让他内心纷乱如麻;二是他对长辈霍华德上校“儿子打老子”般的大不敬使他饱受良心的折磨和伦理道德的拷问。首先剖析他的第一层伦理困境。格里菲斯的父亲是英国皇家海军军官,格里菲斯正是在英国皇家舰艇上“受到皇家海军的训练”,他身体里流淌的是英国的血液,现在他却背叛了英国,并且利用在皇家海军军舰上学到的本领,“调转枪口来反对他的君主”,借用霍华德上校的话来说:“这件事是违背天理、大逆不道的,这无异于儿子动手打父亲。” 他内心的痛苦犹如大海那样起伏澎湃,而波涛汹涌的大海也勾起他纷乱如麻的情思,“他想到了美国,想到了他的情人和家园。他脑子里还浮现出一些纷乱朦胧的意象,都混杂交织在一起。” 美国、家园等纷乱的意象在这里具有深远的涵义。“家园”在这个语境中应理解为他的父辈们带着梦想和开拓精神开垦的北美殖民地,而现在他却成为逆贼叛党,要捣毁父辈们建立的旧家园,建立崭新的美国。因此,这些纷乱朦胧的意象以及复杂的情感“混杂交织”在一起,就像翻腾的惊涛骇浪一样,使格里菲斯陷入无尽的痛苦和煎熬中久久不能平静。此情此景下,格里菲斯也饱受一种类似哈姆雷特王子一样的伦理两难困境 。不过,格里菲斯的第一层伦理两难在小说中是通过故事背景的烘托而隐晦地表现出来的。而格里菲斯的第二层伦理困境——“儿子打老子”——在小说中表现得更加直接而深刻。小说告诉我们,格里菲斯年少时曾沐浴在霍华德家族慈爱的阳光下,可是他现在却要挑战传统的长幼伦理秩序,对父亲辈的霍华德老人采取行动,这是大逆不道的,同儿子打老子的忤逆行为无异。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角度看,如果格里菲斯对霍华德采取任何行动,那他势必破坏了伦理禁忌,违背天伦,那他将沦为一个禽兽不如的人,必将招致人们道德的审判,接受过大学教育的格里菲斯对此很清楚,为此他陷入了极端的痛苦之中。因此,当这次海上行动的人质选定为霍华德并且展开行动后,他再次“想起家园和美国,想起了他那持久的青春热情……这些思绪狂热凌乱地交织在一起” 。他为自己此刻的忤逆行为深感愧疚和不安!然而年轻的格里菲斯像《俄狄浦斯王》里的俄狄浦斯一样具有成熟的理性,他“理性成熟的标志,在于他强烈的伦理意识” ,他的伦理意识表现为他对伦理禁忌的竭力遵守。在小说第十九章中,当他们准备对霍华德的府邸展开行动的时候,他对霍华德心存恻隐之情:“我宁肯蹲监狱,也不愿意把霍华德上校安宁的住所搞得鸡飞狗跳,鲜血横流。” 然而当军人的身份决定他别无选择,只能对霍华德上校采取果断的行动时,他乔装打扮成水手,潜入霍华德的府邸,而并非贸然采取导致流血牺牲的公开行动。笔者认为,这一行动部署是在面临伦理两难时所采取的一种折中的策略,其根本出发点是竭力遵守伦理禁忌。

同格里菲斯一样,他的恋人塞西莉娅也面临着是维持父辈们建立的旧家园还是创建美国新家园,以及是孝顺叔父还是做忤逆之子的伦理两难问题。虽然住在英国,但她却人在曹营心在汉,偷偷向格里菲斯等人泄露居住地的布防情况,时时不忘回到美国的家园,为“国家出力,和她的勇敢的儿郎们一起共同奋斗,把侵略者赶出她的国土” 。若要重返故乡,则必须赶走英国殖民者,这意味着要对抗自己的亲叔父——一个忠实的保皇党人,这不仅不忠,而且不孝,更大逆不道,是违犯伦理禁忌的。她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因此当巴恩斯泰伯等人采取行动占领霍华德的府邸时,塞西莉娅对叔父的安危担忧不已。由此可见,在究竟选择做一名殖民地勇敢儿郎还是做一名忠于英国、孝顺长辈的贵族时,她也陷于对君主的“不忠”与对叔父的“不孝”的双重伦理困境中。

而作为亲英反美的殖民地保皇派代表,霍华德上校在选择效忠英国还是支持北美独立解放事业时,也深陷伦理两难的泥沼中。一方面,他是殖民地的托利党和贵族,对英王效忠是他的政治职责所在。因此,为了表示他对英王的忠诚,他不惜“丢掉差不多一半的财产”,“永远抛弃了美国” 而搬回英国居住。值得说明的是,与霍华德上校对英国极度忠诚截然相反,英国却对他态度极其冷淡,而且还表现出十分的不信任。霍华德上校背井离乡去英国,却被迫租住到英国本土一个岛屿上荒废的修道院里,“像一个行走在异邦之人” ,在自己的国家里变成一个“陌生人” ,这说明英国对从殖民地回来的霍华德上校在政治上不信任,而孤岛上的修道院生活正好象征着英国对霍华德上校的一种惩罚性的流放。为此,塞西莉娅控诉了英国的冷漠,诉说了叔父的不幸遭遇,“英格兰对待从殖民地回来的儿女态度冷淡、傲慢、不信任,就好像一个嫉妒心重的后母对前夫的子女,总是不轻易施加恩宠的” 。面对英国如此冷酷对待自己炽热的爱国行为,难道霍华德上校对此毫无怨言?在第十二章中,当谈到英国的自由精神时,他表达了对英国的不满:“国会的暴政和压榨使殖民地土地荒芜,人民沦于贫困的境地,把自由这个神圣的名字也亵渎了。” 可见霍华德对英国并非忠心无二。另一方面,霍华德上校虽然“不义抛弃了他的祖国” ,但他对北美殖民地仍然怀有深厚的眷恋之情,而且他对殖民地的叛乱行为也充满复杂的情感。虽然他把殖民地人民称为叛乱分子,并咒骂格里菲斯等人是“背叛国王和祖国的逆贼”,是“破坏分子” ,但他仍然说,“这些人虽说是叛乱分子,但也是我们的同胞” ,他甚至对殖民地人民也不乏积极的评价:

我得为殖民地居民说几句公道话,他们近来的行为很果断,那个领头造反的绅士在这场灾难中显得很有魄力,因此在我们当地人中间享有盛誉。他是个小心谨慎,品行端正的青年,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有教养的人,是的,我从来不否认,华盛顿先生是一位很有教养的人物。

霍华德上校对殖民地居民和华盛顿的高度评价,在一定意义上表达了他对美国独立革命的积极评价和拥护。因此,爱德华上校在选择是效忠英王还是支持北美独立革命问题上其内心是矛盾的,这加剧了他伦理选择的困难程度。

亲英反美的另一代表人物爱丽思在选择究竟是做一名忠实于英王的贵族,还是做叛国者领航人的妻子时,同样也遭遇伦理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她的英国保守贵族身份决定她在政治上必须忠诚于英国,必须坚定地站在殖民地叛乱分子的对立面。然而另一方面,她对“叛国者”领航人深深的爱恋使她左右为难:追随爱人的步伐意味着彻底背叛英国。面对情感和忠诚的问题,她被迫选择了保守的立场,选择同领航人分道扬镳,这是何等伤感和无奈的事!不过,表面上她虽然对英王表示忠诚,但背地里却把英军围攻殖民地海军将士的消息告诉了领航人,而且她还对殖民地充满无限的憧憬:

我听说上帝对美国这块土地慷慨施惠,毫不吝惜,他赐予她适宜生长五谷蔬菜的多种地域,他在那里是宽猛相济,既表现了他的力量,也显示了他的慈悲……听说那会是一块广袤的土地,能激发起人们的各种各样的热情,能使每一种感情都有所寄托。

因此爱丽思也是在忠臣和叛国贼的伦理身份的两端摇摆不定:一边难以割舍对英国的情怀,一边对美国无限憧憬;一边是爱人,一边是敌人;一面是忠臣,一面是叛臣,究竟何去何从?小说第二十八章中爱德华与爱丽思关于忠诚和背叛的对话直接反映了爱丽思复杂而矛盾的心理,“我也不希望他们死,更何况那些与我属于同一个家族的后裔呢” ;后文紧接着把美国和英国的关系同押沙龙与大卫王、犹大和圣徒的关系做了对比,言下之意不言而喻:英美本同根,相煎何太急!正因为爱丽思、格里菲斯和霍华德等小说主角认识到英国和殖民地之间的亲缘关系,才使得他们陷入伦理两难的困境中左右不是。

三、美国身份之争的历史隐喻

小说人物共同遭遇的伦理两难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倘若把这个两难问题置于美国建国前宗主国英国和殖民地关于殖民地的属性和地位的思想论争的历史语境中,就会发现,《领航人》对人物的伦理身份问题的探讨,实质上是对英国和北美殖民地双方对殖民地究竟是继续忠实于宗主国英国,还是脱离母国独立这一历史语境下所面临的身份问题的历史再现,而小说人物伦理身份的最终确立,实质正是殖民地人民构建美利坚民族身份的历史隐喻。

独立战争之前,围绕宗主国英国同北美殖民地的关系,围绕北美殖民地的属性和地位,宗主国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人民进行了激烈的思想和政治论争,并形成了矛盾的观点。首先分析宗主国英国内部的对立观点。对于反美派来说,英国是北美殖民地的母国,而殖民地人民是母国的臣子和仆人,必须从属并忠实于英国,因此,在反美派看来,殖民地的造反叛乱无异于儿子打老子,是大逆不道的叛逆行为。不过,在英国议会的内部也有一个同情和支持殖民地反英立场的群体 。其次,北美殖民地人民内部对是否继续效忠于母国英国这一关系自己身份的问题也同样存在着争议和矛盾。当时,就是否需要脱离英国母体,殖民地人民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殖民地的保皇派希望继续效忠英王,继续保持英国臣民的身份,例如托利党典型代表托马斯·哈奇森、丹尼尔·列奥纳多、乔纳森·鲍彻等人均持这种保守立场 ,约瑟夫·盖洛韦甚至相信,殖民地居民只有服从英国权威,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 。与殖民地保守派相反,激进派则认为殖民地是独立的,它不附属于英国,换句话说,殖民地和英国不是母国与臣属的伦理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激进派希望通过战争赢得美国独立,例如著名政治家塞缪尔·亚当斯深知“美国就是建立在叛逆的基础之上” ,著名政治家和演说家帕特里克·亨利为了呼吁美国独立而发出了“不自由,毋宁死!” 的疾呼,托马斯·潘恩在战斗檄文《常识》中也痛斥保守派,并发出铿锵有力的战斗呼号“既然抵抗才有效力,那么为了上帝,让我们实现最后的分离” ,而最终吹响北美殖民地从宗主国完全独立出来的号角的是《独立宣言》的发表,宣言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由于宗主国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人民对殖民地的属性和地位的不同认识,这势必导致殖民地人民陷入身份认同的危机。在这样的危机中,必然酝酿着革命的火苗,正如小说《领航人》中对大海的描写那样,大海“隐伏着危机”,“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一样” 。由此可见,美国独立之前的伦理环境,是理解小说《领航人》的主题和历史价值的关键。诚如聂珍钊教授所说,“对文学的理解必须让文学回归属于它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客观的伦理环境或历史环境是理解、阐释和评价文学的基础,文学的现实价值就是历史价值的新发现”。 由此可见,《领航人》关于人物的伦理两难困境的探讨,实质上是关于美国建国前美利坚民族的身份问题的艺术再现和历史隐喻。独立战争的胜利打破了英国同北美殖民地之间母子或主仆的伦理关系,使北美殖民地从英国的附庸变成了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而殖民地人民则由“英国的臣民”变成了独立的“美国人”。小说人物的伦理身份在独立战争中得到确立,而美利坚民族身份也通过男女主角的婚姻得到象征性的体现。小说最后一章,两对恋人格里菲斯和塞西莉娅、巴恩斯泰伯和凯瑟琳最终走进婚姻的殿堂,两对年轻的男女变成两对夫妇,这是霍华德上校同意的,牧师也在船上为他们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两对新人的婚姻具有丰富的政治文化内涵。第一,他们的婚礼由牧师主持,这标志着美利坚民族的身份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同时婚姻也孕育着美国的希望。第二,美利坚民族的独立身份是获得保皇派承认的。因此,小说中两对男女的婚姻是同美利坚民族身份的确立紧密联系的,正如学者派克所说的那样,“当霍华德的侄女嫁给美国人,小说开始展望未来” 。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婚姻展望美国的未来,通过婚姻孕育美国新的希望,这一婚姻的结晶就是美国的诞生。小说的最后,作为霍华德上校遗产的继承人,塞西莉娅和格里菲斯继承了霍华德上校的全部产业,这使得这对年轻的美国夫妇过得十分阔绰。这一细节对理解美利坚民族身份具有丰富的含义。首先,虽然美国建立了,确立了新的、独立的身份,但美利坚民族身份里糅合了英国的血液,同英国具有浓厚的血缘关系。其次,塞西莉娅和格里菲斯共同继承了贵族霍华德上校的财产,这里的财产指代英国的制度、文化、价值观等。因此,美利坚民族的身份里不仅有美国自身的血脉,而且有英国的血脉,英美两国依旧血脉相承。

四、伦理身份重构

独立战争的胜利和美国的建立改变了英美两国之间之前的主仆或母子的伦理关系,使两者之间变成了独立的、平等的关系。正是在促使新旧伦理秩序和伦理观念更替的独立战争中,小说人物的伦理观念和伦理身份得以转变。

独立战争的胜利不仅使亲英反美的霍华德上校凤凰涅槃般获得新生,而且使他的伦理观念发生了转变,这为他伦理身份的转变——从美国的背叛者转变成美国的支持者和拥护者——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霍华德伦理观念的改变以及伦理身份转变的可能性在小说中主要通过三个情节来体现。其一,他对包括华盛顿在内的殖民地人民的积极评价以及对英国对殖民地苛政的不满,前文已作过论述,故不再赘述。其二,他死亡前的深刻忏悔。从前他一直把格里菲斯等人视为乱臣贼子,现在他觉得愧对格里菲斯,在临死之前深深地忏悔说:“我们互相之间的了解还不够——我想我把你和克里斯托弗·迪伦先生都看错了;说不定我也没有正确理解我对美国应尽的责任。” 作为垂死之人,他认为他误解了积极正义的格里菲斯,迷信了伪善邪恶的迪伦;认为他没有尽到对美国应尽的责任,即没有正确理解自己应该是一名“美利坚人”,而不应是“英国人”。在临死之前,霍华德上校认识到美国革命的正义性以及自己的错误,对美国革命的胜利,他认为是天意,“这次叛乱要成功似乎是天意”,美国革命的胜利“无疑是符合上帝他自己的高深莫测的意旨的” 。既然美国革命符合上帝的意旨,那作为上帝的虔诚子民,霍华德上校对美国的建立必定支持和拥护。其三,霍华德的死亡。从某种意义上讲,霍华德的死亡不仅使他同殖民地人民达成了和解,他的死亡也为他的伦理身份的转变和重新确立增添了无限的可能性,因为死亡在基督教里象征新生,我们有理由相信,霍华德将浴火重生,肉体、思想和灵魂都将彻底脱胎换骨。

同积极向善、浴火重生的霍华德上校形成鲜明对比,殖民地保皇派的另一代表人物迪伦则从一个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遵守道德规范的人蜕变成一个缺乏理性、灵肉背离、善恶不分的小人。迪伦是塞西莉娅的表亲,他是学法律出身。法律的责任是伸张正义、除暴安良和维护社会公正秩序,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一个在北美殖民地土生土长、受过法治精神严格熏陶、立志于维护正义、自由和公平之法治精神的人,迪伦对英国对殖民地的苛政和压迫的境况竟然熟视无睹,对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沉重赋税竟然不闻不问,对殖民地人民捍卫殖民地的自由和权利的呼声竟然置若罔闻,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不但没有为国家建立尽到应尽的基本责任,反而充当英王的忠实奴才,助纣为虐,通风报信,参与了镇压海军将士的恶行,使汤姆长子、蒙孙舰长和爱德华上校牺牲了。他是个手上沾满了美国将士鲜血的刽子手。因此,我们可以说迪伦是非不分,善恶不辨,毫无伦理意识可言。聂珍钊教授在《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一文中探讨伦理选择时阐述了批评术语“斯芬克斯因子”的两个组成部分——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相互关系:

在这两种因子中,人性因子是主导因子,其核心是理性意志。人性因子借助理性意志指导、约束和控制兽性因子中的自由意志,让人弃恶从善,避免兽性因子违背伦理。但是,一旦人身上失去了人性因子,自由意志没有了引导和约束,就会造成灵肉背离。

因此,从文学伦理学意义上讲,迪伦身上体现了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灵肉背离的特征,因为他虽然受过良好的法律教育,但缺乏理性,不能分辨善恶,没有伦理意识,也没有灵魂,是一个受自由意志支配的人,与野兽无异;他不仅从事“背信弃义的勾当” ,成为镇压革命者、阻碍进步的反动派和刽子手,而且还“亵渎神明” 。迪伦从一个立志于维护社会正义的人蜕变为一个反动派,从殖民地土生土长的人蜕变成殖民地的头号敌人,因此小说的道德立场决定迪伦别无选择,最终只有葬身鱼腹。

领航人的伦理身份的确立和转变过程充满着矛盾性。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领航人神秘莫测,从头到尾,领航人的真实身份都是一个谜。领航人究竟是谁?其实,领航人的形象源自美国的海军英雄约翰·保罗·琼斯(John Paul Jones,1747—1792),琼斯在英美海战中第一次赢得了胜利,从此名声远扬大西洋两岸。 从故事情节来看,对领航人的描绘几乎都是海军英雄约翰·琼斯的英雄历史再现,例如爱丽思称他为约翰,以及提到他得到法国国王的勋章等。然而在小说中,领航人的伦理身份是矛盾的、不清晰的,其真实身份也像一团迷雾。小说为何要塑造一个矛盾的英雄形象呢?学者伊格利亚斯(Luis Iglesias)认为领航人身上展现的是爱国的理想主义和美国航海活动中的自私自利性的矛盾。 其实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来分析这个问题,似乎更具有说服力。从前文分析可知,领航人是一个为捍卫神圣的自由而战的英雄,但他却遭受祖国人民的唾弃,也得不到爱人的理解和支持,甚至连他的美国朋友都质疑他对美国革命的忠诚。美国人对他的质疑是不无根据的,因为当格里菲斯问到领航人参加战争的目的时,他回答说:“年轻人,这里面有荣耀,如果付出的代价是冒险的话,那获得的奖赏就是名声”,“所有为之而奋斗的人的英名,都将流芳百世”。 这说明他参战的目的不是出于真正热爱和平和自由,而是为了个人声誉,就像希腊神话中的阿基里斯一样,参加特洛伊战争是为了千古留名,更像是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为了名利,对前途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不惜举起复仇的臂膀反对自己的祖国。因此,领航人复杂的伦理身份使得他在世人的眼中是一个背叛祖国、背信弃义的小人,因而得不到大家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因此,既然大家都接受不了他的伦理身份,那小说有必要为他重设一个新的伦理身份,以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和理想读者对积极的道德形象的期待。那他最后的伦理身份究竟是什么呢?小说结尾处对此做了清楚的说明:“因为如果说他的业绩是以为这个自由合众国的事业奋斗开始的,它却以替一个专制暴君效力而告终!” 换而言之,如果领航人之前是一名捍卫自由和权利的勇士,那现在他却蜕变成一个为了追逐个人名利而不惜“断绝与至爱亲朋的联系,别妇离雏” 、不惜背叛祖国甚至盲目地为专制和暴政服务的叛国贼和伪善小人。既然领航人不是为了真正的自由而战,那么以自由作为核心价值的美国就不能作为领航人的栖身之所,也不能成为他的精神家园。因此,小说最后假借格里菲斯之口,对领航人的伦理身份表示了质疑和否定,认为其是不体面的、不光彩的,“即使他青年时代受到较好的教养,使他具备更好的资格谦逊地接受后来所得到的那些荣誉,在传给他所改土归依的同胞的子孙后代的名人录上,他的名声也不会更加显赫了!” 更进一步说,小说最后对领航人所作的消极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库柏对美国历史人物约翰·琼斯的矛盾态度。历史上,琼斯后来离开了美国,投向了沙俄的怀抱,最后客死在俄国。库柏对琼斯的做法可能无法苟同。因此,领航人伦理身份的蜕变在一定意义上表达了库柏对历史人物约翰·琼斯的矛盾和保守的态度,因此他在小说中让领航人戴上神秘的面纱,并选择“不将秘密公开” 。虽然不公开领航人的真实身份这一行为本身也许有历史原因或者其他因素 ,但在一定意义上库柏为领航人设立了一个有别于历史“英雄人物”的伦理身份。笔者以为,库柏这样设置的目的可能是想强调,如果一个人不分伦理,不辨善恶,分不清真正的民主和暴政,那这个人就是一个没有伦理道德之人,最终必将遭受人们道德的审判,因此小说结尾处格里菲斯对领航人的质疑和否定,正是库柏的道德立场的鲜明反映。

总而言之,《领航人》关于人物的伦理身份及其所导致的两难困境的探讨,本质上是关于美国建国前美利坚民族身份问题的艺术再现和历史隐喻。北美独立战争摧毁了英国同北美殖民地之间旧的母子或主仆之间的伦理关系,代之以新的独立、平等的关系,北美殖民地混乱的伦理秩序因此得以重建。聂珍钊教授对文学作品中的伦理混乱情节有着独到的论述:“如果伦理混乱最后归于秩序或重建了秩序,则形成喜剧文本或悲喜剧文本。”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领航人》既是一部美利坚民族和国家诞生的喜剧,同时也是民族国家诞生的历史文本,而小说中追求独立自主精神的男女主角,既为以自由和权利为核心价值观的美利坚民族身份做了最好的诠释,也为美利坚民族树立了忠于祖国、热爱家园和崇尚自由等道德形象。 acdBWVy31jVpxrzLMsykZcv6hF8wv5xx1R5GWbHKg1S1/dXk/2zV4OS0/g40Vx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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