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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朋友三篇

鲍尔吉·原野

虫子澄澈

小青虫有跟菜叶同样的质感,浅绿,更多是水样的绿。真羡慕青菜能派生出这样的小虫。如果菜青虫不是菜叶的子女的话,也是它的亲戚,血缘很近的亲戚。

有的人对菜青虫吃菜叶子感到愤怒,我不知道这样的愤怒从何而来。世界上无论有多少样山珍海味,小虫子吃到的只有菜叶。它跟菜叶是共生关系,相当于吃它妈妈的奶,你生什么气?一只小虫子能吃多少菜叶子?尽其一生,也吃不下一片菜叶子。

菜青虫不吃法式牛排,也不吃宫保鸡丁,即使你掏钱请它去吃它也吃不下。如果把它放在一盘子宫保鸡丁上,它以为是受刑,熏也熏死了。只有人类吃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不会死,什么生蚝、海胆、燕窝。如果拿这些东西强制喂食牛羊,一定会喂死它们。

小青虫在菜叶子上爬行,它这辈子不想离开菜叶而去其他地方,最可庆幸的是它没理想,菜和其他虫子也没强加给它什么理想。它只在菜叶子上爬,吃吃菜、喝喝露水。太阳照得暖和时睡睡觉,就这些。它听从老天爷的安排,用流行的话说叫“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没在菜叶上爬过其实不知道菜叶并不好爬,菜的绿叶部分如同泡泡纱,在上面匍匐很磨肚子。虫子的大床是一张青玉案,饿就吃这张床。虫子把菜叶咬出斑斑点点的小窟窿,正好透点凉风。如果人也躺在菜叶子上,就太没意思了。人还是去自己的房子里待着吧,他们身上的颜色跟菜叶子对不上。

菜青虫从菜叶上爬过来,像菜叶活了——菜叶卷起一滴清水,然后爬动,这不就是小虫吗?捏过一只青虫看,它通体澄澈,看上去比人干净无数倍。它没有腰椎(也没腰脱)这类东西。是的,它只是一包清水。小虫子吃菜叶长大,身上除了水还能有什么呢?上帝赋予菜青虫的爬行速度是每秒一微米。这个速度怎么能保证它这个物种不灭绝呢?它没被灭绝的原因在于:第一,它不好吃;第二,它不是蛋白质;第三,它不是药材,尤其不是中药材;第四,有伪装色;第五,耐饥渴;第六,有剧毒;第七,攻击力强。小虫子具备了其中四项,可以勉强活着。但免不了被鸟儿吃掉。然而,最可怕的不是鸟儿。上帝不会在安排鸟儿吃虫子的同时又安排老虎、狼和狐狸都去吃虫子。那样有多少虫子也不够吃。比虎狼更冷酷的是农药。

小虫子没有胃肠肝肾这类复杂器官,也没脑子。其实不是所有生物都需要脑子。本能足以让一条命活下去,该经历的苦难不是有脑子就可以回避的。

我看一些人一辈子没活好,是因为脑子没用对。小虫子想长脑子也没地方长,它身体里到处都是来自菜叶里的水。风从它身上吹过,它以为下了雨。雨浇在它身上的时候,它以为自己钻进了湿润的菜帮里。小青虫在菜里生活了一辈子,并不知菜叫“菜”。它以为菜是一个星球,夜里可以在天空发光。菜叶的大地碧绿无垠,除了小虫,竟没有其他主人。菜叶被风吹动卷起来,小虫认为那是大海掀起的波浪。小虫爬行,失足掉进菜心里,它才知道嫩黄的菜心比菜帮更可口。菜青虫吃到菜心后,套用人类表决心的话说,叫“下辈子还要当小虫”。

《护生画集》之盥漱避虫蚁

盥漱避虫蚁,亦是护生命。充此仁爱心,可以为贤圣。(学童补题)

大雁在天空的道路

大雁不乱飞,如果你的记忆和观察力足够好,会看到大雁在天空沿着一条道路飞行。仿佛这条路的两旁栽满了高高的树木,大雁准确地从树木中间穿过而不会碰到枝叶。天空的道路会转弯,大雁也随之转弯,这条路的宽度刚好是雁阵的宽度,大雁们不疏落也不拥挤地从上面飞过。

大雁飞过后,我们看它们飞过的天空一无所有。这说明我们的视力有很大的局限性,眼睛还没有进化到看见所有事物的程度,暗物质只是人类想见还没见到的物质之一。但人见到眼前的一切已经够了,这些已经足够人类应付了。在大雁的眼里,天空上的河流湍急流淌,天上长着人类看不见的庄稼与花卉,这些植物不需要土,它们的根扎在云彩上。天上的花卉见到哪个地方好,就飘下来待一夏天。我听新疆的人说,他们看见一片山坡上长着好看的、不知名的花,第二年就见不到了。这事很简单,这是从云彩上飘下来的花,第二年去了别的地方,比如去了伊朗,但我没告诉这个新疆人。如果你告诉他真相,他反而以为你是骗子。

大雁飞过时,我多希望它飞慢一点,让我看清它笔直排列的橘红脚蹼和翅膀上精致的羽毛,好像它偷着藏起了许多18世纪西方作家的笔。大雁排成倒“V”字从我头顶飞过,仿佛是一艘看不见的潜水艇激起的浪花。然而头顶掠过的是大雁白白的躯干和黑褐色的翅膀。它的翅膀伸得那么宽,好像去抱一捆抱不动的干草。好笑的是它双翅边缘的羽毛向上挑起来,如乐队指挥伸出食指指示哪一件乐器节奏快了一拍。雁阵飞走后,天空寂了,也没有传来大雁才听得到的波浪和树叶的喧哗声。雁阵飞得那么远,阵形仍然不变,仿佛地面站满了检查它们队形的检察官。大雁快变成黑点时,云彩跑过来模仿它们飞行,但没有队形,也没有橘红脚蹼和向上挑起的翅羽。云彩不过是浑浑噩噩的群众,它们从众,自己并不知飘向哪里。云彩还喜欢乱串门,这一片云无由地钻进另一朵云中。妇人絮棉被常常揪一朵棉花絮在这里,揪一片絮在那里,絮在棉花薄的地方,仿佛是揪云彩。

在河岸行走的大雁比鹅还笨。它们的双脚站立还勉强,走路如同陷入淤泥里。你想不到这么笨的大雁飞起来那么好看。那双笨拙的、橘红色的双脚终于可以不走了,像两支笔插在笔架里。飞行的大雁,伸出长长的脖子,仿佛等待有人给它们挂上不止一枚勋章。大雁知道,世界不是走的,而是飞的。没有谁能走遍全世界,却可以飞到。大雁在飞行中看见丑恶的拿着猎枪的人变得渺小,它看到蔚蓝的湖水向身后退移,比退潮还快。在大雁眼里,山峰并不高耸,如披着袈裟的僧侣在地上匍匐。细细的小河巧妙地绕开山峰,找到了山坡上的花朵。

大雁永远在队伍当中。六只大雁一起飞行,十二只大雁一起飞行。大雁从来不像麻雀那样偷偷摸摸地独自飞行。夜里雁群睡觉,老雁站岗。在天上飞翔,老雁用叫声招呼同类。雁的家族,一定和和睦睦。蒙古人把鸿雁亲昵地称为鸿嗄鲁,视如亲戚。鸿雁守信,每年某月某日来到某地,从不爽约。蒙古人看到走路歪歪扭扭的鸿雁又来了,带来了小鸿雁。它们在天空排成雁阵,仿佛是礼兵的分列式。蒙古人看到这些鸿雁喜笑颜开。

为写这篇小文,我打开百度寻找大雁的照片。看到它们可爱的、充满礼仪感的样子后,又看到了百度百科的第二篇文章:“大雁的吃法。红烧大雁……”这让人沮丧极了。我在沈阳航空博物馆附近看到一家饭馆挂的招牌即是“炖大雁”。鲁迅假狂人之口,说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人的历史何止于吃人,还吃可以吃进嘴里的、有肉的一切生物。人的祖先在饥馑年代可能都吃过人。这种基因多多少少总要遗传下来。在法治时代,吃人不可得,便吃雁、吃猫、吃狗、吃蛇,吃其化学成分为蛋白质的血肉之物,而不管那些动物是否友善与可爱。达尔文说人类是进化而来的,我见到一些人之后立刻怀疑这个学说,人是进化来的吗?好多人并没进化过,一直是野兽。他们是怎样逃脱了进化又衣冠楚楚地领到人的身份证呢?用我老家的话说:“他妈怎么生出这么个玩意儿呢?”

《护生画集》之远征

南北路何长,中间万弋张。不知烟雾里,几只到衡阳?(唐陆龟蒙《雁诗》)

牧归

在伊胡塔草原那边,夏天发了水。水退了,在地面盈留寸余。远望过去,草原如藏着一千面小镜子,躲躲闪闪地发亮,绿草尖就从镜子里伸出头来。马呢,三五成群地散布其间。马真是艺术家,白马红马或铁青马仿佛知道自己的颜色,穿插组合;又通点缀的道理,衬着绿草蓝天,构图饱满而和谐。

这里也有湖泊,即“淖尔”。黑天鹅曲颈而游,突然加速,伸长脖子起飞,翅膀扑拉扑拉,很费力,水迹涟涟的脚蹼将离湖面。我想,飞啥?这么麻烦,慢慢游不是挺好吗?

湖里鱼多,牧民的孩子挽着裤脚,用破筐头一捞就上来几条。他们没有网和鱼竿。我姐笑话他们,说这方法多笨。我暗喜,感谢老天爷仍然让我的同胞这么笨,用筐和脸盆捞鱼。我非鱼,亦知鱼之乐。

这些是我女儿鲍尔金娜从老家回来告诉我的。

在我大伯家,有一只刚出生7天的小羊羔。它走路尚不利索,偏喜欢跳高。走着走着,“嘣”地来个空中动作,前腿跪着,歪头,然后摔倒了。小羊羔身上洁白干净,嘴巴粉红,眼神天真温驯。有趣的事在于,它每天追随鲍尔金娜身后。她坐在矮墙上,它则站在旁边。她往远处看,它也往远处看。鲍尔金娜怜惜它,又觉得它好笑。

小羊羔每天下午4点钟停止玩耍,站在矮墙上“咩咩”地叫。它的母亲随羊群从很远的草地上就要牧归了。天越晚,小羊羔叫得越急切。

这时,火烧云在西天逶迤奔走,草地上的镜子金光陆离。地平线终于出现白茫茫的蠕动的羊群,它们一只挨一只低着头努力往家里走。那个高高的骑在马上的剪影,是吾堂兄朝格巴特尔。

羊群快到家的时候,母羊从99只羊的群中蹿出,小羊羔几乎同时向母羊跑去。

我女儿孤独地站在当院,观看母羊和小羊羔拼命往一起跑的情景。

母子见面的情景,那种高兴的样子,使人感动。可惜它们不会拥抱,不然会紧紧抱在一起。

小羊羔长出像葡萄似的两只小角。那天,它在组合柜的落地镜里看到自己,以为是敌人,后退几步,冲上去抵镜子。大镜子哗啦碎了,小羊羔吓得没影儿了。这组合柜是吾侄保命(保命乃人名——作者注)为秋天结婚准备的。保命对此似不经意,他家很穷,拼命劳作仅糊口而已。但镜子乃小羊羔无知抵碎的,他们都不言语。

我嫂子灯笼(灯笼也是人名,朝格巴特尔的老婆)对小羊羔和鲍尔金娜的默契,夸张其事地表示惊讶。在牧区,这种惊讶往往暗含着某种佛教的因缘的揣度。譬如说,小羊羔和鲍尔金娜前生曾是姐妹或战友。

鲍尔金娜每天傍晚都观察母羊和小羊羔奔走相见的场面。这无疑是一课,用禅宗的话说是“一悟”。子思母或母思子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这道理在身外的异类中演示,特别是在苍茫的草地上演示,则是一种令人怅然的美。

《护生画集》之跪乳

仁宗一日晨兴,语近臣曰:“昨夕因不寐而甚饥,思食羊烧。”侍臣曰:“何不降旨取索?”曰:“比闻禁中每有取索,外面遂以为例。诚恐自此逐夜宰杀,以备非时供应。则岁月之久,害物多矣。岂可不忍一夕之馁,而启无穷之杀也。”时左右皆呼万岁,至有感泣者。(《东轩笔录》)

●鲍尔吉·原野,蒙古族,作家,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出版长篇小说、散文集、短篇小说集90多部。作品获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人民文学奖、百花文学奖、蒲松龄短篇小说奖、内蒙古文艺特殊贡献奖并金质奖章、赤峰市百柳文学特别奖并一匹蒙古马,电影《烈火英雄》原著作者。作品收入大、中、小学语文课文。作品有西班牙文、俄文译本。全国无偿献血获奖人,沈阳市马拉松协会名誉会长。

人类是我唯一非常恐惧的动物。

——萧伯纳(英国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xdGQ0lrs49bOQ5gWbyVY9iJqebXs9bb4uLppG0M6MLEv8MWsZMIGTEFTgS1wbz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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