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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全书思路和章节安排

基于上述理论思考和历史视野,本书将从民族形式建构这个角度对1940—1970年代当代文学实践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这一考察的特点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民族形式的四个层面

首先是对民族形式这一范畴的理解方式。民族形式作为一个表述范畴,出现在1939—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左翼文艺界的论争过程中,但本书并不将其视为一个短时期概念,也不将其仅仅视为一种文学形式的建构,而认为1940—1970年代(由于毛泽东在这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影响,海外中国学研究也将其称为“毛泽东时代”)的当代文学实践,事实上都内在地包含着如何理解一个核心问题即中国/社会主义的主体性、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文学的叙事形式构造这三者的统一。可以说,民族形式建构是在四个层面上同步展开的。

第一个层面是在民族主义政治层面理解的中国主体性。这涉及在全球冷战结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及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中,中国作为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地缘政治主体的文化特性如何构造。这一全球史或区域史层面的考察,虽然不是文学的民族形式书写必然涉及的内容,但却是民族主体性塑造的基本历史机制,需要成为分析文学总体性机制的必要构成部分。

第二个层面是在国家政治主体塑造和社会动员层面,始终与大众化、群众化、普及等问题相关的人民文艺构想。这一方面表现为人民(工农兵)这一政治主体的塑造,另一方面则涉及如何创造一种比现代文学的“国民文学”普及面更广、接受程度更高的文学形态。正如毛泽东将新民主主义界定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三个层面,这里的民族化、人民化(工农兵化、无产阶级化)、大众化毋宁是三位一体的问题。不过,人民文艺(或工农兵文艺)对民族文化(以旧形式、民间形式、地方形式与方言土语为主要形式)的涵纳和对民族性风格的强调,突出的核心是人民性,从而使自己与封建主义的正统文化(或“糟粕”)区分开来。

第三,除了政治层面的民族主义政治和文化实践层面的人民动员之外,当代文学事实上也与中国漫长的古典王朝国家历史形塑的政治、社会、文化传统,形成了一种或许并非自觉的对话关系。比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想象在具体小说的叙述中常常与古典中国社会传统中的“公”有着密切关系,比如乡土中国社会人伦关系如何影响当代文学对社会主义政治理想及其伦理关系的理解,又比如传统中国的国家想象与文化惯习如何被无意识地纳入到对当代中国与文学的具体构造过程中……特别重要的是,关注民族文化传统如何影响了当代中国文学,常常意味着要特别关注那些沉淀在当代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惯习和共同体记忆在文学叙事上的呈现。考虑这样的问题,就需要打破那种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的两分法,而在一种长时段的文明地理视野中,考察潜在地制约着当代文学与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因素。

第四个层面则关注民族形式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文本叙事形态。自1930—1940年代之交的民族形式论争起,文学形式的民族性往往指涉一些具体的要素,如民间形式、旧形式、地方形式与方言土语等。而在不同作家及其文学实践中,书写与构建这些要素的文学实践方式会有较大不同。因此,不仅需要对作为想象的共同体的文学形式所涉及的历史与理论问题展开探讨,更需要将相关讨论落实到作家个案、文体类型、文本形态的具体分析中,意识到民族形式书写的丰富性与复杂性。也正是从文学形式的具体分析出发,民族形式的意识形态内涵才能得到更充分也更深入的揭示。

(二)跨学科视野中的文学研究

与上述对民族形式这四个层次的理解相关,本书考察的第二个特点,是尝试在一种跨学科视野中分析文学问题。也就是,并不将文学问题仅仅视为文学的问题,而将文学问题与特定历史阶段中中国社会置身的全球结构、跨国性的国家关系体系结合起来进行考察。文学的问题、文化体制的问题、国家建构的问题、冷战的历史结构问题和第三世界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问题等,虽然处在不同的领域层级上,但它们之间并非没有关联,相反应该说,文学问题必须置于这样的层级性历史结构关系中,才能得到更深入的理解。特别是,民族形式问题所关涉的中国主体性,如果不纳入跨国性的历史视野,是难以理解的;但这种理解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民族主义政治诉求的主观层面,而需要分析跨国性的关系结构如何、怎样制约民族性构建的具体方式,特别是其将哪些因素指认为“民族的”等。可以说,对文学问题的讨论总是需要放在更大的历史结构关系中才能呈现其构造过程和方式。

本书对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问题的研究,较多地吸取了民族—国家理论、社会人类学研究、批判性社会理论、全球史和文明史研究等领域的较新研究成果,并希望与文学研究融合起来。这种较为宽广的研究视野,力图打破文学研究“内部”与“外部”的简单区分,也打破人文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分界,而将文学理解为一种社会性的文化政治实践行为,侧重在作家创作、文本叙事、文学体制、社会关系、国家建构、国家关系体系等不同层面建立起层级性的历史关系。

不过,强调民族形式问题的不同层次和历史结构关系视野中的文学定位,容易使讨论流于空泛,而忽略具体的也是独特的文学实践自身的丰富性与复杂性。特别是,当代文学史上的民族形式问题常常隐含或包容在阶级、社会主义等政治议题之下,并没有被作为自觉的理论问题提出来讨论。可以说,民族形式问题常常被视为一个附加的形式问题而做了自然化的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民族形式更多是一种在文学实践层面被理解的问题。如果撇开不同作家、不同文本、不同时期文学的具体实践过程和方式,民族形式这一范畴所涵纳的丰富意指实践就不能得到很好的揭示。因此,本书选择从具体的作家个案与文学文本出发,探讨在文学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其内涵如何被构造,并试图达成怎样的政治与文化诉求。这一方面因为处理民族形式问题,需要超越单一的民族—国家视野和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同时更因为本书并不将文学理解为一种个人性或群体性的审美行为,而突出了其社会实践的意义,希望从这一独特面向上拓宽文学研究的范围。

(三)经典文本、作家与文学实践整体

由此也形成了本书研究的第三个特点,即以经典文本(或文本类型)的考察为中心,力图呈现文学实践的整体过程。一般的文学研究,往往侧重作家、文本、文学体制、社会结构等的某一面向,而难以将这些面向统一起来。比如传统的文学史研究强调作家的重要性,文本细读理论强调文学作品的意义,“再解读”思路 强调理论的重要性,社会学面向的文学史研究强调文学体制,社会史面向的文学研究强调社会结构中的文化政治实践……本书则尝试从经典文本书写的构成性要素着手,将这些不同面向统一于文本书写实践的整体过程。

这种整体性一方面源自对文本开放性的理解。即这里的文本(或文本类型)并不被视为封闭的作品,而应看作一个具体而微的书写实践的场域,一个多元力量与因素介入其中且充满冲突性裂缝的话语网节点。因此文本也不被视为静止的,而是诸种力量和要素相互博弈的产物。文本的这种开放性,使得不同层次的社会力量都将在文学文本中留下自身的痕迹。其中,政治理念、社会实践、文学叙事、作家主体和文学体制塑造等不同层面的力量,都在文本中以不同方式显露自身。从这一面向来说,文本自身的意义并非稳定,而总是与其所产生的历史语境及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由此,作家、文本、体制、理论、社会结构等诸种因素都可以进入本书的分析视野。

但文本的开放性并不是无边的,而有其边界性,这就是文本自身的样态所划定的疆界。可以说,正是文学文本才体现了文学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行为的具体表征,理论性的、观念性的、个人风格的、情感性的和无意识的等各种因素,都在文本这一场域内表达自己,并最终涵纳于文本所划定的疆界之内。对文学整体性研究的理解特别强调“实践”一词的含义,即希望从制约文本生产的动态关系格局和文本生成的具体过程着手展开分析。在这里,文学实践的诸要素都围绕文本的生产、传播与再生产而形成了一个整体性的话语生产过程,不同要素既有其独特性,又彼此作用而具一定整合性。如果说文本的开放性强调的是文本与社会历史的互动关联,那么文本的实践性凸显的则是文本作为一种书写行为的动态过程及其最终结果。这两方面所勾勒的整合性文学书写过程,才是本书考察的重心。

在这种分析中,本书赋予了作家(或创作者,当时的更准确称呼是“文艺工作者”)以重要位置。这并不是要回到“作家论”研究,也不是将文本视为纯文学的作家文学,而是要强调文学文本作为一个不同力量交汇的场域形成过程中,作家于其中扮演的代理人角色。作家在1940—1970年代文学实践中所处的位置,既不同于此前的现代文学时期也不同于此后的新时期文学时期,关键差别在于作家的能动性是在具体的社会政治关系结构中发挥作用的,而不是纯粹审美意义上的作家文学。特别考虑到1940—1970年代当代文学主要作为一种大众文艺实践的特性,就更需要历史地辨析作家与大众之间的关系,即不将其视为作家个人的精英主义创作,也不将其视为否定作家主体性的群众文艺创作。因此,本书对作家地位的强调,最终是为了凸显文学实践的整体性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时期的政治构想、社会特性、文化语境和文学体制性要求等都程度不同地发挥作用,但是,所有这些因素最终都通过作家的书写实践而最终成型。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作家的代理人角色是能动性与结构性这两个面向的耦合。能动性表现为作家在历史结构中写作实践的独特性,他创造性地回应各种文学规范、文化惯习和社会力量的主体性能量和偶然性的契机;而结构性(或历史性)则表现为既有的文学体制、文化体系、知识谱系所划定的文化空间(或社会剧场)及其承受的历史压力。在这种理解中,作家个人品格、文学传统、文化语境、政治运作和社会力量的关系结构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作家以这样而不是那样的方式写作作品,并通过具体的语汇、修辞、叙述等在文本中留下痕迹。同时,作家的视野和经验决定了这种文本实践的可能边界,一个时期的文学场域及其与他种场域之间的结构性关系,也会划定文本实践的大致范围。将讨论的焦点放在作家这一功能性主体位置上,是因为整体性的历史结构必须在个人性的经验、意识和反思过程中,才能进入创作者的主观视野,并通过他有意识的文学创制(包含规训与反规训、选择与排斥、记忆与遗忘等),而成为文学作品。如何分析作家(写作者)的历史性与能动性,一直是一个理论上的难题。审美主义的“天才论”固然不足为训,结构主义理论和社会史研究的“无主体论”也无法把握住更为细腻和复杂的历史肌质。从作家(或创作者)的主体实践出发,以文本构成为主要分析依据,整体性地考察影响一个文本形成的诸要素互相作用的方式,或许是相对有效的研究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分析个案的文学文本也不是随意选择的。文学文本不同于社会学史料,文本之间有着典范性与非典范性的差异。文学实践的体制化(包括创作、发表、评论、接受和经典的再生产等)使得某些经典性文本比一般性文本能够涵纳更丰富的历史内容,能够覆盖同一问题的最大容量。从这个侧面重视文学史研究,也就意味着需要从文学体制的内部构造过程来判断哪些文本更具典范性,从而可以以个案分析的方式带动这个系列最宽广的问题域。即便在强调文艺实践的群众性与大众性的1940—1970年代,也并不是所有文本都是均质的,而存在着“好”与“坏”、“低级”与“高级”的内部评价机制。可以说,只要文学创作不被视为个人的独创行为而被视为一种社会意义实践方式,文学文本就必然面临着一个经典化的筛选过程。某一文本(或文本类型)的典范性,正是在与同一时期同一运作机制中其他文本构成的参照关系中形成的,它既具有同类文本的普遍性特征,也具有超出甚至高于其他文本的独特性内涵。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对作为分析对象的文本(或文本类型),选择的是那些在同类创作中已具某种历史典范性的代表之作。

对经典文本的重视不是回到文本中心主义,而是希望克服那种用理论或社会史观念随意选择分析对象的研究缺陷,从而在文本的典范性与历史性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具体做法是将经典文本(文本类型)还原到特定历史现场和语境中,去考察不同层级的力量如何发挥作用,而文本则被视为这些力量取得暂时性平衡关系的一个结果。因此,本书的研究尽管以文学文本为中心,但不是文本中心主义;尽管强调了作家在文本实践中的重要性,但并不将文本视为作家的个人性创作,而是在结构性的也是层次性的历史关系中,考察作家的代理人角色及其能动性作用。特别考虑到民族形式问题的实践性,从文学文本出发,分析作家、文学体制、国家政治、社会结构等因素如何交汇于这一场域中,并形成了怎样具体的关于民族性的特定理解,无疑将使相关的讨论更为深入。

(四)章节安排

在总体章节结构安排上,为了达成文学史研究、理论探讨与文本解读实践之间的平衡,本书采取的具体做法是,绪论和结语两部分主要从理论性和历史性这两个面向勾勒民族形式书写与当代文学实践的总体问题系及宏观性历史图景,正文的六个章节则以个案分析的方式带动历史脉络与文学实践中的核心问题序列。

“绪论”部分主要从理论与历史两个方面界定民族形式问题。从理论脉络而言,简要勾勒了1980年代以来英语世界的民族主义理论热潮,进而讨论这种全球性理论与中国研究的关系,最终回答为何和如何从民族形式角度重新考察1940—1970年代当代中国与当代文学。从历史脉络层面,首先探讨民族形式问题在1930—1940年代之交的提出及其与《讲话》的关系,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了当代文学的起源;同时从人民政治的文化逻辑层面,即人民的政治正当性如何需要调用和转换中国底层社会大众的共同体文化记忆,以形成其合法性依据,由此来阐释民族形式在人民文艺中为何具有重要的地位。进而,从一种宏观的分析视野中,描述1950—1970年代冷战结构的变迁如何影响到这种民族形式建构的不同形态与变化过程。结语部分,则从1970—1980年代之交的历史转型所造就的当代文学断裂性难题出发,一方面尝试从中国的连续性角度对当代文学史的基本阐释方式作出描述,另一方面也试图对全书的基本诉求,即如何构造一种将文学、人、国家(民族)置于同一分析框架中的理论模型,进行初步的概括和整理。

全书的正文部分,则分析1940—1970年代当代文学实践史上六个重要文本(或文本类型),具体讨论当代文学与民族形式建构所调用的文学与文化资源、历史语境制约和政治指向怎样呈现于文学文本的书写实践中。文学文本(或文本类型)虽然做了个案研究的处理,但对它们的选择并不是随意的,而是考虑了六个分析对象的历史典范性。从题材层面,既包括书写革命历史的《红旗谱》和革命通俗小说类型,也有书写农村变革的《三里湾》《山乡巨变》和《创业史》;从文体层面,既包括对小说的分析,也包括对诗歌领域毛泽东诗词的讨论;从历史时段的角度,则试图涵盖从1940年代“民族形式”最早提出,到1970年代“文革”时期的经典文本。选择这六个文本个案,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因为它们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其经典性无疑也是一个时期核心话语与文学实践的表现形态,另一方面则考虑到民族形式问题涉及的不同理论面向。民族形式问题的提出,意味着传统中国的文化资源、地方传统及方言土语、民间社会的文化惯习和审美形态,开始作为当代文学构造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些因素如何和怎样塑造当代文学的书写过程,是选择六个文本时考虑的基本问题。

六个章节的顺序安排,主要依照文本及其涉及的民族形式问题所处的历史时段,特别是它们书写民族形式问题所具有的典范性。第一章分析赵树理及其《三里湾》,一方面在赵树理的整体创作格局中重新定位《三里湾》的位置,另一方面从小说以村庄为主人公的独特叙事范式出发,考察赵树理以乡村社会及其活的民间传统为基点塑造的别样的中国与社会主义想象。这一章处理的是民间形式与民族形式塑造的复杂关系。由于赵树理文学风格的“胎动”时刻正是在1930—1940年代之交民族形式论争的大背景下展开的,所以选择他作为探讨民族形式问题的首个个案,以勾连起当代文学从发生到成型的内在历史脉络;第二章讨论作家梁斌及其代表作《红旗谱》,侧重分析地方形式与民族形式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对《红旗谱》的文本重读,揭示出当代文学有关革命历史的书写如何内在地依赖于民族形式的构建,正是革命诉求本身使得有关民族认同的乡愁式书写获得合法性,而这种构建实际上又是由“地方形式”充当能指的内涵,因而在民族性与地方性之间形成了辩证的转换关系;第三章通过周立波及其《山乡巨变》,讨论在塑造民族形式的过程中个人风格如何介入,以及这种介入的现代性话语机制;第四章以柳青和《创业史》为对象,讨论柳青如何理解并实践作为1950年代主导规范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以及他在《创业史》这部小说中形成的独创性文学叙事形式,由此讨论一种苏联式(也是世界性)的创作规范如何完成其中国化的转换;第五章以1940—1960年代革命通俗小说这一文本类型序列,讨论在民族形式论争过程中被接纳的旧形式如何参与到对革命的想象性叙事中,以及这种叙述又如何与长时段视野中的中国意识及其文学叙事传统发生关联;第六章讨论毛泽东诗词,分析1950—1960年代之交塑造出来的诗人毛泽东形象、毛泽东对旧体诗与新诗关系的独特理解及其在诗词实践中如何呈现山水中国的古今之辨,和抒情主体所显现的天人之际的革命辩证法哲学。进而,以毛泽东诗词的实践为媒介,讨论这一时期当代文学发生的中国化转型,以及这一转型如何影响了“文革”时期政治与文化实践的古典文化表象形态。 oKYvg+AU2CPEY9tuGgrte4tKZq53fnunQPbUvg89utqMHogF5kI12EmH69cboP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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