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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JD中不要出现这些内容

优秀的JD能吸引更多企业需要的人才,努力提升JD曝光量的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禁区”千万不要碰。

一、歧视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每个招聘官都必须正视招聘歧视的问题,就业歧视不仅触碰了文明的底线,也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很多知名公司都曾因为就业歧视的问题而受到社会的谴责。

所以在JD中,千万不要出现任何可能引起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人、户籍或地域歧视误解的字眼,如“仅限女性”“仅限本地户籍”等,甚至连“211/985”这样的要求,也会涉嫌学历歧视。

除此之外,婚育状态及五险一金等信息,除非是有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福利(如15天年假),否则尽量不要写在JD里。

二、虚假信息

为了吸引优质候选人加盟,在JD中写入虚假或夸大其词的招聘信息,也是不可取的。

一方面,这种行为对招聘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为一旦候选人发现公司的实际情况与JD中描述的不符,他们大多会选择马上离开;另一方面,虚假广告也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YUYlSFxRMm7OB7TdYJo+BxYf+q9YshRSqfHWI0c0eYuZf45tIG6al0sh/6gqom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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